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二章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第二章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江湖人物的侠义观念

在《水浒传》所描写的江湖人物之中,最光彩动人的莫过于其中的豪侠。所以明清有些文学评论者不无偏颇地宣称,梁山好汉一百零八人,“诵义负气,百人一心。有侠客之风,无暴客之恶”;不少读者更是把《水浒传》当作《史记》、《汉书》中的游侠传来读。

但是现代读者可能很难明确意识到他们所读的是游侠传。受过“新派武侠小说”熏陶的读者感觉到,梁山好汉与他们心目中的侠客,无论在面目上还是在精神气质上都有很大的差异。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豪侠的面目究竟如何?从民俗的角度观察《水浒传》,可以得到一些线索。

一 众家说侠

什么人是侠?这恐怕是一个言人人殊的问题。

当代学者曾提出这样的意见:“我们认为侠的本质是‘利他’性。综合历史上各家对于界定‘侠’的正确意见,我们做一个较为宽泛的界定,即具有急人之难、舍己为人、伸张正义、自我牺牲精神的人就是侠。在大多数情况下,侠是替下层百姓解救困厄、铲除不平、伸张正义的社会力量。”在我们看来,这种界定的优点是揭示了侠的“利他性”,并且突出侠的“侠义精神”,这正是侠与非侠的主要区别之所在。但这一界定也有它的缺点,它不止是过于宽泛,又过于狭窄。说它宽泛,是因为这个界定基本只是从侠的正面行为着眼,人们无法通过这个界定将“侠”与社会上一般的急公好义、舍己为人者区别开来。早在明代后期,思想家李贽已作过类似的界定,他说:“自古忠臣孝子,义夫节妇,同一侠耳。”区别仅在于李贽的界说更为宽泛而已。他们都只从侠的正面行为入手,把侠说成合乎正统社会要求似的。实则在传统社会里,忠臣孝子、义夫节妇向来受到正统思想拥护,而侠却一直是具有争议性的人群。如此看来,这些界说就显得不符合实际。说这个界定过于狭窄,也同样因为这种界说仅着眼于侠的正面行为。历史上很多著名的大侠也有不少负面行为,按照这个界定,他们将被排除在侠的行列之外。

我们最好从历代文献对“侠”一词的用法入手来看侠。历史上,“侠”一词所指称的范围相当广泛,有些用法在今天的读者看来甚至不可思议。一种用法,“侠”指的是为人豪放,不守规矩与礼法(但不是干坏事),这在诗人的诗句中表现最明显。与此同时,有些文献中把走马飞鹰,放荡不羁,不务正业,横行乡里,危害社会的人物称为“侠”;有时干脆把“风高敢放连天火,月黑提刀去杀人”一类杀人越货、抢劫妇女的人物也称作“侠”。前一种用法,在今天的读者看来,似乎与侠的行为无关;而后两种用法,又似乎在侠的身上泼了污水。但不管怎么说,这些都是在历史上对“侠”一词的常见用法。

“污水”之所以泼到侠的身上,表明历史上的侠客行为本身具有不守规矩的成分,因而在形迹上容易与上述行为相混淆。

以汉代游侠为例,汉代继战国之后,形成了又一个任侠狂潮。史学家司马迁为他当代的游侠作传,叙述郭解、朱家等布衣之侠的事迹,并在《游侠列传》中赞美游侠:

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困厄,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这些品质,加上他在《刺客列传》、《魏公子列传》等篇中渲染的豫让、聂政、荆轲等人不畏强暴、士为知己者死的品格,实际上概括了“侠义精神”的主要内容。颇富意味的是,司马迁在礼赞游侠的同时,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世俗之人不了解游侠,把他们跟那些“朋党宗强比周,设财役贫,豪暴侵凌孤弱,态欲自快”的人物相提并论,殊不知,这种人物,“游侠亦丑之”。司马迁对游侠“不轨于正义”只作了轻描淡写的一提,它的内容,我们可以从这个感慨中看出来:如果游侠的行为与上述“伪侠”的行为没有相近之处,人们怎么会将他们相提并论?

最初提出“侠”这一概念的,是司马迁之前的韩非子。他在《五蠹》一文中说:“侠以武犯禁。”他认为侠往往破坏法治,因而将侠列于为政者必欲铲除之列;但是他指出的侠“以武犯禁”,的确可以视为侠与普通义士的区别。在司马迁之后,东汉史学家班固在《汉书·游侠传》中表达他对于侠的看法时,更多谈到侠的负面行为,他认为,侠的最大的恶处即在于“朋党比周”,“重私交”,“立威福”,以私人而行使官府的权力,构成了对于集权政治的破坏。对于侠的种种可歌可泣的事迹,他只作了有限的肯定。后世正统的史学家往往赞同班固的意见,如汉末的史学家荀悦在《汉纪》里即对游侠作了这样的概括:“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以立强于世者,谓之游侠。”

这两种相反的意见,对于我们认识侠的真面目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对“侠”的界定,既要从“利他性”人手,也要从“侠”与传统社会的价值取向的不一致、其行为方式对一般的社会秩序构成冲击这一方面着眼。总的看来,侠在“行侠仗义”时,常常表现出对于“规矩”和“教养”的不驯服的态度,表现出野性的“任气斗狠”的色彩。

“侠义精神”本身比较复杂,加上侠的正面行为与负面行为又常常交织在一起,所以从不同的侧面对侠有不同的分类,名目众多。人们希望能为侠“正名”,使“侠”一词的指称有一个相对明晰的范围。唐代李德裕在《豪侠论》一文中就指出:“夫侠者……必以节义为本,义非侠不立,侠非义不成。”于是,逐渐形成了以侠专指“义侠”与“节侠”的情况,人们提到侠,一般都是指行为符合“侠义精神”的人物。这一“正名”过程所产生的后果之一,是人们通过“侠义精神”对侠形成了固定印象,而历史上豪侠的真实面貌、生活的真实场景,却变得模糊起来。

明代陈继儒曾记载了元人罗春伯的“任侠十三戒”,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宋元时代的侠义观念。略作归纳,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要勇于战斗。要像《汉书》里说的那样:“东市相砍杨阿若,西市相砍杨阿若。”(第一戒“战”)。要学习武艺,或剑,或铗,或钩,或匕首,或弹丸,五者至少习一,作为行侠的资本(第八戒“艺”)。

有仇必报。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与同国;朋友之仇,不与同市(第二戒“仇”)。有恩必报,恩莫大于知己。知己之遇,人生所难。在报恩方面,宁过毋不及(第三戒“恩”)。择主而事,待价而沽。一旦归附于恩主之后,终身不叛(第五戒“委质”)。忧人之忧,乐人之乐,能被人视为最亲密的朋友(第六戒“交”)。

打抱不平,像汉时长安游侠少年一样,“探得赤丸杀武吏,探得黑丸杀文吏”。即使与自己不相干,凡遇奸臣贼子一定要诛除务尽(第十戒“扫除不平”)。施恩不望回报,不滥施恩惠,不向不正当的人施恩(第四戒“施”)。

要有大勇。不惧怕万乘之君,不惧怕高官,不向富贵者献媚,不欺侮贫贱者。不惧怕困苦的生活,饿死也不劫盗(第九戒“勇”)。要讲信用。一旦许下诺言,虽在千里之远,也要动身前往,决不可以欺骗别人(第十二戒“信”)。

