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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生文明启示录
1.3.1.2 2 大禹后期创建的威权政治

2 大禹后期创建的威权政治

大禹在治水完成之后,最基本的作为,便是创建了具有强制性的威权政治。

首先,大禹后期创建了以常备军为轴心的政治强制力量。

黄帝时期形成的“师兵”,实际上是时聚时散的民兵性质。大规模长期治水的特殊性社会群体活动,使得治水权力机构必须拥有一支稳定的“师兵”,才能有效维护治水的法度。这给常备军的出现,奠定了第一个坚实的社会条件——社会需求条件。常备军出现的另一个社会条件是,生产能力与生产规模的发展,已经能够承担部分人脱离生产而专事武装行动的巨大社会成本了。事实是,为维护新的社会格局,治水中形成的稳定“师兵”,已经继续保留了下来。

接踵而来的重大事变,又给创建政治强制力量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第一个重大事变,是大禹成功举行了涂山大会盟。

治水完成的初期,大禹立即以在治水中形成的巨大威望为基础,大会天下族群首领于涂山。这是大禹最为成功的首次会盟,未见任何抵制。顺利会盟的根源是,此时天下洪水初退,贡赋、田制、部族居住地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都需要立即确定,这牵涉到每个族群的实际利害分割,故此人人踊跃前往。

文献的说法是:“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古人凡以“万”之大数描述事物,一般的表意就是该来的都来了,全部族群首领都来了。这次大会盟的成功足以说明:此时大禹的声望与实际影响力,已经超越了近古时期前四任最高盟主——黄帝、颛顼、尧帝、舜帝,而具有了普遍的具有威权性的号令力量了。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史无前例的“大会诸侯”,竟然没有最高盟主舜帝参加。这显然不是寻常的以最高联盟权力名义召开的天下会盟,而是以大禹治水权力机构名义召集的首领会盟。在整个社会意识还处于相对朴实甚或蒙昧的近古社会,这是极其反常的政治事变。应该说,大会涂山,是正面奠定大禹权力基础的第一个重大政治事变。

第二个重大事变,是大禹与皋陶、伯益两大势力结成了高层政治同盟。

在舜帝时代的权力结构中,大禹与皋陶、伯益、殷契、后稷等,都是政治地位等同的高层“大臣”,相互之间并没有超越权力传统规范的实际关系。但是,在大禹治水的13年里,殷契与后稷都与大禹产生了矛盾冲突,都淡出了大禹的治水权力框架。治水中枢留下的他族领袖,只有忠实追随大禹的伯益了。依据后来在最高小型会议上的相互呼应,我们完全可以推定:至少在治水的中后期,大禹已经与伯益结成了相对牢固的政治同盟。

这一结盟,首先使大禹成功地遏制了最高权力阶层对治水大业的种种非议;其次,使大禹能够借助皋陶之力,以强制手段有效消除了反对大禹的社会阻力,使大禹成功走上了最高权力继承者的地位。这种空前的政治谋略的实施,是又一个重大的政治事变。

第三个重大事变,是大禹以特殊的胁迫方式,确定了自己的特殊名号。

据史书记载,大禹做摄政元首之后的第17年,舜帝病逝了。在舜帝的三年葬礼之后,大禹避开了居住在联盟中枢的舜帝的儿子商均,离开了联盟权力所在地,搬到嵩山地带的阳城老家去住了。大禹的实际意图很明显,是利用这样一个重大机遇,迫使天下各族群在自己与舜帝的儿子之间,作出明确的权力归属的选择。

结果是,所有的族群首领,都没有去朝拜居住在最高联盟权力所在地的商均,反而都赶到阳城来朝拜大禹了。所谓朝拜,其政治上的实际意义,就是表示愿意服从大禹号令,尊大禹为最高领袖。如此巨大的实际力量,舜帝族群的继任者——商均是无法对抗的。

于是,在接受首领群的朝拜中,大禹正式继承了联盟最高权力。若仅仅是继承最高权力,自然无所谓胁迫。毕竟,大禹是功业第一人,同时又是舜帝明确承认的权力继承人。所谓特殊胁迫,是因为大禹在称帝的同时,作出了一个史无前例的政治举动,明确宣布了自己与自己的权力机构的名号——夏后。

依据当时的语汇,夏者,权力名号也;后者,帝也;夏后者,夏之帝也。

以现代国家理论解析,这个“夏”,已经是明确的国号了;这个“后”,则已经是明确的元首名号了。也就是说,大禹破除了近古五帝社会长期的政治传统——权力机构无名号,最高盟主惟帝号,而一举使新兴权力机构有了特殊的名号,使新盟主有了只属于自己的特殊名号。这种重大变化,必然会引起各族群首领的疑惑议论,甚或质询反对。大禹集团必然是预谋在先,必然是以种种方式斡旋。而所有“说服”的后面,都是以强大的武装集团为后盾的。所以,这种胁迫,既是特殊的、隐形的,又是事实的、明确的。

第四个重大事变,是讨伐三苗,公开镇压敢于挑战新权威的最大族群。

按照历史的逻辑,这件大事应当发生在舜帝病逝之后,大禹执掌最高权力的最后十年之内。因为,只有这时大禹才有充分的权力条件进行武装征伐。从根源上说,这个三苗族群,在尧帝、舜帝时期也曾经多次作乱。此时再度作乱,自然是更不得人心。

总之是,大禹成功地发动了一次征服战争,顺利地平定了三苗族群。由此,大禹正式确立了最具强制性的社会威权。必须注意到的是,大禹能够顺利征伐三苗并取得战争胜利,说明此时由大禹掌控的武装力量,事实上已经很强大,并且已经经常化了。

第五个重大事变,是诛杀防风氏,以树立威权政治。

大禹在最后一年南巡,以大祭天地群神为名,下令会盟各族首领。

在这次大会盟中,防风氏族群首领迟到了。大禹断然下令,在会盟当场杀死了迟到的防风氏。在当时社会,这一杀实在是石破天惊的做法。事实是,在近古社会的权力活动中,会盟天下族领从来都不是强制性的,一个大族群的首领迟到几日,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次的防风氏,仅仅因为没有如期而至,就被大禹诛杀了,岂能不引起巨大的震撼。从政治意义上说,大禹在最后时期的这次诛杀,实际上是向天下宣告:夏后氏新政权是有强大力量的,是必须服从的,是不允许挑战的!

会稽山大会诸侯之后,大禹没有来得及回到北方,就在会稽山病逝了。

此时,天下的大形势是:治水成功之后,大禹所创建的新权威与新秩序,已经大体确立了;具有常备军性质的稳定军队,也已经形成了。从总体上说,国家权力架构的创立已经大体完成,国家形式所需要的强制力量也已经基本创立了。

但是,潜在的矛盾冲突与社会风险,依然没有消除。也就是说,近古文明向国家文明的历史跨越,还没有最终完成,事情还没有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