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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词通论
1.3.2.4 四、取两存以兼顾

四、取两存以兼顾

通过以上三条标准,已经可以针对易代之际的大部分词人和词作加以相对明晰的时代断限了,不过还有一种特殊类型是不易处理的,即词人在时代上横跨两朝,且前后两期在其生活历程上都是非常重要的阶段,不应人为分割。同时,在创作上前后两期又各有特色而未易轩轾,抹杀任何一期都显得太不合理;或者根本就无法确定其作品的年代。用前述三条标准来衡量,都不甚适合而容易造成断限的不当,本书认为,对于这些词人,不妨采取两存并立的模糊化标准,承认其前期创作是前朝词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后期创作也同样构成了新朝词坛不可或缺的一环,似不必硬性地加以壁垒分明的区分。以金元之际的元好问(1190—1257)为例,从创作的角度来看,元好问在金朝时期与入元之后的创作都十分重要;从时间上来看,元氏在金朝生活了四十四年,在元朝生活了二十四年,如果除去弱冠之前的一二十年,则前后两期相差并不甚远;从行迹来看,他一方面入元不仕,另一方面却也并没有避世隐居,他先后依于严实及史天泽等汉人世侯,与新朝显贵多有往来,甚至还曾经觐见过元世祖[24]。对他的归属断限就颇为棘手了,元好问在金末即已名满天下,金亡之后又专志保存故国文献,若下归于元,则对有金一代来说损失太大,缺了元好问的金代在文学史上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这种把金朝最重要的文人挖走的办法,似乎不够公平;但他入元之后,创作和著述都并未因金亡而停滞,在诗、文、词、史等不同方面都有杰出的、迈越一代的成就,若把这些成就都上归于金,则对元朝来说损失也很不小。同样,宋元之际的刘辰翁(1232—1297)也是如此,刘辰翁虽然与周密同年出生,且卒年还早于周密,但他和周密“无入元以后各词”的情况不同,他在入元之后所写的那些浸透着亡国之恨的愁苦凄清之作,代表着一代南宋遗民的共同心声,成就和地位都不低。没有宋亡元兴,也就激发不出这新的创作趋向,因此若将其《须溪词》全归属于宋,则元词叫屈;但若全归属于元,也不合适。因此,对于这些词人不妨两存并立、兼顾两朝,未必要强行划分朝代归属,模糊一点或许更好。而对于他们的词作,能确切编年或可以推定大致作年者,则本着“以宋归宋、以元归元”的原则,分别归属不同朝代的词坛加以论列;对于作年完全无可考者,则可以存疑或两存。如果将来须重编《全宋词》和《全金元词》,对于这些跨朝代词人在不同时期的词作便须有所择别,《全宋词》中可以收录作于元代的词,《全金元词》中也未必不可收录作于宋代的词,但应该分清主从,何者为金、宋词,何者为元词,何者为作年存疑之词,都应加以说明和分别。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不同的形式如附录或存目等,例如陈衍的《元诗纪事》便采用了把金、宋遗民各单列一卷的办法,这不失为一折中之计。

文学史上介于两朝之间的许多作家作品,往往都可以自成为一单独的时期。例如明清之际的数十年,在文学上有其独立的特征,与前与后都不一样,与其强行按朝代分割,不如让它自成一期,宋元之际情况也与之类似。本节提出这些断限原则和标准,并不是想从朝代更迭的那一天一刀劈下,划出一道泾渭分明的鸿沟,而是考虑到朝代的更迭作为一极具刺激性的社会大变动,往往给文人的命运和创作都带来巨大的影响,于是他们或主动或被动地由旧朝的文人就转变成了新朝文人。从文学上来说,他们是旧朝的孑遗,但又常常是新朝文学的开创者和奠基者。在词学史上,过去总把这些跨朝代的词人上归于金、宋,过于忽略了他们在元代文学中的意义,这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加以纠正。同时,这些原则和标准,也不仅适用于金、宋、元之际词人的断限划分,它对于文学史上横跨两朝之时期的重新认识,或许也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