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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发展概论
1.9 第七章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七章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本章主要讨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在教育活动中,运用行为规范恰当地处理与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以及教育管理者的关系;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据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教师这一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崇高而古老的职业,在其职业活动过程中遵循着教师特有的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是调节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教师与他人、集体和社会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简称师德。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社会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基本要求和概括。我国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规定,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师德对于教师来说是最需要涵养的一种“能力”,即师德修养。师德修养的提高需要做到内外兼修,一方面要依靠外部规范加以约束和促进,另一方面更需要教师自觉的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为促进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需要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的评价制度、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