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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化学
1.4.3.4 1.3.4 有效数字
1.3.4 有效数字

1)有效数字位数的确定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需要对某些物理量进行测量并根据测得的数据进行计算。测定物理量时,应采用几位数字,在数据处理时又应保留几位数字呢? 为了合理地取值并能正确运算,需要了解有效数字的概念。

有效数字是实际能够测量到的数字。到底要采取几位有效数字,这要根据测量仪器和观察的精确程度来决定。例如,在托盘天平上称量某物为7.8 g,因为托盘天平的精密度为±0.1 g,所以该物质量可表示为(7.8±0.1)g,它的有效数字是2 位。加/减号前面的数字是以有效数字形式表示的数据,加/减号后面的数字是测量的平均偏差(或误差)。如果将该物放在分析天平上称量,得到的结果是7.812 5 g,由于分析天平的精密度为±0.000 1 g,所以该物质量可以表示为(7.812 5±0.000 1)g,它的有效数字是5 位。又如,在用最小刻度为1 mL 的量筒测量液体体积时,测得体积为17.5 mL,其中17 mL 是直接由量筒的刻度读出的,而0.5 mL 是估计的,所以该液体在量筒中的准确读数可表示为(17.5±0.1)mL,它的有效数字是3 位。如果将该液体用最小刻度为0.1 mL 的滴定管测量,则测得其体积为17.56 mL,其中17.5 mL 是直接从滴定管的刻度读出的,而0.06 mL是估计的,所以该液体的体积可以表示为(17.56±0.01)mL,它的有效数字是4 位。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有效数字与仪器的精确程度有关,其最后一位数字是估计的(可疑数),其他的数字都是准确的。因此,在记录测量数据时,任何超过或低于仪器精确程度的有效位数的数字都是不恰当的。如在托盘天平上称取某物质量为7.8 g,不可计为7.800 g;在分析天平上称取某物质量恰为7.800 0 g,亦不可记为7.8 g。因为前者夸大了仪器的精确度,后者缩小了仪器的精确度(表1.2)。

表1.2 常用仪器的精确程度及有效数字位数

有效数字的位数可用下面几个数值为例来说明(表1.3)。

表1.3 有效数字的位数

数字1,2,3,4,5,…,9 都可作为有效数字,只有“0”有些特殊。它在数字的中间或数字后面时,则表示一定的数量,应当包括在有效数字的位数中。但是,如果“0”在数字的前面时,它只是定位数字,用来表示小数点的位置,而不是有效数字。在化学实验的数据记录中,常常用科学计数法表示数据。例如,(1.2±0.1)×10-3 表示2 位有效数字;(5.600±0.001)×10-3表示4 位有效数字。

在实验数据记录和有关的化学计算中,要特别注意有效数字的运用,否则会使计算结果不准确。

2)有效数字的使用规则

(1)数字修约规则。实验中所测得的各个数据,由于测量的准确程度不完全相同,因而其有效数字的位数可能也不同。在数据的记录和数学运算中需要重新确定各测量值的有效数字位数,舍弃其后多余的数字。舍弃多余数字的过程称为“数字修约”。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修约规则为“四舍六入五成双”,即当测量值中被修约的那个数字等于或小于4 时,则舍去。例如,数据16.343 6 要保留一位小数,被修约的数字为4,则16.343 6→16.3。

当测量值中被修约的那个数字等于或大于6 时,则进1。例如,数据16.363 6 要保留一位小数,被修约的数字为6,则16.363 6→16.4。

当测量值中被修约的那个数字等于5,而5 之后的数字不全为“0”时,则进1。例如,数据1.250 6 要保留一位小数,被修约的数字为5,其后数字为06,则1.250 6→1.3。当测量值中被修约的那个数字等于5,而5 之后的数字全为0 时,5 之前的数字为奇数,则进1;5 之前的数字为偶数(包括“0”),则不进,总之使末位数成偶数。例如,下列数据保留一位小数:

1.350 0→1.4

1.650 0→1.6

1.050 0→1.0

一个数据不论舍去多少位,只能修约一次。

(2)加减运算。几个数据在进行加、减运算时,所得结果的小数点后面的位数应该与各加、减数中小数点后面位数最少者相同。

例如,将28.3,0.17,6.39 三数相加,它们的和为:

应改为34.9。

显然,在三个相加数值中,28.3 是小数点后面位数最少者,该数的精确度只到小数点后一位,即28.3±0.1,所以在其余两个数值中,小数点后的第二位数在加和中是没有意义的。显然加和数中小数点后第二位数值也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应当用修约规则弃去多余的数字。

在计算时,为简便起见,可以在进行加减前就将各数值修约,再进行计算。如上述三个数值之和可修约为:

(3)乘除运算。几个数据在进行乘、除运算时,所得结果的有效数字的位数,应与参与运算的数值中有效数字位数最少的相同,而与小数点的位置无关。

例如,0.012 1,25.64,1.057 82 三数相乘,其积为:

0.012 1×25.64×1.057 82=0.328 182 308 08

所得结果的有效数字的位数应与三个数值中有效数字最少的0.012 1 的位数(三位)相同,故结果应改为0.328。这是因为,在数值0.012 1 中,0.000 1 是不太准确的,它和其他数值相乘时,直接影响到结果的第三位数字,显然乘积中第三位以后的数字是没有意义的。

在进行一连串数值的乘(除)运算时,也可以先将各数修约,然后运算。如上例中三个数值连乘,可先修约为:

0.012 1×25.6×1.06

在最后结果中应保留3 位有效数字。需要说明的是,在进行计算的中间过程中,可多保留一位有效数字运算,以消除在修约数字中累积的误差。

(4)对数运算。在对数运算中,真数有效数字的位数应与对数尾数的位数相同,而与首数无关。首数是供定位用的,不是有效数字。

例如:lg 15.36=1.186 4 是4 位有效数字,不能写成lg 15.36=1.186 或lg 15.36=1.186 39。

另外,在数据处理过程中还应注意:

①若数据的首位数字大于8 时,则有效数字的位数可以多算一位。例如,8.68 可看作4 位有效数字。

②只有在涉及直接或间接测定的物理量时才考虑有效数字。对于像π、e 以及手册中查到的常数,可以认为其有效数字的位数是无限的,不影响其他数字的修约,可按需要取适当的位数。一些分数或系数应视其有足够多的有效数字,可以直接计算,不必考虑其本身的修约问题。其他如相对原子质量、摩尔气体常数等基本数值,如需要的有效数字少于公布的数值,可以根据需要修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