不亲女色。在道路不许看别人的妻女,除自己的妻子之外,不亲近别的女人。只有在没有子嗣的情况下,向父母汇报并祷告天地之后,才能娶妾(第七戒“色”)。要会享乐。斗鸡走马,奇服美酒,为人慷慨,蔑视钱财,弃千金如脱展(第十一戒“乐”)。

祭祀神灵。以战国时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和西汉初的田横四者为神,随意祭祀其中之一,不祭祀春申君。祭祀在端午日举行,用鸡作为祭品。有违反侠客戒条者,或鞭挞,或杀掉,在神前祷告后用刑(第十三戒“神”)。

“任侠十三戒”所反映的是豪侠的角色意识。这种角色意识规定了如何才算豪侠,如何又不是好汉,指导着他们的行为。这“任侠十三戒”与水浒故事时代相去不远,也大致反映出水浒好汉的侠义观念。

《水浒传》所提供的豪侠形象在哪些方面与上述文献不同呢?小说不仅写出了江湖好汉的“侠义观念”,而且写出他们行侠的具体方式,他们作为豪侠的生活图景。小说采取了一种特殊的民间立场,既不像一些正史那样严苛地指责豪侠,也不像后世的一些侠义小说那样,只是表现豪侠的正面行为。小说以较为写实的手法,塑造出江湖豪侠既可敬可爱又可畏可怖的形象,我们所看到的,不是抽象的侠义精神,而是侠的生活的全部景象,是侠的写真。因而,它不只具有文学经典的意义,也可以作为了解豪侠生活的史料来使用。

二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作为一部累积型的小说,《水浒传》对于豪侠生活的描写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了民间社会对于豪侠的认识、理解与渴望,这一切都是通过文学形象的塑造和小说的组织安排来完成的。

历史上的宋江,很可能是一位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领导“三十六人”,纵横河朔齐魏之间,一定也留下了一些惊心动魄的传说。这一类人物,最容易成为民间传说中“箭靶式人物”。——人们把发生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事迹都累积在他们身上,以至关于他们的故事和传说,越来越丰富。在长篇小说《水浒传》出现之前,讲述宋江和他领导的起义的水浒故事,早已在民间广为流传,初步形成了“三十六小伙,七十二大伙”的人物格局,其中主要人物的事迹也大致定型。不过,这些传说互不统属,还没有形成一个长篇的构架,水浒故事的豪侠主题也远远不如《水浒传》鲜明。因此,将这些水浒故事统一为一部突出豪侠主题的长篇小说,选择一个合适主角首先出场就成为重要任务,甚至是关系到全书成败的一个关键。

《水浒传》的作者无疑是睿智的。他从早期水浒故事中选取了并不引人注目的鲁智深着力描写。在记载早期水浒故事的《大宋宣和遗事》中,关于鲁智深,只提到一句:“那时有僧人鲁智深反叛,亦来投奔宋江。”元杂剧中,鲁智深的形象也不突出。在大多数好汉的事迹已经定型的情况下,《水浒传》的作者选取了鲁智深,根据对社会生活中侠的形象,以及社会上人们对于侠的理解与期望,重新塑造了鲁智深,使他成了好汉中第一个亮相的豪侠。

在鲁智深出场之前,小说已经作好了铺垫:从误走妖魔写起,再写高俅发迹,王进出走,史进亡命,两回书一过,北宋政和、宣和年间,——小说故事发生的具体年代的局面都出来了,从廊庙到江湖,都显出乱世的气象。乱世出英雄,乱世重豪侠。错乱的世道是豪侠存在的理由,救人于水火,是豪侠存在的价值。鲁智深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中出场的。

在鲁智深身上,豪侠的人格魅力表现得淋漓尽致。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他遇强便打,遇弱便扶;他“杀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他的侠行让人感奋,“深愧虚生世上,不曾为人出力”;他的一腔热血,能激发读者的一腔热血喷涌而出。这是豪侠的充满光彩的亮相。

在史进身上更多地体现了江湖好汉“惺惺惜惺惺,好汉惜好汉”的感情倾向,他的行为是发生在江湖人物之间的“义举”。他为救少华山的三位朋友不惜把自家庄园一把火烧掉,就江湖同道之义而言,他已经做得够好。与鲁智深不同的是,他爱惜江湖朋友,更同情与他素不相识的无辜弱者,同情那些受恶势力欺压的人。

听说郑屠欺负金老汉父女,鲁智深“呸”了一声,“这个腌臜泼贼,却原来这等欺负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当时就对史进、李忠说一声:“你两个且在这里,等洒家去打死了那厮再来!”被史进、李忠二人死命劝住之后,鲁智深当场拿出身上所有的银子,加上史进的银子,交给金老汉,让他准备好动身回家,并约定次日一早由他亲自护送,以免有人阻拦。第二天一早,鲁智深赶到金老汉住的店里,打跑前来阻挠的店小二,还怕他去郑屠那里报信,让金老汉父女走不成,又在店里掇了一条凳子,坐了两个时辰,盯住那个小二。估计金老汉父女走得远了,方才动身。两个时辰,就是四个小时,像他这样性急的人,居然有这等耐心。在鲁智深的所有行动中,拳打镇关西的确大快人心,但这两个时辰的枯坐,不也一样地令人赞叹吗?这是他的信条:“救人须救彻。”

扶弱抑强,安良除暴,这是豪侠的本色。送走金老汉父女二人,鲁智深转身找郑屠算账。本来只想痛打镇关西一顿,不料失手,三拳就把他打死。他只好出逃,到五台山当了和尚。即使为行侠丢了官职,当了和尚,他仍不改其侠义本色。小说接下来多次写到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义举。在桃花村,他痛打强抢民女的小霸王周通;在瓦官寺,杀掉作恶多端的飞天夜叉丘小乙、生铁佛崔道成;在东京,面对着高高在上的高太尉,他毫无畏惧:“你却怕他本官太尉,洒家怕他甚鸟!俺若撞见那撮鸟时,且教他吃洒家三百禅杖了去。”此后大闹野猪林,救下林冲性命,并一路护送到沧州境内。为此,他连和尚也作不成,只好落草为“盗”。鲁智深被迫当了强盗,也不失为“侠盗”。华州贺太守强占画师王义的女儿,把王义刺配远恶军州,史进得知,前去刺杀这个可恨的太守,结果陷入狱中。鲁智深得知此情,便提了禅杖,拿了戒刀,前去“打死那厮”。

自古以来,“侠”的品类一直极为复杂。对侠的批评主要有两点。首先一点,侠所认同的“义”,批评者往往视之为“私义”,不合于正义和大义。就《水浒传》而言,其中的人物多半是亦侠亦盗,可指摘之处不少。为人出力的好汉不少,动机却有很大的差异。有从个人恩怨出发,为报恩复仇犯法亡命的;有从江湖道义出发,为周全江湖同道舍生忘死的。而鲁智深的为人出力,是把同情给予无辜的受害者,给予受恶势力欺压的小人物。他的侠义,既超出了狭隘的个人恩怨,甚至也超出了江湖同道的范围,在他眼里没有太多的人与我的界限,没有太多的同道与非同道的界限,而更看重是非曲直,他的同情在弱者一方,他的爱是广博的。他所秉持的义可以称为大义。为了大义,他可以不当官,可以不顾自己的性命,这是真正的大侠气象。一部《水浒传》,一百多个好汉,受惠于鲁智深的地方不少,因为鲁智深首先出场,为他们的行为方式赢得了赞赏与同情。这正是安排鲁智深首先出场的原因。

对于侠的批评还集中在他们的行为方式上。批评者认为侠习惯于“以武犯禁”,不在法律规范内解决问题。关于这一点,《水浒传》安排鲁智深第一个出场,实际上也回答了这一指责。

