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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实用社会学
1.8 第六讲 社区和城市化

第六讲 社区和城市化

社区是构成社会的基本要素之一。个人成为社会的人,首先表现为家庭成员,然后再进入社会中的其他次级群体或组织;与此同时,个人又是以地域性社会群体的成员而存在,因为任何家庭和社会组织总是存在于某一地域之内,而且它们之间也因这种地域性和其他社会关系而形成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共同体。这种社会共同体的结构特征,既反映人们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特征,同时又是社会结构变迁的晴雨表。因此,它也就成为社会学所关注的基本问题。正如费孝通教授所说,社会学“以全盘社会结构的格式作为研究对象,这对象并不能是概然性的,必须是具体的社区,因为联系着各个社会制度的是人们的生活,人们的生活有空间的坐落,这就是社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