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 章清官与赃官
——江湖人物的政治理念
在把《水浒传》当作反映农民起义的作品的时期,人们对于梁山好汉的政治理念作过相当深入的分析。一般认为,梁山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标志着一次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的失败。失败的原因在于,农民本身不是一个先进的阶级,他们没有先进的思想武器;他们中间,主张坚决与宋王朝斗争的好汉在内部失去了主导地位,被妥协倾向严重的宋江等人把持了领导权;他们中的多数人也缺乏明确的斗争目标,只反贪官,不反皇帝,限制了他们采取更坚决的行动……
现在我们把梁山好汉视为一群江湖人物,用另一种眼光去审视他们的“聚义”、“招安”、“替天行道”等,可能会有另一种看法。
一 宋江的“忠义”
谈到江湖人物的政治理念,首先应该关注宋江,作为梁山好汉的领袖,他的政治理念具有标本性质。
宋江自认是忠义之人,觉得自己一生行事,最讲究的就是“忠义”二字,他对于朝廷没有半点负心。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又会落草为盗,甚至成了这群好汉的领袖呢?我们指出这样矛盾的事实,并不是想说宋江的忠义只是用以欺人的口号,而是想借此分析他的“忠义”到底具有什么样的性质。
《水浒传》给宋江确定的社会身份是吏。这是耐人寻味的。在中唐以来的传统主流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文官阶层——他们基本上是经由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少部分是举人出身,大部分是进士出身。这一阶层,其标准的称呼是“官”。主流社会中居于从属地位的是吏——他们不是经由科举考试选拔出来的官,而是替官处理公务的低级办事人员。他们也许非常精明强干,但因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不太可能进入文官阶层即权力中心。所以,吏是主流社会中处于边缘的一群。
《水浒传》推崇宋江“吏道纯熟”,并在第二十一回为吏打抱不平说:
原来宋时,为官最易,做吏最难。为甚的为官容易?皆因那时朝廷奸臣当道,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为甚的做吏最难?那时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远恶军州,重则抄扎家产,结果了残生性命。
扬吏而抑官,这与多数读书人的看法迥异。比如蒲松龄对胥吏一向深恶痛绝。《聊斋志异》卷五《伍秋月》里写王鼎屡杀公役,蒲松龄眉飞色舞地为之叫好说:“余欲上言定律:‘凡杀公役者,罪减平人三等。’盖此辈未有不可杀者也。故能诛锄蠹役者,即为循良;即稍苛之,不可为虐。”《聊斋文集》卷十《循良政要》有“制衙役”条:“凡为衙役者,人人有舞文弄法之才,人人有欺官害民之志。”又有“禁衙役下乡”条:“往往有甚不相干之事,衙役一到,势如虎狼,罗织乡村,肆行贪虐,因之挨户攒钱,迄无宁晷。”蒲松龄的话代表了主流社会的态度。即使在一般的社会上,人们对于吏的态度也不客气,《醒世恒言》卷二十《张廷秀逃生救父》引用了这样一句俗语:“任你官清似水,难逃吏滑如油。”一般百姓,他们日常所接触的多半是吏而不是官,他们受到的一些盘剥和欺压,一定程度上是吏违背法纪的结果。可见,吏虽跻身于主流社会,却是主流社会中不受欢迎的一群。
宋江是吏的代表。主流社会是他谋生之地,他尽管因其被边缘化而对社会的主导力量(文人)满怀敌意,但他依然不打算与之彻底决裂,这具体表现为他不想触犯国家的“法度”;非主流社会是他寻求精神寄托之处,他的心心相印的朋友大都是“江湖好汉”,但“江湖好汉”不稳定的生活和挨饿受冻的艰辛是他所不愿接受的,因此,他始终不愿正式成为非主流社会的一员。后来迫不得已成了其中的一员,又想方设法回到主流社会。对他来说,他仍然是要栖身于主流社会的。主流社会的核心伦理原则是“忠”、“孝”,非主流社会的核心伦理原则是“义”,宋江在言谈中常常置“忠”、“孝”于“义”之上,也可以从这个角度加以解释。杀阎婆惜使宋江失去了在主流社会继续生活下去的资格。杀惜之后,宋江只想暂时流亡避难,丝毫没有去梁山投奔晁盖的念头;以武装与朝廷对抗,就等于放弃了在主流社会的立足之地,这样的事宋江当然不愿意干。宋江上梁山的过程一波三折,异常曲折,从中我们感觉到,宋江的确不愿落草为盗,这说明他的“忠”不是虚假的。