韩非认为侠的习性是“以武犯禁”,他所说的侠,是广义的侠,其中包括刺客、打手等人物,比后世人们所说的义侠、节侠范围要广。义侠和节侠为什么也会倾向于“以武犯禁”呢,原因在于,一些罪行、恶人无法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加以惩治。近代侠义公案小说《七剑十三侠》第一回说,天下有贪官污吏、势恶土豪、假仁假义三等“极恶”之人,“王法也治他不得”。治他不得,有时是因为执法者不愿过问,有时是因为执法者无法过问。在这种时候,侠就可以“济王法之穷”,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镇关西欺凌金老汉父女,正是一桩“王法治他不得”的罪行。郑屠有钱有势,地方官府可能不愿惩治他;同时,他强骗金翠莲,用了“虚钱实契”的手法,即使告到官府,官员有意替金氏父女伸冤,也很难找到对他们有利的证据。因而,鲁智深仗义出手,虽然是“以武犯禁”,却大快人心:鲁提辖就势按住左手,赶将入去,望小腹上只一脚,腾地踢倒了在当街上。鲁达再入一步,踏住胸脯,提着那醋钵儿大小拳头,看着这郑屠道:“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口里只叫:“打得好!”鲁达骂道:“直娘贼!还敢应口!”提起拳头来就眼际框眉梢只一拳,打得眼睦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的:红的,黑的,绛的,都绽将出来。……郑屠当不过,讨饶。鲁达喝道:“咄!你是个破落户!若是和俺硬到底,洒家倒饶了你!你如今叫俺讨饶,洒家却不饶你!”又只一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拔儿,铙儿,一齐响。

《水浒传》中打斗场面极多,拳打镇关西,并不是高手之间的较量,作者却写得格外有精神。第一拳,用味觉形容;第二拳,用色彩形容;第三拳,用声响形容。渲染出一种伸张正义的痛快劲来。而读者也感到格外痛快,容与堂刻本在这里的评论简直就是眉飞色舞:“好文章!好文章!直令人手舞足蹈!”作家这样的写法,读者这样的反应,都说明鲁智深无愧于义侠称号。

尽管《水浒传》的作者把鲁智深写成一个光彩夺目的豪侠,他并没有忘记作为豪侠的鲁智深与社会上普通的正直之士的不同。拿拳打镇关西来说,镇关西固然是一个“王法治他不得”的恶徒,可鲁智深从一开始就没想到将郑屠“绳之以法”。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你两个且在这里,等洒家去打死了那厮便来。”他要亲自以武惩恶,这正是豪侠的习性之一。他们容易受血气之性的支配,不情愿通过法律手段和官府的力量解决问题,而宁肯亲自处理他们所遇到的不平之事。豪侠扮演的角色,是执法者,而不是侦探和法官,他们的做法经常是“先打后商量”,既能超越法律惩恶,也会因为缺少证据而误伤好人。小说写鲁智深在瓦罐寺杀掉丘小乙的侠行,中间有这样一个插曲。鲁智深听几个老和尚说起飞天夜叉丘小乙的罪行,马上提了禅杖找他算账;丘小乙反咬一口,鲁智深又气愤愤地提了禅杖来责问那几个和尚。看来只怪鲁智深的性格急躁,其实也能暗示出侠的一种共性。唐李肁《国史补》卷中记载有唐代李勉的一件事。李勉在开封负责治安时,看到一名犯人意气不凡,因为怜才,私自将他放掉。后来,李勉本人罢官,遇到当初那位囚犯。囚犯已经过上了不错的日子,他觉得报答救命之恩的费用太巨大,在妻子的怂恿下请来一位侠客杀李勉。李勉闻讯出逃,在一家客店里对人叹息自己的不幸遭遇,潜伏在那里的侠客听说事情的原委以后,出来对李勉说:“我几误杀长者。”随即离去,将那发迹了的囚犯夫妇杀掉。这则故事在《唐语林》、《剑侠传》里都有记载,而且被改编为《李汧公穷邸遇侠客》收人《醒世恒言》,广为传播。像这种情况,读者都会为侠客捏一把汗。

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三拳下去,闹出人命,小说将这归于失手:“俺只指望痛打这厮一顿,不想三拳真个打死了他。”历史上的侠客,他们出于血气之性而行侠仗义,这种罚不当罪的情况很多。主流社会也因为这一点而对于侠保持着一份警惕的心态。北宋初年吴俶《江淮异人录》中“洪州书生”条记载,洪州城内,有个恶少欺侮贫儿,书生可怜贫儿,给贫儿钱,竟遭恶少辱骂。洪州录事参军成幼文敬重书生,邀他至家中叙话,书生却提来那恶少的人头:“旦来恶子,吾不能容,已断其首。”并用一种药物化掉那恶少的首级。书生觉得成幼文也是一个正直之士,想传授他剑术,成幼文却谢绝了:“某非方外之士,不敢奉教。”宋人刘斧《青琐高议》卷四“任愿”条也记载了相似的故事。任愿有次被人殴打,幸得一青巾侠士相救。后来再遇侠士,侠士从革囊中取出一人头,请任愿享用。任愿“惊恐,莫知所措”,侠士想传给任愿仙剑之术,任愿也婉言谢绝了。两则记载中对于侠客的行为描写都有夸张的成分,可是传达的意思还是很清楚的:主流社会对于侠客的惩恶手段,实在不敢全部赞同。

三 复仇与报恩

人们崇拜豪侠,主要是因为豪侠“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急人之难的品格和行为。面对着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们,面对着受人迫害的人物,他们不惜以犯法亡命为代价来救助。从这个意义上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行为也不妨视为“复仇”,不过他们是替他人复仇。

豪侠中受到人们称道的行为,还包括为自己复仇,为自己的亲友、故主等复仇。

“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与同国;朋友之仇,不与同市。”“任侠十三戒”中的这一戒条不只是侠的信念,还曾经是中华民族早期所崇尚的信念。古代的中国人,非常重视复仇——以至有“春秋大复仇之义”的说法。《礼记·曲礼上》:“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云:“父母之仇,不与同生;兄弟之仇,不与聚国;朋友之仇,不与聚乡;族人之仇,不与聚邻。”《礼记·檀弓》篇又记载: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朝市,不反兵而斗。”

按照他的意思,父母之仇不能不报,所以要睡在草苫上,就像卧薪尝胆一样砥砺斗志,头枕武器(“干”)而眠,颇有些枕戈待旦的意味,身佩武器,遇上仇人随时挺身而出。这种激烈的语气,是后世所少见的。正因为如此,后世的侠士以复仇相号召,他们得到的支持也就很多。

复仇,是侠文学中一个重要的主题。在历史上,许多侠也正是由于复仇之举而著称于世。东汉末年的赵娥是一位报仇的侠女:她的父亲因为得罪了土豪李寿,被李寿杀死。赵娥的三个兄弟想为父亲报仇,还没来得及行动,就被瘟疫夺走了生命。赵娥因嫁在别处,幸免于难。李寿闻讯大喜,置酒相庆。赵娥立志复仇,买下刀剑,回到故乡。一次在道中猝然与李寿相遇,她即上前揽住李寿的马辔,挥刀砍向李寿。经过一番搏斗,终于手刃仇人。附近百姓都称赞她是一个侠义女子。唐代诗人杜甫,他的祖父辈曾有一位手刃仇人,为亲人复仇的侠,杜甫一直在诗里追念不置。

