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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藏关系史
1.9 第八章 汉藏关系的春天

第八章 汉藏关系的春天

自13世纪西藏成为元王朝领土的一部分以来,历代中央政府在设置西藏地方行政机构、决定和直接处理西藏重大事务的前提下,基本保持当地原有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统治机构,广泛任用当地僧俗上层人士管理地方事务,给予西藏地方政府和官员以较大的自主权。由于它结合了西藏地方的实际和特点,对于维护国家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历代封建专制统治者实行的民族政策渗透着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对西藏及整个藏区采取保持当地原有社会制度和维护当地统治阶级的权力的政策来进行管理,没有也不可能有真正的民族平等,更谈不上藏族人民当家做主、主宰自己的命运。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藏族人民在祖国大家庭中平等地生活发展带来了希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和青、甘、川、滇藏区的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建立和巩固,特别是国家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共同发展繁荣才真正成为现实,汉藏民族关系迎来了绚丽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