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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发展概论
1.7.2.1 一、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内容
一、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内容

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制度、教师资格证书的鉴定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制度。

(一)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制度

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制度是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一个重要制度。1825年以来,美国的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制度经历了两个阶段,即县府管理阶段和州府管理阶段。1860年,美国普遍建立县督学(County Superintendent)这一县府管理机构,并建立了考试委员会,至1880年形成传统。美国内战后,开始建立了州教育管理机构,同时出现了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州集权管理趋势。20世纪初,在许多地方,州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已经取代了县府管理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目前,美国专业教学标准委员会(NBPTS)开始建立一种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在具备了一定学历、教学经验及州级的资格证书后可以申请全国性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证书鉴定制度

教师资格证书鉴定制度是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核心内容,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学历要求和能力要求。学历要求应是资格鉴定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定的学历程度,很难普遍地保证教师素质。从各国对教师的学历标准看,要求是越来越高了。由于欧美国家大部实行开放型的教师培养体系,中小学教师由综合性大学培养,学生必须在取得本科学历后,再进行教育理论学习和教育实践的训练,有的是专业学习和教师专业训练交叉进行。许多欧美发达国家,中小学教师都达到了本科及本科以上的学历。

(2)教师资格的考核。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必须以严格的考核为基础。考核的对象应包括三类:一类是师范专业毕业的入职者;二类是非师范专业毕业的入职者;三类是没有学历的在职教师。考核的内容应对教师身体、师德、学力、知识、能为、情感等方面素质有明确的标淮要求。考试规定应该要保证教师资格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确保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平等性。

(3)教师试用制度。不少国家实行教师试用制度。美国把新教师安排在富有经验的教育专家手下,英国的新教师由督学、校长、学科组长帮助从事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美国教师的试用期不超过3年,英国为1~2年,若试用合格,指导者写出鉴定意见,才能发给教师许可证书,然后再委托为正式教师。德国的教师试用制度更为严格,有了大学文凭后,经过两年的中小学试用期,才能被任命为正式教师。试用期教师的工作量与正式教师相同。一个好的教师试用制度可以起到筛选的功能,并为新教师迈向成熟创造条件,也为某些人的第二次择业提供了更为宽松的环境。

(三)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制度

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制度也是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一项内容。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制度最齐备的当属美国和日本。不论是县府发放的资格证书,还是州府发放的资格证书,均有证书有效期长短的规定与证书的等级之分。美国的教师资格证书按级别可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中学教师资格证书;按职能分为:各科教师资格证书,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各类学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学校各种服务人员资格证书;按有效期可分为:临时或紧急证书,短期教师证书,长期教师证书。现今美国有一些人开始指责永久性证书,认为它是终身饭碗的标志,会最终导致教育质量的下降。因此,一些州开始出现一种期限5年的证书,期满必须更换新证,否则丧失继续任教的资格。日本的教师资格证有两大类:“普通教师资格证书”,终身有效,通用全国,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五类,每类又分为“教育一级”“教育二级”两个级别;“临时教师资格证书”只有在本都道府内使用,有效期3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