从历代的史料和文学作品中看,能够称为侠行的复仇行为,跟下面两种情况分不开。第一,复仇与除恶联系在一起。盲目的复仇,只能引起不同的亲族间互相报复,你砍我,我砍你,叫做“推刃之道”,不配称为侠行。第二,复仇者在无法通过法律途径报仇之时,以自身的卓绝努力,惩罚凶手,为自己的亲人讨还公道。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在这种侠行中,复仇者追求的目标,往往不仅仅是惩罚恶人,而且要赢得道义上的胜利。

主流社会对于为亲人复仇这种侠行采取一种相当宽容的态度。下面一个案例具有典型意义。唐代武则天时,同州下邽人徐元庆,其父徐爽为县尉赵师韫屈杀,徐元庆锐意复仇,于是改名换姓,在一家驿站作佣工。后来赵师韫在驿站住宿,被徐元庆手刃。当时的谏议大夫陈子昂认为:国家法令规定,“专杀”即擅自杀人者当处以死刑,因此徐元庆当处死;同时,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之举,应当由朝廷在其乡里、墓前进行表彰。后来柳宗元为这种处理方式写下了《驳复仇议》一文,他认为,首先要区别两种复仇,如果亲人无辜被杀,那么可以复仇,并且复仇无罪;如果亲人有罪而死,不得复仇,复仇则为犯法。这样就不会出现表彰一个可杀之人,又同时杀掉一位值得表彰之人的矛盾做法,从而“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情理统一。他的这种观点看似统一,却很难在现实中执行:毕竟,按照他的观点处理,就会滋长以私人代替国家行使司法权的事情。在传统社会里,执法者对于为亲复仇,基本上仍采取陈子昂式的做法:要处罚为复仇而杀人者,尽管在量刑时可以轻一些,但是决不会置之不问;同时,在道义上可以肯定他们的做法。

武松斗杀西门庆,这是一段典型的为亲人复仇的故事,从其展示的情节可以看出:侠义观念在民间是如何演变的,人们所肯定的是哪一种复仇方式。

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害死武大,把武松逼上了复仇之路。以打虎英雄武松的身手,他要像鲁智深拳打镇关西那样揍杀西门庆,或者像李逵沂岭杀四虎那样格杀西门庆,完全没有什么困难,至于潘金莲,那更不用说。但武松要的不仅是杀死凶手,而且要凶手认罪伏法,承担道义责任。为此,武松一开始设法采取合法的手段复仇。他设法弄得人证:何九叔和郓哥;又设法弄得物证——何九叔从火化武大的现场偷偷带出来的两块骨头。人证、物证俱全,武松才来找知县告状。无奈西门庆和县里的官吏都是“有头尾的”,和知县更打得火热。知县头一天还对武松表示“从长计议”,而第二天清晨,这位接受了西门庆贿赂的知县干脆冷冰冰地回绝武松:“你休听外人挑拨你和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不明白,难以对理。圣人云:‘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不可一时造次。”企图将武大一案不了了之。直到这时,武松才打消了以合法方式复仇的念头。他毅然决然地对知县说:“既然相公不准所告,且却又理会。”他决定用非法的暴力手段复仇。

不过,武松虽然放弃了凭借法律解决问题的途径,他依然致力于案件的追查,以表明他对西门庆、潘金莲等人的诛杀属于伸张正义,是对坏人的正当惩罚。他亲自扮演了审讯者的角色。几位左邻右舍则分别成为证人、陪审或书记员;这当然不是他们自愿扮演的角色,而是武松强加给他们的。武松是怎样达到目的的呢?他把审讯的日子定在武大断七这一天,以请客的名义邀请左邻右舍;左邻右舍心里有数,不愿赴席,武松便利用都头的权力,让士兵们强行“请客”。这些被迫做客的邻居,来了就别想溜走,因为前后门都有兵士把守。就这样,武松在国家权力机构之外,另行设立了一个刑事法庭。审讯时,他选择了潘金莲作为突破口,因为这女人毕竟年轻,不像王婆那样老谋深算。武松提起刀来,在她脸上比划了几下,她便“惊得魂魄都没了”,一五一十,从头到尾,详细坦白了作案经过。王婆无奈,也只好招供。审讯完毕,武松当场令潘金莲和王婆在记录上画押,又令四个邻居签字画押。如果只是结果仇人的性命,上述程序都是不必要的;但有了上述程序,就足以见出当时法制的松弛和武松复仇的正义性。他确实虑事周全,处事果敢而又镇静。清人王望如评论说:“武二为兄报仇,朝家自有王法,何至白昼提刀,呼邻作证,既杀潘金莲,旋杀西门庆,而自取罪戾若此?盖县尹久为西门庆穿鼻,受赃枉法,恬不知怪,武松料仇不得报,又不可不报,故奋然以杀虎之手杀人,虽性命有所不恤也。”在一个不能凭合法手段讨得公道的社会里,武松只有亲自提刀杀人了。

武松在斗杀西门庆之后,对邻居们说:“小人因与哥哥报仇雪恨,犯罪正当其理,虽死而不怨。……今去县里首告,休要管小人罪重,只替小人从实证一证。”押着王婆,提了西门庆、潘金莲的两颗人头,径投县衙自首。他这样做,意在表明他复仇行为的正义性质。他不仅惩罚了凶手,而且取得了道义上的胜利。上文提到的赵娥、徐元庆,在复仇之后都曾到官府自首,同样意在表明他们复仇的正义性质。

在一些武侠小说里,侠客来去如风、韬形敛迹,他们惩奸除恶,常常是无声无息的行动。而在历史上,我们还看到侠客的另一种行为方式。真正的侠,不惜以武犯禁,因为他们特别执着于正义与公道。他们行侠除恶,一定要取得道义上的胜利。武松复仇,一定要潘金莲认罪,是这种心理。即使粗豪的鲁智深,他拳打镇关西,也有同样的心理。鲁达每出一拳,也要讲出一番道理。在第一拳下去之前,先点出对方身份人品,不过是一个狗一般的人,揭出他强骗金翠莲的罪状,让他知道自己挨打的原因。这叫师出有名,打得堂堂正正。第二拳,为的是他不知悔改,还要嘴硬。第三拳,为的是他没有骨气。总之,硬要打,软也要打,非打不可,因为郑屠欺凌良善,不可饶恕。

宋人刘斧《青琐高议》卷四《王实传》记载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士人王实,其母与张本私通,其父活活气死。报官,会使家丑外扬;自己报仇,又敌不过张本。王实于是倾心结交孙立。孙立感于王实的知遇之恩,挺身为他报仇。他来到张本门前,斥责张本:“你倚仗钱多,淫污良家妇女。我现在用刀捅死你,那只是懦弱者的做法,不是壮士的行为。今天我跟你角斗,最后谁力气用完了,服输了,就把谁杀了。如果你不答应,现在就杀掉你。”张本只好答应。孙立把刀插在地上,大声对周围的人说:“谁敢帮我,我必杀了他;谁敢帮张本,我也杀了他。”说完,就赤裸臂膀,和张本斗成一团。从寅时直到午时,两人都面血淋漓,最终张本力竭,倒在地上。孙立取刀问他:“服了没有?”张本回答:“服了。我给你千金,你放过我吧,再说,你杀了我,你自己也要被处罚的。”孙立大笑:“我还以为你是一个壮勇之士,怎么废话这么多,这么舍不得你那一条命呢?”砍掉张本的头颅,取出他的心到王实父亲墓前祭拜。然后,他自己到官府自首。如果仅仅是为了杀人,孙立完全用不着这样做,目的就在于让张本承认道义上的责任。

