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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论中国古典小说
1.9 关于《红楼梦》的四封信

关于《红楼梦》的四封信

一 致苏雪林

雪林:

你在《作品》上的长文,我已看见了。《中国语文》上的短文,我还没看见。

我写了几万字考证《红楼梦》,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我只说了一句“《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

其实这一句话已经是过分赞美《红楼梦》了。

《红楼梦》的主角就是含玉而生的赤霞宫神瑛侍者的投胎;这样的见解如何能产生一部“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小说!

我曾见到曹雪芹同时的一些朋友——如宗室敦诚敦敏等人——的诗文;我也曾仔细评量《红楼梦》的文字以及其中的诗、词、曲子等。我平心静气的看法是:在那些满洲新日王孙与汉军纨绔子弟的文人之中,曹雪芹要算是天才最高的了,可惜他虽有天才,而他的家庭环境及社会环境,以及当时整个的中国文学背景,都没有可以让他发展思想与修养文学的机会。在那一个浅陋而人人自命风流才士的背景里,《红楼梦》的见解与文学技术当然都不会高明到那儿去。他描写人物,确有相当的细腻、深刻,那只是因为他的天才高,又有“半世亲见亲闻”的经验作底子。可惜他的贫与病不许他从容写作,从容改削。他的《红楼梦》,依据我们现在发现的可靠资料看来,是随写随抄去换钱买粮过活的,不但全书没有完成,前八十回还有几回是显然“未成而芹逝矣”(脂批本二十二回畸笏记)。我当然同意你说的:“原本《红楼梦》也只是一件未成熟的文艺作品”。

但我也觉得你在《作品》上说的有些话也未免太过火。所谓“原本”,都不过是随写随雇人抄了去卖钱换粮过活的抄本;所谓“别字”,也往往是白话文没有标准化的十八世纪的杜撰字,我们不可拿二百年后白话文已略有标准化的眼光去评量他们。(例如“下凡造历幻缘”,“造”字后人多作“遭”,但我们不必把“造”看作别字。“熨斗”作“煴”,“忒”作“特”,“打官私”,也不是别字。又如“名公”作“明公”,“拭泪”作“试泪”,可能是抄手之过。)你看我的话是不是比较公平一点?

百忙中不能仔细多讨论这个大问题,十分抱歉。我只要你知道我对你的见解大致是同意的。将来有工夫,也许能继续讨论。

我向来感觉,在见解上,《红楼梦》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红楼梦》比不上《海上花列传》,也比不上《老残游记》。

胡适 一九六〇,十一,二十夜半

二 致高阳

高阳先生:

关于《曹雪芹的年龄和生父新考》的第一点,李玄伯先生在《曹雪芹家世新考》(远东图书公司新排本《红楼梦》第一册“考证”页一〇九)也引曹頫此折,说:

曹颙死于北方……其妻马氏怀妊已七月,则其遗腹当

生于五六月间。康熙五十四年下去乾隆二十七年(壬午),凡四

十七年,若其遗腹系男子,证以敦诚诗“四十年华付杳冥”句,

或即雪芹耶?……吴恩裕先生的《有关曹雪芹八种》,其中《考稗小记》有一条谈及旗人“宜泉先生”(姓张)的《春柳堂诗稿》(适按:此书近年已影印出来了,我有一部)里一首《伤芹溪居士》七律,题下有小注云:

“其人素性旷达,好饮,又善诗书,年未五旬而卒。”吴恩裕说:

曰“年未五旬而卒”,雪芹似应为曹颙妻马氏所生之遗腹子。若然,则雪芹卒年四十八岁,对于说明《红楼梦》之写作,较为合理。(页九七)

吴君信雪芹死在“癸未除夕”(周汝昌说,吴君似承认,此说见其书页卅一),当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依旧历计算,雪芹卒年应是四十九岁了。

你信上问及吴恩裕的说法,大概就是此条。他似无他种证据,似重视张宜泉的“年未五旬而卒”一句话。

吴恩裕曾发现敦诚的《鹪鹩庵杂诗》抄本,其中《挽曹雪芹》的诗原是两首七律,其第一首近于我从《四松堂集》底本抄出的一首,但文字有异同,今抄于下:

四十萧然太瘦生。晓风昨日拂铭旌。肠回故垄孤儿泣,(原注:前数月,伊子殇,雪芹因感伤成疾。)泪迸荒天寡妇声。

牛鬼遗文悲李贺,鹿车荷新葬刘伶。

故人欲有生刍(原作〔刍)〕吊,何处招魂赋楚蘅?吴君指出:

可注意的是两次稿中的第一句都有“四十”的字样。流传挽诗作“四十年华付查冥”,上述第一首作“四十萧然太瘦生”。稿凡两易,始终不放弃“四十”一词。可见对雪芹的卒年,还值得仔细推敲。(页卅一)

此一点似乎有理。但我在民国十一年曾指出:

“四十年华”……自然是个整数,不限定整四十岁。但我们可以断定他的年纪不能在四十五岁以上。假定他死时年四十五岁,他的生时当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

