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论美国的民主
1.4.10.1 居住在联邦境内的印第安部落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居住在联邦境内的印第安部落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土著部落的逐渐消失——消失是怎样进行的——印第安人的被迫迁徙给他们带来的苦难——北美的野蛮人只有两条可以逃避灭亡之路:不是进行战斗,就是接受文明——他们已无力进行战斗——当他们能够接受文明时为什么不愿意接受,而当他们愿意接受文明时又为什么不能接受了——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的例子——个别州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联邦政府的政策

在世世代代居住在新英格兰境内的印第安诸部中,纳拉干部、莫希干部和佩科特部,除了留在人们的记忆中,早已不复存在了;而150年前在特拉华湾欢迎佩恩的勒纳普部,现今也不存在了。我见到过几个仅存的易洛魁人,他们都在以讨饭维持生活。我方才提到的诸部,昔日曾满布于北美各地,甚至发展到海岸。现在,只有深入到内陆100多里约,才能见到印第安人。这些野蛮人不仅向内陆逃离,而且正在逐渐灭亡[2]。随着印第安人的远徙和死亡,便不断迁来大量的居民而把他们的地盘住满。在人类的历史上,还没有见过一个发展得如此惊人而消失得又如此迅速的民族。

至于这种消失是怎样进行的,并不难解释。

当印第安人还是他们后来被逐出的那片荒野的唯一居民时,他们的需求很少,他们自制武器,河水是他们的唯一饮料,他们用兽皮做衣服,用兽肉做食物。

欧洲人把火器、铁器和酒带到了北美的土著居民中间。他们教会了印第安人改穿纺织品制成的服装,把原先只能满足于简朴需要的野蛮人服装丢掉。印第安人在沾染上新的嗜好后,并没有学到满足这些嗜好的技术,所以他们只得依靠白人的工业。为了换取自己不能制造的这些物品,野蛮人除了森林里还可出产的毛皮财富外,再也拿不出来什么东西。这样,狩猎便不仅为维持生活所需要,而且为满足欧洲人的奢望所需要。印第安人不再单纯地为了获取食物,而且还要为了取得以物易物的物资而打猎了[3]。

土著的需要如此日益增加,但他们的资源却又不断减少。

自从欧洲人在印第安人居住地区的附近定居以后,飞禽走兽都吓得逃进森林[4],而对漂泊在森林里的没有固定住所的数千名野蛮人,它们并不害怕。但是,一旦从某个地方传来欧洲人的不断劳动声音,它们便开始逃走,退藏到西部。它们的本能,指引它们能在西部找到仍然是无边无际的荒野。卡斯先生和克拉克先生在他们的1829年2月4日报告中说道:“成群的野牛不断地后退,几年以前它们还经常出没在阿勒格尼山麓。但数年之后,在沿着落基山脉伸展的广阔原野上,也难以见到它们的踪影了。”有人以坚信不移的口气向我指出,白人来临的这种影响,往往在离他们住区200里约以远的地方就可以感到。他们也对他们刚刚知道族名的一些部落发生了影响,而这些部落在认识他们的苦难的制造者以前,早就尝到掠夺的痛苦[5]。

一些大胆的冒险家,很快就深入到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区。他们越过白人居住区的边界,向前深入15或20里约,在野蛮人的居住区内建起文明人的住所。他们没有遇到困难,因为狩猎民族的领地边界是不明确的。何况狩猎的领地是属于全民族的,而不是个别人的财产,所以保护领地的任何部分均与个人利益无关。

一些欧洲人全家搬到印第安人居住地区,在那里建立起一些相隔很远的据点,不久便把据点之间的一切野兽吓走而不再回来。原来在那里过得还算丰衣足食的印第安人,现在处于难以维持生计的境地,而要获得他们以物易物所需的东西,也更加困难了。赶走他们的猎物,其后果等于我们农民的耕地变得贫瘠不毛一样。不久以后,他们的生活手段几乎完全丧失。这些到处漂泊的不幸人,就象徘徊在荒山野林里的一群群野狼。安土重迁的本能,使他们热爱自己的出生地区[6],但他们在那里只有受苦和饿死。于是,他们终于决心离开,跟踪大角鹿、野牛和河狸的逃退路线,让这些野兽指引他们选定新的家园。因此,有人竟说,把美国土著撵走的,不是欧洲人;而是饥荒。这真是以往的硕学之士都没有找到的而由现代的有识之士发明的高论。