宋江尽管上了梁山,甚至成了梁山的领袖,但他依然渴望在主流社会建功立业。他经由怎样的途径才能回到主流社会?他怎样才能在回到主流社会时保持较高的身价?宋江采取的策略是,一方面在和官军对垒时充分显示梁山的实力,使朝廷不敢小看,另一方面,在得胜后向被俘的朝廷官员剖白心迹,以示愿意接受招安。宋江运用这一策略非常熟练老到。梁山一百单八个好汉大聚义时,宋江也郑重地申明他的两大心愿:“一则祈保众兄弟身心安乐;二则惟愿朝廷早降恩光,赦免逆天大罪,众当竭力捐躯,尽忠报国,死而后已。”他后来接受招安可谓如愿以偿。
宋江曾竭力想摆脱落草为寇的命运,落草为寇后又想方设法回到主流社会来。纵观宋江的人生历程,我们发现:宋江迷恋主流社会的成功,功名和家庭,这是他关注的两大焦点。从这个意义上讲,宋江的确抱着忠心。
问题出在宋江的“义”上。宋江的“义”,绝不是主流社会要求的义。在传统社会,“行而宜之之谓义”,“义”是指合乎儒家伦理规范的行为,儒家伦理强调“舍生取义”。而宋江所服膺的“义”则主要是江湖义气,是对江湖上朋友讲兄弟之情。
传统社会的吏,一方面因为办理具体事务的缘故,常与非主流社会发生交往,另一方面,即使在感情上,他们也易于和非主流社会产生共鸣——他们同样怀有对“官”的不满。宋江时常感到愤愤不平的便是出身于科举考试的“官”对他的挤压。他渴望远大前程,然而传统的主流社会结构却决定了他只能屈居下位,几乎没有“发迹”的可能。一个雄心勃勃、以才具自负的人,当他对主流社会极度失望时,向非主流社会寻求寄托便不是不可理解的。因此,宋江对非主流社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亲近感。江湖上好汉,在传统社会中是被视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负有守土之责的官员,有必要密切注意其动向,并对其活动范围加以限制。与这种态度形成对照,宋江却千方百计为他们提供衣食和其它生活资料。他在江湖上的领袖威望正是这样树立起来的。
他后来在浔阳楼题反诗,满腹仇怨,直指主流社会。《水浒传》第三十八回写他题反诗前的心理活动云:“我生在山东,长在郓城,学吏出身,结识了多少江湖好汉,虽留得一个虚名,目今三旬之上,名不成,利又不就,倒被文了双颊,配来在这里。我家乡中老父和兄弟,如何得相见?”不觉酒涌上来,潸然泪下,临风触目,感恨伤怀。他痛苦地意识到,尽管他人生经历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是“结识了多少江湖好汉”,但是这些还没能成为他在主流社会成功的政治资本。宋江不仅“吏道纯熟”,非常能干,而且长袖善舞,精通与人结交的门道,有了这样的条件,如果他能够跻身于“官”的行列,不愁没有飞黄腾达的一天。但是,他出身于“吏”,这一点无情地限制了他。
宋江对于“义”的执着,原因恰恰就在这里,因为只有在江湖好汉中,他才能如鱼得水,不但没有不平和压抑,还能得到极大的崇敬,带给他成功的感受。当他出于发自内心的同情心干出违背法纪的事情,如放走犯下“弥天大罪”的晁盖时,他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违背了“忠”的要求。不但如此,他甚至期望他以“义气”结交的人物,能成为他在主流社会成功的一个资本,而且,对于他来说,如果能在主流社会跻身于更高的阶层,他将依然用“义气”作为与人结交的手段。
宋江自认“忠义”双全,而这两者在传统社会里是不相容的。他竭力作到“忠义”两全,其实质就是将江湖义气带入主流社会。
二 好汉眼中的清官与贪官
这里我们用“清官”指代遵纪守法的官员,用“贪官”指代违法乱纪的贪官污吏。侠义小说中一个常见情节就是侠客惩治贪官污吏。《七剑十三侠》第一回中,将贪官污吏列为剑侠必须出手惩罚的“三等极恶之人”中的第一等:
第一等是贪官污吏。他朝里有奸臣照应,上司不敢参他,下属谁敢倔强,由他颠倒黑白,苛剥小民。任你残黩的官员,凶恶的莠民,只要银子结交,他就升迁你,亲近你;由你两袖清风,光明正直,只要心里不对劲,他就参劾你,处治你。把政事弄得大坏,连皇帝都吃他大亏,你道厉害不厉害?
