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人物的生存状态(上)
《水浒传》所写的一群江湖人物,最后的结果是全部“聚义”梁山泊。聚义是好汉们自己的说法,实质上,他们是“落草为寇”了。而在他们落草以前,许多江湖好汉或者居无定所,流浪四方,以出卖技艺为生;或者流落都市,混迹于市井,从事人们认为不太入流的各种行当,以糊口谋生。宋元时代的说书艺人,他们本身就属于江湖人物的一个分支,无论是四处流浪的江湖艺人还是混迹于市井的江湖人物,他们都非常熟悉,因此小说在写江湖人物的谋生之道时,得心应手。
《水浒传》第四十回,梁山好汉化装成各种人物,混进江州城劫法场:
只见法场东边一伙弄蛇的丐者,强要挨入法场里看,众士兵赶打不退。正相闹间,只见法场西边一伙使枪棒卖药的,也强挨将入来。士兵喝道:“你那伙人好不晓事!这是那里,强挨入来要看?”那伙使枪棒的说道:“你倒鸟村!我们冲州撞府,那里不曾去!到处看出人,便是京师天子杀人,也放人看。你这小去处,砍得两个人,闹动了世界。我们便挨入来看一看,打甚么鸟紧!”……闹犹未了,只见法场南边一伙挑担的脚夫,又要挨将入来……只见法场北边一伙客商,推两辆车子过来,定要挨入法场上来。
好汉们扮成乞丐、使枪棒卖药的、脚夫、客商,混到江州城中,正说明这四种人到处都有,行走江湖不会引人注意。梁山好汉中,来源于这些江湖人物的不在少数。我们先说使枪棒卖药的一种。这里,燕顺、刘唐等人扮成使枪棒卖药的,说:“我们冲州撞府,那里不曾去!”听起来,冲州撞府是很威风的事情。实际情形又怎样呢?
《水浒传》第三回写到两个任侠的好汉,史进和鲁智深,两人一见如故,相约到潘楼酒店开怀畅饮。路上碰上另一位江湖好汉李忠:
两个挽了胳膊,出得茶坊来,上街行得三五十步,只见一簇众人围住在白地上。……分开人众看时,中间里一个人,仗着十来条杆棒,地上摊着十数个膏药,一盘子盛着,插把纸标儿在上面,却原来是江湖上使枪棒卖药的。史进看了,却认的他,原来是教史进开手的师父,叫做打虎将李忠。
史进是史家庄的少庄主,鲁智深是关西五路廉访使,两位好汉自然都有钱财,在他们看来,好汉就应当“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见到李忠,鲁智深邀请他一道去喝几杯时,李忠却不愿领情:“待小子卖了膏药,讨了回钱,一同和提辖去。”“小人的衣饭,无计奈何。提辖先行,小人便寻将来。贤弟,你和提辖先行一步。”鲁智深火了,赶走围观的人,李忠没了生意,敢怒不敢言,只得收拾了行头药囊,寄下枪棒,跟着一块来到潘楼酒店。有了这些描写,再看在资助金翠莲时,李忠只能从怀里摸出二两银子,读者一点也不会感到意外了。
李忠的行头里,有十来条枪棒,卖艺时,先刺枪使棒舞弄一阵子,如果观众满意,他就能得到一些赏钱。借着卖艺,他还要出售一些膏药,这些膏药一般是专治跌打损伤的。上面插着纸标儿,宋时习俗,表示这些东西是要出售的,跟乡村小酒店插着草帚儿一样用意。靠卖艺卖药,收入一般比较微薄,讲不起豪放,在情理之中。鲁智深请他喝酒,而他还想着多卖几帖膏药,就是这个原因。在资助金翠莲时,他只能从怀里摸出二两银子,鲁智深瞧不起,把二两银子“丢还”给他,当面说他:“也是个不爽利的人。”可是读者不能跟着鲁智深一起下结论,因为李忠收入微薄,说不定这二两银子已经尽了他的全力。至于后来他在桃花山占山为王,仍然出手不大方,我们不妨说,以前在江湖上靠使枪棒卖艺过日子,穷惯了,再也养不出那种豪放劲头来。
在和史进、鲁智深一起时,李忠给人的印象是不怎么说话,那是因为,跟着两个出手豪阔的人,他一个寒酸之辈只好少开口。但是讲到说话的本领,他应该很好,因为行走江湖卖艺,一半靠本事,一半靠吆喝。旧时行走江湖卖艺的人有一句行话:光说不练假把式,光练不说傻把式。又要会练,又要会吆喝,说得本事震天响,这才有人肯出赏钱。不仅如此,还要会察颜观色,说出的话让人听着高兴,听着入耳。
小说第三十六回写宋江流配江州的经过,其中写到病大虫薛永在揭阳镇上卖艺的事情,要比李忠在渭州城里卖艺场面写得详细:(宋江等)三个人行了半日,早是未牌时分。行到一个去处,只见人烟辏集,市井喧哗,正来到市镇上。只见那里一伙人围住着看。宋江分开人丛,也挨入去看时,却原来是一个使枪棒卖膏药的。宋江和两个公人立住了脚,看他使了一回枪棒。那教头放下了手中枪棒,又使了一回拳。宋江喝采道:“好枪棒拳脚!”那人却拿起一个盘子来,口里开呵道:“小人远方来的人,投贵地特来就事。虽无惊人的本事,全靠恩官作成,远处夸称,近方卖弄。如要筋重膏,当下取赎;如不用膏药,可烦赐些银两铜钱,赍发咱家,休教空过了盘子。”那教头盘子掠了一遭,没一个出钱与他。那汉又道:“看官高抬贵手!”又掠了一遭,众人都白着眼看,又没一个出钱赏他。……
这里的描写,补充了一些内容:艺人所卖膏药叫做“筋重膏”,艺人不仅使枪棒,还会“使拳”,表演徒手武术套路……最重要的补充是,卖艺者每到一地,先要问问这里有没有地头蛇,如果有,就要去“拜码头”。薛永此回在揭阳镇卖艺,就是因为没到地头蛇穆春、穆弘兄弟那里拜码头,所以尽管表演得很好,也没有观众敢给他钱。宋江路过此地,不明就里,看着薛永可怜,掏出五两银子赏给他,没想到惹火烧身。他刚给薛永赏钱,揭阳镇上的恶霸穆春就来找他们的麻烦:“这厮那里学得这些鸟枪棒,来俺这揭阳镇上逞强!我已分付了众人休采他,你这厮如何卖弄有钱,把银子赏他,灭俺揭阳镇上的威风?”因为薛永没到他那里拜码头,他不仅不许本镇的人赏薛永钱银,还不许路经此处的外地人赏薛永银子,甚至于不许镇上的客店接待他们。哪家客店接待了他们,穆春就会带人把哪家店子砸个粉碎。这些事情,在穆春和他父亲交谈中说得很清楚:那汉道:“阿爹你不知,今日镇上一个使枪棒卖药的汉子叵耐那厮不先来见我弟兄两个,便去镇上撇呵卖药,教使枪棒,被我都分付了镇上的人,分文不要与他赏钱,……我已教人四下里分付了酒店客店,不许着这厮们吃酒安歇,先教那厮三个今夜没存身处。随后吃我叫了赌房里一伙人,赶将去客店里,拿得那卖药的来,尽气力打了一顿,如今把来吊在都头家里。明日送去江边,捆做一块抛在江里,出那口鸟气。”
