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人物的生存状态(下)
侠与盗,二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说,侠是以其性气刚猛、负气任性为其行为方式的特点的话,那么,在社会生活中,他们受到不公平待遇或者感觉受到不公正待遇时,他们采取激烈手段加以反抗的可能性比一般民众要大得多。尤其是在政治腐败,整个社会酝酿着一种动荡气氛之时,里巷里的侠,最有可能首先起事,从正统的观点看,他们是从了“贼”,成了“盗”。如果在这种扰攘之中,出现了一位“明主”,重新缔造了一个新的王朝,流布四方的“盗贼”,很可能投奔他们,成为开国重臣。历史上这类人物不在少数,历代史籍都有不少关于开国之臣“任侠”的写法,其实常常是对他们早年当过“盗贼”的委婉说明。从这个意义上说,侠与盗,常常不容易截然分清。
一部《水浒传》,描写一百单八条“好汉”,尽管作者想把他们写成豪侠,但是小说中也为我们留下了好汉为盗的生动记载。《宋史》中没有为宋江等专门立传,但在提到他们时,总是依据他们活动的地点而称之为“京东贼”、“淮南盗”等。小说《水浒传》在处理侠与盗的关系时,力图说明梁山好汉在晁盖、宋江担任大头领时,不同于一般的打家劫舍之辈,这是符合历史的一般情形的。当“盗贼”们形成较大规模时,有一定政治头脑的领袖人物,通常会对属下加以约束,使其一定程度上摆脱绿林气息而向“正规化”过渡。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再看《水浒传》,就能意识到,小说中,先于宋江等主要人物落草的好汉,比较起来,具有更多的强盗本色。
历代对于“盗”、“贼”生活的记录是那么吝惜,所以我们很难对于盗贼生活有更深入的了解,在缺乏必要的资料之前,我们不妨认为,《水浒传》及其他一些小说中所反映的,具有相当的可信性,经过一番还原的工夫,不难从中看到绿林生涯的一些真实场景。
《水浒传》中,好汉们将上山当强盗称为“落草”,只是到了后来,宋江等主事时,他们劝人落草的语言才改成了“上山同聚大义”。看来“落草”是一般的说法,“聚义”是宋江等具有策略性的口号。
清人程穆衡《水浒传注略》上说:“落草取弃掷之意。五代时,蜀人以物入中国为入草。唐庄宗怒曰:‘王衍其能免为入草人乎?’即此意。”将“落草”解释为“弃掷”,这种说法并不可靠。因为如果是这样,那些铤而走险的江湖人物就不会用来说明他们的处境。看起来,“落草”应该是强盗对于自身处境的一种委婉说法。所谓落草,就是逃入长林茂草间求活,《宋稗类钞·忠义》记有苏轼儿子苏过不肯从贼的事:
苏叔党过,坡公季子也。翰墨文章,能世其家,士大夫以小坡目之。靖康中,得莅真定,赴官次河北,道遇绿林,胁使相从,叔党曰:“若曹知世有苏内翰乎?吾即其子也。肯随尔辈求活草间耶?”通夕痛饮,翌日视之,卒矣。惜乎世不知其此节也。
看来,“求活草间”比较准确地解说“落草”一词的含义。《隋书·李密传》中,李密劝隋末草莽领袖翟让图谋大举时说:“岂可求食草间,常为小盗而已?”“求食草间”跟“求活草间”意思一样,都是对于当“盗贼”的委婉说法。当然,就入山为盗的人来说,他们也还有别的说法,“入溪谷”、“入山林”等,都相当于“落草”。
“落草”也罢,“入溪谷”、“入山林”也罢,这些词语都反映出绿林人物活动在荒山僻野之中,长林茂草之间。《水浒传》写到不少好汉啸聚的地点,少华山、桃花山、清风山、对影山……这些地方,官兵不易进剿,便于绿林人物打游击。按小说的描写,梁山的位置最优越,这里不但有山,而且山的四围是一望无边的水泊:“阻挡官军,有无限断头港陌;遮拦盗贼,是许多绝径林峦。”梁山在诸多山寨中势力最强,跟这一优越的地理位置有关。名目众多的山寨,自然是出于小说的虚构,这种虚构合乎历史上绿林人物的实际情况。
一旦“落草”,就与正常的社会隔绝,一般人很难痛下决心,这在宋江落草的曲折过程中表现最明显。另一方面,对于新来落草的人,原来的强盗也未必乐意接收,这就需要新落草者履行一定的程序,交上一份“投名状”。交“投名状”虽然是小说里的描写,从情理上看,却是强盗队伍里常常履行的一种手续。
第十一回,林冲带着柴进的书信,雪夜上梁山,可是王伦却不肯收留。经杜迁、宋万等人求情,王伦才勉强同意:“你若真心入伙时,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说:“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在一旁说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朱贵的话,交待了何为投名状。小说后来又写到,林冲在大雪天里等了三天,也没有杀到一个人,只抢到了一担财帛,跟随林冲的小头目说:“虽然不杀得人,这一担财帛可以抵当。”可见,劫财也可以当“投名状”。晁盖七人打劫生辰纲事发,欲到梁山泊避难,吴用说:“我等有的是金银,送献些与他,便入了伙。”说的也是投名状的问题。在正常社会里,加入一个组织,比如行会一类,要履行一定手续,具结文状,表示愿意遵守它的规章。在绿林中,具结文状没有任何意义。新入伙者交“投名状”,就是去杀人或者劫财,干了这些事情,新入伙者变成了“不干净的人”,基本上失去了反悔的可能。如此看来,交“投名状”不仅可以作为对新入伙者的一种试探,也是保证山寨安全的一种措施。
交“投名状”原是一个规矩,并不单为林冲而设。但是,林冲犯下大罪,成为朝廷出三千贯赏钱捉拿的罪犯,并且手里还有王伦大恩人柴进的亲笔书信,这时安全保密的原则,应让位于江湖上重义的原则,就不该再要林冲交上“投名状”了。王伦硬让林冲交上投名状,表明他不讲义气,度量太小。