描写江湖好汉的小说,也常常把惩治贪官污吏当作小说中的重要事件来写。《水浒传》中也写到了不少这样的场面。小说第十九回,阮氏兄弟对付济州府巡检何涛(不过从小说里还看不出他是一个赃官)时,用歌声表达他们杀尽贪官污吏的雄心:“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联系小说中其他地方的描写,许多人以为,梁山好汉之所以受招安,就是因为他们只反贪官,不反皇帝。而在我们看来,好汉们固然不反皇帝,说他们反贪官,也未必就符合事实。
《水浒传》的作者是很懂得读者心理的,他在讲述好汉故事之前,首先写高俅发迹,这样就突出了“乱自上作”的意思——社会的混乱是上层统治者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不这样写,就难以使江湖好汉的行动赢得喝彩。在开始写江湖好汉时,作者又选取了鲁智深、林冲两人作为重点加以描写。林冲之所以落草,是受贪官所逼,他是“逼上梁山”的典型。鲁智深之所以落草,自始至终都与行侠仗义有关。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他们落草的行为都可以原谅。我们不能说他们在人品上有哪些不足称道的地方。给读者形成这样的印象之后,小说陆续写到很多好汉,他们中有哪些可以称得上是洁身自好的呢?恐怕不多。我们在一百零八条好汉里,只能找到一个不出名的裴宣:“原是本府六案孔目出身,极好刀笔,为人忠直聪明,分毫不肯苟且,本处人称他铁面孔目。……为因朝廷除将一员贪滥知府到来,把他寻事刺配沙门岛,从我这里经过,被我们杀了防送公人,救了他在此安身。”(第四十四回)
小说里写了不少好汉与贪官斗争的故事,但是在另一方面,读者也不能不注意到,好汉判别清官、贪官往往是以江湖“义气”作为标准。
好汉中间的吏胥,我们姑且把他们当作“官”来看。小说中第一个上场的吏是朱全。他带领士兵巡查盗贼,在东溪村捉到刘唐,带往晁盖庄中。晁盖“便叫庄客里面点起灯烛,请都头到里面酌杯”。听刘唐说有一套富贵要送给他,晁盖就假称刘唐是他多年没见面的外甥,请雷横放掉。放掉后,“晁盖取出十两花银,送与雷横”,“又取些银两赏了众士兵”。刘唐脱身以后,想到“雷横那厮平白骗了晁保正十两银子”,气愤不过,拿了朴刀找雷横讨回,口里骂他:“你那诈害百姓的腌臜泼才。”这可以作为雷横的定评。然而,在好汉眼里,雷横又是一个“仗义”的人。得了别人的好处,当然也要给予回报,他在捉拿晁盖时,就有意放人。宋江身为办案人员,却私放晁盖,这显然有亏职守,后来怕事情败露,又杀掉阎婆惜。无论阎婆惜出于何种目的告发宋江,这都是她的权利,而宋江的杀人,于情于理,都是无可逃避的罪行。但是,由于宋江与朱全、雷横关系亲密,两人竞相“出脱”他,向“苦主”施加压力,让阎婆放弃告状。江州节级戴宗,向人讨取“常例钱”,言语粗鲁,作风凶恶,但是宋江跟他一见如故,他在好汉们眼里依然是“仗义疏财”的神行太保。梁山头领宋江与人结交,不问三教九流,不问人品好坏,只要重义气,就可以交朋友。他眼中的“坏”吏是赵能、赵得:宋江回到庄上,赵能、赵得前来抓捕,宋江对父亲说:“赵家那厮是个刁徒,如今暴得做个都头,知道甚么义理!他又和孩儿没人情,空自求他。”宋江说他们不懂义理,关键是跟宋江没有交情,不买宋江的面子。除此之外,他和宋江、雷横、朱仝都是同路人。
好汉眼中的好官,第一好的要属郓城知县时文彬。宋江杀人出逃后,“知县却和宋江最好,有心要出脱他,只把唐牛儿来再三推问”。最后判了唐牛儿一个“故纵凶身在逃”,刺配五百里外,而对宋江,明知没有逃远,却装糊涂放掉他。宋江大闹清风寨后,回到家中,再次被捉,知县又一次网开一面,从轻量刑。解到州里,“本州府吏亦有认得宋江的,更兼他又有钱帛使用”,所以他的“断杖”之刑,又是走了个过场。好汉眼里的好官,军官里一定要排上花荣,花荣明知宋江身犯重罪,还是当做自己的兄长一般看待。好汉们认可的官员中还有朝廷重臣宿元景,撇开他以后对于招安的支持不说,单就他在第五十九回中的表现而论,真是朝廷之耻。宿元景奉旨到西岳进香,路遇宋江等人向他“借”御香仪从、金铃吊挂,以便“赚”取华州。宿元景的表现是,对宋江等一声声称为“义士”,华州的事情他不管,他只想到:“明日事露,须连累下官。”所以这一回开头小说站在主流社会立场上,用了两句诗说他:“可怜天使真尸位,坐阅危亡不自羞。”还有投降梁山泊的关胜,在好汉看来,他是被“江湖大义”感动,实际上,正如单廷圭骂他时所说,是“忘恩背主,负义匹夫”!
