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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世界:西方女性文学百部名著赏析
1.99 《一千英亩地》One Thousand Acres

《一千英亩地》One Thousand Acres

作者简介

简•斯迈利(Janesmiley,1950—),美国当代女作家。出生于加利福尼亚的洛杉矶,孩提时代移居密苏里的圣•路易市郊,并在那里读完了中学。1971年,简•斯迈利获得依阿华大学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业余从事小说创作及报刊文章的写作,直至1996年放弃教职,开始专门从事文学创作。简•斯迈利一生婚姻生活较为坎坷共有过三次婚姻时间最长的与斯蒂芬•默腾森维系10年左右。她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目前孩子们和她共同生活在加利福尼亚的家中。

迄今为止简•斯迈利创作的中、长篇小说已逾10部。最早的是1980年问世的小说《巴恩•布林德》(Barn Blind),体现了女作家对家庭成员之间复杂情感的洞察与理解。第二部小说《在天堂门边》(At Paradise Gate)出版于1981年作家延续了上一部小说中问题的思考并对下一代人的前途表现出了进化论者的乐观主义思想。《双重钥匙》(Duplicate Keys,1984)是一部侦破小说斯迈利自言是想借助侦破小说这一体裁锻炼自己谋篇布局、驾驭情节发展的写作技能,这一尝试获得了成功,但作者再也没有写过同类题材的小说。1987年出版的《伤心年代》(The Age of Grief)虽然篇幅不长,但对于当代美国人生活细致入微的描摹刻画及高超的叙事技巧,已为作者赢得文学界的广泛赞誉。之后问世的《平常之爱和好意》(Ordinary Love and Good Will,1989)包括两个较短的故事,通过描写家庭生活最表层的幸福与欢快,更进一步探求其底层所埋藏的黑暗与隐忧这也为两年后面世的《一千英亩地》(One Thousand Acres,1991)预留了深入挖掘拓展的余地。

几乎在小说《一千英亩地》创作的同时斯迈利脑海里又有了更为大胆奇妙的构想,她设想以同一主题(农业生活)同时创作两部风格迥异的悲喜剧。于是在《一千英亩地》完成4年以后,作者又以一所农业大学的教员为主体创作了极富喜剧色彩几乎近于闹剧的小说《哞》(Moo,1995)。中西部地区这所名为“哞”的大学城简直就是当代美国学术界或美国社会的缩影:一方面他们既求善求真,充满善意;另一方面又追腥逐臭,唯利是图。小说在喧哗与热闹之中透着犀利与冷静这一种平实素朴、隽永而深邃的笔调也为女作家赢得了“20世纪后期美国中西部巴尔扎克的美誉。”

《一千英亩地》一问世,各界反响强烈好评如潮接连荣获1992年度美国“普利策”小说大奖(Pulitzer Price)和美国国家书评人奖(National Book Critics Circle)。获得巨大成功的女作家并没有被荣誉的光环所笼罩,所陶醉,而是异常清醒地开始了更大范围内的文学研究与创作。近年来的作品有《里迪•牛顿历险记》(The All TrueTravels and Adventures of Lidie Newton,1998)《马的天堂》(Horse Heaven,2000),《真诚》(Good Faith,2003)。

代表作品

小说《一千英亩地》的故事情节,明显是对莎士比亚悲剧《李尔王》的模仿可是用了很细密的功夫,几乎彻底消解了原作那种剑拔弩张、惊心动魄的戏剧冲突而显得不露声色。

故事发生在美国中西部泽布伦县的一片农庄上。主人公拉里是一位精明强干的农场主凭着几代人的辛勤劳作和他本人对农场生产管理的丰富经验,到了60岁左右他终于成功地兼并了不事生产的邻人埃里克松家的一大块地从而将自己的农场连成一整片拥有了梦寐以求的一千英亩地。

年老的拉里老伴早已去世他有3个女儿大女儿吉妮、二女儿罗丝和三女儿凯洛琳:大女儿吉妮嫁给了同样精明且踏实能干的泰伊一位小农场主的儿子婚后来到拉里家中帮助农场经营:二女儿罗丝也早已成婚嫁给了心性耿直但脾气暴烈的波特并且生有两个女儿帕美和琳达三女儿凯洛琳大学毕业后在城里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找了份工作,未婚夫是一名律师叫弗兰克。