在晁盖、宋江当头领时,到梁山泊入伙似乎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尤其不再需要入伙者提着人头当“投名状”了。这表明晁盖、宋江的气度比王伦要大,在江湖上威望比王伦高,不用时刻对新入伙者戒备防范。但是我们细考《水浒传》的描写,不难看出,入伙梁山仍然要有一定的“门路”,一般是由山寨中原有头目引见。对原有头目来说,引见一些新人进人山寨,还可以视为一项功劳,第四十四回写到戴宗一路招纳各路绿林好汉入伙梁山,特意交代,“戴宗要见他功劳,又纠合得许多人马上山”。第六十七回,李逵路遇焦挺,看他功夫了得,劝他投奔梁山泊,焦挺回答:“我多时要投奔大寨入伙,却没条门路。”如果没有一点关系,想要入伙也难。同回写到一个韩伯龙。这人曾在江湖上打家劫舍,要来山寨入伙,先投奔旱地忽律朱贵,要他引见。不想宋江发背疮,朱贵先让他在村中卖酒。还没等到入伙,就被经过这里的李逵砍死。这件事说明,入伙仍不是随随便便的事。新入伙的各处绿林好汉,最好是带上自己的兵马,这样上山,才会挣到一把交椅坐;或者是献上财物,第六十回写到盗马贼段景住盗得一匹日行千里的骏马“照夜玉狮子”献与梁山,就属于这种情况。“江湖上只闻及时雨大名,无路可见,欲将此马前来献与头领,权表我进身之意。”——不想这匹马被曾头市夺去,引起了梁山泊与曾头市一场大战。
正规的入伙仪式,是山寨里举行的“聚义”仪式。每次有好汉加入梁山大寨,山寨里照例有一番热闹吹打,又是重新排座次,又是结盟设誓。其实,这不妨视作对山寨安全的另一种保证,其功能是通过设誓保证入伙者同心一意。
好汉们如果不能顺利入伙,常常引起“火并”。所谓“火并”,也称为“火拼”,分为两种情况。王伦所担心的火并,是山寨内部一部分人对自己在山寨中的地位不满,以武力手段改变现行领导结构。王伦之所以不想让林冲、晁盖等人入伙,主要因为他本事低微,担心这些人进来以后,会发动内部火并。还有一种是山寨之间的火并。小说第五十九回写到徐州芒砀山樊瑞等人要来吞并梁山泊,属于后一种火并。
《水浒传》最早写到的一次火并是杨志火并二龙山的邓龙。这是因入伙问题引起的外部火并。杨志失陷生辰纲,在酒店里赖账斗狠,巧遇林冲的徒弟曹正。曹正向他说起二龙山有个金眼虎邓龙在那里打家劫舍:“制使若有心落草时,到去那里入伙,足可安身。”杨志紧接着说的却是:“既有这个去处,何不去夺来安身立命。”别人提议他去“入伙”,他则一开始就盘算着“夺来”,要火并掉邓龙,这显然不符合“强宾不压主”的江湖规矩。这种地方,显示出杨志“青面兽”绰号的含义:刚狠凶恶。杨志后来遇到同乡鲁智深,说起来才知道那邓龙不能容人,鲁智深前去入伙已被拒绝。这一下,杨志与鲁智深火并邓龙才有了道义上的依据。杨志跟着心地疏阔的鲁智深,才多少掩盖住他的凶戾之气。
林冲火并王伦,既有内部火并成分,也有外部火并成分。林冲落草,虽然他的本事高于王伦,但他只要求对方收留,并不奢望得到重用,更不奢望取代王伦。他之所以要火并王伦,是从王伦拒绝晁盖等人入伙一事上看出,这人实在不足以当梁山之主。这是内部火并。晁盖等人人伙受阻,吴用利用林冲来火并王伦,然后把晁盖推上寨主之位。这是外部因素。林冲火并王伦之后,吴用装腔作势地从血泊里拽过头把交椅让林冲坐,林冲大叫:“差矣,先生!我今日只为众豪杰义气为重上头,火并了这不仁之贼,实无心要谋此位。今日吴兄却让此第一位与林冲坐,岂不惹天下英雄耻笑!若欲相逼,宁死而不坐。”他说:“我今日以义气为重,立他(晁盖)为山寨之主。”林冲的回答表明,第一,在江湖上火并旧寨主取而代之,原本是违背江湖道义、惹天下英雄耻笑的事情;第二,林冲之所以火并王伦,完全是因为王伦本人不讲江湖道义,火并掉这样的人,于江湖大义无亏。林冲无意于谋求寨主之位,火并王伦之后,推戴晁盖担任新寨主,显得坦荡无私。吴用却要来一番造作,多少有些不够光明磊落。《水浒传》从火并王伦一节上,把林冲、晁盖和吴用的不同性格都写出来了。
按照《水浒传》里的描写,山寨内部分为头领(大王)、头目和小喽啰几个级别,在这各处山寨都相同。
山寨里的头领,明显的标志就是能在聚义厅坐上一把交椅。“交椅”一点也不神秘,就是我们现在的椅子。中国古人起居习俗与后来有所不同。“南北朝以前一般没有桌椅凳,而是铺张席子坐在地上,所以说‘席地而坐’。”古时也有种称为“床”的坐具,它与现在的床不同,较矮较小。东汉末年出现了一种“胡床”,大约是从北方游牧民族那里引进的,因为跟中原所习用的床不同而称为“胡床”胡床的床面系用绳带交叉贯穿而成,所以又称为绳床。它类似现在的马扎,可以折起,便于携带。这就是后来交椅的前身。《世说新语》里曾写到一个强盗据胡床指挥的事情。《自新》篇云:
(戴)渊少时游侠,不治行检,尝在江淮间攻掠商旅。陆机赴假还洛,辎重甚盛,渊使少年掠劫,渊在岸上,据胡床指麾左右,皆得其宜,渊既神姿锋颖,虽处鄙事,神气犹异。机于船屋上遥谓之曰:“卿才如此,亦复作劫耶?”渊便泣涕,投剑归机,辞属非常,机弥重之,定交,作笔荐焉。过江,仕至征西将军。
行劫之时,犹据胡床发号施令,不愧“神姿锋颖”的风度。这或许可以视为山寨中坐交椅的初祖吧。
经过数代改进,到宋代以前,已经从胡床、交床演化出一种带靠背的折叠椅。“椅”早些时候又写作“倚”,关键就是它带有靠背。据宋人张端义《贵耳集》卷下记载,南宋人吴渊又在交椅上设计了荷叶托首,号曰太师样,即后世所称太师椅。总的看,宋时交椅已不同于一般的“交床”(马扎),它不再是一种便于携带的坐具。人们把交椅当作坐具,是因为它坐上去舒适,看上去尊贵、气派。
《水浒传》里提到的坐具,有凳子、交床、交椅。第二回写道:“时当六月中旬,炎天正热。那一日,史进无可消遣,捉个交床,坐在打麦场边柳阴树下乘凉。”从这里的描写看,“交床”当为一般的马扎。小说第二十九回写到了蒋门神坐着交椅;百二十回本第一百零二回,写到淮西造反的王庆在东京吃官司时,被拿到开封府,“府尹正坐在堂中虎皮交椅上”。这“交椅”当指太师椅之类。