你和玄伯先生的推测若是对的,他生在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到壬午(一七六二)除夕(一七六三,二月十二),应是旧法计算的四十八岁了。

吴恩裕发现的抄本两首挽诗(有照片),有“晓风昨日拂铭旌”一句,我猜想“昨日”可能是“晴日”之误,但吴君特别着重“昨日”二字,说:

可见敦诚的挽诗是雪芹癸未除夕死后过了年甲申送葬时

所作,距雪芹死期是极近的了。(页卅一)这就证成了周汝昌依据《懋斋诗抄》稿本里唯一的一个干支纪年“癸未”二字考定雪芹死年不是“壬午除夕”而是“癸未除夕”的说法了。若雪芹生在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死在乾隆癸未除夕,则他已是四十九岁的人了。“四十年华”四字似乎不太合适罢?敦诚兄弟的诗本来不很高明。恩裕发现的抄本的两首挽诗比后来的定本一首更不高明!我猜的“晓风晴日拂铭旌”,定有人问,晓风可“拂”铭旌,晴日也能拂吗?(此句大概可能作晴日里晓风拂铭旌。)其实这些破落户的“旧王孙”做旧诗,多是凑韵而已,凑平仄而已,他们多不细想文字的意义。“肠回故垄”,“泪进荒天”,成什么话!俞平伯曾用“旧坰”一句来驳“癸未除夕”之说,吴恩裕又用“昨日”一句来证成“癸未除夕”之说。吴君所见抄本挽诗也有“故垄”之句,恐怕也只是凑对仗,凑平仄而已,与“伯坰”之凑韵,都是不见得可作考据资料的吧?

如此说来,“四十年华”的“四十”也未必可以看得太认真。上引的“年未五旬而卒”,似乎可以供你的引用,比较可信赖。你说是吗?(我在四十年前说“我们可以断定他的年纪不能在四十五岁以上”。现在看来,“断定”二字未免太认真了。)

以上所谈的都只关系你的第一点。此一点还可以说是有一些文件可供推求。但最可惜的是缺乏最后的证据可以指出那一个结论是最可以信赖的。第一,我们不知曹颙的妻子马氏生的遗腹孩子是男是女。第二,我们不知那一个遗腹孩子长大了没有。第三,我们不知那个孩子,——如果是男孩,如果长大了,——是不是名霑,号雪芹。因为没有法子得着最后的证实或否证,所以你的第一点至多只是一个假设。

其余的各点,求证更困难了,所以我不愿多谈了。

胡适一九六〇,十一,十九夜。

三 致高阳

高阳先生:

写了一封长信之后,我才得读《畅流》上你的文章,也得读苏雪林女士在《作品》上的文章。

你说得不错:“三十年来(快四十年了,我的考证初稿是民国十年三月写的,改稿是十年十一月改定的)红学的内容,一直是史学的重于文学的。”

我写了几万字的考证,差不多没有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文学价值的话,——大陆上……清算我,也曾指出我只说了一句:“《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此外,我从没有说一句从文学观点赞美《红楼梦》的话。

老实说来,我这句话已是过分赞美《红楼梦》了。书中主角是赤霞宫神瑛侍者投胎的,是含玉而生的,——这样的见解如何能产生一部“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的小说!

我曾仔细评量《红楼梦》前八十回里的诗、词、曲子,以及书中表现的思想与文学技术;我也曾评量曹雪芹往来的朋友——如宗室敦诚敦敏等人——的诗文所表现的思想与文学技术。我平心静气的看法是:雪芹是个有天才而没有机会得着修养训练的文人,——他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往来朋友,当时的中国文学的背景等等,都没有能够给他一个可以得着文学的修养训练的机会,更没有能够给他一点思考或发展思想的机会。(前函讥评的“破落户的旧王孙”的诗,正是曹雪芹的社会背景与文学背景。)在那贫乏的思想背景与文学背景里,《红楼梦》的见解当然不会高明到哪儿去,《红楼梦》的文学造诣当然也不会高明到哪儿去。试看第二回里冷子兴嘴里说的宝玉和贾雨村说的甄宝玉:“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瑞兽珍禽奇花异草更要稀罕尊贵呢。”《红楼梦》的作者的最高明见解不过如此。更试读同一回里贾雨村“罕”(悍)然厉色的长篇高论,更可以评量作者的思想境界不过如此。

我常说,《红楼梦》在思想见解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比不上《海上花》(韩子云),也比不上《儒林外史》,——也可以说,还比不上《老残游记》。(那些破落户的旧王孙与满汉旗人,人人自命风流才子,彼此相推为风流才子。在那个环境里,雪芹的成就总算是特出的了。)

你在《畅流》上的文章,其实还不是“文学的”批评,也还是“史学的”成分居多,——其实还是“猜谜式的文学批评”。你不生气吗?你解释“一从二令三人木”,固然是猜笨谜;你解释“终身误”、“枉凝眉”曲子,也走上了猜谜的路了。你把“美玉无瑕”看作写宝钗,最可以警告我们“成见”的多么可怕!你试去问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回答你,“枉凝眉”曲子不是写林薛两人,是写宝玉和黛玉的。

