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 拗救

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 成了古风式的律诗(见下文)。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 "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但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所谓"",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成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下面的三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诗人们在运用()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b)或()。这样既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现在试举出几个例子。并加以说明:

《宿五松山下荀媢家 》李白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1].

第一句""字第二句""字都是该平而用仄,""字平声, 既救第二句的第一字,也救第一句的第三字。第六句是孤平拗救,和第二句同一类型,但它只是本句自救,跟第五句无拗救关系.

《天末怀李白杜甫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2].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参看上文)。第三句""字仄声拗,第四句""字平声救。这 是()类。

《赋得古原草送别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第三句""字仄声拗,第四句""字平声救。这是()类。

《咸阳城东楼》 []许浑

一上高楼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洲。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鸟下绿芜秦苑夕,蝉鸣黄叶汉宫秋。行人莫问当年事,故国东来渭水流。

第三句""字拗,第四句""字拗,""字既救本句""字,又救出句""字。这是()()两类相结合。

《新城道中》(第一首) []苏轼

东风知我欲山行,吹断檐间积雨声。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西崦人家应最乐,煮芹烧笋饷春耕。

第五句""字拗,每六句""字拗,""字既救本句的 ""字,又救出句的""字。这是()()两类的结合。

《夜泊水村陆游

腰间羽箭久凋零,太息燕然未勒铭。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亭?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汀。

第五句"有万"二字都拗,第六句""字拗,""字既是本 句自救,又是对句相救。这是()()两类的结合。

由此看来,律诗一般总是合律的。有些律诗看来好像不合律,其 实是用了拗救,仍旧合律。这种拗救的作法,以唐诗为较常见。宋代以后,讲究音律的诗人如苏轼、陆游等仍旧精于此道。我们今天当然不必模仿。但是,知道了拗救的道理,对于唐宋律诗的了解,是有帮助的。

所谓"一三五不论"

关于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 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 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 是,它分析问题是页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误解。这个影响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适当的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 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 "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古风式的律诗

在律诗尚未定型代的时候,有些律诗还没有完全依照律诗的平仄 格式,而且对仗也不完全工整。例如:

《黄鹤楼》 []崔颢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这诗前半首是古风的格调,后半首纔是律诗。依照上文所述七律的平仄的平起式来看,第一句第四字应该是仄声而用了平声(""chéng),第六字应该是平声而用了仄声("",古读入声),第三句第四字和第五字应该是平声而用了仄声("去不"),第四句第五字应该是仄声而用了平声("")。当然,这所谓"应该"是从后代的眼光来看的,当时律诗既然还没有定型化,根本不产生应该不应该的问题.

后来也有一些诗人有意识地写一些古风式的律诗。例如:

《崔氏东山草堂》杜甫

爱汝玉山草堂静,高秋爽气相鲜新。有时自发钟磬响,落日更见渔樵人。盘剥白鸦谷口粟,饭煮青泥坊底芹。何为西庄王给事,柴门空闭锁松筠。[3]

作者在诗中故意违反律诗的平仄规则第一句第六字应仄而用平(""[4],第二句第五字应仄而用平(""),第三句第六 字应平而用仄(""),第四句第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更见"),第五六两字应仄而用平("渔樵")。第五六两句是"失对",因为两句都是仄起的句子。第五句的""和第六句的""也不合一般的平仄规则(虽然可以为拗救)。除了字数、韵脚、对仗像律诗以外 [5],若论平仄,这简直就是一篇古风又如:

《寿星院寒碧轩 》苏轼

清风肃肃摇窗扉,窗前修竹一尺围。纷纷苍雪落夏簟,冉冉绿雾沾人衣。日高山蝉抱叶响,人静翠羽穿林飞.道人绝粒对寒碧,为问鹤骨何缘肥[6]

这首诗第一句第五字应仄而用平(""),这种三平调已经给 人一种古风的感觉第二句如果拿"平平仄仄仄平平"来衡量,第六字应平而用仄(""字古属入声)[7]. 第三句如果拿"平平仄仄平平仄"来衡量,第六字应平而用仄("")。第四句如果拿" 仄平平仄仄平"来衡量,第三第四两字应平而用仄("绿雾"),第六字应仄而用平("")。第五句如果拿"平平仄仄平平仄"来衡量,第四字应仄而用平(""),第六字应平而用仄("")。第六句如果拿"仄仄平平仄仄平"来衡量,第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翠羽"),第六字应仄而用平("")。第八句如果拿"仄仄平平仄仄平"来衡量,第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鹤骨"),第六字应仄而用平("")。第七句第五字("")也不合于一般平仄规则"摇窗扉"一样,"沾人衣""穿林飞""何缘肥"都是三平调,更显得是古风的格调(参看下文第六节第四小节《古体诗的平仄》)。作者又有意识地造成失对和失粘。若依上面的衡量方法,第二句是失对,第五句和第七句都是失粘。

古人把这种诗称为"拗体"。拗体自然不是律诗的正轨,后代模 仿这种诗体的人是很少的。

注释:

[1]"",平声。"",去声。

[2]"",平声。

[3]"",去声。

[4]这还不能算是上文所述的那种特定格式,因为那种格式第三 字必须用平声,这句第三字""字用的是仄声(入声)。

[5]""字今入文韵,但杜甫时代还是真韵字,不算出韵。

[6]"",去声。

[7]这是以第二字的平仄为标准来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