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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藏关系史
1.5.2.5 五、掌握司法,受理诉讼,调处地方矛盾和纠纷

五、掌握司法,受理诉讼,调处地方矛盾和纠纷

元朝在藏区除建立萨迦政权,兼管军务和民政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外,宣政院还派出分院院使,协助处理藏区重大事务,并经常派去金字使者,传达皇帝圣旨和宣政院的命令,当时驻守青海的镇西武靖王对藏区具有领有权,也向卫藏地区派出官员,这些重叠交叉的驻藏机构和官员组成盘根错节的官僚机构体系,围绕维护萨迦政权的权威,行使政治大权,受理各种诉讼,调处民间纠纷和地域冲突,甚至动用武力镇压。据《朗氏家族史》记述,帕竹万户长绛曲坚赞为索回被雅桑万户强占的土地,1325年告状于萨迦政权,前后诉讼长达20多年。期间,萨迦政权的几位最高行政长官萨迦本钦、宣政院派到藏区判案的司法官员、元廷派来清查户口的官员、宣政院设在卫藏的分院院使、号称有权管辖藏区三地的白兰王、从大都回藏省亲的帝师及其随员、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都元帅、镇西武靖王及其派驻卫藏的官员、入藏传诏的金字使者等,均曾参与调处劝说,阻止帕竹势力的进一步膨胀。因此,可以明显看出,元王朝通过萨迦政权以及派驻藏地的各种机构和官员,有效地管理藏区的政治、经济、军事、司法以及民政等事务,将青藏高原和祖国内地紧密联结为一个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