梁山好汉最痛恨的官是让宋江差点丢掉性命的黄文炳。宋江智取无为军后,杀掉黄文炳全家,放火烧掉他的家业,并残忍地将其剜心炙肉。宋江指责黄文炳:“你这厮在乡中只是害人,交结权势之人,浸润长官,欺压良善。”即使他的指责属实,这种官到处都有,而且梁山好汉中,包括宋江本人也难保没有这种行为,何至于“独恶黄文炳”呢?还是宋江大骂他的话透露出其中的真实原因:“黄文炳!你这厮!我与你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你如何只要害我?三回五次,教唆蔡九知府杀我两个。你既读圣贤之书,如何要做这等毒害的事?我又不与你有杀父之仇,你如何定要谋我?”宋江想不通的是:他和黄文炳既然没有个人的仇怨,黄文炳为什么要跟他过不去?显然,他是从江湖义气的角度思考问题的,他没想到,在正常的社会中,还需要以法律作为处理问题的准则。
黄文炳之所以要置宋江于死地,首先是因为宋江本有取死之道。他醉后题下反诗,已够得上杀头之罪,何况街市上还有“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的童谣呢。据书中所写,因有这等童谣,官府已密切加以注意,对与童谣相应的人,要“随即体察剿除”,黄文炳也不为多事,甚至可以说,他所作的正是一个忠心王室的人分内之事。宋江大骂黄文炳,说他既是读圣贤之书的人,就不该那样对待他宋江。殊不知,宋江所想的,所干的,恰恰就是圣贤所口诛笔伐的。黄文炳忠于朝廷,他不像那些给了宋江好处的官员一样,也在内心受到江湖义气的熏染,他只是站在他本该站立的立场上而已。
江湖好汉能超越法律,却依然不能超越情理。如果自身有了不义的行为,而依然要求他人用“义”来对待自己,那种要求是过分的。宋江所恨的,不过是黄文炳的认真,而那正是圣贤所要求的。《水浒传》里的一些官员,在好汉中似乎很得好评,实际上,他们比不上黄文炳。官员执法,不能用“义”来衡量。官员的好坏,也不能用会不会做人情来衡量。
从这个意义上说,李贽的评论很对。“黄文炳也是个聪明汉子,国家有用之人。渠既见反诗,如何不要着紧?宋公明也怪他不得。江州劫法场,只为要救二人性命,不得不如此。若是无为军,竟可省事,胡又做这一场?大不是,大不是。”
对于社会上的官吏,梁山好汉判断他们是“清官”还是“贪官”,常常以是否讲义气作为尺度;对于他们的同伴是好是坏,他们同样以这种尺度来评判。许多好汉,人品本不足取,但是他们从义气上着眼,也将他视为同道。宋江行走江湖,很少看到他批评过江湖同道,唯一的一次,是在清风山批评王英好色,但是后来却将抢来的一丈青嫁给了他。梁山好汉也讲“规矩”,但是他们的规矩敌不过义气。三打祝家庄,李逵砍得手顺,跑到已经归顺了梁山泊的扈家庄,“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将庄院门一把火烧了”。对于如此严重的过错,宋江也只是喝斥几句、抵销一点“军功”而已。小说里多次写到这样的话:“我手下许多军马,都似你这般无礼,不乱了法度!且看众兄弟之面,寄下你项上一刀。再犯,必不轻恕!”梁山泊虽然设有“掌管定功赏罚军政司一员”,由裴宣充任,但因为这是一个由江湖义气联结成的组织,这些措施不免形同虚设。
好汉们的确干了不少惩治贪官污吏的事情,并且将这一行动作为他们“替天行道”的一个主要内容,但是,我们从江湖人物的本性出发,看不出他们能够始终如一地将反贪官的正义立场贯彻到底。不仅如此,我们几乎可以相信,如果由这一群江湖人物当政,很难指望他们个个奉公守法,很难指望他们中有人不犯官官相护的毛病。
三 “挺身江湖”为哪般
《水浒传》把赞美给了江湖人物中的豪侠,而对于一般的江湖人物,特别是绿林人物,则把他们藏在豪侠的光环之下,很少将他们作为主要人物加以表现。小说作者也习惯于表现好汉的个人行动,因为一旦豪侠汇入一般的江湖人物之中,他们的豪侠作风将被江湖这个小圈子的整体力量制约。
小说第四十四回,戴宗对流落在蓟州以卖柴为生的石秀说:“如此豪杰,流落在此卖柴,怎能勾发迹?不若挺身江湖上去,做个下半世快乐也好。”石秀谨记此话,翠屏山杀掉潘巧云之后,他果然带着杨雄和时迁投奔梁山泊,挺身江湖去了。
追求现世幸福,追求物质享受,向往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人生境遇,这是《水浒传》中多数江湖人物的想法。如果说向往功名富贵是一种普遍而自然的想法的话,主流社会的人倾向于从内心深处对这种想法加以节制,他们很少会想到以劫、盗等方式去谋求富贵,更不会赤裸裸地将这种想法宣诸于口。江湖人物的一个特点就是不隐藏他们内心的想法。他们要快活,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就一点也不含蓄地说出来,让读者既感到新鲜刺激又感到不安和恐慌。同时,由于他们对于主流思想采取疏离的态度,他们节制这种欲望的能力较弱。智取生辰纲前后的文字充分说明这一点。
这次行动的发起者是刘唐。他久走江湖,消息灵通,听说梁中书要往东京送生辰纲,意识到这是一次取得富贵的机会。他主动找到素不相识的晁盖,共谋大事。他直言不讳地对晁盖说起:“小人姓刘名唐,……特地送套富贵来与保正哥哥。”晁盖有意取此一套富贵,邀来吴用一起入伙举事,他对吴用也说:“此人姓刘名唐,……因有一套富贵,特来投奔我……。此等不义之财,取之何碍!”吴用劝三阮入伙,来到东溪村,那里聚齐了六位好汉,正商量其间,公孙胜也来了,他一见面就说:“今有十万贯金珠宝贝,专送与保正作进见之礼,未知义士肯纳否?”他并且劝晁盖:“此一套富贵,不可错过!古人有云,当取不取,过后莫悔。”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表现出高度的计谋,历来为读者所称道,但是他们劫生辰纲的动机是什么呢,不必讳言,为的是富贵。“一套富贵”四字,竟成了这次行动的关键词,成为使用频率最高的字眼。
为了一套富贵,好汉们不惜违反朝廷的法度,这时,支撑他们行动的理由是什么呢?