说到这里,可以谈一谈侠客与刺客的关系。刺客、侠客,是从不同角度加以界定的,因此,侠客中有刺客,刺客中也有侠客。侠客有时以刺客的方式行侠,讲究行动的隐蔽性和突然性;他们有时则以公开的方式行侠,武松斗杀西门庆就属于这一类。晋代张华《侠曲》中将这种行为描写为“杀人都市傍”,唐代元稹《侠客行》中则渲染为:“侠客不怕死,怕在事不成。事成不可藏姓名,我非窃贼谁夜行?白日堂堂杀袁盎,九衢草草人面青。此客此心师海鲸,海鲸露背横沧溟。”当侠客这样做时,他们的目的即在于以这种公开行侠的方式宣示自己行为的正义性质。

古人论侠,强调指出侠可以“济王法之所穷”,明代的陈继儒就说过,天上无雷霆,则人间无侠客。赞赏侠客能以雷霆风暴般的气概来对付邪恶。但是,如果说,豪侠的行为方式是“快意恩仇”的话,那么《水浒传》中武松报仇一节,反映出民间社会对他们存在另一种渴望:一个行侠者应当首先寻求在法治的轨道上办事,只有在法律失效时,只有他们拥有充分的道义依据时,他们“以武犯禁”的行为才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四 快活林:义夺还是重霸

在武侠小说里,我们经常听到看到豪侠这样一句话: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们在石秀杀嫂的故事里看到了这一点,也能从燕青的故事里看到这一点,特别是后者。就生活方式而言,燕青确实是一位浪子,一位无业浪子。他身为卢俊义的仆人,得到卢俊义的照看、收留,一旦卢俊义被诬失势,他不惜以行乞的方式来维护卢俊义,为他杀掉两个押解公人董超和薛霸。燕青之所以能跻身豪侠之列,主要是因为他的报恩之行有着侠者风范。

恩怨分明是豪侠的生活准则之一。复仇与报恩是豪侠故事的两大主题。在报恩之中,豪侠特别强调的是报知己之恩。“任侠十三戒”中第三条对于报知己之恩作了论述:

三曰恩。恩莫大于知己。知己之遇,人生所难。终饭之惠必报,宁过毋不及。豫让曰:“彼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彼以众人遇我,我以众人待之。”

我们在“武松义夺快活林”一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豪侠的知己情结。

武松典型地体现了江湖豪侠的生活准则与行为方式。施恩与武松的关系,简单来说,即施恩与报恩的关系。施恩的快活林被蒋门神夺去,按照施恩父亲老管营的说法,自然是蒋门神之过。老管营说:“愚男原在快活林中做些买卖,非为贪财好利,实是壮观孟州,增添豪杰气象。不期今被蒋门神倚势豪强,公然夺了这个去处。”《水浒传》这样写,意在为武松醉打蒋门神做必要的铺垫,否则武松的所作所为就难以赢得喝彩。但如果我们不偏不倚地看这个问题,还是施恩的说法较为切实。他告诉武松:“小弟此间东门外,有一座市井,地名唤做快活林。但是山东、河北客商们,都来那里做买卖。有百十处大客店,三二十处赌坊、兑坊。往常时,小弟一者倚仗随身本事,二者捉着营里有八九十个弃命囚徒,去那里开着一个酒肉店,都分与众店家和赌房、兑坊里。但有过路妓女之人,到那里来时,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他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朝每日,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三二百两银子寻觅,如此赚钱。近来被这本营内张团练新从东潞州来,带一个人到此。那厮姓蒋名忠,有九尺来长身材,因此江湖上起他一个诨号,叫做蒋门神。那厮不说长大,原来有一身好本事,……因此来夺小弟的道路。小弟不肯让他,吃那厮一顿拳脚打了,两个月起不得床。前日兄长来时,兀自包着头,兜着手,直到如今,疮痕未消。本待要起人去和他厮打,他却有张团练那一班儿正军,若是闹将起来,和营中先自折理,有这一点无穷之恨,不能报得。久闻兄长是个大丈夫,不在蒋门神之下,怎地得兄长与小弟出得这口无穷之怨气,死而瞑目。”看得出来,单就施恩和蒋门神的恩怨来说,施恩是被蒋门神“倚势豪强”,夺了生财之道。而就他们两人所作所为的实质来说,则相去不远:施恩之于快活林,确属占强霸市的性质;蒋门神夺快活林,亦属占强霸市性质。施恩自知其才力不足以与蒋门神一较高下,于是借重武松。为了得到武松的帮助,他采取的仍是传统社会的经典方式,即施恩:不仅免了武松的杀威棒,还不断地馈酒、馈肉,提供优裕的生活待遇。施恩的人品,并无特别值得称道的地方。说他“义夺快活林”,这个“义”字稍嫌牵强;说他“重霸孟州道”,这个“霸”字倒是恰如其分。

正因为如此,小说第二十八回开场诗里有这么两句:“乡党陆梁施小虎,江湖任侠武都头。”施恩诨号金眼彪,彪即小虎,施小虎就是施恩,书里说他“乡党陆梁”,指他在市坊间作威作福的事实;而武松出于报恩的动机,帮助施恩收拾蒋门神,他的行为属于“任侠”之举,体现的是豪侠“士为知己者死”的信条。

“武松醉打蒋门神”一回袁无涯回末评语曰:“磨剑问不平,士为知己死。武松打蒋门神一则,纯是意气用事。”容与堂刻本回末李秃翁评语亦云:“武松固难得,而施恩尤不易得,盖有伯乐方有千里马也。故曰:赏鉴有时有,英雄无日无。”这些评语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武松之于施恩,不是普通的报恩,而是“士为知己者死”意义上的报恩。

“千篇著述诚难得,一字知音不易求。”惟其如此,所以历史上那些才具卓绝的人,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赏识。而一旦得到赏识,便会产生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悲壮情怀。先秦时代的知名豪侠,如荆轲、聂政等人,“为知己者死”无疑是其人格魅力所在。武松与施恩的关系,亦当作如是观。

景阳冈打虎之后,武松便乐于以打虎英雄自居,在各种方便的场合提到这件辉煌业绩。这桩事实泄露了他内心的秘密:他期待别人认可他的“英雄好汉”的资格。他常爱说的一句话是:“武松平生只要打天下硬汉。”替兄长报仇之后,他被发配牢城营,好心的牢友提醒他,那一百杀威棒煞是厉害,武松却偏要在杀威棒下显其好汉风采:

那来的人把武松一带,带到点视厅前,那管营相公正在厅上坐。五六个军汉押武松在当面,管营喝叫除了行枷,说道:“你那囚徒,省得太祖武德皇帝旧制:但凡初到配军,须打一百杀威棒。那兜抡的,背将起来。”武松道:“都不要你众人闹动。要打便打,也不要兜抡。我若是躲闪一棒的,不是好汉。从先打过的都不算,从新再打起。我若叫一声,也不是好男子!”两边看的人都笑道:“这痴汉弄死,且看他如何熬!”武松又道:“要打便打毒些,不要人情棒儿,打我不快活。”两下众人都笑起来。