各处山寨里,“交椅”都放在聚义厅的中间,用以标识头领们在山寨中身份。二龙山上的邓龙,占住宝珠寺,把殿上的佛像抬走,当作聚义厅,摆上虎皮交椅(第十七回);清风山上的燕顺等人,虽说只有一间草厅作聚义厅,可也要在厅上摆上虎皮交椅(第三十二回)。从来历看,交椅并不是一般人家都有的坐具,因而坐把交椅能显示身份、气派。聚义厅当中放上虎皮交椅,众多小喽啰拿着枪棒立在两边,自然就有一股气势,可以烘托出头领们的威严。这正合乎绿林人物占山为王的作风。
山寨里的头领,在山寨和民间,都有一个称呼:“大王”。这种称呼使用得比“头领”还普遍。《水浒传》第二回,猎户李吉对史进介绍少华山上朱武一伙,说:“如今近日上面添了一伙强人,扎下个山寨,在上面聚集着五七百个小喽啰,有百十匹好马。为头那个大王唤做神机军师朱武,第二个唤做跳涧虎陈达,第三个唤做白花蛇杨春。……”第五回,桃花庄刘太公向鲁智深介绍桃花山周通一伙:“近来山上有两个大王,扎了寨栅,聚集着五七百人,打家劫舍。”这里写的是一般百姓对于强盗的称呼,他们将强盗统称为“强人”,称其首领为“大王”,称其部众为“小喽啰”、“喽啰”。“大王”一称,最合乎绿林人物无法无天的脾性,称其为“头领”,表现出山寨里大小尊卑之序。
从有的记载看,山寨中的人物似乎喜欢听别人叫他“好汉”。《笑禅录》里记载的一个禅宗“公案”很有意思。崔相国到佛殿里,看见佛像上有雀粪,就问僧人如会:“不是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吗,为什么鸟雀反而把粪拉到佛像头上?”如会回答:“它总不会把粪拉到鹞子头上。”然后他另举一例:大盗在夜里闯入百姓家,那家人惊慌失措,跪在地上叫“大五”,大盗说:“莫叫大王,可叫我们做好汉。”忽然听到鸡叫,大盗马上叫人牵马起身。那家人喊:“好汉,好汉,只管请吃了早饭再走。”可是大盗仍然赶紧走了。如会得出结论:盗怕天明雀怕鹞,可知佛性通诸窍。若分恶类与禽门,大地众生皆不肖。从大盗怕鸡叫、鸟雀怕鹞鹰上面能不能看出众生皆有佛性,这是题外话,我们从这个“公案”里看到,山寨里的大王好像爱听人叫他一声“好汉”。
山寨里的火并,几乎都是针对着山寨里的头领的,尤其是坐头把交椅的大头领。那么,绿林丛中的大头领一般要哪些条件呢,从《水浒传》的描写看,在规模比较小的山寨里,大头领一般是头领中功夫最好的一个,这说明,小山寨里,大头领还需要亲自冲锋陷阵,同时,内部人员比较少,内部矛盾也比较容易解决。像梁山那样规模比较大的山寨,大头领的功夫就不是主要的因素。晁盖和宋江,功夫都不怎么出色,特别是宋江,他曾自称:“文不能安邦,武又不能附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第六十八回)。可是好汉们却衷心拥戴他当大头领,这是因为,山寨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担任头领的人物,重要的是人格上具有优势,要有一定的政治军事头脑,善于处理内外矛盾,宋江正具备这些条件。他之所以成为人人信服的寨主,倒不是因为他比王伦的功夫好多少。
山寨里的头领,比起小头目和小喽啰来,当然要有些超群出众的地方。我们现在来看吴用和公孙胜。他们在山寨里的地位一直很高,大聚义时,排名仅次于宋江和卢俊义,而高于战功赫赫的林冲诸人。
吴用的地位之所以那么高,是因为整个山寨里找不出多少识文断字的人。吴用出场时,小说即交代,“这秀才乃是智多星吴用,表字学究”,又称赞他“万卷经书读过,平生机巧心灵”。明眼人一看,“表字学究”的交代很不可靠,“万卷经书读过”更是夸张。吴用的秀才身份也值得怀疑,宋代人称呼别人,习惯于用大一点的头衔扣在别人头上。最典型的例子是将茶馆里的小二称为“茶博士”。《水浒传》里,朱仝、雷横、武松是县衙里的“班头”,人们却用禁军中职位“都头”称呼他们。这样看,吴用不大可能考中过秀才。如果考中的话,他也用不着上梁山了,他的真实功名,大概如同王伦一样,是个“不及第的秀才”。自从隋唐实行科举制度以后,进士、举人很少卷入到起义、“聚义”行动中,秀才也不多。即使一个穷秀才,他所受的教养也让他很难进入绿林之中。历来绿林中人瞧不起文士,也离不开文士,为了能找个出谋划策、应付来往书函(比如绑架后写勒索信)、起草文告的人,他们有时抓到文士就不放,一直留在山寨里。一般小说里将山寨或盗贼团伙中的文士设定为“不及第的秀才”,是因为把他们的功名说得太高了离谱,说得太低了也不行。明代冯梦龙所编《醒世恒言》中《李汧公穷邸遇侠客》一篇中,就有盗贼团伙请文士入伙的情节:一伙强盗在华云寺墙壁上画下一只鸟,留下鸟头不画,穷困潦倒的书生房德将鸟头补上,于是被这伙强盗请去,逼他当头领:“我众弟兄乃江湖上豪杰,专做这件没本钱的生意。只为俱是一勇之夫,前日几乎弄出事来;故此对天祷告,要觅个足智多谋的好汉,让他做个大哥,听其指挥。”这篇小说写的是唐代的故事,这些细节反映的却是作家当代的情形。
《水浒传》所写的吴用,他的学问深浅可以从第四十回看出来。吴用欲借一假信救出宋江,却弄巧成拙,连带让戴宗通同梁山泊的事情也败露了。问题出在吴用不熟悉书翰规矩上:
吴用说道:“才使的那个图书,不是玉箸篆文‘翰林蔡京’四字?只是这个图书,便是教戴宗吃官司。”金大坚便道:“小弟每每见蔡太师书缄,并他的文章,都是这样图书。今次雕得无纤毫差错,如何有破绽?”吴学究道:“你众位不知。如今江州蔡九知府,是蔡太师儿子,如何父写书与儿子却使个讳字图书?因此差了。是我见不到处。”
吴用设计了半天,过后才想起这个毛病,而这封信到了黄文炳手里,他一眼就看出其中的毛病:“父寄书与子,须不当用讳字图书。”圣手书生萧让、玉臂匠金大坚只能算是匠人;吴用也算不上合格的文士。