老拉里带领泰伊和波特在农场劳动有独立精神遇事有主见的罗丝也时常参与其间,后来罗丝由于做了乳腺癌切除手术在自己家中休息吉妮则扮演了整个大家庭看护保姆的角色。她性情平和任劳任怨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全家老小。虽然劳作非常辛苦全家倒也算和和美美,只有老拉里最宠爱的小女儿凯洛琳住在城里偶尔回家一趟。

除了埃里克松老拉里还有一位邻人哈洛德是他多年的老友和老对手。哈洛德有两个儿子:杰斯和洛伦。长子杰斯多年前参军去往海外13年后才重返故乡,也正是工于心计、深藏不露的杰斯的归来,打破了这一片广袤的农场的宁静。

拉里在步入晚年之后,脾气变得愈加古怪偏执,不能听取别人的任何意见。有一天心血来潮地在餐桌上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宣布他将退隐养老而将这一大块田地平均3份分给3个女儿,对于两位帮工多年的男子而言,自然是一个不容错过的大好机遇,罗丝也竭力赞同一向柔弱的吉妮稍作抵抗也很快服从了一贯以家长制主宰全家的老拉里的意志,只有小女儿凯洛琳当下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这是不智之举,并且怀疑两位姐姐从中做了手脚刺激并逼迫年迈的父亲交出他的家产。结果是一意孤行的拉里改变决定剥夺了小女儿的继承权,将一千英亩地平均分给了两个女儿,凯洛琳愤而离家返城。

富有心计的杰斯早就看上了拉里家的这一片肥沃的土地,由于和老哈洛德发生争吵,他被赶出家门,从前跟他一直关系亲密的吉妮,将以前居住过的空房让给他暂时居住。杰斯善于言谈知识渊博并且对吉妮孤弱无援的境遇表现出了极大的同情和慰藉。吉妮抵挡不住杰斯的进攻,与之偷欢在领略了婚外恋情的同时她对待生活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对周围环境有意无意地开始了反抗。

罗丝和吉妮在一起回忆从前的生活罗丝无情地揭穿了老拉里人面兽心曾经深夜潜入吉妮房间奸污她的事实,同时也控诉了老拉里对她本人的凌辱吉妮终于明白父母从前的生活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幸福美满也明白了婚后她自己对性生活一直无动于衷的真正原因。后来罗丝又公开了杰斯在占有吉妮之后又与她本人偷情的残酷事实,令吉妮痛不欲生,并且试图用毒香肠毒死罗丝来进行报复。

波特酒后驾车声称要找老拉里算账,结果出了车祸淹死在水沟里随后罗丝与杰斯公开同居。老拉里在凯洛琳的支持下开始了法庭诉讼以农场经营不善为由打算收回已分给两个女儿的家产,正在兴致勃勃贷款兴建养猪场的泰伊遭此变故,立刻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法庭审判的结果,由于老拉里精神状况不健全,判其败诉,一家人和好的最后一线希望了落空。伤心绝望的吉妮离开家乡来到城里打工。老拉里则由凯洛琳领回家照看,不久吉妮便收到罗丝的来信,告知老拉里在一次外出购物时心脏病发作而死,谁也没有参加他的葬礼。

由于泰伊不满罗丝在农场经营问题上指手画脚,更由于当地银行家卡森在法庭审判以后不愿继续给养猪场贷款,惆怅失意的泰伊在吉妮39岁生日那天开车到城里找到她告诉她决意离开农场去德克萨斯谋生的计划。在临行前,他最后要求吉妮在离婚协议上签字。

不久,罗丝从临终的病榻上打来电话,要求吉妮去看她。姐妹俩进行了最后一次深谈。从罗丝口中吉妮得知负心歹毒的杰斯看到农场已没有太大希望便抛弃了罗丝只身去往温哥华可当吉妮拨通他电话时他却否认自己的身份。吉妮安顿好了罗丝的两个女儿帕美和琳达,变卖家产偿清了贷款又回到了城里。无尽的孤独、愤怒和自责,以及对过去生活的种种回忆成了她如影随行挥之不去的伴侣,将陪伴着她走完余下的这漫漫人生。