“冲州撞府”,行走江湖卖艺,触犯了地方恶霸,甚至连小命都保不住,江湖好汉们这种生涯是极为艰辛的。
《水浒传》写薛永在街市吆喝卖艺,用的词是“开呵”,穆春也将卖艺称为“撇呵”,这些字眼,都是宋人所用字眼,一点也不含糊。宋元时代,由于市民社会的发达,在大都市尤其是宋元的京城,卖艺的,包括卖笑的,一般在瓦子勾栏这等场所表演。一些没有名气、没有地位的民间艺人,他们在瓦子勾栏这些地方占不了一席之地,往往就在大街的热闹处或交通要道路口上“作场”表演,赚点小钱。社会上把这些不在固定场所表演的民间艺人称为“路歧”,也叫做“路歧人”。这样称呼,可能因为他们与那些在瓦子勾栏里表演的艺人不同路。宋人曾三省的《因话录》云:“野人之能乐善舞者,今乃谓之路歧人。”南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市井”条也说:“如执政府墙下空地,诸色路歧人在此作场。”《武林旧事》卷六“瓦子勾栏”条亦载道:“或有路歧不入勾栏,只在耍闹宽阔之处作场者,谓之‘打野呵’”。“打野呵”,指路歧人只能在野地里、空场上吆喝卖艺。
即使在勾栏里表演,也需要到地方上有势力的人那里拜码头。小说第五十一回,写到行院人家白秀英,因为跟郓城县新任知县有关系,来到郓城县勾栏里表演。尽管如此,她还要到雷横处“拜码头”,“那妮子来参都头,却值公差出外不在”,雷横跑到梁山泊打秋风去了。这下两不相识,后来惹出一场大风波。在勾栏里表演,靠观众的赏钱,所以勾栏艺人也要会说话,说得动听,才能多讨赏钱。小说写自秀英表演一阵之后,拿起盘子说道:“财门上起,利地上住,吉地上过,旺地上行。手到面前,休教空过。”“财门”、“利地”、“吉地”、“旺地”这些词,意在激发观众的虚荣心,让他们乐意掏出银子。
这些卖艺的人,如果他的功夫被哪家看上,也会被请去做枪棒教师,李忠就曾做过九纹龙史进的“开手师父”。第九回,被林冲棒打的那个洪教头,也是被柴进看上,在庄上做枪棒教师。有些艺人,被大户人家聘去看家护院,从此有个稳固的生活收入,也算是一个美差,比起流浪江湖要好多了。功夫真的不错,就可以到勾栏里卖艺,有的还能开馆授徒,比如相扑高手任原,就教着许多徒弟。这些都不妨看作“使枪棒卖药”的艺人的出路。
除行走江湖“作场”卖艺外,“打擂”比武也是江湖卖艺者的谋生方法。打擂比武,多半是在庙会、集市上与人争夺“利物”,是一种特殊的卖艺。每逢大型庙会集市,地方官府为壮观地方,润色治绩,地方“上户”为表达敬神之心,常常拿出“利物”来吸引各地的武林高手相搏,获胜的高手,除了获得彩头之外,还可以提高知名度,为以后增加表演收入做好铺垫。宋时盛行相扑,在大型庙会、集市上,相扑高手最出风头。行走江湖卖艺,艺人们有时也不能不和人相斗。百二十回本第一百零二回写到一个叫庞元的汉子,裸着上身在街市上卖艺,得了两贯赏钱,路过此地的王庆笑话他使的是“花棒”,旁边的观众起哄,要他们比试比试,就以那两贯赏钱作为“利物”。结果庞元失利,受伤不说,自己所得的两贯赏钱也被王庆夺去了。
《水浒传》里写到的几个在江湖上使枪棒卖药的好汉,似乎功夫都不高明,比如李忠,他教给史进的功夫,在行家王进眼里,是“花棒”。“花”的意思,是中看不中用,“赢不得真好汉”。史进能把一条棒“使得风车儿似转”,王进不当一回事就把他打翻在地。江湖上使枪棒卖艺人的功夫为什么“花”?江湖上卖艺,讲究的是好看,惊险,刺激,有没有真功夫倒在其次。所以,卖艺者的武术表演里,多半包含一些杂技表演的成分。他们有意用些看似危险,实则华而不实的功夫赢得喝彩。其中一些杂技性的表演后来融入戏曲里,成为刀马旦、武生的拿手好戏,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可是谁也不会把刀马旦、武生当成武术高手,原因就在于那功夫是“花”功夫。
梁山好汉每次派出细作,都会有好汉装成乞丐。第四十回,梁山好汉江州劫法场,东边的一伙扮成“弄蛇的丐者”。第六十六回,宋江攻打大名府,孔明、孔亮扮成乞丐:“披着头发,身穿羊裘破衣,右手拄一条杖子,左手拿个碗,腌腌臜臜,在那里求乞。”这种打扮在时迁眼里全是破绽:孔明的问题是“红红白白的面皮,不像叫化的”,孔亮“露出雪也似白面来,亦不像忍饥受饿的人”。第六十九回,史进误陷东平府后,顾大嫂扮成一个“贫婆”,也就是女乞丐进人城里,“头髻蓬松,衣服蓝缕,杂在众人里面,捵入城来,绕街求乞”。我们从这些扮相里,大致可以看出宋时乞丐的模样。
提到乞丐,人们一般都会涌起怜悯之情,宋时的乞丐生活的确相当贫困。宋代的统治者,为此也还费了一些心思去解决问题。官方建有居养院、安济坊、漏泽院等,安置无家可归的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穷汉等,只是因为乞丐的产生本来就是由于社会上穷人太多,不去解决一般民众的生活问题,而先解决乞丐问题,不仅不可能彻底,还曾遭到人们的非议。另一方面,人们提到乞丐,也会想到他们中间有很多“异人”,这跟古代一些记载有关。许多记载里,都说到有仙人、异士、侠客等隐于乞丐当中。
当然,乞丐也不全值得同情,宋时的乞丐中也有不少“恶丐”。《铁围山丛谈》中载有宋太宗一事。宋太宗继位之后,想用一些办法来镇服臣下。“一日,辇下市肆有丐者不得乞,因倚门大骂,主人逊谢,久不得解。”这时人丛中跃出一人,捅死乞丐,丢下刀走了。事发后,太宗反复催促有关部门捉拿凶手,有关部门穷于应付,就胡乱把那家主人捉起来当作凶手。案子呈报到太宗那里,太宗问他们审理清楚没有,他们给了肯定的回答。这时太宗拿出自己的刀鞘,扔给那些官员,说道:“这样审案,怎能不胡乱杀人?”原来,是他自己杀掉那恶丐的。这则记载,讲的是宋太宗的权谋,我们则能从中看到乞丐生活的一个侧面。宋元话本《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中写到一个乞丐,“浑身赤膊,一身锦片也似文字”,赤裸着身体,身体上还刺青,按照宋代的习俗看,这也不是一个安份的乞丐。
