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重税
清朝历史上有“同光三大案”,分别是刺马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四川东乡血案。本讲即译述其中的东乡血案。此案虽然知名度不如前两案,但历时八年、经大小审判十四次,上自总督下至升斗小民数以百计的角色牵涉案件,历史意义更胜于前两案。案情惊心动魄、牵涉极广,丝毫不亚于刺马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东乡血案暴露了当时社会结构紧绷、官府虚弱无力,中国处于大变革前夜的征兆。
光绪元年(1875年)五月,炎热的夏季笼罩在大巴山南麓的四川省绥定府东乡县(今四川达州宣汉县)。炙热的水汽环绕在山梁沟壑,气压低得让人有点喘不过气来。东乡即将进入最令人难耐的酷暑时节。五月十九日,开始有七八百人聚集在县城州河南岸的观音崖,扛着一面白布大旗,上书“粮清民安”四个大字。人声鼎沸混合着热浪,一波波冲击着对岸的县城。如此阵仗吓到了官府,知县长廉下令关闭城门,除非有紧急事务禁止出入。不得入城的人群在河南岸聚集了三日三夜,非但没有散去,反而增至二千多人。不少人持杵高呼:“粮清民安!粮清民安!”
无论是摇旗呐喊的百姓,还是围观的人群,或者是各级官府,没有人能料到此事会逐渐摆脱各方的控制,犹如脱缰野马一般扫荡东乡的城镇与乡村,持续数年之久,吞噬难以计数的鲜血。那么,这起围城事件,到底是怎么回事?“粮清民安”又从何谈起?困守县城的官府又会作何反应呢?
东乡百姓围城,是苦于税负太重。皇粮国税,原本天经地义,但如果粮税征收得不清不楚,百姓感觉日益沉重,自然民心不安。按制度而定,清朝的税负并不算重,且征收简便。早在康熙朝,朝廷就宣布永不加赋,将康熙年间的税收数量,作为之后征税的标准。理论上讲,随着清朝中期人口的爆炸性增长,每个清朝人的纳税额度不断稀释。人们的税负感应该越来越轻松。雍正皇帝执行摊丁入亩改革,将按人头征收的丁银摊入按土地征收的田赋之中。存在中国几千年的人头税消解在了田地之中,清朝人只要缴纳一种正税“地丁银”。伴随税种的简化,百姓纳税的程序进一步便利。官府事先告知每家每户应缴税额,百姓在征税期内封银拿到官府,官吏检验足额盖印后,百姓自行将封银投入银柜,全过程称为“自封投柜”。清朝在制度上确实做到了轻徭薄赋,与民为善。
问题在于,制度遭遇复杂残酷的事实,往往在实践中面目全非,甚至走向狰狞可怕的反面。四川东乡县的税收实践,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清朝的税收基本以货币形式缴纳。白银和铜钱,是通行于大江南北的两大货币。朝廷颁布的兑换标准是,一千文朝廷制作的铜钱(制钱)对应一两白银。但是在征税过程中,东乡县官吏不断提高兑换标准,强迫百姓按照一两白银对应两千文甚至更高的标准缴纳铜钱。考虑到这是当时地方官府通常的做法,且白银实际购买力确实在不断提高,所以东乡的缓慢加征,尚且没有触及百姓抗争的临界线。突破百姓忍耐红线的行为,发生在咸丰初年。当时,太平天国运动兴起,作为国家财赋重地的东南半壁江山陷于战火,税收无望,而军费逐年激增,国家财政几乎崩溃。清朝便把目光投向了相对安定且享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四川省。官府在四川省加征“津贴”,填补财政窟窿。津贴仍不敷军用,同治初年四川省再加征“捐输”。四川省在下辖的一百六十个州县中,除了最贫瘠的几十个州县外,每年都派定加征金额,仅捐输一项,派下来的金额就在正税地丁银的两倍左右。除津贴、捐输两项律有明文的加征外,地方官吏巧立名目,额外收取各种补贴、陋规等,统称“杂费”。种种苛捐杂税,在比较富庶的州县近乎正税的十倍,在一般州县也达到了五六倍。民不堪赋,广袤巴蜀大地上的官民矛盾时有发生。