我并不想引起争论,我只想指出你也还没有走上“文学的”批评的“红学”。你的十一月十五日的信,更是回到考证的路上去了。

我这里资料颇多,请你便中来看看。

胡适一九六〇,十一,廿四上午。

四 致苏雪林、高阳

雪林女士

高阳先生:

你们把我在匆忙之中写的三封信送给《作品》发表,我有点感觉不安。我觉得你们和我都有点对不住曹雪芹,都对他有点不公允。

雪林说曹雪芹是最幸运的作家,我写给你们的两封信,本意正是要指出他是最不幸的作家。但我好像没有把这个意思说清楚,读者可能只看见我说《红楼梦》的见解比不上《儒林外史》,文学技术比不上《海上花列传》,他们可能不容易看出我指出他的贫与病,他的环境,他的背景,全都是要说明曹雪芹是一位最不幸的作家,很应该得到我们在二百年后的同情的惋惜与谅解。

曹雪芹有种种大不幸。他有天才而没有受到相当好的文学训练,是一大不幸。他的文学朋友都不大高明,他的文学环境与背景都不大高明,是二大不幸。他的贫与病使他不能从容写作,使他不能从容细细改削他的稿本,使他不得不把未完成的稿本赶抄去换银钱来买面买药,是三大不幸。他的小说的结构太大了,他病中的精力已不够写完成了,他死时只留下一部未完的残稿,是四大不幸。这些都值得我们无限悲哀的同情。

我今天要补充一个意思,就是:《红楼梦》的最大不幸是这部残稿既没有经过作者自己的最后仔细修改,又没有经过长时间的流传,就被高鹗程伟元续补成百二十回,就被他们赶忙用活字排印流传出来了。那个第一次排印本(我叫做“程甲本”)是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排印发行的。发行出去不久,高鹗就发现了“初印时不及细校,间有纰缪”,他又“详加校阅,改订无讹。”那个修改本(我叫做“程乙本”)是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发行的。据汪原放的统计,“程乙本”共改了“程甲本”两万一千五百〇六字,其中单是前八十回就改了一万五千五百三十七字!根不幸的是那个未经修改的第一次排印本一到了南方,就被苏州书坊在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的冬天雕刻翻印,流行更广了。那个修改了两万多字的“程乙本”就没有人翻刻翻印了。直到民国十六年,才有亚东图书馆重排印的“程乙本”。(到民国四十八年,台北远东图书公司又重排亚东的“程乙本”印行。)

所以在民国十六年以前的一百三十多年中,全国流行的《红楼梦》都是那部没有经过第一次修改的“程甲本”。这是《红楼梦》的最大不幸。

雪林依据那部赶忙抄写卖钱而绝未经校勘修改的“庚辰脂砚斋评本”,就下了许多很严厉的批评,——我觉得那是最不幸的事。

我们试比勘《水浒传》的种种不同的本子,就可以明白《水浒传》在几百年中经过了许多戏曲家与无数无名的平话家(说书人)的自由改造,自由改削,又在明朝的一两百年中经过了好几位第一流文人——汪道昆(百回本),李贽(百回本),杨定见(百二十回本)的仔细修改;最后又得到了十七世纪的文学怪杰金圣叹的大删削与细修改,方才得到那部三百年人人爱赏的七十一回本《水浒传》。

我手头没有“百十五回”“百廿四回”的幼稚《水浒传》本子可以比较,也没有“百回”本可供比较。我这里只有万有文库收的杨定见百二十回本《水浒传》可以用来比勘金圣叹删定的“贯华堂”七十一回定本,杨定见的百二十回本已是经过最后一百年的大文人仔细改削的绝好文字了。但金圣叹大胆的删去了全书三分之一以上,削去了“征辽”,“田虎”,“王庆”的三大部分,真是有绝顶高明的文学见地的天才批评家的大本领,真使那部伟大的小说格外显出精彩!

《水浒传》经过了长时期的大改造与仔细修改,是《水浒传》的最大幸运。《红楼梦》没有经过长时期的修改,也没有得到天才文人的仔细修改,是《红楼梦》的最大不幸。

我试举一句最有名的句子,作个例子。

百二十回本《水浒传》第六十三回石秀劫法场,被捉解到梁中书面前,石秀高声大骂:“你这败坏国家害百姓的贼!”这一句话,在金圣叹的删改定本里(第六十二回),就改成了这样子:

石秀高声大骂:“你这与奴才做奴才的奴才!”这真是“点铁成金”的大本领!《红楼梦》有过这样大幸运吗!

曹雪芹的残稿的坏抄本是只可以供我们考据家作“本子”比勘的资料的,不是供我们用文学批评的眼光来批评咒骂的。我们看了这种残稿劣抄,只应该哀怜曹雪芹的大大不幸,他的残稿里的无数小疵病都只应该引起素来富于同情心的苏雪林的无限悲哀。雪林说我的话没说错吗?

胡适 一九六一,一,十七半夜后。

(选自《胡适选集……书信》,台北文星书店一九六六年六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