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咬文嚼字(说“撮”)

咬文嚼字(说“撮”)

最近在友人处小住,谈及家庭生活情趣,话语中有一“撮”字(这里借用一个同音字,其正确写法未明),当时稍有会意,但写不出。后询及友人,以“表示特别亲密的举动”解之,仍觉意犹未尽。回来后重加体味,觉得它是一个好词,在口语中含义颇为丰富,非别的字眼所能代替。

首先,如同娇、媚、妍、娟等字都从女旁一样,“撮”也是个女性化的字,要不就是有时用来形容小孩。身为男子,即使向女性表示了很亲密的行为,也很少被形容为“撮”的,否则就未免太“娘娘腔”了。

说“撮”是个好词,因为它似乎含有几层意思:

一、它基于喜爱愉悦的情感。妻子向丈夫“撮”起来,通常总是在欢乐和谐的气氛中,表示爱情的愿望。很少有愁眉苦脸地“撮”的,或者无可奈何地“撮”的;表达压抑痛苦的感情,很少同“撮”字沾上边。即使以嘲笑的口吻出之,如说:“你看,又‘撮’起来了”,潜台词大约也多是“给了点颜色就开染坊”之类,其实是欢喜的成分居多。即使说一句“撮死了”,通常也总是微笑的讽刺,欢迎大于拒绝,绝非讨厌之意。

二、它带有挑逗、戏谑的意味。在性爱生活中,这是很美的境界,其鲜明的特征是示爱的主动性。这一特点在口语中有一个近义的词“撩”,就像用草撩拨好斗的蟋蟀。西方有一部电影,片名被译成《月色撩人》,这“撩”字就译得很精采。还有一个现在常见的新词“煽情”,也是挑逗意味很浓的。在这个意义上,“撮”也好,“撩”也好,“煽”也好,意思都差不多,都是宣泄的,而不是压抑的,并且是希望得到反馈的,它往往含有戏谑的成分,但讨人喜欢而不轻佻,戏以逗乐,谑而不虐,和“浮”、“骚”等词的感情色彩不同。

三、它在举止上表现为媚态或疯劲。媚或疯都由“撮”而来。柔和的表现为媚态,虽然“柔”,但比柔情如水、含情脉脉要多几分外露和开放,例如“回眸一笑百媚生”;又如近人高燮的诗:“一笑投郎怀,同看《茶花女》”,又如沙叶新套用辛词:“我见我妻多妩媚,料我妻见我应如是”,都是“撮”的好例子。情感较为强烈的“撮”往往表现为疯劲。元人白朴《阳春曲》云:“笑将红袖遮银烛,不放才郎夜看书,相偎相抱取欢愉。止不过迭应举,便及第待何如?”又如《红楼梦》里碧痕打发宝玉洗澡;晴雯撕扇子也都是够疯的。

总之无爱便无撮,有撮莫轻负,有心写好词,终生共呵护。“撮”是女性(或小孩)向亲人表示爱悦的很美妙、很可爱的感情体现,值得好好珍惜的。规范汉语里,似乎没有这么一个词。西方人情感较多外露,不像中国文化讲究含蓄,照理“撮”的成分要多一些,不知英语中有无一个相当的词。

shaosa(索)、hang均不好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