税额高企,百姓缴纳困难,而上缴钱粮时,州县官员为完成任务,发展出了种种土办法。东乡县地处四川省边缘大巴山区,山地占九成以上,四面皆山,崇山峻岭,峭壁悬崖,自然条件较差,百姓并不富裕,自然不能及时缴纳逐年增加的税额。但是,即便偏僻乡村也有富贵人家,一些有财力又有想法的绅士就代替乡亲缴纳捐税,称为先行“垫缴”,再慢慢向四乡八村征收。他们当然不是做慈善,而是拿到乡亲们的完税证明后渔利。包揽税赋的绅士们杂派之上再加杂派,作为自己的劳务,同时加速提高白银与制钱的折合率,吞没其中的溢价。种种额外加征,统称“浮收”。浮字妥帖地描述了少数绅士法外敛财,无律可循,又不加公示,无据可查的模糊的特征。东乡县从事此勾当的绅士们,颇有心机,要求百姓先完纳各种杂派,再缴津贴和捐输,然后才允许交正税地丁银。不按此顺序缴纳苛捐杂税,就拿不到完税的串票;拿不到串票,官府就要上门治以抗粮之罪。朝廷赋税在东乡的实践,演变为了“包税制”的变种。少数地方绅士决定了税收标准、把持了收税实权。
从“自封投柜”到“包税制”的转变,既是州县政府财政窘境和权力萎缩的反映,也是乡绅势力的膨胀,掌握了实质的收税权的表现,更反映了普通老百姓在关乎切身利益问题上的没有话语权与任人宰割的可悲现实。
沉重的税负和贫瘠的现实,碰撞出了反抗的火花。古往今来,巴蜀山区不乏反抗传统。早在康熙年间,东乡一名武生不满官吏任意哄抬银钱标准,千里迢迢告御状。康熙皇帝为此批示:“许每两银子折合一千四百文,永著为令,立碑铭之!”东乡县将康熙御批铸成铁碑,立在县衙门口,接受百姓监督。可叹的是,铁碑终究还是败给了地方官吏的奸猾无赖和加征冲动,很快成为一纸空文。到同治年间,东乡的包税行为已经相当成熟稳定了。全县税收由“捐输局”负责,全县四十八个场镇每场公举一人进局办公,筹划东乡税收,称为“局绅”。每年,知县将税收责之于捐输局,局绅们“垫缴”后议定杂派多少、银钱比例,再取之于民。
话说,东乡陈家坪有一个监生,名叫李金良。李家是乡里数得着的殷实人家,李金良又有功名在身,有心竞争局绅岗位。富户似乎觉得只有跻身局绅行列,才能常保家业。李金良便经常往县城捐输局里跑动,希望迎合局绅得一位置。可是绝大多数现任局绅和李金良一样在意捐输局的位置,所以讨厌李金良这个既有格局的“改革者”。同治末年的一天,李金良与某位局绅发生了口角。局绅给了李金良一巴掌。清脆的巴掌声,回响在东乡的大街小巷,进而深深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堪称是改变历史的偶然事件。
李金良将这巴掌视为奇耻大辱,一下子从拥护包税制的“改革者”变为了“革命者”。他和哥哥李金都,联络本乡本土同样不得意的地主、富户,向捐输局报仇。捐输局本就是非法机构,李金良决定拿到台面上来依法办事,便以东乡局绅“垫粮浮收”、破坏朝廷税制为由发起诉讼。他清楚包税制是四川许多州县的惯常做法,向四川各级官府起诉,胜诉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干脆直接上北京告御状。可是,李金良又不想吃翻山越岭的苦、不想面对京城衙门的刁难,所以需要找一个既信得过又有一定能力的人出面,作为抱告京控。于是,东乡血案的主角——袁廷蛟,闪亮登场了!