吴用在山寨里的地位,不是靠“万卷经书读过”,而是靠别的。一方面,他“智多星”的外号不是白叫的,他出谋划策的本领并不低;另一方面,他会很多江湖术士的法门。关于近代匪帮的一些资料表明,匪帮中的军师,往往要负责在行动前推算吉凶、危机时判断生门死方,离不开江湖术士的本领。《水浒传》第六十一回,吴用到大名府给卢俊义算过命;第六十四回、八十八回,吴用给宋江“圆梦”;第六十八回,梁山与曾头市交战,吴用也曾替宋江看“卦象”,提醒宋江注意曾头市前来“偷营”。百二十回本中写到在淮西造反的王庆,他手下的军师李助,便是一个卖卦先生,这也可以提醒我们注意吴用的身份。
公孙胜之所以能在梁山坐上一把交椅,除了他人行较早,参加过“七星聚义”以外,主要是因为他会一些江湖法术。从前,社会上充满着迷信和巫术的氛围,民间和官方也利用“法术”来对付强盗,强盗里面自然也要用法术来防御或反击。现代读者看到《水浒传》里写了那么多的斗阵、斗法,以为那只是小说作者不高明的想象,其实,小说中的江湖人物相信他们的军师、头领有斗阵斗法的本领,并且因此获得一种安全感。
梁山泊的头领中,还有行医的、驯马的、管账的……各司其职,而在规模较小的山寨里,找不到这么多“专业人才”,作为头领,就得样样本事都会一点。
《水浒传》极少写到山寨里的喽啰,甚至很少写到小头目,我们就着观察他们,对绿林中日常生活作一些了解。
山寨里的部卒,称为“喽啰”。这一称谓的意思,清人程穆衡《水浒传注略》注释“小喽啰”一词时说:
此字或作楼罗、楼儸,俱同。罗大经《鹤林玉露》:偻罗,俗言猾也。《酉阳杂俎》引梁元帝《风人辞》云:城头网雀,楼罗人著。《五代史·刘铢传》:诸君可谓楼罗儿矣。《宋史》:张思均,起行伍,征伐稍有功,质状小而精悍,太宗尝称其楼罗,自是人目为小楼罗。此小喽罗之名所自始。南宋人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五“偻罗”条原文是这样的:
《五代史》:汉刘铢恶史弘肇、杨那,于是李业谮二人于帝而杀之。铢喜,谓业曰:“君可谓偻罗儿矣。”偻罗,俗言狡猾也。欧史间书俗语,甚奇。
《五代史》为北宋欧阳修所著,其中所用的“偻罗”一词,罗大经说是“俗语”,其义不只是狡猾,也有精明、灵活之义。用这个词来称呼山寨里的人马,相当贴切。
山寨之内,头领与小喽啰之间如何称呼,看完《水浒传》里的描写,人们感到,似乎并无一定之规:第二回,少华山二头领陈达被史进活捉,逃回去的小喽啰向朱武、杨春汇报:“苦也!陈家哥哥不听二位哥哥所说,送了性命。”第五回,周通到刘太公庄上抢亲,吃鲁智深一顿痛打,先逃回去的小喽啰对大头领李忠说:“二哥哥吃打坏了。”这里小喽啰也称头领为“哥哥”,和头领之间是一样的称呼。有时也称头领为“大王”,周通被鲁智深痛打时,外面楼啰中的小头领就开始张罗:“你众人都来救大王。”而山寨头领称呼喽啰,有时称为“兄弟们”,但常常就直称为“喽啰”,李忠听说周通吃了亏,马上叫人:“快备我的马来。众小喽啰都去。”有时还称为“孩儿们”,第三十二回,清风山的王英听说小喽啰捉了一个人上山,坐上虎皮交椅上叫:“孩儿们,正好做醒酒汤。快动手取下这牛子心肝来,造三分醒酒酸辣汤来。”后来描写绿林好汉的小说,最喜欢写大王们叫嚷“孩儿们”,不知道这是后来小说家的习惯呢,还是绿林中形成了这种习惯。
在绿林之中,山寨的头领和喽啰之间的关系,比一般社会上的上下级关系多了点“兄弟之情”的成分,可也不是完全平等。百二十回本《水浒传》第七十一回大聚义时,有一段说梁山泊好处的文字,将山寨里的人物关系说成“都一般儿哥弟称呼,不分贵贱”,其实这种关系只限于头领中间。
我们看看山寨里是如何分配钱物的。第五回,李忠和周通劫了一车财物回来,周通对李忠说:“我们且自把车子上包裹打开,将金银段匹分作三分,我和你各捉一分,一分赏了众小喽啰。”第二十回,晁盖成为梁山泊寨主之后,“便教取出打劫得的生辰纲金珠宝贝,并自家庄上过活的金银财帛,就当厅赏赐众小头目并众小喽啰”。同回,阮氏三兄弟抢得二十余辆车子金银财物和四五十匹驴骡,“晁盖等众头领都上到山寨聚义厅上,簸箕掌、栲栳圈坐定。叫小喽啰扛抬过许多财物,在厅上一包包打开,将彩帛衣服堆在一边,行货等物堆在一边,金银宝贝堆在正面。众头领看了打劫得许多财物,心中欢喜。便叫掌库的小头目,每样取一半收贮在库,听候支用;这一半分做两分,厅上十一位头领均分一分,山上山下众人均分一分”。
李忠二人“不是慷慨之人,作事悭吝”,他们分配财物时,对小缕啰固然太过不公。晁盖“作事宽洪,仗义疏财”,他的分配方法尽管比李忠、周通的办法要好,对小喽啰也说不上公平。看来,在头领和喽啰之间,无论谁当寨主,其待遇都不会一样。说到底,“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的快活日子,也只有首领们才能过上。
喽啰们要比首领辛苦一些。首领们一般只在两种情况下下出动:山寨附近过往的客商人数多,小喽啰对付不了;带领弟兄们外出作战,到附近村镇行劫。除了跟随首领们外出作战以外,小喽啰还有其他日常工作,他们耐心地甚至不分日夜地守候在一些荒僻的道路上等待打劫过往的行人客商,这一行动叫“剪径”。