这样一个人,得到施恩的敬重,尊之为“天神”,尊之为“神人”,他如何能不以性命相许?他向施恩担保:“便是一刀一割的勾当,武松也替你去干。若是有些谄佞的,非为人也!”醉打蒋门神后,武松令蒋门神请来“快活林为头为脑的英雄豪杰”,“与施恩陪话”,酒至数碗,武松开言道:“众位高邻,都在这里:小人武松自从阳谷县里杀了人,配在这里,闻听得人说道:‘快活林这座酒店,原是小施管营造的屋宇等项买卖,被这蒋门神倚势豪强,公然夺了,白白地占了他的衣饭。’你众人休猜道是我的主人,我和他并无干涉。我从来只要打天下这等不明道德的人。我若路见不平,真乃拔刀相助,我便死了不怕。今日我本待把蒋家这厮,一顿拳脚就打死,除了一害。且看你众高邻面上,权寄下这厮一条性命。则今晚便教他投外府去。若不离了此间,再撞见我时,景阳冈上大虫,便是模样。”众人才知道他是景阳冈上打虎的武都头。武松的言谈,强调了三点:一,他是武松,其中“我”字出现多次,“武松”虽只出现了一次,却是在关键的开头部分;二,他是景阳冈上打虎的那个武松;三,他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死了不怕”的武松。武松期待世人认可他“英雄好汉”的身分,他本人也时时以“英雄好汉”的风范亮相。就施恩给他提供一次显示“英雄好汉”风范的机会而言,武松在内心一定感激不尽。“快活林一境人都知武松了得,那一个不来拜见武松”,其荣耀与景阳冈打虎不相上下。这正是武松所向往的人生境遇。

在施恩手下,还有牢城营里八九十个“弃命囚徒”,可以充当施恩的打手。如果将武松等同于这些“弃命囚徒”,那么对于侠的人格未免太隔膜。武松不同于他们,最重要的并不在于身手比他们高,而在于他具有不同的人格特征。武松内心深处,怀着强烈的英雄意识,渴望得到别人的重视、认可。尽管暂时地位卑下,成了囚徒,他也没有放弃这一渴望。一旦有地位更高的人给予赏识,他的内心充满感激之情,也是因为其才具被发现、认可而引起的。武松所感激的,决不是施恩所提供的好酒好肉。容与堂刻本有这样的评论:“设令今日有施恩者,一如待武二郎者待卓吾老子(按:即李贽),卓吾老子即手无缚鸡之力,亦当为之夺快活林,打蒋门神也。不知者以为为口腹也。”渴望知己,渴望实现报负,这是所有卓异之士的共同心理。

我们在《史记》记载的一些侠士报知遇之恩的事迹中发现:他们常常是“困污之中”被人发现,赏识;他们报恩的行为也常常超越了物质利益。战国侠士聂政隐居于街市上屠狗为生,地位可谓卑微。当时韩国的严仲子与韩国宰相侠累有仇,就奉黄金百镒为聂政老母作寿。聂政以老母尚在,不肯舍身为严仲子复仇。等老母死后,再无拖累,他就说“(聂)政将为知己者用”,挺身而出刺杀了侠累。后世有人对聂政的行为不理解,责备他为一百镒黄金犯法亡身。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接受那百镒黄金,他感念的是知遇之恩,而不是百镒黄金。他并不为利益而出卖自己,却肯为知己而奉献生命。《史记》中记载有聂政的姐姐的一段话:“严仲子乃察知吾弟困污之中而交之,泽厚矣。”才说明了他报恩的动机。“任侠十三戒”中提到的豫让,也是报知遇之恩的侠士。他在范氏、中行氏那里,都没得到赏识与重用,他投奔智伯之后,极受尊宠。后来智伯为赵襄子所灭,豫让决心以死来报答智伯的知遇之恩:“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为行刺赵襄子,他不惜漆身吞炭掩饰自己的形迹,在他看来:“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在智伯身死国灭的情况下,他这样执意报仇,能得到什么现实的利益呢?在偏执中透露着可敬,这就是侠的人格。

豪侠受知己情结的驱动,他们不一定在意报恩对象的善恶,有时难免“不轨于正义”。但主流文化对于报答知遇之恩的行为,持一种相当宽容的态度,甚至一定程度上还鼓励这种行为:毕竟这种行为可以外化为忠于国君、笃于友情的行为,有助于对抗社会上的浅薄之风。小说第三十回,施恩重霸快活林之后,书里有一首诗说:“恶人自有恶人磨,报了冤仇是若何。从此施恩心下喜,武松终日醉颜酡。”尽管对武松不无讽刺之意,联系到《水浒传》全书来看,还是相当宽容的。

五 宋江与豪侠

该怎样理解和评价宋江,这恐怕是《水浒传》提出的最大难题之一。明末清初的评点家金圣叹在第三十五回的评论中,极为精彩地描述了他读“宋江传”的体验:

一部书中,写一百七人最易,写宋江最难。故读此一部书者,亦读一百七人传最易,读宋江传最难也。盖此书写一百七人处,皆直笔也,好即真好,劣即真劣。若写宋江则不然。骤读之而全好,再读之而好劣相半,又再读之而好不胜劣,又卒读之而全劣无好矣。

从文学形象的复杂性来讲,宋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人物:他究竟是一个忠义之烈,还是一个强盗之魁?小说读者也许永远不会停止争论。可是在小说中,江湖好汉,包括豪侠人物鲁智深、武松,个个对他顶礼膜拜。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居然能能赢得这么多豪侠的拥戴?

元代传说中的宋江“勇悍狂侠”,在早期流传的水浒故事中,宋江怒杀阎婆惜后,在墙上题下四句诗:杀了阎婆惜,寰中显姓名。要捉凶身者,梁山泊上寻。杀人题诗,和《水浒传》里武松杀死张都监一家后在墙上写下“杀人者,打虎武松也”一样,显示出不怕天不怕地的英风豪气。而在《水浒传》里,宋江似乎既不勇悍,也无侠客之风。他还是豪侠吗?可以肯定地说,《水浒传》还是想把宋江写成一个豪侠的。第五十八回有这样两句诗:“赖有宋江豪侠在,便将军马救危亡。”明确点出宋江是一位豪侠。

这样说,可能会让人惊异,因为宋江离现代读者心目中的豪侠太远了。实际上,《水浒传》的作者只是把宋江写成了另一类不为现代读者熟悉的豪侠。我们将小说里的宋江与历代史籍中的豪侠作一对比,就不难发现,宋江不仅是豪侠,而且是领袖型的豪侠。

司马迁把侠分为“卿相之侠”与“闾里之侠”,前者如孟尝君之流,他们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却喜欢结交以武犯禁的侠士。班固《汉书》中有相同的看法,他认为战国四君子孟尝君、平原君、信陵君、春申君等实为游侠之领袖。因为,尽管文学作品中的豪侠可以不食人间烟火,现实生活中的豪侠却不能不面临生计问题。战国时代的豪侠,往往要仰仗恩主的供给,成为恩主所养的“门客”。战国四君子,他们本身并不干侠的事情,但他们供给豪侠必要的生活资源,并有一定的才略,能够用各种方法驱遣豪侠为其所用,从而成为豪侠的领袖。宋江虽然并没有四公子的富豪,倒也不乏这方面的本钱。

司马迁心仪的是所谓闾里之侠,这一类人物的特点是能“赴士之困厄”。两汉最著名的闾里之侠,如朱家、郭解之流,他们的作为,一方面是“藏活豪杰”,收纳朝廷缉捕的人物;另一方面是“振人不赡”,接济贫困之人。如汉初豪侠领袖朱家,收留亡命豪士数百人,其中包括被当朝皇帝刘邦通缉的季布。朱家还专趋人之急,施恩不图报,自己生活俭朴,却乐于救济贫苦之人,以至家无余财。这一类领袖型的豪侠同样具有极大的声望和社会活动能量,他们拥有很多的追随者,权倾州郡,称雄一方,甚至能够将其影响扩展到中央政府,朱家能以其侠名义声说动丞丞相曹参,郭解能让大将军卫青替他向汉武帝求请。