人们常说到“强盗逻辑”一词,在人们的印象中,这种逻辑的典型表达恐怕是: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在《水浒传》所描写的一群江湖人物中间,尽管在传统的观点中,他们是一群强盗,这种逻辑却不大盛行。从江湖人物讲义气的角度看,他们的观点应该表达为:你的是你的,我的也不妨当成你的。只要你肯把我当成朋友,我肯为你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这条命也是你的。当他们“聚义”,成为对抗朝廷的力量时,他们借以对抗朝廷的理由或者说逻辑是:以盗治贪,“天理知之,也不为罪”。晁盖等七人劫取生辰纲,犯的是世上的王法,但他们并不害怕犯这王法,他们在神灵前设誓:“梁中书在北京害民,诈得钱财,却把去东京与蔡太师庆生辰,此一等正是不义之财。我等六人中,但有私意者,天地诛灭,神明鉴察。”
阮小二说起当时社会,满腹不平:“如今该管官司没甚分晓,一片糊涂,千万犯了弥天大罪的倒没事。我弟兄们不能快活,若是有肯带挈我们的,也去了罢!”他甚至不恨让他们无法到梁山泊打渔的王伦这伙“强人”,却恨那些捕盗的官兵。“如今那官司,一处处动掸便害百姓。但一声下乡村来,倒先把百姓家养的猪羊鸡鹅,尽都吃了,又要盘缠打发他。如今也好,教这伙人奈何,那捕盗官司的人,那里敢下乡村来。若是那上司官员差他们缉捕人来,都吓得尿屎齐流,怎敢正眼儿看他?”“千万犯了弥天大罪的人”指的主要就是朝中的大奸臣、地方上各级贪官污吏,江湖人物本来就与正统思想疏离,与所谓的政教疏离,现在有了这种贪官污吏得志的情形,就更容易刺激他们的义愤:你们能贪,难道我们不能盗吗?
我们承认阮小二说的都是实事,也承认他的满腹不平中包含着相当的“义愤”成分,但是决不能由此认为,打劫生辰纲就是一次完全正义的举动。晁盖等六人在神灵面前发誓,说自己没有“私意”,他们的意思可能造成误解,以为他们真的没有私意,准备把打劫来的财物都分给那些被贪官污吏诈害的穷苦百姓。他们所说的没有“私意”仅仅指六个人在打劫过程中同心一意,谁也不反水,而不是别的。
《韩非子·解老篇》这样说:“大奸作则小盗随,大奸唱则小盗和。”历史与现实政治反复证明,当权者的贪婪往往成为犯法作乱者的借口,因腐败而造成的社会心理失衡,的确可能诱导出变乱来。就江湖人物而言,之所以说这是“借口”,是因为以大多数江湖人物的操守,他们所痛恨的,可能仅仅是别人能贪,而他自己却没份。
梁山好汉后来打出了“替天行道”的旗号,这一旗号,在江湖社会影响极大。明代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中有一篇《神偷寄兴一枝梅,侠盗惯行三昧戏》,写明代嘉靖年间苏州侠盗“懒龙”的故事。这个“懒龙”,本领有些像《水浒传》里的时迁,穿墙入户,“变幻不测如神龙”。他自己表白行窃的目的:“吾虽无父母妻子可养,借这些世间余财,聊救贫人。正所谓损有余补不足,天道当然,非关吾好义也。”他认为劫富济贫合乎“天道”,专向那些为富不仁之辈下手。
可是《水浒传》并没有把梁山泊的“替天行道”美化成“劫富济贫”。小说第七十一回,梁山英雄排座次之后,有一段概述:
原来泊子里好汉,但闲便下山,或带人马,或只是数个头领,各自取路去。途次中若是客商车辆人马,任从经过;若是上任官员,箱里搜出金银来时,全家不留。所得之物,解送山寨,纳库公用;其余些小,就便分了。折莫便是百十里、三二百里,若有钱财广积,害民的大户,便引人去,公然搬取上山,谁敢阻挡!但打听得有那欺压良善,暴富小人,积攒得些家私,不论远近,令人便去尽数收拾上山。如此之为,大小何止千百余处。
这是小说中关于绿林人物行动的最高赞美。从这里看,梁山好汉所作的主要有两类事情,一类是惩罚贪官污吏,一类是抢劫为富不仁欺压良善之辈。他们做这些事情的方法,就是抢。抢来的钱物,基本只是在山寨内部均分了,劫富而没有济贫。
晁盖入主以后的梁山泊,采取了几次大的军事行动:闹江州、打高唐州、攻大名府,是为了救江湖上的兄弟,表现的是好汉的“义气”;打祝家庄、打曾头市,就其最初的原因而言,都属于江湖人物负气斗狠的行为。《水浒传》在这方面,反映的是江湖习气的集团化表现。小说没有写到梁山泊为了惩治贪官、“劫富济贫”而主动采取大规模行动。
