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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词通论
1.7.1.2 二、人材选拔制度的汉化

二、人材选拔制度的汉化

金朝自太祖立国,虽以武兴,但一代文治,烂然可观,王恽《秋涧集》卷五八《浑源刘氏世德碑铭》云:

金源氏倔起海东,当天会间,方域甫定,即设科取士,急于得贤。故文风振而人材辈出,治具张而纪纲不紊。有国虽馀百年,典章文物,至比隆唐宋之盛。

太祖在南北征战的过程中,就已经认识到文士的重要性,天辅二年(1118)九月,他就曾下诏曰:“国书诏令,宜选善属文者为之。其令所在访求博学雄才之士,敦遣赴阙。”[14]在亡辽灭宋的过程中,又通过种种手段收罗大量的汉人文士。金朝的人材选拔制度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以荫袭和军功入仕,一是由唐、宋沿袭下来的科举制度。前者是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政权为保护本民族特权而采用的手段,而后者则是汉化的典型体现,而且事实上,科举考试对金朝人材之盛有着重要的决定性意义。

早在金太宗天会元年(1123)十一月,金朝就举行了第一次科举考试,在刚刚灭辽之后,“时以急欲得汉士以抚辑新附,初无定数,亦无定期,故二年二月、八月凡再行焉。”这说明金国推行科举的直接动因,就是通过网罗汉族文士以更方便地治理汉地。正如太宗天会五年的诏书中所云:“河北、河东郡县职员多阙,宜开贡举取士,以安新民。”[15]因此,金朝统治者几乎是不顾一切地通过科第笼络人材,不惜采取威逼利诱等强制性手段逼迫汉人应试,如天会四年(1126),“斡离不既破真定,拘籍境内进士试安国寺,(褚)承亮名亦在籍中,匿而不出。军中知其才,严令押赴,与诸生对策。策问‘上皇无道,少帝失信’。举人承风旨,极口诋毁。承亮诣主文刘侍中曰:‘君父之罪,岂臣子所得言耶。’长揖而出。刘为之动容。馀悉放第,凡七十二人,遂号七十二贤榜”[16]。又如天会六年(1128)燕山榜,“传檄诸州搜索,又免蠲其科役以诱之”,“时有士人不愿赴省,州县必根刷遣之”[17]

从当时科举所考的科目来看,亦一仍唐宋之旧,“凡词赋进士,试赋、诗、策论各一道。经义进士,试所治一经义、策论各一道”,所考的内容也“命以五经、三史正文内出题”[18]。可见不论是科举的形式还是内容,大体都是唐、宋、辽旧制的沿用。正如王恽《秋涧集》卷四九《大元故蒙轩先生田公墓志铭》中所云:“金源氏踵唐宋旧制,以举业取士,号称文武正科。大定、明昌间,人材辈出,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

金太宗天会五年(1127),“以辽、宋之制不同,诏南北各因其素所习之业取士,号为南北选。”[19]北方侧重于词赋,南方偏重于经义,但至熙宗天眷元年(1138)时,便施行了南北选各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的制度,海陵王时更并南北选为一。金世宗大定十一年(1171),创立了女真进士科,初但试策,后增试论,称之策论进士,这标志着女真族人不仅可以通过荫袭和军功入仕,科举亦成为他们进入仕途的方式之一了,这对于后来元代的科举制度有一定的影响。

根据金章宗明昌四年(1198)的统计数字,“见在官万一千四百九十九,内女直四千七百五员,汉人六千七百九十四员”[20],女真族官员与汉族官员的比例为四比六,这从一个重要的方面,充分说明了金代政权的民族联合性质。从整个金代官员入仕的情况来看,虽然存在女真族与汉族文人的区别,一些最高层的职位和具有实权的职位,往往由女真人掌握,但通过科举考试,汉族文人可以有一条迈入官僚集团的途径,这和元代的情况就很不相同了。而且在一般官员的选任上,金代统治者也并不是过于注重对汉人的防范,金熙宗皇统八年(1148)十一月,“左丞相宗贤、左丞禀等言,州郡长吏当并用本国人。上曰:‘四海之内,皆朕臣子,若分别待之,岂能致一。谚不云乎:疑人勿使,使人勿疑。自今本国及诸色人,量才通用之。’”[21]实际上金代的汉族高级官员一般都是通过科第取官的。科举制度的采纳和施行为金朝文治的兴盛奠定了重要基础。《金史》卷五一《选举志》将辽、金两朝实行科举制度的效果作了一个对比:

辽起唐季,颇用唐进士法取人,然仕于其国者,考其致身之所自,进士才十之二三耳。金承辽后,凡事欲轶辽世,故进士科目兼采唐、宋之法而增损之。其及第出身,视前代特重,而法亦密焉。若夫以策论进士取其国人,而用女直文字以为程文,斯盖就其所长以收其用,又欲行其国字,使人通习而不废耳。终金之代,科目得人为盛。诸宫护卫、及省台部译史、令史、通事,仕进皆列于正班,斯则唐、宋以来之所无者,岂非因时制宜,而以汉法为依据者乎?

总之,“在金朝,科举制度在人才选拔上所起的重大作用,是另外两个非汉族建立的王朝辽与元所无法比拟的”[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