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凡 例

凡 例

一、《中国古今地名对照表》是指我国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划古今地名的对照,县级以下的地名不属本表范围。

二、主要内容:(1)本表内容共分两大类,包括今地名和古旧地名。古旧地名包括改置地名和废置地名。

(2)本表分设六栏:①所在地区、②今地名、③改置地名、④设置年代、⑤沿革变迁、⑥废置地名;而以其中②③⑤⑥为主体,古今地名相对照(①所在地区指今地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④设置年代一般指改置地名设置的时间,也指没有变更的今地名设置时间。②③⑤⑥请参考三、四、五、六项)。

三、(1)今地名所收范围以《辞海》为基础,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直辖市及其市辖区,各省(区)所辖的地级市、县级市和县,以及县和县级市改置的区。如江苏省南京市郊的江宁区和六合区(由江宁县和六合县改置)。

(2)地级市中城区范围内的辖区不收,如河北省唐山市收录市郊的丰润、丰南二区(原为丰润县和丰南县);不收城区范围内的路北、路南等区(因为这些区变化很大,有些区在最初设置不属县级行政区划)。

(3)今地名中有些县设置后至今没有变化,如山西省的灵丘县。为照顾今地名的完整性仍予以收录,因为有的县境内也有历史上所设的废置地名(如灵丘县北周时设有大昌县,隋开皇初废)。

四、改置地名是指今地名沿革变迁的过程。地级市中的郡州路府是指其治所,不是行政区域。本表一般不收录郡州路府,因其与今地名没有相应的对照关系,但在表内“沿革变迁”和“改置地名”一栏中仍作为治所反映郡州路府。

五、沿革变迁是指今地名沿革自古至今变迁的全过程,包括其治所变迁的全过程。在条文中一般不反映地名的归属,一是归属太多,古今地名对照不突出。二是保持本表的特点,以其与其他地名工具书相区别。古地名中,西汉末年新莽时期改置的县名,因其时间短、改动范围大,一般不予收录。近代地名中,伪满时期和汪伪时期设置的县市,以及日本占领台湾时所设县市不予承认。

本书属于地名沿革简表性质,沿革变迁中一般不写明地名的归属。省级条目和废置地名一栏中的历史沿革写得比较简单,特别是省级条目所涉及的地名范围广泛,沿革复杂,考虑篇幅问题只能从简阐述。

六、废置地名是指在今地名范围中历史上的地名(包括县、市、区)。废置地名中无固定治所的不予收录。有些古县名有明确的设置年代和治所,但无确切的废置年代(一般写为“后废”),这类地名也不予收录。废置地名的收词,参照《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国历史大辞典》等工具书。所收地名主要为古县名,因其古今地名对照更鲜明、更准确,主要指废置的古县名位于哪个今地名(县、市、区)境内。废置地名的沿革一般比较简明。

七、本表中的行政区划截至2008年底(重要的政区变动截至2009年)。地名设置年代一般以国家批准的年代为准,民族自治县则成立年代放前,文后夹注批准年代。

八、本表中郡州路府相同的县市,县条不写明治所,采用参见市条的办法。

九、本表为便于读者查阅,前附有“今地名目录”,后附有“古旧地名笔画索引”,二者相互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