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应对生态挑战的中国贡献
世界好,中国才能好;中国好,世界才更好。新时代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中国紧跟时代、放眼世界,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不仅加强自身生态文明建设,也从全人类共同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致力于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推进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加强南南合作以及同周边国家的合作,为全球提供更多公共产品,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实现了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
——全球气候治理的率先示范者。
中国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和快速生效作出历史性贡献。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宣布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将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时间实现碳达峰到碳中和。中国还向国际社会宣布,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
中国能源绿色发展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引擎,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和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并宣布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从2005年开始,中国累计节能量占全球50%以上。中国可再生能源技术取得巨大进步,向全球市场提供了60%的风电设备、70%的光伏组件设备,推动全球风电和光伏发电成本分别下降超过60%和80%,为全球碳减排和绿色转型作出了巨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善全球气候变化,中国功不可没,中国人民功不可没。长期以来,中国持续通过建设低碳示范区、开展减缓和适应项目、举办能力建设交流研讨班等方式,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截至2024年11月,中国已与42个发展中国家签署了54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累计举办300多期能力建设研讨班,为120余个发展中国家提供1万余次培训名额。中国实施“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打造“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与超过40个国家的170多个合作伙伴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图6 “一带一路”绿色多边合作主要机制
——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积极引领者。
中国是最早签署和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国家之一。作为COP15主席国,在国际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分两个阶段成功召开大会,成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推动达成历史性的兼具雄心和务实平衡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等一揽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成果,引领全球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率先发布实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成为“昆蒙框架”通过后第一个向《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提交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行动计划的发展中国家。
中国注重加强生物多样性国际合作。先后建立中非环境合作中心,与肯尼亚合作编纂肯尼亚首部国家植物志《肯尼亚植物志》,填补该国植物资源研究领域的空白。与俄罗斯、蒙古国、老挝、越南等国家合作,建立跨境自然保护地和生态廊道。其中,中俄跨境自然保护区内物种数量持续增长,野生东北虎开始在中俄保护地间自由迁移;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区面积达20万公顷,有效保护亚洲象等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
——全球生态系统保护的坚定行动者。
中国履行《湿地公约》30余年,建立湿地生态系统的分级保护与管理体系,实施全国湿地保护规划和湿地保护重大工程,成功举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中国对非洲“绿色长城”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在中亚地区进行节水修复、推动咸海生态治理,在蒙古国进行草地固碳和水资源保护研究、支持蒙古国“种植十亿棵树”计划等。目前,中国已有13座城市获得“国际湿地城市”称号,两次荣获“湿地公约奖”。截至2024年2月,中国湿地面积达5635万公顷,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共指定国际重要湿地82处,认定国家重要湿地58处,建立国家湿地公园903处。
中国是《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最佳践行者之一,成功举办《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全球纪念活动等重大活动。积极参与全球荒漠化环境治理,重点加强同周边国家的合作,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荒漠化防治,引领各国开展政策对话和信息共享,共同应对沙尘灾害天气。中国与《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在宁夏共建国际荒漠化防治知识管理中心,在甘肃打造国际荒漠化和土地沙化防治技术援助交流平台等。中国民间也有很多治沙故事,甘肃省古浪县八步沙林场“六老汉”三代人,一代接着一代干,持之以恒推进治沙造林事业,以愚公移山精神生动书写了从“沙逼人退”到“人进沙退”的绿色篇章。
中国坚定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国际社会多渠道、多形式、深层次开展互利共赢合作。积极推动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涉海国际条约落地见效,加入《防止倾倒废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南极条约》等30余项涉海领域多边条约。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主动实施公海自主休渔,参与联合国全球海洋环境状况定期评估。2022年,中国在联合国海洋大会上发布《蓝色伙伴关系原则》,发起“可持续蓝色伙伴关系合作网络”和“蓝色伙伴关系基金”。牵头建立并运行了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和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围绕海洋科学研究、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与东亚及东盟国家开展务实合作。
——全球臭氧层保护的重要贡献者。
中国自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始终严格履行国际环境公约义务,如期实现了各阶段履约目标。履约30多年来,中国在氟化工生产、制冷、泡沫等十多个行业开展淘汰和替代行动,对上千家企业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淘汰和替代,关闭了100多条生产线,累计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量约62.8万吨,占发展中国家淘汰量一半以上,同时累计避免了260多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排放,为推动全球臭氧层逐步恢复作出重要贡献,也为减缓气候变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6年10月,《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达成《基加利修正案》,决定对温室气体氢氟碳化物(HFCs)实施管控和削减。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宣布中国接受《基加利修正案》,加强HFCs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开启了协同保护臭氧层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历史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