袁廷蛟,东乡袁家坪人,大约生于道光十五年(1835年),是李金良的远房亲戚,按辈分叫李金良舅舅。袁廷蛟家有薄田三四亩,粗通文字,还曾在东乡县衙门充当过白役,也就是编制之外的差役。虽然后来遭到辞退,但袁廷蛟也增长了社会阅历,磨炼了胆略,具备了相当的社交能力,非一般的贩夫走卒可比。因此,李金良认可袁廷蛟是既可以信赖又有办事能力的抱告人选。
同治十一年(1872年)八月,三十七岁的袁廷蛟在东乡部分乡绅的支持下京控,告东乡县局绅垫缴浮收。或许是同治末年的京控案件太多导致朝廷并不重视,也或许是四川的包税势力早已买通了相关衙门,袁廷蛟上诉到步军统领衙门,被以“鲁莽叩阍罪”押解回川,交四川总督处理。时任四川总督吴棠责令杖打李金良一百,枷号三十日;杖打袁廷蛟九十,枷号二十五日,交东乡县发落。当过差役的袁廷蛟,途中寻机逃脱了。东乡县也没有穷追袁廷蛟和李金良的罪责,估计还不想撕破脸皮。
同治十二年十月,东乡前河部分乡绅也与局绅王宗恩爆发矛盾,加入到李金良的“革命行列”,一同支持袁廷蛟继续诉讼。袁廷蛟便向时任东乡知县长廉状告局绅王宗恩、冉正江、向若璠等十三人私加捐税。知县长廉认为所控各款都是东乡百姓商议后征收的,而且历年如此,判定袁廷蛟污蔑局绅,驳回指控。之后,袁廷蛟多次赴成都控告。四川总督吴棠都饬令东乡知县查复。局绅势力就推出候任知府、也是局绅的张裕康上下运作,贿赂四川省、绥定府、东乡县官员敷衍了事,不认真查办。凡是自身有问题的人,当问题爆发后不是想着去解决问题,反而去解决那个提出问题的人。东乡的局绅们把矛头对准了李金良。王宗恩、冉正江等人找李金良谈判息讼的条件。最终,李金良如愿以偿进入了东乡捐输局,列名局绅的一员,李金良自然退出了告状的行列。局绅和李金良等人想当然地认为,离开了乡绅富户的支持,袁廷蛟的诉讼行为也会消解于无形了。
然而,所有人都错看了袁廷蛟!
李金良退出后,袁廷蛟继续艰难的诉讼。他已经不是为了李金良的私利,而是真正把矛头对准了苛捐杂税。事实上,没有了李金良的幕后约束,袁廷蛟迅速将东乡,乃至四川省搅得天翻地覆!首先,袁廷蛟再次向四川总督衙门控诉,明确提出逐层清算税负、核定永久性规章的要求。吴棠再次饬令派员查办,又一次在局绅的运作下不了了之。正常法律途径走不通后,袁廷蛟付诸自下而上的实际行动。光绪元年三月,袁廷蛟率三十多名百姓到局绅向若璠等人家中要求算清历年粮账。向若璠等人态度蛮横,不予理睬。局绅的傲慢,增强了袁廷蛟动员百姓的号召力。于是就出现了开头千人围城的场面。光绪元年五月十九日,袁廷蛟聚集七八百各乡亲在东乡城州河南岸观音崖,竖白布大旗,明确提出“粮清民安”的诉求!至此,袁廷蛟和东乡县开启了足以载入史册的事业,密集地出现在官府文书之中。分析相关档案文献,秉承客观原则,后人大致可以勾勒出事件的发展:
东乡知县长廉向绥定知府易荫芝告急。知府易荫芝先派邻近的太平县(今四川达州万源市)署理知县祝士棻赶赴东乡调停官民矛盾。祝士棻来县后,抚民为主。百姓纷纷表示现行税赋征收不清不楚,只求降低苛捐杂税,减轻负担。局势有所缓和。可是等祝知县进入东乡县城后,局绅们强硬要求上级官府查办暴民,对查账、降税绝口不提。祝士棻调停未有实效。
