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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藏关系史
1.9.1.2 二、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二、签订《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把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新型民族关系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固定了下来。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盛大的开国典礼,毛泽东亲手升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黑暗社会的结束,为西藏人民在祖国大家庭中掌握自己的命运带来了希望。

在新中国成立这一喜讯的巨大鼓舞下,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很快解放了甘肃、青海全境,新疆也已和平解放。挺进西南的人民解放军于1949年底相继解放了云南、贵州、四川、西康等省。西藏便成为祖国大陆最后一个有待解放的地区。1949年10月1日,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从青海致电毛泽东、朱德,电称:“西北已获解放,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凡有血气,同声鼓舞。今后人民之康乐可期,国家之复兴有望,西藏解放,指日可待。”1950年年初,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著名学者喜饶嘉措大师,甘南著名藏族人士黄正清,拉卜楞寺五世嘉木样活佛,西康省藏族知名人士格达活佛,在京的藏族各界人士和甘、青、康等省军民,或向中央发电,或发表讲话,或以集会形式,纷纷谴责帝国主义和西藏亲帝分裂势力图谋分裂祖国、搞西藏独立的阴谋,一致呼吁早日解放西藏,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基于对中国革命总体战略的思考,毛泽东主席早就把解放西藏、发展西藏纳入“向全国进军”、“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人民民主共和国”的既定目标。1949年8月6日,毛泽东主席在发给西北野战军司令员彭德怀的电报中指出:“请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准备。”1950年1月,毛泽东主席提出“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首先希望不经战争进入西藏”的英明决策。2月,中央提出争取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5月中旬,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西南局为贯彻中央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提出:驱逐英、美在西藏的势力,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现行的各种制度暂时维持现状;关于西藏改革问题,将来根据西藏人民的意志协商解决;实行宗教自由,保持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这4条方针上报中央后,中央指示,应在这4条的基础上,起草一个和平进军、同西藏地方进行谈判的条例。邓小平立即组织人员,主持制定了10项政策。主要内容是:(1)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英美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祖国大家庭来;(2)在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3)西藏现行各种政治制度维持现状,概不变更,达赖活佛之地位及职权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4)实行宗教自由,保护喇嘛寺庙,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5)维持西藏现行军事制度,不予变更,西藏现有军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之一部分;(6)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7)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8)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完全根据西藏人民的愿望,由西藏人民及西藏领导人员采取协商方式解决;(9)对于过去亲英美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他们脱离与英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一律继续任职,不咎既往;(10)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人民解放军的军费完全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人民解放军买卖公平。5月29日,党中央、毛主席批准了这10条政策,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成为当时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工作的基本准则。

1950年8月26日,在大量争取工作未能取得成效,西藏噶厦政府在帝国主义操纵下阻绝谈判,甚至派兵阻拦人民解放军和平进藏的情况下,西南军区根据中央指示精神,下达了《昌都战役的基本命令》。命令担负进藏任务的人民解放军第十八军在昌都及其以西的恩达、类乌齐一带歼灭藏军主力,解放昌都,为人民解放军进军拉萨、解放西藏打下基础。10月16日,昌都战役打响。10月18日,守卫昌都的藏军溃撤,昌都宣告解放。10月21日,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昌都总管阿沛·阿旺晋美宣布放下武器,停止抵抗,并派人与人民解放军联系。10月24日,昌都战役结束。历时18天,全歼藏军5个代本和3个代本大部,缴获大批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打破了英美帝国主义和西藏亲帝势力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进藏的防御,为和平解放西藏打下了基础,极大地鼓舞了西藏同胞的爱国热情。

昌都战役胜利后,西藏地方统治集团内部急剧分化。摄政达扎在一片谴责声中被迫下台,持和平主张的上层人士提出另派代表与人民解放军谈判。英美帝国主义气急败坏,美国国务卿艾奇逊攻击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藏是“侵略”。唆使西藏亲帝分裂分子向联合国发出所谓的“呼吁书”,策动个别国家向联合国提出讨论“西藏问题”。英国也鼓动印度先后3次照会中国政府,阻挠中国政府在西藏行使主权。但这一切倒行逆施都是徒劳的。