后世武侠小说常常写到一个侠义帮派——“丐帮”。丐帮在历史上能找到依据。但是它的成立,一方面是要保护某一地区的乞丐,限制外地乞丐来争夺地盘;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限制“恶丐”。《东京梦华录》卷五“民俗”条记载,北宋末期东京各种行当的人,在穿衣着装上都有规格。“至于乞丐,亦有规格。稍似懈怠,众所不容。”穿衣打扮都有规格,可想而知,一定有“丐帮”一类的组织来管理。宋代文献中提到“丐首”和“乞头”一类字眼,证明了乞丐帮会的存在。明代冯梦龙编的《古今小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写道:
故宋绍兴年间,临安虽然是个建都之地,富庶之乡,其中乞丐的依然不少。那丐户中有个为头的,名日团头,管着众丐。众丐叫化得东西来时,团头要收他日头钱。若是雨雪时,没处叫化,团头却熬些稀粥,养活这伙丐户。破衣破袄也是团头照管。所以这伙丐户,小心低气,服着团头,如奴一般,不敢触犯。
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余·委巷丛谈》以及冯梦龙《情史·绍兴士人》都将棒打薄情郎的故事来历追溯到南宋时期。可见乞丐有“团头”管制,在宋代确有其事。故事中还有这样一个情节:前任丐头金老大把女儿嫁给读书人,设宴请客时,没请他的族人现任丐头金癞子,金癞子恼了,叫来一些乞丐到金老大府上大闹,让他出丑:
但见:开花帽儿,打结衫儿,旧席片对着破毡条,短竹根配着缺糙椀。叫爹叫娘叫财主,门前只见喧哗;弄蛇弄狗弄糊狲,口内各呈技俩。敲板唱杨花(按:当作“莲花”),恶声聒耳;打砖搽粉脸,丑态逼人。一班泼鬼聚成群,便是钟馗收不得。
这里也写到乞丐“弄蛇”,跟《水浒传》一样,把“弄蛇”一条当作乞丐的标志性谋生之道。近世写到“丐帮”的武侠小说较少这样写,而在宋元时代则是常有的事。《稽神录》记载安陆一人姓毛,喜食毒蛇,并且“恒弄蛇于市,以乞丐为生”。明代有一笑话说,吴中一老者,起初很寒微,“以弄蛇为生”,大儿子行乞,二儿子钓蛙,小儿子“讴采莲歌以丐食”。老来致富,老者决定让几个孩子改行读书。过了一段时间,家里请了宾客,让几个孩子表现一下学来的吟诗作对的功夫。给小儿子出句是“纷纷柳絮飞”,小儿子对以“哩哩莲花落”。给二儿子出句是“红杏枝头飞粉蝶”,二儿子对以“绿杨树下钓青蛙”。给大儿子出句是“九重殿上,排两班文武官员”,他对以“十字街头,叫几声衣食父母”。老者听了半天,惊诧地说:“阿曹云云,犹旧时所弄蛇也。”意思说,这几个孩子所说的,都还是原来“弄蛇”的事情。值得注意的是他以“弄蛇”一词概括所有乞丐的营生,可见“弄蛇”是乞丐的一项重要本事。南宋周密《癸辛杂识后集》“故都戏事”条记载,杭州太庙前有位戴生,是捕蛇、弄蛇的高手,捕来的蛇,“日啖以食,每呼之,使之旋转升降,皆能如意”。尽管善弄蛇,他的十指还是为蛇所伤,逐渐只剩了四指。乞丐弄蛇,可想而知,也极为艰辛。
为了讨到钱,要“叫爹叫娘叫财主”,讨得钱,要向团头交“日头钱”,见了团头,“如奴一般”。这种样子,怎好让他们侧身于好汉之列?《水浒传》所写一百零八条好汉里,一个出身于乞丐的也没有。这里面的原因很清楚。行走江湖“使枪棒卖药”,虽然可怜,但究竟是刺枪使棒的行当,还不失好汉体面。而四处行乞,则有损尊严。所以,《水浒传》只在第六十二回写燕青为了苦等主人卢俊义回到北京大名府,不惜屈身为丐一事,以他的行乞反衬忠义之心。嫌“丐帮”的人肮脏难看,不让他们进入好汉之列,这不符合历史事实。乞丐作为流民中最大的一部分,加入“聚义”队伍的可能性应该很大。旧时,各处的丐帮也有学习梁山好汉的,比如,内蒙古包头的丐帮组织即号为“梁山”,从这一点上说,乞丐加入梁山好汉队伍也并非不可想象。近代以来的武侠小说,经常将“丐帮”写成江湖上第一大侠义帮派,有些依据,但是又不免溢美,实际的情况是,“丐帮”在其发展过程中常常演变为一些反社会的组织。
第四十回,好汉们到江州劫法场,有的扮成客商,而好汉们出身于客商的确乎不少。好汉中有羊马贩子燕顺、生药贩子吕方、水银贩子郭盛等,童威、童猛等人打劫兼贩私盐,石秀屠户出身,也还贩过羊马……他们挺身到绿林中,常常是因为消折了本钱,只好铤而走险。好汉们还有扮成脚夫的。《水浒传》里没有哪个好汉出身于脚夫,大概也是因为脚夫和乞丐一样,身份过于卑贱,怕他们丢好汉的脸吧。其实这个行当的人也容易成为绿林人物。旧时流传着一种说法,“车船店脚牙,不死也该杀。”“牙”是买卖的经纪人,他们招人怨恨主要是因为他们狡诈,梁山好汉中只有张顺当过鱼牙子。“车船店脚”几种人,他们招人怨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跟交通运输有关,散布在江湖之上,容易和黑社会联系到一起。《水浒传》里,许多好汉就是靠在荒僻的道路上开黑店为生的。车、船两路与脚夫相近,他们在半路里杀人劫财很方便。梁山好汉中,出身于船家的有李俊、张横、张顺,三阮也可以算在其中。船家、店家,《水浒传》里写得很多,也很详细。可是对于车家,交代简略,好汉中出身于车行的有王英。同样是江湖上重要的行当,未免有厚此薄彼之嫌。
