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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藏关系史
1.5.2.3 三、清查户口、土地,制定贡赋制度

三、清查户口、土地,制定贡赋制度

蒙古汗国对藏区基本情况的考察始于多达那波率兵入藏,当时他初步考察了宗教信仰状况和资源情况。南宋宝佑社元年(1253年),蒙哥即汗位。次年,蒙哥派使臣入藏,时居凉州的八思巴派两位僧人和其他随员,共同考察卫藏地区的人口资源状况,在此基础上初步搞清了各教派的分布及其势力范围。南宋景定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当年,派遣以答失蛮(达门)为首的官员到西藏,清查西藏和沿途各地户口,设置驿站,规定贡赋的数额。南宋咸淳四年(1268年),八思巴返回西藏时,忽必烈又派遣阿衮、弥林等3位官员入藏,在萨迦政权第一任本钦释迦桑波的协助下,再次较大规模地清查了卫藏、阿里、多康等藏区的人口和土地面积,弄清卫藏实权人物的人口和资源。在此基础上,元廷明确划定了藏区各割据势力的地界范围和人口数量,给各首领给予“万户长”、“千户长”等名称,正式确立了由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统辖的万户府和千户所制度,形成行政区划和管理体制,正式将西藏地区作为当时全国的11个行省之一进行管理。此后,元廷又于1287年和1334年进行了两次补充调查,根据人口和资源的变化状况,重新确定各地的税收和差役制度。元朝通过以上户口和资源状况的清查,明确规定了各地供应驿站的物资品种和劳役数量,以作为西藏对国家承担的义务。元朝在规定藏区的纳税方式上,注意了藏地土地贫瘠、民众贫困和普遍信仰藏传佛教的实际,主要规定各万户对驿站管理人员以及过往公差和游历青藏高原各王公贵族的差役和供给,防止了萨迦派运用经济手段膨胀其实力的可能。为了保证驿站的畅通,元廷有时也从国库拨银赈济部分驿站的费用和所属民众。同时,为了笼络宗教界上层,阔端、蒙哥和忽必烈都曾颁发过优礼僧人的诏书,除免除僧人的兵差、赋税、劳役外,还规定各级官员、军队和过往使者不得借宿寺院,不得侵犯寺属财产等,从制度上保证了僧人的优越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