宋江身上,糅合着战国卿相之侠与两汉闾里大侠的性格因素:

这宋江自在郓城县做押司。他刀笔精通,吏道纯熟;更兼爱习枪棒,学得武艺多般。平生只好结识江湖上好汉,但有人来投奔他的,若高若低,无有不纳,便留在庄上馆谷,终日追陪,并无厌倦;若要起身,尽力资助,端的是挥霍,视金如土。人问他求钱物,亦不推托;且好做方便,每每排难解纷,只是周全人性命。如常散施棺材药饵,济人贫苦,周人之急,以此山东、河北闻名,都称他做及时雨;却把他比的作天上下的及时雨一般,能救万物。

如同两汉大侠一样,宋江常常“振人不赡”、“周全人性命”。他曾帮助流落在郓城、生活无依无靠的阎婆办丧事;帮助县前卖汤药的王公——这些作为使他得到“及时雨”的名声。我们不难发现,他更多的是帮助包括豪侠在内的“江湖上好汉”。宋江“周全人性命”,所做的大事就是私放江湖晁盖,这恰是朱家之流“藏活豪杰”的作为。江湖上好汉,在传统社会中是被视为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负有守土之责的官员,有必要密切注意其动向,并对其活动范围加以限制。与这种态度形成对照,宋江却千方百计为他们提供衣食和其它生活资料。他在江湖上的领袖声望正是这样树立起来的。江湖上好汉,最容易面临的窘境是衣食匮乏,现在有那么一个富吏,随时给他们提供帮助,怎么会不得到他们的拥戴呢?联系“任侠十三戒”中所讲的任侠者当祭拜孟尝君、信陵君等人的戒条看,小说中江湖豪侠者对宋江的礼敬,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说到宋江,我们不能不连带说到柴进。柴进的作为,与宋江十分相近,就社会地位而论,他比宋江要高,更多地具有“卿相之侠”的特色,许多好汉就将他视为现世的孟尝君。

柴进一出场,书里就介绍他,“专一招接天下往来的好汉,三五十个养在家中”,颇有孟尝君养客之风。他礼待含冤受屈的林冲,在林冲被迫杀掉谋害他的陆谦等人,亡命江湖时,也是他提供了庇护,这些地方,都不愧于大侠的声誉,让读者对他大有好感。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柴进所招接的,并非尽如林冲一类含冤负屈者,而是还有其他人物。第二十二回,宋江因杀了阎婆惜,逃到柴进庄上,柴进大喜,对宋江说道:“兄长放心!遮莫做下十恶大罪,既到敝庄,但不用忧心。”“兄长放心,便杀了朝廷的命官,劫了府库中的财物,柴进也敢藏在庄里。”到柴进庄上避难的好汉,小说明确交代出来的还有武松、石勇:武松酒后与人相争,一拳下去,把人打昏,他以为出了人命,逃到柴进庄上;石勇因为赌博一拳打死了人,逃到柴进庄上。特别是石勇,很难说他的行为真正值得同情,他的遭遇也不能与林冲相比,可是柴进却一视同仁地为他们提供了躲灾避难之所。

这里不妨对历史略加回顾。汉代大侠郭解任侠有名,结果党徒肆虐,家族横行于乡里,为汉武帝诛灭。之所以要诛灭他,不仅因为这种行侠方式构成对集权统治的潜在威胁,也因为这实际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破坏。距历史上的宋江相去不远,南宋初年出现了名叫汪革(字信之)的任侠之人。南宋岳珂《桯史》卷六《汪革谣谶》记载有他的任侠事迹。《喻世明言》卷三十九据此改编为《汪信之一死救全家》,其中称汪是“一个文武全才,出名豪侠”,对他的任侠之举是这样介绍的:

恩威并著,无不钦服。……湖内渔户数百,皆服他使唤,……独霸麻地一乡,乡中有事,俱由他武断。出则佩刀带剑,骑从如云,如贵官一般。四方穷民,归之如市。解衣推食,人人愿出死力。又将家财交结附近郡县官吏,若与他相好的,酒杯往来;若与他作对的,便访求他过失,轻则遣人讦讼,败其声名,重则私令亡命等于沿途劫害,无处踪迹。以此人人惧怕,交欢恐后。分明是:郭解重生,朱家再出,气压乡邦,名闻郡国。

将这种任侠行为与朱家、郭解相比,并没有过分贬低他们。这种任侠方式,极易蜕变为结交英雄、无赖为己所用的枭雄行径。我们看史籍记载,历史上改朝换代之际,一些大有作为的枭雄人物,起初都有一些“侠气”,他们收罗英雄、招纳亡命,为其所用。在国家承平之时,这种枭雄型的豪侠容易演变为豪强势力,成为地方一霸。以豪侠始,以豪强终,正面作用与负面作用相抵之后,很难说清对于下层百姓的利弊。

宋江常常资助街上帮闲的唐牛儿,“宋江要用他时,死命向前”。正是他,让宋江在县衙前走脱,暂时逃避了惩罚。宋江所招接的江湖人物,成了他在江湖上的护身符;宋江受到黄文炳的“迫害”,江湖上朋友为他杀掉黄文炳一门良残。他所到之处,甚至连一些官吏也另眼相看,朱全、雷横争相做人情放掉他,知县要“出脱他”。面对这样一个宋江,评点家金圣叹总觉得他不够老实,说宋江一生“以与人拉手(表示亲热)为务”,“徒以银子一物买遍天下”。金圣叹将读“宋江传”的复杂体验归结为小说用皮里阳秋的笔法的缘故,他没想到,豪侠生活本身即是那样复杂。宋江作为一个领袖型的豪侠,一个酷似两汉大侠的人物,他的复杂性提示我们:在豪侠身上,并并非只有光彩,也有着斑点和阴影。

六 永远长不大的豪侠

对梁山好汉的年龄作一个准确的统计,是件不太容易的事情。尽管如此,这种年龄的考察仍然有助于我们看清豪侠的生活状况。

我们以宋江为坐标来看:宋江出场时,小说交代他“年及三旬”;他发配到江州题反诗时曾想到:“目今三旬以上,名又不成,功又不就。”宋江以三十岁的年龄,江湖好汉多半称他为“兄长”、“大哥”,其中固然有些人是因为崇敬他而这样称呼,但是大部分仍然比他年龄要小。最早入梁山的好汉林冲在发配时,曾对他岳父说:“自蒙泰山错爱,将令爱嫁与小人,已经三载,……”从这里看,他的年龄不大可能到三十岁。刘唐在江湖飘荡多年,晁盖为救他,对雷横说刘唐是他的外甥王小三,“十四五岁时来走了一遭,如今不是十年了?”据此,刘唐出场时也不过二十四五岁。第二十四回,武松回答潘金莲说他“虚度二十五岁”。史进出场时,小说介绍:“银盘也似面皮,约有十八九岁,拿着条棒在那里使。”花荣出场时,小说称他为“年少的军官”。好汉吕方、郭盛俱是“年少壮士”。小说里,那么多好汉都未曾娶妻,这固然因为好汉们“于女色上不打紧”,也表明他们的年龄都还不大。联系到历代史书及笔记中对闾里之侠常常称为“恶少年”、“侠少”这一事实,我们不难理解,《水浒传》里的豪侠好汉是以青壮年为主体构成的一个特殊社会群体。

