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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词通论
1.3.1.4 四、以朝代为中心,从宽收录

四、以朝代为中心,从宽收录

这是指以总集所属朝代为中心,凡是在本朝中有作品传世者的所有作品,均予以收录。《全宋诗》和薛瑞兆、郭明志重编的《全金诗》,可以归入这一类标准中。如《全宋诗·凡例》中云:

本书收录断限,凡唐五代人入宋以后有诗者,将其入宋以前所作之诗一并收录;凡宋亡以前有诗者,将其入元以后所作之诗一并收录;其人或入或出,虽历经宋朝,而无宋时诗作,一概不录,如其诗写作时代难以确定,则从宽收入。

《全金诗·凡例》中亦云:

本书收录断限,自金太祖收国元年起,至金哀宗天兴三年迄。但易代之际,情况复杂,难以划一,本书取以人系诗,从宽收录的原则。

凡辽、宋人入金仕金,有诗作传世者,所作无论入金前后,一并收录。金人入蒙元而以遗民自居者,所作亦一并收录,如元好问、李俊民、杜仁杰等。入蒙元虽仕,但在金时已有诗名者,如刘祁、杨奂、李冶等,所作俱予收录。入蒙元虽仕,但在金朝登第为官、仕蒙元后仍与遗民故旧交游唱酬,而其诗作年代又难以确定者,则从宽收录。如其诗确知为仕蒙元后作,而在金时无作品,则概不收录,如耶律楚材。

该书还把金元之际东平文人的诗作录为金诗:

本书收入金元之际东平地区文人李昶、王磐、徐世隆、商挺、张澄、杨鹏等人的部分诗作。当时东平虽已归属蒙古,但南北尚未统一,在原为金人的严实父子治理下,延揽大批金国流亡文士,崇儒兴学,沿袭旧制,保持了当地社会的稳定,造成东平文坛一时繁荣。这些文人多已登金朝进士科第,或在金朝生活已久,战乱中避地于此,多从任参议、幕僚或儒学教官。后来,有些人辗转供职于元王朝。因此,东平文人可视作金末的诗人群体,其作品仍保持着金代文学的某些特征,故归入金诗范畴。[15]

另外,《全金诗》从元好问《中州集》中“南冠”一目之例,收录了不少出使金国而被羁留的宋朝使臣在留金期间所作之诗。

这种从宽收录的原则自然是可以比较全面地反映一朝文学的总体风貌,但又似乎有点宁滥毋缺的意味,毕竟,把作于其他朝代的作品不加择别地归入本朝总集中,这种做法是否合适,看来还是值得商榷的。

以上四种较有代表性的断代标准,尽管都有其一定的合理之处,但也都难以执一驭万,统摄万有。其实任何一种标准,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例外情况。因此,不妨采取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的办法,对作家作品作具体的分析,在统一的原则下,以若干变通的办法加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