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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词通论
1.6.1.3 三、价值评判中的不公平因素

三、价值评判中的不公平因素

退一步说,即使所谓“词衰于元”是有道理的,然而元代诗歌与唐诗、宋诗相比,成就也明显不如,元文与前朝以至与后来的明清文相比,也可谓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元词中尚有“杏花春雨江南”[4]这样的一代名句,元诗中就未必举得出来。但为何前人只说“词衰于元”,而不提出“诗衰于元”、“文衰于元”呢?这其中恐怕有着价值评判的不公平因素。

就词而言,在新兴之曲的冲击下,元词能够维系宋词一脉,已属不易,没有新的机遇,元词无法获得重振的可能。在这一点上,它和元诗、元文有着相同的命运。然而,元代的诗文领域尚可推出几个得到后人首肯的名家,如虞、扬、范、揭四大名家,以及姚燧、杨维桢等人,相比之下,元词似乎就难以方驾了。究其原因,固然存在着多方面的因素,不过在价值评判中采用了不公平的参照系或许也是其中原因之一。

从传统上来说,词与诗文的地位是不同的。诗有着诗骚以来的深厚传统,可兴观群怨,固可缘情,更可言志;而文经韩愈的提倡之后,文可载道或明道,已成为植根于文人思维中的标准程式。这两种文体形式在古代文人心目中的地位本就尊崇。而词则由于其起自民间、味兼雅俗的特性,向来被视为小道与诗之馀事,是立言之末。这种几乎是天生的地位差别,使得后世文人们在对元代文学中的不同样式作出价值评判时,总是不由自主地要采取不同的参照系:在评价诗文时他们主要是以诗文本身为参照系,而评价词时,则一方面以前宋后明不同朝代的词为参照系,而另一方面却总会有意无意地再把元曲拉过来作参照系。

例如前人评价元诗,只是把元诗与唐诗、宋诗或者明代诗相比,如李东阳《麓堂诗话》即谓:

宋诗深,却去唐远;元诗浅,去唐却近。

胡应麟《诗薮》亦云:

宋人调甚驳,而材具纵横,浩瀚过于元;元人调颇纯,而材具局促,卑陬劣于宋。然宋之远于诗者,材累之;元之近于诗者,亦材使之也。

盖宋之失,过于创撰,创撰之内,又失之太深;元之失,过于临模,临模之中,又失之太浅。

就诗而论诗,通过纵向的比较和评价来见出元诗的得与失,这种评判标准与模式尚不失合理与公允。然而前人在对元词进行评判时,一方面先戴上了南宋词的有色眼镜,从前面所引陈廷焯诸人的评论中就可以略见其思维模式,清代浙派推崇他们认为都属南宋的姜、张一派,而常派的周济、陈廷焯直至况周颐诸人,从他们认为是南宋的王沂孙等人的词中“发现”了所谓“浑化”或“重拙大”之旨,不管具体对象是谁,他们总归是先把自以为属于南宋的这些词当作了典范。既然如此,他们以这种眼光去看元词,自然觉得一无是处。他们稍加许可的也只是元词中与其标准相近的张翥等人,如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三云:“张仲举规模南宋,为一代正声。”又云:“元词之不亡者,赖有仲举耳。”

可见在他们心目中,元词与其所认为的南宋词是根本无法相比的。这虽然本就有失公允,但还不失为一家之见。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他们往往有意无意地从横向上把元词与体性相近的元曲相比。事实上,在元曲兴盛的大背景下,元词所受到的冲击远比元代诗文所受到的冲击要大,曲对词造成的“破坏”也远比诗文要大。因为曲与词在体性上更加接近,而与诗文相对较远,曲的兴盛对文人们创作碑志行状序跋这些传统类型的文章可谓是毫无影响,对他们写作各种古近体诗也影响不大,毕竟文体之分工不同,可并行无碍。对元词来说,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能保存和延续一脉词运,并且有着不少新的亮点和异彩,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陈廷焯诸人首先把元曲与元词对立起来,忽视了两者的互动关系;然后又把元曲之盛与词的衰落过程并联起来,甚至把曲之盛作为词之衰的根本原因,在元曲兴盛的强烈参照下,从横向上便觉得“词衰于元”了。实际上,词和曲固然有体性相近的一面,但同时也有着不可比的一面,特别是在元代,如果仅以曲为参照系,便无法正确认识元词的独立价值,有的时候不妨就词论词,就词本身而言,元词虽中期成就稍弱,但还不失两端尚好,元初的金宋遗民词在时代巨变和民族危亡的时刻,迸发出了非常绚烂的光芒,代表了元词的最高成就。而元末词在时世混乱和战火频仍的环境中,长期压抑在文人心中的不平之鸣得到新的展现,在向下对明代词生发影响的同时,不妨说是给元词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绝不是一衰而不可收拾的。

以上三个方面体现了前人对元词在评判标准上的不完善,再加上对元词界定的片面理解,从而得出“词衰于元”的结论。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见出词并不衰于元,而衰于南宋,导致词体衰落的诸多因素在南宋业已展现。元词是宋词的延续与馀波,延续了它积极的一面,也延续了它不可避免的衰颓趋势,然而不能就此认为词的衰落是从元代开始的以及元代词坛只是一片衰阑景象。当然,元词与两宋词的高潮无法相比,但馀波毕竟不是一潭死水,它也有涟漪和微澜,甚至在一些特定的时期,还卷起了不小的波浪。以一“衰”字来概括元词的历史地位无疑是不合理和不全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