1950年11月14日,十四世达赖喇嘛亲政。1951年1月,达赖喇嘛在亚东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的结论是面对现实,进行和平谈判。1月11日,西藏地方政府同意派代表赴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进行和平谈判。1月27日,达赖喇嘛通过中国驻印度大使袁仲贤转达他致中央人民政府的信,表示愿意进行和平谈判。2月1日,袁仲贤向达赖喇嘛转达毛泽东主席对其亲政的祝贺,表示欢迎西藏地方政府派代表谈判西藏和平解放问题。2月18日,西藏地方政府决定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代表,凯墨·索南旺堆、土登旦达、土登列门、桑颇·旦增顿珠为代表,组成和谈代表团。3月下旬,西藏和谈代表团分两路进京。阿沛·阿旺晋美一行取道四川经西安到达北京,土登旦达一行取道印度经香港到达北京。4月下旬,西藏和谈代表抵达北京时,周恩来、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及首都各界代表数千人到北京车站热烈欢迎。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先后接见了西藏和谈代表。

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李维汉、张经武、张国华、孙志远为全权代表,李维汉为首席代表,同西藏地方政府代表团于1951年4月29日开始举行谈判。整个谈判在团结、友好、真诚、平等的气氛中进行,于5月21日结束。1951年5月23日,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了隆重庄严的签字仪式,双方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十七条协议》)。《十七条协议》由前言、17条正文组成。主要内容有: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不变更西藏现行的政治制度和达赖喇嘛固有的地位及职权,维持班禅额尔德尼固有的地位职权;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办法解决之;过去亲帝国主义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坚决脱离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仍可继续供职,不咎既往;进入西藏的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同时买卖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针一线;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除了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员,尽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员参加工作;军政委员会、军区司令部及入藏人民解放军所需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西藏地方政府应协助人民解放军购买和运输粮秣及其他日用品。(《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原文附本节后)

《十七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西藏历史、西藏和祖国内地的关系掀开了全新的一页,标志着包括藏族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了空前的团结,完全符合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十七条协议》签订后,中央人民政府专门举行了盛大宴会,毛泽东主席出席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词,他说:“几百年来,中国各族人民之间是不团结的,特别是汉民族与西藏民族之间是不团结的,西藏民族内部也不团结。这是反动的清朝政府和蒋介石政府统治的结果,也是帝国主义挑拨离间的结果。现在达赖喇嘛所领导的力量与班禅额尔德尼所领导的力量与中央人民政府之间,都团结起来了。这是中国人民打倒了帝国主义及国内反动统治之后达到的。这种团结是兄弟般的团结,不是一方面压迫另一方面,这种团结是各方面努力的结果。今后,在这一团结的基础上,我们各民族之间,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得到发展和进步。”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全国各族、各界人民群众纷纷表示热烈欢迎、坚决拥护。十世班禅额尔德尼和班禅堪布会议厅发表声明,指出《十七条协议》的签订,宣告了帝国主义侵略西藏的失败,从此开始了西藏民族历史的新纪元。十世班禅还致电达赖,表示愿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团结,协助达赖贯彻执行好协议。1951年10月24日,十四世达赖喇嘛致电毛泽东主席,代表西藏政府和西藏僧俗人民,表示拥护《十七条协议》。电文称:“今年西藏地方政府特派全权代表噶伦阿沛等五人,于1951年4月底抵达北京,与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全权代表进行和谈。双方代表在友好的基础上,已于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谨电奉闻。”此外,西北、西南军政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民主党派和各群众团体,都或致电毛泽东主席或发表声明,热烈欢迎《十七条协议》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