文学影响

简•斯迈利虽着力淡化并消解《李尔王》(King Lear,1605—1606)原有的故事情节可读者还是不难发现两者之间的契合之处。拉里就是年老昏庸、喜怒无常的李尔吉妮是高娜•李尔,罗丝是里根,凯洛琳则是充满孝心的考狄利亚,而工于心计、贪婪自私的杰斯显然就是爱德蒙的化身。一开始的拉里拥有大片农场又是大家庭中绝对的独裁,骄横专断,不可一世,贸然作出了分产(分国)的鲁莽决定并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随着故事情节的缓慢推进,如同剥茧抽丝般,读者从字里行间逐渐认清了这个淫邪成性,色厉内荏的老色鬼的真面目。他对罗丝的无端责骂和对吉妮不能生育子女的恶毒诅咒只是更加暴露了他丧心病狂、泯灭人性的丑恶嘴脸。如果说李尔的被逐、发疯乃至死亡能够引起人们同情和怜悯的话,拉里的种种行径直至死亡只能引起人们的憎恨和厌恶。

作为一种女性主义对莎翁悲剧的重新阐释和解读,虽然从某种意义上小说是对原作的一种背叛和颠覆但也未尝不能视为对原作的一种丰富和延展。作者的本意就是要挖掘出每一个表面幸福之家下面掩盖的丑陋之处就是要揭穿沿袭已久的男性家长制的本来面目。当记者问及小说家是否认为李尔王也有类似拉里的行为时斯迈利断然回答“不排除这种可能性”,说明了作家在解构男权中心主义这一问题上一贯坚定的立场。

小说以第一人称“我”的叙述展开故事情节,拉里的长女吉妮才是小说真正的女主角在很大程度上,小说的推进就是吉妮女性意识渐渐苏醒展开的过程一开始出现的吉妮是一位典型的具备“温良恭俭让”诸般美德的传统妇女特别与泼辣直率、雷厉风行的罗丝比较更可以看到她对全家人(特别是老父亲)无微不至、体贴周到的关怀与照料。然而随着老拉里的丑恶面貌渐渐暴露,她不再畏缩忍让,开始了顽强的抗争。小说中多次出现“我觉得我正从一场大梦里醒来”以及类似的内心独白,也正象征她试图告别过去重新认识自我走向新生的种种努力。

在“男权中心主义”长期处于统治地位的社会(家庭里),以吉妮为代表的广大妇女饱受着来自物质、精神各个方面的压迫摧残:但随着女性意识的逐渐苏醒这一种至高无上的男性权威的神话被打破拉里农场最后的凋敝和大家庭的最终解体正是这一种权威没落破败而女性得以重新找回自我、重获新生的象征。

当然任何一部主题鲜明、思想激进的小说倘若没有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贯穿其中,仍然不能保证它的成功。斯迈利在《一千英亩地》中采用的不动声色、剥茧抽丝的叙述方式使得这部很“传统”的小说取得了当代若干手法新颖的小说所难以企及的成就。她对事物的刻画精细入微,仿佛法国的新小说派“见物不见人”的态度,有时几乎到了痴迷忘我的程度。如对家庭主妇柴米油盐日常生活的刻画,对枯燥乏味、寂寞单调的农场生活的描写,有时哪怕是一件不起眼的服饰一场不经意的邂逅,一次不成功的性生活,女作家也是不厌其烦,刻意描摹,务必传达出当事人的真实感受。斯迈利自言她的创作观便是要在“大量真实细致的客观事实中,发现人物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称之为一种全新的现实主义或写实主义手法恐怕并不为过分。美国也有些评论家认为这类描写过于琐碎,冲淡了故事情节:可从另一个角度看,恰如某些论者所言,这种平淡如水、不露痕迹的意境不正是文学创作的最高境界不正说明了女作家的触觉敏锐而细腻,与男性作家粗犷豪放的路数截然不同不也正说明了女性作家确有重塑经典的必要?斯迈利坚持认为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远胜于马克•吐温的《哈克•贝里历险记》,原因也许正在于此罢。

(杨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