《东京梦华录》卷三“般载杂卖”条记载了宋代城市中的运输,我们从中也可以推知长途运输的有关情况。宋代一些流动的商贩主要以车载货,往来于市内各处,兜售各种商品。当时把这种流动的售货车叫做“般载车”。大的称为“太平车”,这种车有车厢而无车盖,车厢三侧围以栏杆。这种车相当大,一般用二十头骡子或驴分两排在前面牵拉,或者用五六头牛来拉。其次有“平头车”,这种车比太平车要小,以一头牛牵拉,酒店里常用这种车运货。还有独轮车,又称为“串车”,前后二人把驾,一般用来搬载竹木瓦石。还有“浪子车”,只用一人或两人推着走,当时卖糕的人常推着这种车。《水浒传》第十六回,晁盖等七人装成贩卖枣子的客商,推着七辆“江州车儿”,就是一种手推的独轮车。他们自称是做“小本经纪”的,倒也让杨志一时看不出什么破绽。但是这里也有漏洞,行走千里,从山东到东京贩卖枣子,本不该用独轮车的。好在《水浒传》不太讲究地理位置的准确性,这不算是一个毛病。宋时,长途贩运,货物量又比较大时,常用大车,相当于《东京梦华录》中所说的“太平车”。王英出身于车家,“为因半路里见财起意,就势劫了客人”,看样子应该是从事长途运输的。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上“北方大车”条记载了这种长途运输车和车家的一些生活情况,颇与王英的情况相合。据他所说,北方大车可装载四五千斤,用十几头牛骡牵拉。管车的人,要将这些牛骡训练得“听命惟谨”。车上有几个大铃,铃声可传到几里之外,以防与别的车迎面相撞。车家“终夜劳苦,殊不类人,雪霜泥泞,尤艰苦异常”。遇上泥泞难行,或者车轴折断,在路上一耽搁就是十多天。最后周密还说:“然其人皆无赖之徒,每挟猥娼同处于车箱之下,籍地而寝,其不足恤如此。”《水浒传》中车家出身的王英特别好色,倒与这一描述吻合。
梁山好汉中不少人出身于“闲汉”。小说直接用了“闲汉”一词交代的有:邹渊,“自小最好赌钱,闲汉出身”。马麟,“原是小番子闲汉出身”。白胜,晁盖介绍他时说:“黄泥冈东十里路,地名安乐村,有一个闲汉,叫做白日鼠白胜。”所谓闲汉,指的是城乡无业游民。按照这个定义,梁山好汉中“闲汉”的数量是极为庞大的。
“闲汉”在宋时城市中,是一个极活跃的群体。《东京梦华录》卷二“饮食果子”条记载:“更有百姓人酒肆,见子弟少年辈饮酒,近前小心供过,使令买物命妓,取送钱物之类,谓之‘闲汉’。”“闲汉”,宋代有时也称之为“闲人”。这两种用法,有时所指并不一致,总的来看,“闲人”所包括范围要广一些,其意义显得中性一些,而“闲汉”则是“闲人”中一大类型,这一称谓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梦粱录》卷十九“闲人”条中,“闲汉”一词也分为广义、狭义两种不同用法,其所谓狭义的“闲汉”指以“擎鹰、架鹞、调鹁鸽、斗鹌鹁、斗鸡、赌扑、落生之类”为业的人。
《水浒传》里所写到的闲汉,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恐怕要属高衙内和殷天锡身边的闲汉。小说第七回,高衙内身边有这样几个人:“拿着弹弓、吹筒、粘竿都立在栏杆边。”这几个人都是闲汉。高衙内调戏林冲妻子,这件事得以暂时收场,与衙内身边这群“闲汉”的劝解有关:
众多闲汉见闹,一齐拢来劝道:“教头休怪,衙内不认的,多有冲撞。”林冲怒气未消,一双眼睁着瞅那高衙内。众闲汉劝了林冲,和哄高衙内出庙上马去了。
逼反“大周世宗嫡派子孙”小旋风柴进的殷天锡,他亮相时身边也有一群闲汉:
至第三日,只见这殷天锡骑着一匹撺行的马,将引闲汉三二十人,手执弹弓、川弩、吹筒、气球、拈竿、乐器,城外游玩了一遭,带五七分酒,佯醉假颠,径来到柴皇城宅前。
“闲汉”在小说里多次出现,他们所干的事情,名之为“帮闲”,所以这么叫,是因为他们往往聚集于有钱有势的“闲人”周围,帮助他们不务正业。殷天锡、高衙内身边的闲汉自不必说,小说第二回写到高俅,说他“只在东京城里城外帮闲。因帮了一个生铁王员外儿子使钱,每日三瓦两舍,风花雪月,被他父亲开封府里告了一纸文状”。闲汉自称为“小闲”,高衙内身边的那个干鸟头富安,他向高衙内献计时说:“小闲寻思有一计,使衙内能勾得他。”此一称呼即表明他们的自甘卑下。
高衙内和殷天锡身边的闲汉,作派相似,因为他们都是闲汉中处境比较好的一类。《都城纪胜》“闲人”条记载:“又有专为棚头,又谓之习闲,凡擎鹰、架鹞、调鹁鸽、养鹌鹁、斗鸡、赌博、落生之类。”拿它和《梦粱录》中的记载对比,就知道从事擎鹰、架鹞这些活动的闲汉是最典型的一类。之所以最典型,跟宋代有钱人家中盛行“调虫蚁”这一习俗有关。
虫蚁是飞禽走兽、昆虫鳞介的总称。宋人对调虫蚁有一种异乎寻常的热情。鹰是射猎者的宠物,所以调鹰这个行当特别吃香。《东京梦华录》卷二“东角楼街巷”条记载,东京的潘楼街,“街南日‘鹰店’,只下贩鹰鹘客”。鹰店的周围,是真珠店、香药店、匹帛店,在最热闹的商业街上能占据一席之地,证明了鹰店生意不错。出售鹰是一种行当,驯鹰也是一种行当,甚至有人专门为鹰抓食。著名的画家黄荃,家里养鹰供他摹写神俊,后世子孙有不争气的,失了故业,就架着鹰到田野里捕鼠卖给养鹰人,以此为生。“调鹁鸽”,就是养鸽子。唐人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六“羽篇”记载当时异闻说,海外来作生意的波斯人船舶上养有鸽子,用鸽子送“平安信”。元人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二十四“鹁鸽传书”条载有曲阜县令郭仲贤蓄养鸽子传信的事。宋人养鸽子,主要是消闲娱乐,当时养鸽成风,有时连皇帝也不免此习。《宋稗类钞》卷一“君范”记载,宋高宗好养鹁鸽,亲自收放,有士人题诗讽刺他:“鹁鸽飞腾绕帝都,暮收朝飞费工夫。何不养个南来雁,沙漠能传二帝书。”高宗倒也大度,听到这诗,并没有责怪那个士人,还赏给他一个官做。——从这首诗看,似乎宋人还不用鸽子传信,不过,军队中间有用鸽子传递信号的。《水浒传》第四十一回,宋江智取无为军时,就用了鸽子传信息。一部分好汉先混进城里埋伏,宋江大队人马从城外进攻。“望城上时,约离北门有半里之路,宋江便叫放起带铃鹁鸽。”这说明,梁山好汉中也有人会养鸽子,联系到好汉中不少人出身于闲汉,这一点不难理解。至于养鹌鹁、养斗鸡,主要是用于赌博,这些习俗后来一直未中断过。
