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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病急救百事通
1.9.10 结核病

结核病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结核菌可能侵入人体全身各种器官,但主要侵犯肺脏,称为肺结核病。结核病又称为痨病和“白色瘟疫”,是一种古老的传染病,自有人类以来就有结核病。

1.病理变化

(1)以渗出为主病变出现于结核性炎症的早期或机体抵抗力低下,菌量多,毒力强或变态反应强时,主要表现为浆液性或浆液纤维素性炎。病变早期以中性粒细胞侵润,后被巨噬细胞取代。

(2)以增生为主病变菌少,毒低或免疫反应强,以增生为主,形成结核结节。结核结节是由上皮样细胞、朗格汉斯巨细胞、加上外周局部集聚的淋巴细胞和少量反应性增生的成纤维细胞构成。典型者结节中央有干酪样坏死。

(3)以坏死为主的病变菌多,毒强,以渗出或增生为主的病变可继发干酪样坏死(结核坏死灶由于含脂质多呈黄色、均匀细腻、质地较实、状如奶酪)。

2.常见症状

肺结核早期或轻度肺结核,可无任何症状或症状轻微而被忽视,若病变处于活动进展阶段时,可出现以下症状:

(1)发热:表现为午后低热,多在下午4~8时体温升高,一般为37℃~38℃之间,这时病人常常伴有全身乏力或消瘦,夜间盗汗,女性可导致月经不调或停经。

(2)咳嗽咳痰:它是肺结核最常见的早期症状,但也最易使患者或医生误以为是“感冒”或“气管炎”而导致误诊。

(3)痰中带血:痰内带血丝或小血块,大多数痰内带血是由结核引起的。

3.治疗原则

(1)早期:已经确诊的排菌肺结核,应及早进行治疗,这样除有利于病变修复,更重要的是可减轻对亲属和周围健康人群的传染。

(2)联用:选择两种以上抗结核药物组成化疗方案,联合治疗可保证治疗效果,并延缓和防止结核菌产生耐药而导致化疗失败。

(3)适量:药物剂量过小不能杀灭细菌且易产生耐药性,但剂量过大则易发生毒副作用而中断治疗。因此,必须遵照医嘱坚持服用规定剂量药物才能完成预定疗程,确保疗效。

(4)规律:在规定疗程内严格按照化疗方案规定的用药次数相同隔时间用药,尽量避免漏服或中断服药。

(5)全程:按要求完成规定疗程(一般为6个月),若疗程未满停药,会使治疗失败或造成复发。但超过疗程无限期用药,不但不能提高疗效,且易产生毒副作用并增加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4.治疗措施

用化学和生物制剂的抗结核药物治疗又称化学疗法,是现代结核病最主要的治疗方法。其他治疗方法均为辅助治疗。化疗是控制结核病传播的唯一有效方法,是控制结核病流行的最主要武器。

我国目前结防规划采用的是直接观察下的短程督导化疗。服药方法是隔日服药。短程督导化疗分为两个阶段:强化期和继续期。强化期为杀菌阶段,即在治疗开始时的2~3个月,联合应用4~5种抗结核药,以便在短时间内尽快杀灭大量繁殖活跃的敏感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继续期为巩固治疗阶段,即在强化期之后的4~6个月内,继续消灭残留的结核菌,并减少和避免复发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