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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藏关系史
1.9.5 第五节 青、甘、川、滇藏区的发展

第五节 青、甘、川、滇藏区的发展

1949年解放以后,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四省的藏区先后于1950年11月到1957年9月间成立了10个自治州,分别是青海省的黄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10个藏族自治州的总面积100.29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0.45%,平均海拔3500米左右,有丰富的畜牧业、林业、水利水电、野生动植物、中藏药、矿产、旅游资源和石油天然气、盐湖等资源。解放前,这些地区的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几乎没有正式公路,没有地方工业,没有医疗机构,没有正规学校,少数民族人民群众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生活贫困,处境艰难,除少数农业区是封建地主经济外,广大牧区农奴制领主经济仍占统治地位,青藏高原腹地则是较完整的农奴制。

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经过几十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努力,青、甘、川、滇藏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到2004年,10个自治州的总人口达450.88万人,其中藏族人口占50%;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30亿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88元,虽然与沿海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还相当大,但多数地区和群众摆脱了贫困,解决了温饱,部分群众基本实现了小康。同时,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