明白了调虫蚁习俗之后,再看高衙内、殷天锡身边的闲汉所操的家伙,就容易理解了:那些弹弓、川弩、拈竿(又写作“粘竿”)、吹筒之类,多半是用于捕虫蚁的。梁山好汉里有个燕青,号称浪子,其实也有闲汉习气,他的拿手好戏之一,就是射虫蚁:“更且一身本事,无人比的。拿着一张川弩,只用三枝短箭,郊外落生,并不放空,箭到物落,晚间入城,少杀也有百十个虫蚁。”落生,就是射虫蚁。射弩、打弹,正是闲汉们最拿手的功夫。
市坊间的闲汉,来源虽然复杂,但多半是所谓“破落户”,或者是家业消乏无力自振的市民,或者本来就是从乡村流入城市谋口饭吃的流民。有些闲汉凭自己的技艺和才能养家糊口,不失为守法的居民。依附于大户入家“帮闲”,虽然名声不太好听,然而生活条件尚可。至于连“帮闲”的份也够不上时,他们就常常沦为“泼皮”。小说第六回,鲁智深在东京酸枣门外看菜园子时,跟他打交道的,就有一帮“泼皮”。小说称:“菜园左近,有二三十个赌博不成才破落户泼皮,泛常在园内偷盗菜蔬,靠着养身。”这帮人平时里结帮联伙,在市坊间作些小小的不法勾当,借以谋生,是城市社会中让人们既觉得可怜又觉得可恨的一群人物。
梁山好汉中只有两个小偷,一个是盗马贼段景住,一个是时迁。他们给梁山泊所作的贡献是,前者献上了偷来的一匹骏马,号称照夜玉狮子;后者盗来金枪徐宁的软甲,为梁山泊迫降徐宁创造了机会。他们两个在好汉中不太有名,但有了这两个人,《水浒传》作为江湖人物的合传才显得全面。与段景住相比,时迁是更典型的小偷。宋人周密《武林旧事》卷六“游手”条记载杭州情形,“浩穰之区,人物盛伙,游手奸黠,实繁有徒”。“游手”中就有小偷一类,他们中间又各有名目:“若阛阓之地,则有翦脱衣囊环珮者,谓之‘觅贴儿’。其他穿窬胠箧,各有称首。”在热闹繁盛的地方,这些小偷能在不知不觉之中剪下行人的衣囊环珮,这种做法叫“觅贴儿”,还有其他的穿墙入户等做法,不一而足。政府要弹压这些人物,一定要找那些精于破案的高手做公人,“其间雄驵有声者,往往皆出群盗”。破案高手中,不少原是小偷高手。
小偷中的高手成为反偷盗的高手,一个是他们本身精于各种作案手法,便于破案;另一个原因,还在于他们了解小偷这个行当内部的线索。宋代的小偷也有类似于“行会”的组织。宋时话本《宋四公大闹禁魂张》写到一位功夫高绝的偷儿赵正准备到汴梁行窃,宋四公劝阻他,所举理由之一是:“你是浙右人,不知东京事,行院少有认识你的,你去投奔阿谁?”所谓的行院,即同行、同业,就是他们一个道上的小偷。赵正不听劝阻,还几次戏弄宋四公,宋四公恼了,假意写封信将其推荐给京城开人肉馒头店的侯兴,信中写着:“这汉与行院无情,一身线道,堪与你家行货使用。”暗示赵正一身好肉,可以用来作馒头馅。这里使用的也是隐语。可见小偷这个行当里还有一些“行规”,违反了行规,同行可能出面惩罚。
周密《癸辛杂识续集》上“成都恶事”条记载,有个姓魏的直阁(官名),少年时在成都府,一日到酒肆中饮酒,在桌下拾到一串东西,“如钥匙之状,极其光莹,俱各不等,凡数十枚”,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姑且放在自己囊中。有次,在路上忽然遇到三四个素昧平生的少年向他行礼,“为礼甚恭”,并邀请他到酒店里。酒过两巡,那些少年拿出那串钥匙状的东西,对魏直阁说:“某辈不知先生在此,辄犯不题,兹今纳还,然所愿受教于明师。”魏直阁不知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只说自己偶然得到此物,不知此物是干什么的,那些少年起初不信,纠缠半天才散去。他后来向了解内情的人打听,才知道那串钥匙状东西是行窃工具。三四个少年以为他是偷营里高手,准备向他学艺。从这则记载看,当时的小偷已经有了类似“万能钥匙”一类的作案工具。魏直阁的东西,那几个少年小偷能于不知不觉中偷去,可见功夫也不低。而他们偷到“万能钥匙”以后,疑心魏直阁是高手,对他称“前辈”,向他行礼道歉,除了想学一点招数之外,也反映出江湖上有一种规矩,不可对同道下手,尤其不能对于前辈同道下手。
生活于北宋未年的庄绰,在其《鸡肋编》卷上记载,当时苏州人喜欢为盗,所以当地人讳言“盗”字。有则笑话说,因为范仲淹是苏州人,为他做夜警的人,不敢说“盗”字,他们不喊“提防盗贼”,而说成“看参政乡人”。《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中那位功夫高绝的偷儿赵正恰好是平江(今苏州)人,这也算是一种有趣的巧合。
小偷的日子并不好过,以时迁为例,小说第四十六回交代,他流落在蓟州,“一地里做些飞檐走壁,跳篱骗马的勾当”,他号称鼓上蚤,是“偷营高手客”,但是他曾在蓟州吃官司,亏得杨雄救了他。吃什么官司,小说没写,但多半是偷窃时失了风,被来了个人赃俱获。杨雄杀妻时,他正在墓道里“掘些古坟,觅两分东西”,可见生计之艰难,他自己也说:“小人如今在此,只做得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几时是了?”于是跟着杨雄上了梁山。路上积习不改,在祝家庄偷店里的鸡吃,丢了梁山泊的脸,引得梁山头领晁盖大怒:“新旧上山的兄弟们,各各都有豪杰的光彩。这厮两个把梁山泊的名目去偷鸡吃,因此连累我等受辱。今日先斩了这两个……”可见,小偷在好汉中也不太受欢迎。
从宋人留下的史料看,赌博一向是市坊间“闲汉”的谋生之道;而从历代记载豪侠生活的资料看,豪侠与赌博一向有亲近关系。
赌博既为恶习,历来都在朝廷禁止之列,可是历朝历代常常是前紧后松,执行起来并不像律条上规定的那么严格。就在《水浒传》故事发生的年代,北宋末期徽宗朝时,赌博不仅在市民阶层中流行,而且文人士大夫中也有不少人热衷此道。
宋人有关赌博的著述之丰,为前代所未有,《汉官仪》、《七国象棋》、《打马图经》、《除戏谱》、《促织经》、《丸经》等等,不少著作还是历史上大有名气的人物所著,如《七国象棋》由司马光著,《打马图经》由两宋之际的女作家李清照著,《促织经》是南宋时宰相贾似道所著。这一时期流行的赌博主要有双陆、彩选、打马、除红、弈棋和各类斗戏及球戏,其中比较盛行的是双陆、彩选、除红、斗促织、击鞠和捶丸等。从理论上说,通常的游戏竞赛都可以成为赌博的工具,比如,下棋本是一种“高雅”的活动,但博与弈不分家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据民间传说,宋代开国皇帝赵匡胤曾和《水浒传》里开头提到的道士陈抟下象棋,结果输了华山。后来的小说《飞龙传》将此事描写得绘声绘色。梁山好汉的大对头高俅,他的一手绝活踢球,也可以成为一种赌博。
