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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六十年
1.2.3.4.1 (一)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中国现代化建设光辉的战略思想

(一)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中国现代化建设光辉的战略思想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发展经历了从强调经济增长到强调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过程。跨入新世纪以后,在中国经济经历近20年的高速增长之后,按照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的发展需要进入从强调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到强调以人为本的发展的理性思考之中。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结合中国发展的客观实际,在党的发展思想和人类社会发展观演变的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13)。科学发展观是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

2003年7月,胡锦涛在全国抗击“非典”总结大会上,第一次提出了加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2003年10月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正式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2004年3月10日,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进一步明确阐述了科学发展观,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使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2004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发展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到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强调科学发展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并一致通过将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入党章。同时,大会报告明确提出了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十七大召开以后,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共中央提出了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同时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工作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五大统筹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共中央大力推进体制改革,着力进行了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全面发展的推进工作。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14)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应运而生的,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实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必将有力地推动实践的发展。只要我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能把握发展机遇,解决各种矛盾,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