小说惟一写到梁山泊“济贫”一事,是三打祝家庄。而小说对这一行动的描写,颇具几分讽刺意味。打下祝家庄后,“宋江与吴用商议道,要把这祝家庄村坊洗荡了”。石秀从江湖义气的角度提醒他们,当初村里有个锺离老人对他们有指路之功,宋江这才叫来锺离老人,对他说:“不是你这个老人面上有恩,把你这个村坊尽数洗荡了,不留一家。因为你一家为善,以此饶了你这一境村坊人民。”进而又大发善心:“我连日在此搅扰你们百姓,今日打破了祝家庄,与你村中除害,所有各家,赐粮米一石,以表人心。”宋江班师之日,“村坊乡民扶老携幼,香花灯烛,于路拜谢”。
收获最大的还是梁山泊。“打破祝家庄得粮五千万石”,此外,祝家庄的金银财贿、牛羊骡马都运回山寨。所以,小说在列举这些收获之后,特意交代:“宋江大喜。”我们不妨再对三打祝家庄一事稍作回顾。事情的最初起因,是时迁在祝家庄偷鸡吃,“小忿原来为攘鸡,便教兵燹及黔黎”,祝家庄可以说是受到无妄之灾。晁盖粗鲁,他决意兴师“讨伐”祝家庄,是觉得时迁等人虽然不才,可是祝家庄也太不给面子:“便起军马去,就洗荡了那个村坊,不要输了锐气。”吴用精明,他主张兴师,是因为“即目山寨人马数多,钱粮缺少,……因而正好去拿那厮”。宋江最后帮着拿定主意,列出兴师的四条理由,前两条基本是关于梁山面子问题,第三条是抢粮,第四条是逼李应上山。梁山泊在商议出军一事时,根本没有提到“为民除害”一条。再看打破祝家庄是否如宋江所说的“为村中除害”。据第四十七回介绍,祝家庄、扈家庄、李家庄,“这三村结下生死誓愿,同心共意,但有吉凶,递相救应。惟恐梁山泊好汉过来借粮,因此三村准备下抵敌他。”祝家固然是大地主,在当地百姓看来,祝家与梁山泊,到底哪个更可怕呢?
小说中还在别的地方几次写到梁山兵马过处,村坊百姓香花跪送的情景,不过都没有写他们是受了梁山的恩惠表示感谢,他们感恩戴德,是因为梁山泊“秋毫无犯”,个中含义留待读者自己体会。总的看来,江湖好汉“替天行道”,首先还是拿回自己该取得的东西,甚至要加倍地讨还他们失去的东西。他们首先关注的是他们自己得到公平,在江湖社会这个小圈子中实现公平。嵩裕原《<水浒画谱>自序》说:“一旦如宋江之妖魔小丑,啸聚绿林,竟至不可收拾。极其纵横河朔,掠至十郡,杀官劫库,开仓运储,仍以其余市恩济贫,反得闾阎香花跪送,且有所过州县秋毫无犯等辞。盗贼横行,朝廷聋瞆,颠倒如是,大宋焉得尚能立国乎?”在批评朝廷昏瞆的同时,很客观地指出,宋江等人“替天行道”,只是以其“余”来市恩济民。《水浒传》以写实的风格,展示了绿林人物的行为方式。它无意于美化绿林人物的行为,即使在赞扬他们的时候,也是相当有节制的。这可能很让一些把梁山泊聚义看作农民起义的读者失望。
自古以来,都是盗起而民愈贫,从来没有因为盗贼蜂起而使百姓生活变好的。这个责任主要不应该由起而为盗的人承担,而应该由逼迫他们起事的人承担。尽管如此,我们不能过多赞扬“替天行道”的正面意义。
四 略谈“招安”
把梁山好汉视为农民起义军的人认为,宋江领导一群兄弟们“招安”,标志着起义的失败。可是梁山好汉们却不这么认为,招安成功以后,他们“从梁山泊直抵济州地面,扎缚起二十四座山棚,上面都是结彩悬花,下面陈设笙箫鼓乐”,“香花拂道”,“鼓乐喧天”,这是何等的庄严肃穆,何等的兴高采烈。节日一般的气氛,比起大聚义时还要浓烈。这意味着,“招安”不但不是失败,而且还是他们这群好汉的夙愿。
历史上的宋江起义,其结果是受朝廷招安,《水浒传》的描写不能违背这个历史事实。但是《水浒传》描写梁山泊好汉接受招安一事,其依据决不只是宋江招安这个单纯的历史事件,而是包含着对江湖人物的政治理念的洞察与把握。
历史上宋江起义的资料少得可怜,我们不能通过这些资料看出他为什么起义。早期讲述梁山好汉故事的《大宋宣和遗事》,就将宋江上梁山归因于杀阎婆惜,不得不上山避难,假如这段故事还有点历史依据的话,我们就很容易理解宋江招安一事:因为他本来就无意于造反,他之所以上梁山,不是为了成就王霸雄图,而是权且逃避法网。元人记载中的宋江,“勇悍狂侠”,不是一个深沉的谋略家,假如这点记载有些历史依据的话,也不难理解招安。