山寨里的生活,我们先说“衣”字。绿林人物打劫来什么便穿什么,身上穿的花花绿绿什么都有,他们向往“异样穿绸锦”、“成套穿衣服”的日子,如果能分到劫来的漂亮衣服,一定要穿上。不过,作为他们标志性的衣着,则是头上戴一顶红巾。古代一些农民起义军和爱国武装,常以红巾裹头,史籍上因称为红巾。宋末张福、莫简在四川利州路兴元府率领士兵起义,以红巾蒙首,号称红巾队(见《宋史·张威传》)。元末韩山童、刘福通等利用白莲教发动起义,以红巾为号,史称红巾军,这是很著名的。《水浒传》里对绿林好汉有一个特别的称谓:红巾子。这一称谓就来自于宋元时期绿林人物头裹红巾的习尚。第十七回回末,小说暗示晁盖等人将入伙梁山当强盗,有这样的句子:“直教红巾名姓传千古,青史功勋播万年。”第三十四回,清风山的王英等人劫了押往青州城的宋江,青州统制秦明大怒,骂道:“红头子敢如此无礼!”“红巾”、“红头子”都指当时的强盗。小说中对强盗装束的描写更明确地印证了这一点。第二回陈达带了一群喽罗到史家庄“借路”,他们的装束是:“头巾歪带,浑如二月桃花。衲袄紧拴,却似九秋落叶。”——浑如月桃花,正是因其为红巾所裹。第五回桃花山的强盗下山抢亲:“头巾都戴茜根红,衲袄尽披枫叶赤。”小霸王周通则是头戴“撮尖干红凹面巾”。第三十四回,清风山的大王和喽啰倾巢出动,“一个个身长力壮,都是面恶眼凶,头裹红巾,身穿衲袄”。第四十三回,连假冒李逵大名的李鬼也要拿出强盗派头,“带一顶红绢抓髯儿头巾”。宋元时代的小说,写绿林强人,多半要写到他们的红头巾,看来是有事实依据的。
“吃”是绿林好汉关注的头等大事。小说第五十回,“打破祝家庄得粮五千万石,宋江大喜”。第六十八回,梁山泊荡平曾头市,“抄掳到金银财宝、米麦粮食,尽行装载上车,回梁山泊给散各部头领”。为了抢到吃的,也得冒风险。第二回,少华山的陈达被史进所俘,就是为到华阴县“借粮”,经过史家村,惹恼了他这一条“大虫”。埋锅造饭是小喽啰的事情,通常由老弱的喽啰来干;如果掳有人质、俘虏,他们也能帮忙。小说第二十回,“把这新拿到的军健,脸上刺了字号,选壮浪的分拨去各寨喂马砍柴,软弱的各处看车切草。”“砍柴”正是为了作饭,这也是一项繁重的事务。“行”的问题,头领们以马代步,小喽啰拿两条腿走路。
没有哪一位好汉说过山寨里居住条件优越,“住”的问题正是绿林人物最辛酸的地方。《水浒传》写梁山泊人马数万,房舍整齐,这里夸张的成分最大——要让数万人住上像样的房子,就得新建一座城市。而官兵对付绿林人物时常用的招数就是一旦攻入对方巢穴,先放一把火将房舍烧掉。只要一看清风山的聚义厅不过是个草厅,就知道他们居住情况。既然“露宿”,就得“风餐”,连带着,身上穿得再漂亮,也无济于事。
小说也没怎么写绿林人物生老病死的事情。梁山好汉,偶尔受伤,过后都能痊愈;只有晁盖命薄,身中毒箭死掉。宋江有次背上生疮,派了张顺千里迢迢去请名医安道全。安道全不肯上山,张顺只好杀了人,在墙壁上写下“杀人者,安道全也”,逼迫安道全入伙。这件事倒能看出,绿林人物于着刀口舔血的生涯,急需医生。绿林人物死后怎么办,头领和喽啰的待遇也不一样。晁盖死后,“内棺外椁,选了吉日盛放,在正厅建起灵帏,中间设个神主”,“寨内扬起长幡,请附近寺院僧众上山做功德”。直到梁山泊为他报了仇才下葬。这一切是按照宋时社会上的风俗进行的,而且特别隆重。小喽啰死掉后,丧事应该很简单。按照宋时习惯,最简便的方法便是火葬。宋时火葬之俗在一些地区颇为流行,而且主要流行在下层百姓中间,尽管上层人士觉得这种习俗要不得,不合人道,但也无法阻止。小说写到潘金莲将武大郎火化一事,反映了市井间的火葬风俗。山寨中,看样子也用这种方法。第十七回,杨志夺了二龙山邓龙地盘,“随即叫把邓龙等尸首扛抬去后山烧化了”,这是明显的一例。小说还在不少处写到战事过后地方上将无主尸骨火化的事情,这也能暗示山寨里的情况。
绿林生涯的痛苦也表现在其他地方。第十一回,林冲落脚在朱贵的酒店里,沉痛地想道:“以先在京师做教头,禁军中每日三街六市游玩吃酒,谁想今日……有家难奔,有国难投,受此寂寞。”这时,他的寂寞才刚开头。怎样打发山寨里的漫漫日子?从后世的一些记载看,绿林人物或者“打熬气力”、练习武艺,或者聚众赌博,或者聚众哄闹、唱戏猜谜……梁山好汉中习武成迷的不少,嗜赌的不少,甚至还有一个铁叫子乐和会唱曲,好汉们可以取取乐。《水浒传》里的李逵特别值得注意,他上山时,兴高采烈:“都去!都去!但有不去的,吃我一鸟斧,砍做两截便罢!”到了梁山,却总想往外跑,一有“出差”的机会,他总是自告奋勇。李逵是个趣人,他一路上总能弄出点事来,带出笑声,小说写他,一半是为了这个原因;另外一半原因在于,他这种性格,本来也难于姥姥实实地呆在山寨里小说里还写到好汉们在节口期间的活动,除了一次在元宵节智取大名府外,其他几次,都是写好汉们偷偷跑到城里赶热闹。照说,节日期间官府戒备较为松懈,好汉们应该趁着这个机会多多地抢劫才对,可是他们却主要是趁着这个机会下山看看。旧时盗贼一般不爱在节日期间下手,与其说这是“盗亦有道”,不如说绿林人物也想过正常人的日子。
《水浒传》中很多重要的情节,都与蒙汗药的使用分不开:智取生辰纲,吴用“软取”杨志,用的办法是在酒里下了蒙汗药,杨志一行喝下,“头重脚轻,一个个面面厮觑,都软倒了”,眼睁睁看着晁盖七人将金珠宝贝推走,“只是起不来,挣不动,说不的”。这一件大事,后来牵涉到梁山的三任寨主王伦、晁盖和宋江,许多好汉的命运因此发生重大改变,“蒙汗药”的作用可谓大矣。其他地方,像第七十二回柴进簪花入禁院,也是燕青用蒙汗药麻翻了王班直,让柴进换上王班直的一套服色才得以进行。柴进进人御书房,把白屏风上御书四大寇中“山东宋江”四字削下,惊动圣听,骇人听闻。好汉们干下天不怕地不怕的事,离不开这蒙汗药之助。请好汉人伙,像智赚徐宁,也用上了蒙汗药。
《水浒传》写江湖上的险恶,更常常写到“蒙汗药”。第十一回,林冲雪夜上梁山,落脚在朱贵开的酒店里,朱贵向林冲展示梁山的厉害,并介绍他自己的职司:“小人姓朱名贵,……山寨里教小弟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往来客商经过。但有财帛者,便去山寨里报知。但是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羓子,肥肉煎油点灯。”这里只是虚写一笔,显示蒙汗药的威力。别的地方,写江湖人物开黑店,使用蒙汗药的地方更多,孙二娘试图用蒙汗药麻翻武松,催命判官孙立在揭阳岭开黑店用蒙汗药麻翻宋江等。看来“蒙汗药”是开黑店的一项法宝。
