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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词通论
1.3.1.3 三、依时间断限而定

三、依时间断限而定

今人对于上述问题,已经有所认识。在这一时期跨朝代作家的归属上,提出了一些与旧说不同的看法,如夏承焘、张璋编《金元明清词选》中,即把赵文、刘壎、仇远、姚云文、罗志仁等《全宋词》中的词人,选入了元词之中。章培恒、骆玉明所编《中国文学史》中虽基本未论元词,但在论述元代诗歌时,还是把仇远作为元人看待的。又李修生在《元代文学的再认识》一文中即提出:“张炎生于宋淳祐八年(1248),临安攻破时不足三十岁,入元后生活了四十年左右,大约卒于元延祐二年(1315)之后,至治三年(1321)以前。其现存作品主要写于元代,所交游亦非尽逃名遁世的人。不少史著将他列入宋遗民,就不能反映元词面貌。”[12]其后《全元文》即采用了相对明晰的时间断限,来划分作家归属。《全元文》李修生所作《前言》云:

《全元文》收录作者的原则,上承金和南宋,原金朝管辖区作者以金哀宗天兴三年(1234)为上限;原南宋管辖区作者以南宋末帝祥兴二年(1279)为上限;以元顺帝至正二十八年(1368)为下限。金元之交的作者,一一九〇年及以后出生者,一般入元。宋元之交的作者,一二四〇年及以后出生者,或一三〇〇年仍在世者,一般入元。[13]

这是目前对金元及宋元之际作家断限划分的较新意见,但实际上仍然是以作家年龄为重要参照系。其中提及三个时间界限: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宋理宗嘉熙四年(1240)、元成宗大德四年(1300),也即是说凡金亡时年龄不满四十五岁者、宋亡时年龄不满四十岁者或宋亡后仍在世超过二十一年者,均作为元代作家看待。然而究竟为何以这三个年份为分界线[14],它们有何标识性的作用,《全元文》中并未作出明确的解释。

另外,《全元文》首册《凡例》中说:“由元入明作家,其主要活动在元者,则作为元人收录。”对于元明之际的作家归属,未作明确界定。该书所收最后一位作家为李继本,他在入明之后,典教涞水、永清、东安、深州、雄县、房山等地,以师道尊于河朔。至洪武二十七年(1394)尚在世。似亦不可谓“主要活动在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