《水浒传》描写的江湖人物中,不止宋江一人赞成招安,也不是他首先提出招安的。小说里第一次出现“招安”字眼是在第三十二回,是由武松首先提出来的,他对宋江说自己打算投奔二龙山,并且说:“天可怜见,异日不死,受了招安,那时却来寻访哥哥未迟。”在孔太公庄上住了十余日,两人告别时,宋江才跟武松提起此事:“入伙之后,少戒酒性。如得朝廷招安,你便可撺掇鲁智深、杨志投降了,日后但是去边上,一枪一刀,博个封妻荫子,久后青史上留得一个好名,也不枉了为人一世。”梁山好汉中,看似宋江对于招安一事最热心,真心反对的好汉却找不出几个,即或反对,也多半是从策略上考虑,要招安得有气度一些,用吴用的话说:不杀得朝廷大军人亡马倒,梦里也怕,“纵使招安,也看得俺们如草芥”。
好汉中,李逵有很多豪言壮语:“哥哥休说做梁山泊主,便做了大宋皇帝却不好!”“今朝都没事了,哥哥便做皇帝,教卢员外做丞相,我们都做大官,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却不强似在这里鸟乱?”“你的皇帝姓宋,我的哥哥也姓宋,你做得皇帝,偏我哥哥做不得皇帝!”不少人就根据李逵的一些豪言壮语得出结论说,宋江等人只反贪官,不反皇帝,而李逵却是一个最坚定的革命派,他提出了最彻底的革命纲领:要推翻宋王朝,建立新王朝。可是同样是这个李逵,他也讲“发迹”,第五十四回劝汤隆入伙梁山时说:“你在这里,几时得发迹!不如跟我上梁山泊入伙,教你也做个头领。”不过他还不像戴宗那样能明确指出发迹的途径是招安。第四十四回,戴宗向石秀介绍梁山泊的好处:“如今论秤分金银,换套穿衣服,只等朝廷招安了,早晚都做个大官。”当戴宗说这话时,宋江初到梁山,还从未在梁山泊讲过招安的话,可见招安并不是宋江一个人的心思。李逵曾大闹菊花宴,喝道:“招安,招安!招甚鸟安!”可是,他说不出反对招安的理由。
《水浒传》的作者很聪明,一百单八个梁山好汉,他独独选中李逵这个喜剧型人物来发表这些大逆不道的言论,有意让李逵的话里充满不合情理的内容,显得可笑,这就消解了其中正经八百的成分。化解了严肃的政治意味之后,李逵的豪言壮语,并不表达真正的政治雄心,而只表明梁山好汉的一种生活态度。不明白此点,对于《水浒传》中李逵的理解就是雾里看花而已。
既然讲发迹,招安就是一条很好的路。在一般的朝代,先造反、后招安这条路是走不通的,而在宋代,恰好就有这样一条行得通的路。南北两宋在对外军事方面,几乎没有可以称道的战果,他们对外敌一向采取卑逊的政策。对内乱,也只能在尽力镇压的同时大量采取招抚的办法。宋太宗曾悬赏招募“啸聚数百人”活动于京兆一带的焦四等,“各赐以锦袍、银带、衣服、缗钱,并擢为龙猛军使”。(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六)嗣后的统治者仿效祖宗成法,招抚时所给的优厚条件更多,“由是乡党子弟,诡为盗以免税,卒伍有过,窜名为贼中,皆得欲”。(黄以周等《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九注引)与宋江大约同时的起义军首领,如两河、山东一带的贾进、张万仙等人,走的就是由造反而招安,最后做官之路。北宋灭亡前后,朝廷无力抵抗金兵人侵,于是民众自发组织义军,而一些桀骜不驯的人物也乘时而起,拉起队伍,号称义军,其实是不折不扣的强盗。面对这种情况,政府仍然以招抚为主,据庄绰《鸡肋编》卷中“建炎后俚语”条记载,当时有这样的民谣:“仕途捷径无过贼,上将奇谋只是招。”“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赶着行在卖酒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零四也记载当时民谣说:“要高官,受招安;欲待富,须胡做。”
水浒好汉中,一些人本来是被逼上梁山,“失身为盗”的,招安一途,使他们重新获得为国效力的机会,所以招安也不能完全否定。至于好汉中那些本来就指望以打家劫舍求富贵的,招安给了他们以合法手段求富贵的机会,他们又何乐而不为呢?