彭卫《古道侠风》一书中对西汉游侠的来源作过分析:

汉世“少年”形成了两个特点:第一,他们是游侠的狂热追随者,侠者的名气越大,追随的“少年”便越多。“少年”往往成群结帮,形成从十余人到上百人不等的团伙。大侠郭解的身边就聚集着这样一群汉代的“追星族”。第二,他们随时准备走入侠者的行列,是游侠的强大后备军。……相形之下,即使不是绝对不存在,从史料来看,老年人从事游侠活动也显得十分稀少。

其实远不止汉代游侠的构成如此,历代的豪侠成分大都如此。现代武侠小说一般将主角设定为青年人,同样无意中反映出豪侠的成分与年龄的关系。

我们从考察豪侠的年龄出发,意在提醒人们注意一个问题:豪侠的行为方式,最大的特征即是倾向于以“气血之性”取代理性的思考。

正统的儒家观点认为,血气方刚之时,戒之在斗。要防止因血气之性破坏社会秩序,要不断地用自身修养来抵御甚至克服这种“血气之性”,这是文明社会的普遍观点。而《水浒传》交代好汉的个性,最常见的一个词是“气性高强”,小说中的好汉大多数也的确具有“气性高强”的人格特点。

《水浒传》几乎每一回都写到了打打杀杀的场面。这里面有豪侠仗义除恶而引起的,如鲁智深拳打镇关西,痛打小霸王,武松斗杀西门庆,血溅蜈蚣岭……;也有豪侠负气斗狠引起的,如鲁智深大闹五台山,武松醉打孔亮……这一群血气方刚的豪侠,他们生活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斗”。称他们为豪侠,因为他们往往性格粗豪。他们身上,明显地少了一些理性的约束。他们行侠仗义时,不计个人利害,路见不平,便要拔刀相助,透露出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风豪气,让人敬佩。可他们下手之时,又常常失去分寸,也让人担心。他们的豪气中带着粗鲁,“粗鲁”也常常表现为豪侠的共性。豪侠行侠仗义,往往是不怕天不怕地,当他们把这种个性施之于日常生活的其他方面时,就不免出现“立气势,作威福”的情形。《水浒传》在鲁智深的侠行之外,也写到他身上不足为法的“粗鲁”。比如写他“大闹五台山”,抢酒喝,酒醉了胡乱打人。

那汉子道:“本寺长老已有法旨,但卖与和尚们吃了,我们都被长老责罚,追了本钱,赶出屋去。我们见关着本寺的本钱,见住着本寺的屋宇,如何敢卖与你吃?”智深道:“真个不卖?”那汉子道:“杀了我也不卖。”智深道:“洒家也不杀你,只要问你买酒吃。”那汉子见不是头,挑了担桶便走。智深赶下亭子来,双手拿住扁担,只一脚,交当踢着,那汉子双手掩着做一堆,蹲在地下,半日起不得。智深把那两桶酒,都提在亭子上,地下拾起旋子,开了桶盖,只顾舀冷酒吃。无移时,两桶酒吃了一桶,智深道:“汉子,明日来寺里讨钱。”那汉子方才疼止,又怕寺里长老得知,坏了衣饭,忍气吞声,哪里敢讨钱,把酒分做两半桶挑了,拿了旋子,飞也似下山去了。

这些地方,单从文学形象着眼,我们不妨将其视为对豪侠超迈不羁人格的渲染,而从考察民俗的角度看,则是展示了豪侠的负面行为。

豪侠热衷于“斗”,而不是戒斗,表明豪侠的行为方式与传统主流社会所要求的教养不一致。百二十回本的第二回,写到史进放了少华山陈达、朱武一班人时,用了一首诗概括侠的行为方式:姓名各异死生同,慷慨偏多计较空。只为衣冠无义侠,遂令草泽见奇雄。

所谓“衣冠”,指以士大夫为主体的主流社会的人物,他们大多遵守传统的道德伦理规范;而“义侠”则属于草泽间的奇雄,他们是“江湖”这一非主流社会中的成员。“衣冠”人物和“义侠”,他们行为方式有着显著的差别:衣冠人物喜欢“计较”;“义侠”则喜欢“慷慨”。

就这首诗的本意来说,是赞美义侠慷慨仗义的,但是我们说,“慷慨”与“计较”,都各有其利弊。“计较”包含着以理性约束行动的正面意义。传统的伦理规范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儒家人物在执行这些规范时不能不“计较”,因为偏执于某一观念、某一具体的信条,可能背离整个伦理规范的要义。另一方面,衣冠人物长期受儒家思想的教育,却有可能偏偏丢掉了其要义,他们不但没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气概,而且过多的“计较”都集中在个人的利害得失上,形成一大批假道学和伪君子。

豪侠的“慷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主流社会伦理规范的约束。相对于斤斤于个人利害得失的“计较”来说,豪侠的“慷慨”,值得击节赞赏。另一方面,他们的“慷慨”里面包含着强烈的偏执情绪,他们倾向于率性而为,任由生命力的支配,必然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我们从豪侠主要由青年构成这一事实出发,可以进一步认识豪侠意识的起源问题。

如果说生命个体的发育成长过程往往浓缩着种族的发育成长过程的话,那么豪侠主要由青年构成这一事实,可能暗示出,豪侠意识的产生与我们民族早期的一些观念有联系。

最初的侠的成分如何,侠的意识起源于什么,各人看法不同。有人说,侠起源于“墨家”思想。墨家提倡舍己为人、救人之急,提出了“任”的观念和主张。《墨子·说经上》曰:“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并解释说:“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这种主张也一直为侠所奉行。《史记·游侠列传》在描述侠的行为时说:“专趋人之急,甚己之私。”这与“任”的含义相一致。墨子还提倡“贵义”:“万事莫贵于义”(《墨子·贵义》),“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鲁问》)。不难看出,侠义观念与墨家思想有相通之处。也有人认为侠起源于士,认为儒家里本有“侠”的一派。一种比较有说服力的观点认为:侠的意识渊源于原始的正义观念。原始社会的风俗是氏族成员平等互助,人人都勇于担负起为氏族成员复仇的使命,好勇轻死。这些遗风在某些少数民族至今还能看到。随着原始社会的消失,社会上产生了新的价值观念与行为准则,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仍坚持按照原始遗风行事,从而形成了侠的意识。无论是哪一个民族,其早期的伦理体系,都不如后来那样严密、完整,在一些方面总有些在后世看来是偏执的内容,而豪侠意识的产生,是与人类早期的某些偏执观念分不开的。

爱德华·泰勒在《原始文化》中说过:“从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的运动,把一些野蛮人的品格抛在了后面,现代有教养的人们带着遗憾的心情记起这些品格,并且力求重新获得它们,想以微弱无力的尝试阻止历史的进程,在现代的情况下恢复过去。我们在社会制度中看到了这一点。”我们从豪侠崇拜中也能看到这一点。尽管豪侠意识与主流社会要求的教养相去甚远,尽管豪侠有许多负面行为,人们很难抹杀他们为追求正义和公平而付出的牺牲,很难不为他们的气血之性所感动。正因为如此,明代五湖老人《忠义水浒全传序》说:“余于梁山公明(宋江)等,不胜神往其血性。”“余于《水浒》一编,而深赏其血性。总血性有忠义名,而其传亦足不朽。”清初的评点家金圣叹评论鲁智深的侠义壮举时也说:“写鲁达为人处,一片热血直喷出来,令人读之深愧虚生世上,不曾为人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