小说里写到的蒙汗药,下在酒里或食物里,人吃了,立刻昏倒,不省人事。这种东西,倒并非小说捏造。清人程穆衡《水浒传释略》中解释说:
蒙汗药,莨菪花子也,有大毒,食之令人狂乱。急以浓甘草汁灌下,解之。书中凡以菪酒迷人者至多,如唐安禄山诱奚契丹,饮以莨菪酒,醉而坑之;明嘉靖中,妖僧武如,用香红散投张柱家人饭内,少顷,举家昏迷,皆莨菪花子也。
程穆衡所说的莨菪,另一名为“天仙子”,有毒,种子、根茎可以入药,古方上说此药可以治癫狂。既然能治癫狂,应该具有催眠的效果,开黑店的人物自然可以用来麻翻过往的客商。只是宋时的人似乎对此物的药理不够清楚。两宋之际的姚宽在《西溪丛语》卷下中记载:
佛经领云:“莨菪拾花针。”《本草》云:“莨菪,使人健行见鬼。《药性论》云:‘热,有大毒。生,能泻人见鬼,拾针狂乱。’雷公云:‘勿误食,眼生暹火。”,《史记》:“淳于意治王夫人怀子而不乳,以莨荡(菪)药一撮,用酒饮之,旋乳。”今医方并不言能通乳,或云性寒,或云热,皆不能晓。
根据这段记载,我们似乎感到,这莨菪又似有致人迷狂的作用。莨菪是古名,据《中国人百科全书·农业卷》“颠茄”条的解释,莨菪可能即是颠茄。蒙汗药究为何物,水浒研究者也存在着好奇心,何心《水浒研究》一书在作了考证后说:
据说这药乃是用曼陀罗花制成。曼陀罗一名风茄儿,亦名山茄子,产于广西,为一年生草木。茎直上,高四五尺。叶作卵形,尖端,沿边有缺刻。夏秋间开花,花紫色或白色,有漏斗形之合瓣花冠,边缘五裂。果实为卵圆形,面生多刺,熟则裂开。花叶及种子皆有毒。
司马光《涑水纪闻》云:“五溪蛮反,杜杞诱出之,饮以曼陀罗酒,昏醉,尽杀之。”明魏濬《岭南琐记》云:“用风茄为末,投酒中,饮之,即睡去,须酒气尽乃寤。风茄产广西,土人谓之颠茄。”清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云:“广西曼陀罗遍生原野,盗贼采干而末之,以置人饮食,使之醉闷,则挈箧而趋。”由这几种记载看来,曼陀罗花确实有致人昏倒的作用,蒙汗药便是曼陀罗花所制成。至于“蒙汗”二字的意义,从来没有人解释过。据我推想,“蒙”是蒙昧,即昏昧之意。“汗”是“漢(汉)”之简字,昔人写“漢(汉)”字,常简笔作“汗”。“蒙汗药”便是能使漢(汉)子昏昧的药物。是否另有别解,我就不知道了。
极有可能“颠茄”、“风茄”属同一物而名称不同,这样一来,程穆衡与何心所说,其实都是一个意思。何心对“蒙汗药”名称的来历所作的推测不无道理,宋代葛弘毅《淄水千方》上即说,蒙汗药之“汗”本来作“漢(汉)”,意思是专门用来蒙倒壮汉。
小说里常常用到“麻翻”二字,“麻”字无疑是指让人麻醉不醒。这令人想到三国时著名医学家华佗的“麻沸散”,而且小说里讲黑店人物“麻翻”客商,最常用的手段是将“蒙汗药”下在酒里,这也与《后汉书·华陀传》记载的“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的方法相同。小说《三国演义》里写到华佗提议曹操服下此药,然后施手术剖开其颅腔,治愈其头风病,却遭曹操疑忌,以致为其所害。果然,清代汪林瑞的《本草疏》即说:“蒙汗药”又称“麻汗药”,“古之麻沸散也”。
假如蒙汗药就是麻沸散,它的原料是什么呢,也还有不同的看法。一说,“麻蕡”又读“麻费”,“蕡”与“沸”是同音通假字,“麻沸”就是“麻蕡”。这种说法见《吴普本草》。据近代学者考证,“麻蕡”就是大麻的雌花,另外大麻的果实、小叶也有一定的麻醉作用。后来人们用来吸毒用的大麻,就是这种东西。不过这种药味比较大,且醒后会有一定的后遗症。
因此,说“蒙汗药”原料为曼陀罗花,则似更有道理。明代李时珍《本草纲目》上介绍曼陀罗的麻醉作用,“用热酒调服三钱,少顷昏昏欲睡,割疮炙火,宜先服此则不苦也”。之所以要用酒来调制,是因为酒的麻醉作用与曼陀罗的麻醉作用相结合,药力发挥更加迅速。这是一种安眠药,它没有强烈的味道,而且醒后没有后遗症。看来,江湖上黑道人物用曼陀罗花调制“蒙汗药”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关键是便于隐蔽,加入酒中,不易被发现。
还有人认为,“蒙汗药”的材料,即是南宋人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上卷记载的“押不卢”。《押不卢》条记载:
回回国之西数千里地,产一物极毒,全类人形,若人参之状,其酋名之日“押不卢”。生地中数丈,人或误触之,著其毒气必死。取之法,先于四旁开大坎,可容人,然后以皮条络之,皮条之系则系于犬之足。即而用杖击逐犬,犬逸而根拔起,犬感毒气随毙。然后就埋土坎中,经岁,然后取出曝之,别用他药制之。每以少许磨酒饮人,则通身麻痹而死,虽加以刀斧亦不知也。至三日后,别以少药投之即活,盖古华陀能刳肠涤胃以治疾者,必用此药也。今闻御药院中亦储之,白廷玉闻之庐松厓。或云:“今之贪官污吏赃过盈溢,被人所讼,则服百日丹者,莫非用此。”
据此处所载,“押不卢”与曼陀罗花并不是同一物,产地极远,而且是取其根块用,也与曼陀罗不同。我们猜想,周密大概未曾见过此药,只是得之于传闻。《水浒传》中屡屡写到的“蒙汗药”大概不是由此物制成,原因之一是,这种药产地远在回回国西数千里,不易得到,而小说中的有些好汉甚至随身携带此药。不过,这种药内廷既有,而且有些贪官污吏可以借此药诈死以逃避惩罚,用来作“蒙汗药”当也没有什么问题。
《水浒传》提到“蒙汗药”的地方很多,其他小说中提到此物则更加难以备举。宋元时的话本小说《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是其中引人注目的一篇,一是此篇小说中又称“蒙汗药”为“汗药”、“汗火”等,一是此篇小说中“蒙汗药”的用法有所不同。在《水浒传》中,“蒙汗药”多是置于酒中,只有一次是置于肉里,用药者多是开黑店的人物。而《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中,使用者是一个小偷赵正,他可以直接用干粉撒入房里,一样可以致人昏迷。这一写法,无疑开启了后来小说中关于“迷香”等的法门。