《水浒传》在七十回以后描写好汉招安时,基本不再提及好汉以招安求富贵的动机,转而突出好汉“忠义”之心,力图让读者觉得,好汉们之所以接受招安,为的是“以忠心求进步”。真真假假,读者自有判断。
《水浒传》反复突出一点,“宋江这伙,旗上大书‘替天行道’,堂设‘忠义’为名,不敢侵州占府,不肯扰害良民,单杀赃官污吏谗佞之人,只是早望招安,愿与国家出力”。这与小说中方腊起义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方腊起义的原委,在《水浒传》里交代得极为简略:方腊之所以起义,是因为有人说他有天子福分;起义之后,“方腊自为国主,仍设三省六部台院等官,非同小可,不比啸聚山林之辈”,“占据州郡,擅改年号”……这一切都是一种真正造反的架势。
宋人方勺《青溪寇轨》中提供了方腊起义的详细材料。据载,方腊起事的直接原因在于无法忍受盘剥,恰逢“花石纲”侵扰东南,民众怨声载道,他利用这种时机,策划起义。在鼓动起义的演说中,他首先指出朝廷的种种失德,“暴虐如是,天人之心,能无愠乎?”接着列举百姓生活中的种种困苦,使百姓纷纷起来表示愿意跟随他造反。他策划起事之时,对于将来的打算已经成竹在胸:一方起事,必然四方闻风而起,十日之内,可聚集上万军队;地方官员听闻此事,必然先行招抚并上报朝廷,拖延一两月,江南列郡可以一举攻下;朝廷得报后,从商议对策到最后发兵、征集粮草,诸事完备,又得半年时间,这时已经可以将大局稳定下来;义军占据江南,西夏和辽国也会乘机而动,中原必生内乱,灭亡是必然之势;义军划江而治,轻徭薄赋,让百姓休养生息,十年以内,就可以混一天下。于是他借诛朱勔(以运送花石纲得宠的奸臣)为名,发动起义。起义之所以很快失败,一个原因是,当时北宋正跟女真(后来的金国)约定夹攻辽国,童贯已经将军队集结完备,待命出征,所以得到奏闻,很快移师南下,义军的计划都来不及实施。
跟方腊起义作一个对比,不难发现,梁山泊式的“聚义”跟造反有很大的区别。梁山泊“聚义”,是一群江湖人物以非法的方式营造了一块江湖好汉的乐土,好汉之间最大限度地保持着平等、自由的生活状态,但没有政权方面的野心。
不少读者觉得好汉受招安以后的结局太悲惨,忍不住凭空设想:假如好汉们照李逵所说,杀上东京夺了鸟位,岂不甚好?李逵所不知道的,读者不能不知道。历史上不少帝王,在起家之前也是有一些“平等”、“自由”的,汉高祖刘邦就是其中很突出的一个。史载,他打败项羽后,“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想让自己的朝廷上有点生气,不像秦王朝那样仪式繁多,但是“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刘邦又感到不自在了。儒生叔孙通借此劝说刘邦采用儒家礼仪。汉七年,长乐宫落成,诸侯群臣都去朝贺。朝廷盛设礼乐,规模甚大,规矩甚严。庭上设有御史负责执法,谁的举动不合“礼法”,就把他驱逐出去。这样一来,昔日跟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们“莫不振恐肃敬”,再无人敢纵酒狂欢了。宴会结束,刘邦深有感触地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于是拜叔孙通为太常,赐金五百斤。叔孙通的弟子因此说:“叔孙通诚圣人也,知当世之要务。”一旦重定乾坤,就应当尽快恢复各种秩序,这是“要务”。李逵所期望的“快活”,在任何一个王朝里也不可能实现。
我们倒不是说,假如宋江夺了“鸟位”,就一定要对昔日的兄弟们大开杀戒,而是说,江湖好汉衷心向往的生活,常常是不受世俗法律和礼仪的约束,江湖习气是不能存在于金銮殿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