《水浒传》为读者提供了宋时赌博的一些生动细节。《水浒传》里的许多情节就是靠着“赌”展开的。为取生辰纲,吴用到石碣村“说撞筹”。他先找到了阮小二、阮小七,阮小二向他娘打听阮小五去了哪里,他娘回答说:“说不得,鱼又不得打,连日去赌钱,输得没了分文。却才讨了我头上钗儿,出镇上赌去了。”听到这话,阮小二只是一笑,并不显得多么气愤,大概他也好赌吧。阮小七在后面就紧接着说:“正不知怎地,赌钱只是输,却不晦气!莫说哥哥不赢,我也输得赤条条地。”可以说,吴用来得正是时候,他劝诱三阮入伙,对三阮来说,好比是渴睡遇到了枕头。所以三阮当下残酒为誓,决心加入到劫取梁中书不义之财的行动中。
生辰纲事发,也跟赌博有关。负责查案的济州府巡检何涛焦头烂额之际,他的兄弟何清给他提供了一条宝贵的线索,何清道:“不瞒哥哥说,兄弟前日为赌博输了,没一文盘缠。有个一般赌博的,引兄弟去北门外十五里,地名安乐村,有个王家客店内,凑些碎赌。……有七个贩枣子的客人,推着七辆江州车儿来歇。我却认得一个为头的客人,是郓城县东溪村晁保正。因何认得他?我此先曾跟一个闲汉去投奔他,因此我认得。……第二日,他自去了。店主带我去村里相赌,来到一处三叉路口,只见一个汉子挑两个桶来。我不认得他,店主人自与他厮叫道:‘白大郎,那里去?’那人应道:‘有担醋,将去村里财主家卖。’店主人和我说道:‘这人叫做白日鼠白胜,他是个赌客。’……如今只捕了白胜,一问便知端的。”何涛依他的指点,果然破了案子,逼得晁盖一行上了梁山。
从生辰纲一案中,就能看出市井中、江湖上的赌博风气。仅在参与打劫生辰纲的八位好汉中,小说明确交代出好赌的就有三位,比例非常高;要是加上阮小二,这个比例将更为惊人。
我们再看其他好汉,会发现天罡地煞中与赌博有关的人物真不少。船火儿张横好赌,第三十七回写他在浔阳江上准备将宋江和两个公人“做掉”,原因是:“我这几日没道路,又赌输了,没一文。”石将军石勇这样自报家门:“原是大名府人氏。日常只靠放赌为生,……为因赌博上一拳打死了个人,逃走在柴大官人庄上。”金钱豹子汤隆,他向李逵介绍身世说:“父亲原是延安府知寨官来,……小人贪赌,流落在江湖上。”帮助顾大嫂劫狱救出解珍、解宝兄弟的邹润、邹渊也好赌:“便是那叔侄两个最好赌的邹渊、邹润,如今见在登云山台峪里聚众打劫。”还有火眼狻猊邓飞,出场诗里说:“原是襄阳关扑汉,江湖飘荡不思归。”“关扑”也是一种赌博。参加赌博,已经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开设赌坊,更是违法,而好汉中也有开柜坊赌局的:母大虫顾大嫂“开张酒店,家里又杀牛开赌”。插翅虎雷横“原是本县打铁匠人出身,后来开张碓坊,杀牛放赌”,并且他还好赌。晁盖送来金子给宋江,作为对他和雷横、朱仝的谢礼。宋江坚辞不要,还以雷横作为坚辞的理由:“况兼这人贪赌,倘或将些出去赌时,便惹出事来,不当稳便,金子切不可与他。”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梁山好汉一百零八条,其中有些赌很不足为奇,但是梁山好汉好赌者的比例显然大大高于整个社会的平均指数。这不能不引人注目。
从传统诗文和一些杂史笔记来看,江湖人物中的豪侠与赌博存在紧密的联系。侠的身上常常有强烈的反社会倾向。主流社会中以家为重、以业为重的意识在他们身上相对淡漠,以赌为务,也就不奇怪了。再者,侠者的角色意识中,“轻财好施”也是一项重要的内容,由“轻财”而纵赌,也在情理之中。唐代诗人李白身上有着侠者气质,《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称其“少任侠,不事产业,名闻京师”,将“任侠”与“不事产业”并提,透露出侠的一种行为特征。李白自己有一篇《少年行》,他所写的侠客也具有不事产业的特征:“君不见淮南少年游侠客,白日毬猎夜拥掷。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呼卢”,就是赌博,一掷百万,更是狂赌。
历代游侠诗中几乎都写到游侠纵赌豪赌、一掷千金的情形,以至于成为一个传统。北周王褒《长安有狭邪行》云:“赌徒称剧孟,游侠号王孙。”剧孟为汉时大侠,一些赌徒居然也称为剧孟,可见侠与博徒不易划清界线。唐代任侠之风大盛,《唐才子传》提到韦应物“尚侠”、“豪纵不羁”,并引其晚年逢杨开府所赠言事诗,其中有两句是:“朝持樗蒲局,暮窃东邻姬。”樗蒲即是掷骰子、赌博。迟至明代,作家屠隆《杂感六首》之六写豪侠之情,还这样写道:“朝从博徒饮,暮向娼家宿。”这些诗人将游侠的赌博视为豪放不羁的人格的体现,并为之倾倒,其实只是一种浪漫的想法。
回到历史中来认识侠与赌博的关系,我们会看到更多的事实。得天下与治天下不同,这在历史上早被概括为“逆取顺守”。国家安定之时,侠是统治者所要防范的对象。在乱世之中,任侠之徒由于身具豪气、不拘细行,往往具有成就大业的性格优势;反过来,那些在治世中有可能出人头地的“规矩人”不易有所建树。在乱世中“逆取”的英雄,既然不拘细行,也就不乏纵酒赌博之举。如《三国志》说魏太祖曹操少年时“任侠放荡,不治行业”。《三二国志》注引孙盛《异同杂语》解释说:“太祖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里面可能就包括了赌博一项。《宋史·郭进传》记宋代游侠郭进,“倜傥任气,结豪侠”,纵酒赌博,无所不为,早年贫贱,为人帮佣,后历晋至宋,为西山巡检这种情况,在宋元时代的“小说”里也有反映。宋时说话,有一门类专讲“朴刀赶(杆)棒及发迹变泰之事”(见《都城纪胜》),特别关注像五代十国那种乱世间涌现出来的英雄。他们一般都有些“侠”气。这种侠气中包含着无赖气,其中一项就是好赌。如《喻世明言》第十五卷《史弘肇龙虎君臣会》写郭威(后周皇帝)与史肇弘未发迹前住在孝义店时,“日逐趁赌,偷鸡盗狗,一味乾颡不美,蒿恼得一村疃人过活不得,没一个人不嫌,没一个人不骂”。第二十一卷《临安里钱婆留发迹》写五代钱塘钱鏐(吴越王)发迹前的作为。“婆留到十七八岁时,……十八般武艺,不学自高。……在里中不干好事,惯一偷鸡打狗,吃酒赌钱。家中也有些小家私,都被他赌博,消费得七八了。”
