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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藏关系史
1.8.1.1 一、英俄帝国主义对西藏的侵略和西藏人民的反帝爱国斗争

一、英俄帝国主义对西藏的侵略和西藏人民的反帝爱国斗争

西方势力觊觎西藏由来已久,早在鸦片战争之前,随着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西方列强便以通商为借口,以天主教、基督教为武器,经亚洲腹地进入西藏,企图通过冲破佛教中心,打开我国的西南大门。1624年,葡萄牙传教士安夺德等人,偷越玛拉山口进入西藏阿里,于1626年在今札达县建立了西藏历史上的第一座教堂。外国传教士蛊惑人心,诱使喇嘛还俗,激起西藏广大僧俗群众的反对。1635年,西藏人民将这些传教士驱逐出境。1716年,罗马耶稣总会教士德西德里一行被遣进入西藏拉萨,以给拉藏汗治病而取得信任。1717年,拉藏汗兵败被杀,德西德里等因失去支持者而被迫返回印度。1724年,西方传教士取得在拉萨建立教堂的自由,因遭拉萨僧俗群众的强烈反对,被迫关闭了其教堂。1745年,天主教卡普钦教会在拉萨的传教士全部撤离西藏。西藏人民反对西方洋教入侵,维护藏传佛教,捍卫西藏稳定的斗争取得了胜利。

1764年,英国占领孟加拉后,东印度公司便成为英国殖民主义者在东南亚推行扩张、侵略亚洲各国的桥头堡。1773年,东印度公司派遣“军事考察团”进入不丹,因不丹、锡金、尼泊尔等国是清王朝的附属国,六世班禅当即写信给东印度公司督办赫斯丁,反对英军非法进入不丹。东印度公司以此作为接触西藏上层的机会,于1774年派遣波格尔等人进入后藏。波格尔到达不丹后,六世班禅致函他表示拒绝波格尔入藏,明确提出西藏遵行清朝大皇帝坚决禁止外国人入藏的规定,要求波格尔返回。波格尔不听班禅劝阻进入后藏,企图以行贿诱使噶厦与其签约通商,并拜会班禅,欲使班禅同东印度公司建立联系,遭到噶厦政府和六世班禅的断然拒绝。

到了19世纪初,随着英国殖民势力在亚洲的扩张,他们开始使用武力,与东南沿海的入侵行动相呼应,用洋枪洋炮来敲我国的西南大门。1814年,英军发动了侵略尼泊尔的战争,迫使尼泊尔签订所谓合约,占领了尼泊尔的库马翁等地。1835年,英国又强行租借锡金南部山区大吉岭一带,作为入侵我国西藏的据点。鸦片战争前夕,不丹到西藏西北部的班公湖一带,全被英国占领或控制。

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列强争相瓜分中国,他们以通商、传教、考察、探险等为名,纷纷进入青海、川西北、西藏。1845年,法国传教士经青海潜入西藏。1862年,法国传教士进入昌都。西藏僧俗群众坚决反对外国传教士入藏,三大寺和扎什伦布寺发出不让洋教入藏的号召,并上书朝廷严禁洋人入藏。19世纪下半期,沙俄也加入到瓜分中国的行列,接连不断地派遣“考察队”、“探险队”进入青藏高原,闯入西藏腹地。1900年,沙俄科兹洛夫考察队在昌都制造了枪杀21名藏族同胞的琐图血案。19世纪80年代后,沙俄派俄籍蒙古喇嘛德尔智混进西藏僧官队伍,以十三世达赖喇嘛的侍读身份多次赴俄非法活动,大肆鼓吹西藏“联俄”,秘密策划“西藏独立”。这是沙俄颠覆分裂我国西藏的又一罪证。

面对西藏人民的坚决反对,英国殖民主义者加紧策划武力侵藏。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策划准备,于1888年2月7日,悍然发动了侵藏战争。英军突袭隆吐山边卡,因守卡藏军人数少,武器落后,面对英军的洋枪洋炮,死伤惨重,被迫退守卓木。西藏军民纷纷支援前线,十三世达赖喇嘛亲自给从拉萨开赴前线的战士摩顶祈福,很短时间内集结于亚东前线的西藏军民逾万人。正在西藏军民英勇抗击之时,新任驻藏大臣升泰奉命“罢兵定界”,一味退让,于1890年在印度加尔各答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英会议藏印条约》,条约承认哲孟雄(锡金)归英国统治;划定藏哲边界,使中国丧失了隆吐山在内的热纳宗及岗巴宗南端的大片国土;允许亚东为商埠,并免纳进口税,从而打开了英商进入西藏的门户。1893年,清廷与英国签订了《中英会议藏印续约》,承认了《中英会议藏印条约》的条款。这次史称第一次侵藏战争的隆吐山之战,虽然因清廷腐败无能、退让妥协而失败,但西藏人民英勇抗击外国侵略者、誓死保卫西藏的爱国主义精神彪炳青史。

1902年,英驻哲孟雄(锡金)的专员怀特带兵侵入西藏岗巴宗甲岗,拆毁界石,抢掠牛羊,进行公开挑衅。1903年英国政府派遣荣赫鹏率兵侵入西藏,一面阻挠西藏方面提出的谈判,一面加紧准备军事行动。1903年12月,英国殖民主义者以“通商”、“边界”问题为借口,举兵三千越过则列拉山口,向亚东、帕里一线进攻,发动了第二次侵藏战争。以十三世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僧俗群众,毫不畏惧,英勇还击,调集了三千多兵力开赴前线作战。1904年4月,英军到达江孜,西藏军民顽强抵抗,展开了有名的“江孜保卫战”,重创英国侵略军。7月,江孜失陷,1000多名藏族军民英勇献身。8月初,英军攻入拉萨,达赖喇嘛坚持不与英人缔约而事先出走。在英军的胁迫下,驻藏大臣有泰与英人签订了《拉萨条约》,条约“允定于江孜、噶大克及亚东,即行开作通商之埠”;要求所有光绪十九年中国与英国订立的条约内,凡关涉亚东各条款,亦应在江孜、噶大克一律施行;应允西藏现行各通道的贸易,一律不准有所阻滞,将来如商务兴旺,允斟酌另设通商之埠;应允西藏所有自印度边界至江孜、噶大克各通道,不得稍有阻碍等。同时蛮横地要求西藏向英军“赔款”50万英镑,在“赔款”未交清前,英军可以占领春丕。后来,《拉萨条约》因清廷拒绝签字批准而成为没有法律效力的一纸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