知府易荫芝随后赶来。易知府也一心缓和百姓情绪,许诺从第二年开始减征捐税,同时答应袁廷蛟等百姓代表和东乡局绅一起到知府衙门清算历年粮账。围城百姓的诉求基本得到满足,大家纷纷散去。从事件发展来看,淳朴百姓们缺乏斗争经验。易荫芝的许诺只是空头支票而已。随着袁廷蛟屡次缺席知府衙门的清算现场,清算工作一拖再拖,没有了下文。易荫芝见东乡围城困局已解,没了迫在眉睫的难题也就不把矛盾放在心上,东乡的问题远远谈不上解决,甚至基本搁置了。
光绪元年秋天,东乡知县长廉接到其他差委,庆符县知县孙定扬署理东乡知县。十月,孙定扬置历史问题于不顾,接受局绅的倡议,东乡的银钱比例再提高五百文,一两白银的捐税折合成四千七百文铜钱征收。官府还派出丁勇四处催缴。暂时稍熄的火焰,迅速升腾起来,民间炸开了锅!袁廷蛟继续鼓动百姓与局绅清算税账,百姓纷纷加入。
十二月,山区的冬天十分寒冷。袁廷蛟一行人到官渡场的局绅梁天贵家算账。梁天贵安排清账代表当夜宿于场上的文昌宫。半夜,文昌宫发生了火灾。官渡场团练的团首李开邦、吴芳体认为是袁廷蛟等人纵火,鸣锣聚众,捕捉清账代表一行人。袁廷蛟仓皇逃脱,但有九名清账代表被李开邦等人砍伤。鲜血不会白流,它将要索取相应的代价。原本就异常紧张的绅民关系,如今再无回旋余地。那场寒冷冬夜的“神秘火灾”,宛如旷野火种,迅速蔓延成熊熊烈焰。转天,袁廷蛟带领上百号人到官渡场寻李开邦报仇,没有发现李开邦就砸毁了场上的盐店、花行。局绅与团首李开邦等人报告袁廷蛟“纵火滋事”,知县孙定扬下令本县把总许安国率乡勇百余人前往官渡场追捕袁廷蛟。愤怒的百姓反而将许安国的队伍缴械,夺去了马匹、器械。局面进一步失控。局绅代表张裕康与李开邦等人进一步要求“请兵剿办”,孙定扬同意了。
袁廷蛟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东乡县积压的各种矛盾纷纷借抗捐清算一事爆发出来。首先是帮会势力闻风而动。四川“特产”袍哥,袍哥在川东势力强大,一度发挥着“拜官府不如拜码头”的作用。由于袍哥组织游离于朝廷律法之外,官府视之为“会党”,加以打压。官渡场风波发生之后,隔壁县“会匪”头目吴奉山就带人参加了打砸抢活动。考虑到袍哥早已和民众融为一体,且吴奉山的公开口号是帮助穷苦兄弟们报仇,袁廷蛟等人难以拒绝,更难以分清谁是真正清算的乡亲、谁是浑水摸鱼的会党。可在局绅和官府眼中,这便是袁廷蛟勾结会匪劫掠村镇。
其次,盐枭马洪仑也来“借花献佛”。四川盛产井盐,私盐贩子走街串巷,历来有之。东乡的盐商自然严厉打击私盐贩子,雇佣巡丁,遇到零星盐贩就缉拿送官。盐贩为了自保,逐渐结伙成群,形成盐帮。两派冲突在东乡愈演愈烈,道光初年一度爆发了血腥火并,闹出人命。东乡盐商大多是局绅,比如冉氏兄弟,因此盐枭与盐商的矛盾转移成了与局绅的矛盾。同治八年,马洪仑率领盐贩捣毁南坝场冉永兴的盐店;同治十三年曾与盐商冉正儒爆发争斗。袁廷蛟率众围城,盐枭马洪仑马上行动起来。数百盐贩声称要进城“保卫”县衙,其实是因为去年纠纷中,杜姓盐贩被东乡县衙监禁,他们想趁乱救出同伙。
苛捐杂税是导火索,引燃了东乡这个火药桶。黑云压城城欲摧,各种看似相关或不相关的因素挤压在一处,碰撞、试探,在暗处发生着化学反应……东乡抗捐事件会不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在困境中各方找到破解之道?或者是黄沙百战穿金甲,在猜疑中各方厮杀得玉石俱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