在朝政混乱之时,敢于拉起队伍造反或者向官府抗议的侠,往往胆气过人,他们不受束缚,在日常生活中也爱干常人不愿为之的赌博之行。宋人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四《王寂传》所载侠者王寂,在杀掉邑尉之后,“置剑于地,呼其常与饮博侪类”,可见他本身即是一个博徒。明初高启《书博鸡者事》中,讲到一个行侠的人,他素以斗鸡为业而“闾里之侠皆宗之”,揭示出这些闾里之侠的博徒身份。
《水浒传》写梁山好汉好赌,既不重在表现他们身上的豪气,也不重在表现他们身上的英雄气。小说几乎没写到豪侠的赌博,而是把赌博当作一般江湖人物的恶习来写的,并通过这种恶习揭示他们反社会的一面。
《醒世恒言》第十六卷《陆五汉硬留合色鞋》卷末有说书人的一首诗:“赌近盗兮奸近杀,古人说话不曾差。奸赌两般都不染,太平无事做人家。”反映出民间社会对“奸”、“赌”两种行为的认识。《水浒传》写了不少因奸起杀的事情,像潘金莲与西门庆、李固与贾氏阎婆惜与张文远,在“色”的方面,梁山好汉站住了脚。在“赌”的问题上,好汉却失了足,《水浒传》写好汉的赌博,一定程度上是展厅“赌”和“盗”的关系。
小说对李逵的赌博有比较细致的描写,从中可以看出小说的用意。李逵出身于农家,在家里吃不饱,跑到江州当了一个牢子连住的地方也没有,只在城隍庙隔壁观音庵里歇住,像个没头神。江湖上,像李逵这样的人还不少。他们要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还要显出好汉的气派,“仗义疏财”,结交好汉。这些都离不开银子。床头金尽,任是壮士无颜色。没钱当好汉怎么办,去赌。李逵初见宋江时,正穷得揭不开锅。宋江送他一锭银子,李逵心里想到:“难得宋江哥哥,又不曾和我深交,便借我十两银子,果然仗义疏财,名不虚传。”“如今得他这十两银子,且将去赌一赌,倘或赢得几贯钱来,请他一请也好看。”他跑到城外张小乙的赌房里,结果很快又把这十两银子输掉。
为什么说“赌近盗”呢?从表面上看是因为这种情况:越穷越赌,越赌越穷,最后,“饥寒起盗心”。像在这一回,李逵赌输了,急红了眼,就开始干抢钱的勾当,属于这种情况;三阮输急了加入到打劫生辰纲的行列中,汤隆赌博输掉家业上梁山,也都属于这种情况。更深入地看,《水浒传》是以好汉的嗜赌揭示他们的独特心理。儒家经典《论语》论君子小人之分,有这样的说法:“君子居易以求安,小人行险以侥幸。”梁山好汉中一些嗜赌之人,并不是因为穷得过不下去才赌博,而是因为赌博而穷得过不下去。正常社会决不把赌当作改善生活处境的途径,因为赌博是一件“行险以侥幸”的事情。江湖人物热衷于此,反映出他们身上理性约束的不足,他们倾向于“行险”,于些铤而走险的事情。正是出于这种心理,本来生活已经很富足的晁盖,才会为了“一套富贵”干出打劫生辰纲的事情。这样看,不仅是“赌近盗”,而且铤而走险的心理倾向也容易导向盗贼生涯。
梁山好汉好赌者虽多,《水浒传》直接写到赌博场面的却不多。百回本《水浒传》里只有李逵博钱一处比较详细:
当时李逵慌忙跑出出城外小张乙赌房里来,便去场上,将这十两银子撇在地下,叫道:“把头钱过来我博。”那小张乙得知李逵从来赌直,便道:“大哥,且歇这一博,下来便是你博。”李逵道:“我要先赌这一博。”小张乙道:“你便傍猜也好。”李逵道:“我不傍猜,只要博这一博。五两银子做一注。”……李逵劈手夺过头钱来,便叫道:“我博兀谁?”小张乙道:“便博我五两银子。”李逵叫一声,肐(月荅)地博一个叉,小张乙便拿了银子过来。李逵叫道:“我的银子是十两!”小张乙道:“你再博我五两快,便还了你这锭银子。”李逵又拿起头钱,叫声:“快!”肐(月荅)的又博个叉。(第三十八回)
李逵参加的博钱活动叫叫什么名目,小说没有交代。百二十回本《水浒传》在第一百零四回写淮西造反的王庆在段家庄参加的一场赌局更加细致些。这一回里,段氏兄妹为纠聚人众赌博,特地请来一个粉头到段家庄作场,戏台下面开设赌局。
台下四面有三四十只桌子,都有人围挤着在那里掷骰赌钱。那掷色的名儿,非上一端,乃是:六风儿、五么子、火燎毛、朱窝儿。又有那攧钱的,蹲踞在地上,共有二十余簇人,那攧钱的名儿,也不止一端,乃是:浑纯儿、三间背、八叉儿。那些掷色的,在那里呼么喝六,攧钱的在那里唤字叫背,或夹笑带骂,或认真厮打。
王庆和设赌局的段家兄弟玩的是“猪窝儿”。这个留在后面再谈,我们根据这里的一段文字,可以约略知道李逵博钱是怎么回事。这里写“攧钱”的人,都蹲踞在地上,唤字叫背,这正符合李逵博钱时的情况。攧即掷,是赌者将若干枚铜钱摊在掌心,向外簸出,落在地上,视钱正反两面的多少定输赢。小说写李逵抢过“头钱”就掷,“头钱”是用于掷出的钱。他一下注就是五两银子,该是相当大的赌注,表现出他急于赢钱请宋江一顿酒,做一回好汉的心理。这里写到的“快”和“叉”都是采名,钱掷于地,完全是正面(有字的一面)的叫“叉”,完全是背面的叫“快”。在“叉”和“快”以外,当然还应该有别的采名,具体到几正几反叫什么采名,不同的采名之间输赢关系如何,当时必定有专门的规定,可惜小说没写。小说这里用了夸张的手法:李逵两次赌“快”,却连掷出两个“叉”来,须知一掷成“快”或一掷成“叉”,这种几率都不会太高,小说这样写是为了造成一种滑稽的效果,写出李逵的晦气。不如此,怎能让他第一次跟宋江见面就出尽洋相,怎能见出宋江对江湖朋友“及时雨”一样的关怀?
