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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Z:产品创新设计
1.13.3.3 11.3.3  创新方法推广中的人才培养
11.3.3 创新方法推广中的人才培养

《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应包括在校生与在职人员的培养。

引导更多的高校开展创新方法工作,开展创新方法教学和研究,鼓励学生掌握创新方法,拓展思维方式,促进科学思维的培养。将企业的实际技术创新需求引入高校的教学与科研环节,为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培养提供有效的素材和知识环境。大学生创新设计大赛是一种很好的实践形式,该过程也应注意和企业发展相结合,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创新型人才。

从在职人员的再教育角度,为了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为企业培养创新工程师,针对企业创新的迫切需求,以高校为依托,开展以创新方法为主要研究与应用内容的工程硕士培养,解决创新人才匮乏问题,是为企业内部培养创新方法高级人才的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