无论蒙汗药是由什么原料制成,它的威力都不像小说所写的那样大。像智取生辰纲一节,一桶酒里放了些“蒙汗药”,就能让杨志和十多位军健很快失去知觉,这并不合乎情理。不过,从早期水浒故事开始,这一情节就一直保留着,这说明一个问题:说书人认为“蒙汗药”的描写格外能够表现江湖险恶。《水浒传》里写到不少好汉吃蒙汗药麻翻,连山寨的大头领宋江都有过这种惊心动魄的遭遇,这提示人们:黑道可怕。
梁山好汉的语言,给人印象最深的有几条:他们爱讲响亮的英雄话,“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我若路见不平,真乃拔刀相助,我便死也不怕!”他们爱讲粗话,骂人时,喝一声:“兀那撮鸟!”或者“直娘贼!”自称时,常常是“老爷我”、“你爷爷”。他们口无遮拦,不善文饰。二十九回,武松要施恩“不要文文诌诌,只拣紧要的话直说来”。还有一条,他们爱讲江湖隐语:有不便说不能说的话,就用江湖上好汉们自己的语言来说。这种行话、隐语,宋代人称为“市语”。
从记载来看,宋时各行各业都“市语”。如有的行业说“斤”为“吉恩”,说“两”为“力盎”之类,这种方法就是用“反切”之法,类似今天的拼音。宋代曾慥《类说》四引《秦京(内外)杂记》:“长安市人语各不同,有葫芦语、锁子语、细语、练语、三摺语,通名市语。”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二五《委巷丛谈》:“乃今三百六十行各有市语,不相通用,仓猝聆之,竟不知为何等语也。”市语是一个行当内部使用的隐语,外人听到,往往如堕烟雾。
《警世通言》中有《万秀娘仇报山亭儿》一篇,在南宋人罗烨的《醉翁谈录》中题为《陶铁僧》和《十条龙》,可见是宋人作品。小说写到了宋时市井之间和江湖上使用“市语”的情况。陶铁僧在万老员外的茶店中当茶博士,偷偷地藏起卖茶所得的钱,这种偷窃行为,茶博士们有一套名为“走州府”的“市语”。茶博士交流各自所偷多少钱时,以从杭州到外地州府的距离表示。比如,从杭州到余杭县有四十五里,说“今日走到余杭县”,就是偷了四十五个钱;平江府(今苏州)离杭州三百六十里有余,说“走到平江府”,那么这天他偷了三百六十多个钱。小说还提到强盗们的“市语”。陶铁僧因偷钱被万员外赶走,在城外遇到十条龙苗忠,无意间向他透露说万员外的女儿万秀娘将带着许多钱财经过。苗忠把陶铁僧引见给大字焦吉,并向焦吉介绍陶铁僧:“他今日看得外婆家报与我,是好一拳买卖”两个强盗提到的“外婆家”,指的是行劫的对象。后来,苗忠将劫持的万秀娘留下做“扎寨夫人”,大字焦吉怕引起后患,劝苗忠杀掉万秀娘:“哥哥,你只好推了这牛子休。”小说在这里写道:“原来强人市语唤杀人做‘推牛子’。”
“牛子”这一隐语,在《水浒传》里出现的次数还真不少。第三十二回宋江路过清风山,被小喽啰们捉到山上,要拿他做醒酒汤,小说写道:
小喽啰把宋江捆做粽子相似,将来绑在将军柱上。有几个在厅上的小喽啰说道:“大王方才睡,且不要去报。等大王酒醒时,却请起来,剖这牛子心肝做醒酒汤,我们大家吃块新鲜肉。”……那燕顺酒醒起来,坐在中间交椅上,问道:“孩儿们那里拿得这个牛子?”……燕顺道:“正好。快去与我请得二位大王来同吃。”
水浒好汉所用的市语,“牛子”这一类,外人听后根本不知所云。第三十七回,宋江误上贼船,张横要杀掉他们,问他们要吃“板刀面”还是“馄饨”,前者指一刀两断的砍死,后者指直接抛入江中淹死。张横所作的事情,在李俊的口中称为“稳善的道路”。这些隐语,都属“牛子”一类。还有一类,外人也能听懂,不过要会错意。《水浒传》第十五回,吴用到石碣村说三阮入伙同劫生辰纲,阮小二表示,如果晁盖有“私商买卖”,有心要带挈他们,他们一定舍出性命相帮。他这样一说,吴用不再掩饰来意,直接说出打劫计划。可见阮小二所说的“私商买卖”,包括杀人越货的行为。好汉们经常说的“道路”、“买卖”,也都另有意思。
说隐语,是江湖上、绿林中一个重要的风俗。明清以来,江湖隐语更加丰富,不会隐语,在江湖上寸步难行。当代长篇小说《林海雪原》中写到杨子荣扮成土匪打人威虎山一段,劈头就是这样的对答:“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一问一答全是江湖上的隐语,意思是:“你好大的胆!敢来气你祖宗。”“要是那样,叫我从山上摔死,掉河里淹死。”如果不是作者在这里加了注脚,读者只能莫名其妙。不妨说,说黑话,讲江湖隐语,是古今绿林人物的一种共同特点。绿林中讲隐语、行话,目的仍在于实现区别与认同:不会讲的,不是绿林中人;会讲的,就是绿林中的同道。
《水浒传》中还讲到一种类似隐语的现象。小说第五回,写到鲁智深和已经做了强盗的李忠相见:
那大头领呵呵大笑,滚鞍下马,撇了枪,扑翻身便拜……原来强人下拜,不说此二字,为军中不利,只唤做“剪拂”,此乃吉利的字样。后来小说中凡用到此“剪拂”的,乃是把行礼者视为强人。如鲁智深和史进初次在渭州相遇,他们施礼用的是“拜”字。他们第二次在赤松林相见,史进已经落草,用的词就变成了“剪拂”。
“剪拂”看似隐语,实际上却是一种江湖禁忌。所谓禁忌,是指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它强调的是“不能做什么”,“不能说什么”。违反了禁忌,就会带来恶果,受到惩罚。旧时各行各业都有禁忌,人们从事的行当越是凶险,这个行当内的禁忌也就越多。黑道人物,包括打家劫舍的绿林人物和里巷中的盗贼,也免不了有他们的禁忌。小说第六回,鲁智深在赤松林巧遇史进一段,也写到了这种禁忌:
鲁智深看了道:“好座猛恶林子!”观看之间,只见树影里一个人探头探脑,望了一望,吐了一口唾,闪入去了。智深看了道:“俺猜着这个撮鸟,是个剪径的强人,正在此间等买卖,见洒家是个和尚,他道不利市,吐一口唾,走入去了。那厮却不是鸟晦气,撞了洒家。洒家又一肚皮鸟气,正没处发落,且剥那厮衣裳当酒吃。”提了禅杖,径抢到松林边,喝一声:“兀那林子里的撮鸟,快出来!”那汉在林子里听的,大笑道:“我晦气,他倒来惹我!”就从林子里拿着朴刀,背翻身跳出来。
认为出门遇见和尚、尼姑不吉利,在旧时的市井之中,是很流行的习俗。看来,强盗们同样很讲究兆头。
小说介绍“剪拂”二字起源于军中,可能是有依据的。因为“拜”字和“败”字同音,在军中会引起不吉利的联想。《宋稗类钞》卷一《符命》记载北宋末年金兵南侵时,不到淮河一带最富庶的龙舒劫掠。“说者谓其语忌,盖舒之比音输也。”“舒”字与“输”同音,金兵以为,军队进入龙舒不吉利。兵危战凶之时,人们不能不多一点忌讳。历史小说《三国演义》写到刘备的军师庞统号为“凤雏”,他来到落凤坡,心下顿生不祥预感,也合乎军中之人的心理。当然,吉和凶相对,一方不吉的事,敌对的一方就吉了。《宋稗类钞》卷一《君范》记载:贝州士兵王则据城反叛,朝廷派军征讨,久而无功,后来参知政事文彦博请求出征,仁宋皇帝欣然同意。他说:“‘贝’字加‘文’字就成了‘败’字,你去一定能擒获王则。”禁忌五花八门,不一定都有经验依据。小偷有句行话说,“偷风不偷雨”,大风天气偷东西,风声会掩盖住活动的声音;而雨天偷东西,则会在地上留下踪迹。这种禁忌是一种经验总结。话本《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中写到偷营高手宋四公劝他的同伙赵正不要到京师汴梁行窃,理由之一是:东京百八十里罗城,唤做卧牛城,我们只是草寇,常言“草入牛口,其命不久”。我们看到,这种禁忌就没有什么经验依据,而与文字的崇拜有很紧密的联系。
身在绿林丛中,自然草木皆兵,处处设防,禁忌当不在少数。第六十回,晁盖欲亲征曾头市,“忽起一阵狂风,正把晁盖新制的认军旗半腰吹折。众人见了,尽皆失色”。这“尽皆失色”表明,山寨的头领们是如何地讲究禁忌。
近世披露出来的一些绿林禁忌则令人大开眼界。比如,土匪有某些行为时间的禁忌,有的匪帮里形成这样一种说法:“丑不南行酉不西,求财望喜一场空。寅辰往西主大凶,病人遇鬼邪害伤。亥子北方大失散,鸡犬做怪事难成……”总之每个时间都有不能做、做了就不吉利的事情。有行为方式上的禁忌,如匪帮里忌讳背抄手,因为背抄手和背绑着的姿势相仿,这种动作让他们联想到被五花大绑的情形。至于语言禁忌,更是五花八门。总之,土匪的禁忌要多于常人,常人认为不宜说不宜做的事情,他们固然要避免,在常人看来正常的,他们也要避免。《水浒传》里写的绿林人物避免称“下拜”而要改称为“剪拂”即是一例。
江湖禁忌也表现为江湖规矩。如第十五回,吴用到石碣村鼓动三阮人伙打劫生辰纲,先挑动他们上梁山泊捉王伦一伙到官请赏,又说晁盖最近有一套富贵待取,鼓动他们就半路里拦住取了,以此试探三阮够不够义气,能不能一起办事。阮小七回答:“这个却使不得。他既是仗义疏财的好男子,我们却去坏他的道路,须吃江湖上好汉们知时笑话。”看来,江湖上有一种不成文的规矩,江湖同道要同气相应,不可跟着官府一道对付江湖好汉,不能坏了同行的买卖。后世的绿林好汉把这种规矩叫做“分槽吃食”,即划定一定的“势力范围”,一个人看中的东西,别伙的好汉不能半路劫取。在各个山寨之间,也存在一种旨在相互协调的“规矩”,各干各的买卖,不能互相攻击。山寨内部讲究尊卑有序,以下犯上,就会失了“江湖大义”,被同道们看不起。这些江湖上的规矩,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保证江湖好汉的安全,“规矩”实际上是禁忌的表现。
江湖禁忌最深刻的表现是好汉们存在着一种“天谴”观念。我们常常说强盗们无法无天,实际上,强盗们心目中还有“天”,他们害怕自己的行为召来上天的责罚,这种畏惧“天谴”的观念,是好汉们盟誓的共同心理基础。同时,这种观念对于他们的杀人放火行为形成一定的约束。惧怕“天谴”,这使好汉的行为多少还有一条底线。
在一部《水浒传》里,好汉们对于他们所痛恨的人,处置的方法常常是杀人、劫财、放火三部曲。好汉们的行为也有富于人情味的时候。熟悉古典小说的读者都会觉得以下的描写很熟悉。第四十三回,李逵将假冒他名字剪径的李鬼砍翻,李鬼求饶:“爷爷!杀我一个,便是杀我两个!”“家中因有个九十岁的老母,无人养赡……如今爷爷杀了小人,家中老母必是饿杀。”李逵虽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君,听的说了这话,自肚里寻思道:“我特地归家来取娘,却倒杀了一个养娘的人,天地也不佑我。”不但饶了他,还送他十两银子:“你有孝顺之心,我与你十两银子做本钱,便去改业。”
历代史传、小说中不少这样的记载:在仁人义士的高尚节操面前,凶残的贼人惭愧地退去,不敢或不愿加害。《后汉书·刘平传》:具有侠义精神的郡吏刘平,见郡守孙萌被反将攻败,他冒着白刃伏到孙萌身上,身受七处创伤。他对贼兵说,自己愿替代孙萌而死,贼兵受了感动,收起武器,说:“这是一个义士啊,不要杀他。”《醉醒石》第二回《恃孤忠乘危血战仗侠孝结友除凶》中写到,明太祖天下初定时,江西连江巡检刘浚为官清正廉洁,尽忠为国。他与儿子刘琏一起被强贼俘获。刘浚不屈而死。其间刘琏要求替父亲去死,刘浚被害后,贼头目张破四还想来杀刘琏,有几个贼人劝他:“既害忠臣,不得又害孝子。”刘琏因此得以留下性命。这样的情节,在作者的本意,只是说明仁人义士的节操是如何具有感化力,却无意中说明了强盗的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