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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词通论
1.3.2.2 二、依事迹而推定

二、依事迹而推定

有些词人除少数词作以外,其他大部分不仅不能考出确切的作年,而且究竟是作于前朝还是新朝也无法确定,在这种情况下,上述第一条标准便有所局限,而知人论世向来是中国文学的传统,因此词人生活的主要时空及事迹就凸显成为断限的主要推定依据了。这其中大略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是词人的生卒年虽无法确切考知,但可以大致推定。如果进入新朝之后的时间明显长于之前的时间,则可以谨慎地将其创作主要归入新朝,反之,则归入旧朝。例如仇远,生于淳祐七年(1247),宋亡时年三十,卒年不详。但据其门人张翥《最高楼·为山村仇先生寿》词中“方寸地,七十四年春”之语,可知仇远至少于元仁宗延祐七年(1320)尚在世,则他在元代生活的时间长达四十四年以上。就其生平事迹而言,仇远于南宋咸淳年间与白珽同以诗名,但宋亡之后,参与《乐府补题》唱和、月泉吟社唱和;张雨、张翥、莫维贤等元代的重要文人皆出自仇远门下;大德九年(1305)出为溧阳州学教授;晚年归老西湖,与林昉、白珽、吴大有、胡仲弓等人悠游湖山,以诗酒送年,这些重要事迹皆在入元之后。更重要的是就其词而言,尽管仇远自谓“幼有此癖”[19],但是在南宋时并“未尝以词称,迨为诗所掩耳”[20],而且就仇远在词学史上的价值来说,他对元词的意义远大于其对宋词的意义。综合以上诸因素考虑,将仇远及《无弦琴谱》归属元代词坛,似应更为妥当。

二是词人的生卒年根本就无从考定,连大致的推测都很困难或分歧重重,此时则可根据现存的生平事迹来推定其朝代断限。如王沂孙,生卒年迄无定论[21],其词除《乐府补题》诸作年代可考外,其馀的几乎都无法断定作年。但从目前已知的王沂孙的事迹来看,其信实可靠者仅如下数事:1.南宋咸淳十年(1274)与周密别于孤山,次年两人再会。2.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冬,周密自剡还会稽,复又聚别。3.至元十五年(1278)或次年,在越中参与《乐府补题》唱和。4.至元二十三年(1286),在杭与徐天祐、戴表元、周密等十四人宴于杨氏池堂。5.至元二十四年,周密得《保母帖》,王沂孙题诗,在赵孟頫丁亥(1287)八月跋之后,鲜于枢戊子(1288)再观之前。其中除第一事在宋亡之前,其馀事迹皆在入元以后,且至少到至元二十四年(1287)尚有事迹可考。因此,在新的、可信服的材料被发现之前,可以据此推定,王沂孙主要活动于元代,其《花外集》中的大部分作品与其说是宋词,不如说是元词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