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地方小戏

小戏是在汉族民歌、民间舞蹈、民间说唱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形成过程就是对各种汉族传统艺术综合的过程。小戏作为汉族劳动民众集体创作并演出的一种有歌有舞、有唱有白、有故事情节和舞台表演的小型综合性艺术,属于代言体。通常称为“二小”,即小旦、小丑,或“三小”,即小旦、小丑、小生戏。

小戏原是一种俗称,是相对于昆腔、高腔以及梆子、皮簧之类“大戏”而言。题材方面,小戏多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为题材,一般只有小丑和小旦两个角色,或增加一小生形成三个脚色,通常称为两小戏或三小戏。

特点

民间小戏与中国戏曲有着血脉相通的亲缘关系,与正宗戏曲比较,具有以下特征:

1.草台班底

在创作演出上,是草台班底,地摊演出,具有简便性。民间小戏是劳动人民业余创作,“业余自编、闲中扮演”是其特色,它没有正规的演出场所,群众需要观看时,就临时搭设简陋的草台,后面挂块席子即可开演,故称“草台班”。有时选择地势较高的地方,用布帏或草席遮起三面,使观众聚集于台前观看,俗谓“地摊演出”,它长期流传于山村僻壤,乡间地头。而不同于正宗大戏有固定的演出舞台、专职演员、专门的剧本和舞台道具等。

2.群众性

劳动民众是民间小戏的真正创作者和观赏者,民间小戏植根于人民生活的沃土中,保持着浓郁的生活气息,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其内容大多反映乡村民众的生活,表现民众对黑暗现实的抗争,对劳动的热爱,对美好爱情的向往等。而不同于大戏主要反映都市生活、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或者取材于历史故事、神话传说,与现实有一种“距离感”。

3.乡土艺术

在艺术形式上,民间小戏多用乡音土语,亲切活泼,具有灵活性。小戏的角色一般是“二小”——小旦、小丑,“丑”代表农村中的劳动男子,“旦”代表农村妇女,整出戏由小旦、小丑对唱和表演,所以又称“二人戏”,或“对子戏”。如《夫妻观灯》中的王小六和王妻,两人在正月十五去看灯,一路上说说唱唱,历数各种灯名,描述各种观灯人的不同神态,十分生动风趣,观众看了有亲切感。有的为“三小戏”—人物有小旦、小丑,外加小生,“小生”大多为浪荡公子、流氓地痞、迂腐儒生、地主富人等,在戏中是配角,是小旦、小丑挪揄嘲弄的对象,如二人台《王成卖碗》中的薛称心就属于“小生”这一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