有人认为李逵所赌的是“摊钱”,但从宋人及后人有关记载与小说的描写看,应该不是“摊钱”。“摊钱”也称为“意钱”。南宋人洪迈《容斋随笔》一《俗语有出》云:“今人意钱赌博,皆以四数之,谓之摊。案《广韵》‘摊’下云:‘摊蒱,四数也。’”。摊钱的赌法是:庄家随手取数十枚钱,纳于器中,开时数其数,以每四枚为盈数,然后统计余数,或一,或二,或三,或成数,分为四组,以压得者为胜。这种赌法显然类似后世的押钱,和西方的轮盘赌压点数也很接近。李匡又《资暇集》卷中《钱戏》云:“钱戏有每以四文为一列者,即史传所云意钱是也,俗谓之摊钱,亦曰摊铺。”这些记载表明,李逵所赌并非摊钱或意钱。
“攧钱”或“簸钱”,其赌法与小说里提到的“关扑”相当接近。宋时有“扑卖”一事,扑即是博,小商贩以赌博招揽生意,宋元称这种作法为“关扑”或“扑卖”、“博卖”等。多以掷钱为之,视钱正反两面的多少定输赢。赢者得物,输者失钱。《水浒传》里火眼狻猊邓飞的职业“关扑”,即是此种。宋元话本小说《史弘肇龙虎君臣会》中写到后周开国君主郭威发迹前“扑鱼”的事情:
只见一个扑鱼的在门前叫扑鱼,郭大郎遂叫住扑,只一扑,扑过了鱼。扑鱼的告那贵人道:“昨夜迫划得几文钱,买这鱼来扑,指望赢几个钱去养老娘。今日出来,不曾扑得一文,被官人一扑扑过了,如今没这钱归去养老娘。官人,可以借这鱼去,前面扑赢得几个钱时,便把来还官人?”贵人见他说得孝顺,便借与他鱼去扑,吩咐他道:“如有人扑过,却来说与我知。”这跟现代小本生意人的一种作法很相似。一些小本生意入拿一些小物件摆在那里,顾客从他那里买些圈,用手掷圈,套住的东西就归自己,套不住,卖东西的就白得了钱。在顾客来说,输赢都无关紧要,算不上赌博,在卖东西的人,也可借此糊口。不过宋人是用掷钱的办法来进行罢了。
宋人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诸色杂卖”条记载宋时东京汴梁有从事“博卖”的生意人。他们“博卖冠梳领抹、头面衣着、动使、铜铁器皿、衣箱、瓷器之类”,还是小商贩所为。卷七《池苑内纵人关扑游戏》所记徽宗时禁苑中的关扑游戏,“以至车马、地宅、歌姬、舞女,皆约以价而扑之”,则已是赌注很大的赌博行为了。除了这些日常的“扑卖”活动外,北宋末年,逢年过节,官府纵人关扑,成为节日的娱乐项目。《东京梦华录》卷六“正月”记载:“正月一日年节,开封府放关扑三日。……至寒食冬至三日亦如此。”这时,举国若狂,一般小民拿些小物件关扑娱乐,有钱人则拿出极贵重的东西来赌,甚至贵族妇女也可以暂时抛掉“闺范”,跑到关扑棚里去观赌。
关扑用几枚“头钱”?宋人鲁应龙《闲窗括异志》记载:“(张湘)梦人持巨骰扑卖,湘一扑五钱皆黑,一钱旋转不已,竟作字。”从这段记载看,掷钱该是六枚。或者李逵所掷即以六枚钱进行?不得而知。
回头再说第一百零四回写到的赌博场面。王庆所赌,名叫“猪窝儿”,是一种掷骰子的赌戏。这不是小说家的杜撰,李清照《打马图经》中提到:“打碣、大小猪窝、族鬼、胡画、数仓、赌快之类,皆鄙俚不经见。”李清照为大家闺秀,虽然“性喜博,凡所谓博者,皆耽之昼夜,每忘寝食”,但所尚者是“闺房雅戏”,故未曾见过“猪窝”、“赌快”一类博戏。“赌快”一戏,可能与小说第三十八回李逵所赌者有关,而“猪窝”一戏,从《水浒传》的描写看,的确鄙俚。因为王庆赌“猪窝”时,就在乡下的麦场上,其俗可知。李清照没说“猪窝”的赌法,元末明初,避乱于吴地的文人杨维祯将猪窝戏的骰采重新立谱,撰成《除红谱》。据杨所说,“猪窝”本名“除红”,“后世讹其音,不务其本始,谓之猪窝者,非也”。据《除红谱》,这种赌戏用四枚骰子以供投掷,一份骰谱供查阅以便决定何种色该赏,何种色该罚。每种点色还配有文雅的名称。如掷出四个四点,名为“满园春”,四个六点称“混江龙”,四个五点为“碧牡丹”,四个三点为“雁行儿”,另有“巫山一段云”、“一剪梅”、“雪儿梅”……当时骰子,以么点、四点为红色,“除红”之戏的得名即因为它以四红为主,除么四点以外,但以其余三色计算点数,玩法比较复杂,但还是要凭运气,归于一般的骰戏也无不可。拿《除红谱》里所说跟《水浒传》的描写对照,发现二者有较大差别:与王庆赌“猪窝”的人,“两手靠着桌子,在机子上坐地。……桌上……一个色盆,六只骰子”。既然点出有六只骰子,他和王庆赌的又是“猪窝”,看来他们赌时当是六骰齐掷了,与《除红谱》所载不同。或者这种赌法本来就很自由,骰子数目可以有所不同。同时,采名也有雅俗之分。小说里写到掷出的几种采名,有“三红四聚”、“绝”、“塌脚”、“小四不脱手”、“倒八”等,与《除红谱》所载的采名,雅俗之别迥然分明。民间的“猪窝”到底如何赌法,看来或许失传了,或许换了个名目被保留下来了。
小说这一段写得较他处详细,下面一段可以作为戒赌文看:
那输了的,脱衣典裳,褫巾剥袜,也要去翻本,废事业,忘寝食,到底是个输字。那赢的,意气扬扬,东摆西摇,南闯北踅的寻酒头儿再做。身边便袋里,搭膊里,衣袖里,都是银钱。到后来捉本算账,原来赢的不多,赢的都被把梢的,放囊的拈了头儿去。除了可以劝人勿赌之外,这一段还出现了几个有助于我们了解当时赌局的说法:“把梢的”、“放囊的”、“拈头儿”。“梢”是当时的“市语”、行话,指赌博的本钱,王庆把用于买柴的一锭银子“将来做个梢儿”,即是拿来做赌本。“把梢”的,是在赌场上替赌徒提供或兑换赌本的。王庆刚拿出一锭银子要赌,设赌局的段家人就上来帮他将银子兑成铜钱,“每贯先除去二十文”;把梢的给参赌者提供赌本,事后也要加收利钱。放囊,即是设赌局。囊,即袋,有窝藏之意,唐代李肇《国史补》下:“假借分画,谓之囊家。什一而取,谓之乞头”宋王得臣《塵史》下《博弈》条:“世之纠帅蒲博者谓之公子家,又谓之囊家。樗蒲经》:一有赌若两人以上,须置囊合依样检文书,乃投钱入囊家,亦谓之录事。”放囊的可以“什一而取”,向赢钱的赌徒抽钱,这叫“乞头”《东坡志林》卷二《记道人戏语》条记载:
(哲宗)绍圣中,都下有道人坐相国寺,卖诸禁方。缄题,其一曰:“卖赌钱不输方。”少年有博者以千金得之,归。发视其方,曰:“但止乞头。”道人亦善鬻术矣,戏语得千金,然未尝欺少年也。
止设赌局,“什一而取”,当然不会输钱了。另外,观赌钱的人向赢钱的人讨钱,也叫乞头。小说里所说的“拈头儿”,就是被人抽头。宋人洪迈《夷坚志》丁一《夏氏骰子》:“夏廑……家故贫,至无一钱,同舍生或相聚博戏,则袖手旁观,时从胜者觅锱铢,俗谓之乞头是也。”赌徒们看似赢了不少,被“把梢的”、“放囊的”抽过之后,也就所剩无几了。不仅如此,有些赌局本来就是引诱人上当的。《武林旧事》卷六《游手》条介绍南宋都城临安的风俗,提到“柜坊赌局”:
浩穰之区,人物盛夥,游手奸黠,实繁有徒一。有所谓美人局(以娼优为姬妾,诱引少年为事),柜坊赌局(以博戏关扑结党手法骗钱),水功德局(以求官、觅举、恩泽、迁转、讼事、交易等为名,假借声势,脱漏财物),不一而足。
小说写的段家兄弟开设赌局也是诱人上当的,段氏兄弟本是“放囊的”,又兼“把梢”,王庆不明内情,贸然与段氏兄弟(段二或者段五,小说没写明)赌上了,好在他赌技高超,居然将段家的五贯钱赢来了。他赢了钱之后,段家兄弟就开始动粗耍赖,又亏得王庆拳脚了得,反将段氏兄弟治服。不打不相识,他们后来合伙儿干起造反的勾当。小说本来是借这个场面写王庆段氏兄弟狗咬狗,都不是好东西,无意中留下了当时赌博的一些生动资料。
至于这里写到的六风儿、五么子、火燎毛、浑纯儿、三间背、八叉儿诸种赌戏彩名,则不知是何种形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