随着这种被迫迁徙而来的可怕苦难,是不堪设想的。当印第安人离开世世代代居住的家园时,他们已经筋疲力竭,衰败不堪;而在他们新选定的落脚地区,又早已住有只会对新来者怀有敌意的其他部落。他们的背后是饥荒,而面前又是战争,真是到处受苦受难。为了避开这么多的敌人,他们只好分散开来活动。每个人独自一个人默默地去寻找谋生的手段。就象文明社会里的无家可归的人那样,漂泊生活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之中。很早以来就已削弱的社会纽带,这时已经完全断裂。对于他们来说,已经不再有故国,并且很快就将不再成为一个部族。家庭已经难保,共同的族名正在失去,共同的语言逐渐被人遗忘,族源的痕迹行将消失。作为一个民族,他们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的族名还勉强地留在美洲考古学家的记忆里,或只有欧洲的某些学者还记得。

我想读者不会不信我在这里所述的一切。我要把我目睹的一些悲惨局面描述出来,把我看到的苦难尽可能再现出来。

1831年底,我来到密西西比河左岸一个欧洲人称做孟菲斯的地方。我在这里停留期间,来了一大群巧克陶部人。路易斯安那的法裔美国人称他们为夏克塔部。这些野蛮人离开自己的故土,想到密西西比河右岸去,自以为在那里可以找到一处美国政府能够准许他们栖身的地方。当时正值隆冬,而且这一年奇寒得反常。雪在地面上凝成一层硬壳,河里漂浮着巨冰。印第安人带领着他们的家属,后面跟着一批老弱病残,其中既有刚刚出生的婴儿,又有行将就木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篷,又没有车辆,而只有一点口粮和简陋的武器。我看见了他们上船渡过这条大河的情景,而且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在那密密麻麻的人群中,既没有人哭喊,又没有人抽泣,人人都一声不语。他们的苦难由来已久,他们感到无法摆脱苦难。他们已经登上载运他们的那条大船,而他们的狗却仍留在岸上。当这些动物最后发现它们的主人将永远离开它们的时候,便一起狂吠起来,随即跳进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里,跟着主人的船泅水过河。

今天,对印第安人的剥夺,经常以一种正规的或者可以说是合法的形式进行。

当欧洲人开始进驻被一个野蛮部族占据的荒凉地区时,美国政府一般都先向这个部族派去一名官方信使。随后,白人将印第安人召集到一个空场里,同他们大吃大喝一通,然后对他们说:“你们在你们祖先的这块土地上能干出来什么?过不了多久,你们就得靠挖他们的骨头来生活。你们居住的这块土地怎么就比别的地方好?难道除了你们住的这个地方,别处就没有森林、沼泽和草原吗?难道普天之下,除了你们这里就没有可住的地方了吗?在你们看见的天边那些大山后面,在你们的土地西面尽头的那个湖的对岸,有一大片还奔驰着许多野兽的土地。请把你们的土地卖给我们,到那边的土地上去过幸福生活吧。”讲完这一番话后,他们就在印第安人面前,陈列出一些火枪、呢绒服装、成桶的酒、玻璃项链、金属手镯、耳环和镜子[7]。假如印第安人看到这些宝贵物品后还不动心,可以慢慢说服他们不要拒绝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并向他们暗示将来政府也不能保证他们行使自己的权利。结果会怎么样呢?印第安人在一半说服和一半强迫之下离开了他们的土地。他们来到新的荒凉地区住下,但白人也不会让他们在那里太太平平地住上十年。美国人就这样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到了欧洲最富有的君主也买不起的大片大片的土地[8]。

我已描述了这些深重苦难,但我还得补充一句:我认为这些苦难是无法挽救的。我相信,北美的印第安人注定要灭亡。我也无法使自己不认为,一旦欧洲人在太平洋海岸立足,那里的印第安人亦将不复存在[9]。

北美的印第安人只有两条得救的出路:不是对白人开战,就是自己接受文明。换句话说,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变成同欧洲人一样的人。

在白人建立殖民地之初,他们本来可以联合起来赶走刚刚登上这个大陆海岸的一小撮外来人[10]。他们曾不止一次地试图这样做过并接近成功。今天,力量的对比悬殊,以致他们都不能产生这种想法了。但在印第安人中间,仍有些杰出人士预见到蛮族的未来厄运,而试图把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欧洲人。然而,他们的努力是无济于事的。邻近白人的部落,都已经衰弱得无力进行有效的抵抗;而其他一些部落,则出于野蛮人的天性,对于明天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只等待厄运来临,而不采取对策。其中,有的部落是无力采取对策,有的部落是根本不想采取对策。

不难预见,印第安人不是永远不想接受文明,就是在想开始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甚晚。

文明是人们在同一地方长期劳动的结果。它代代相传,每一代都得益于上一代。使文明最难在其中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是狩猎民族。游牧部落虽然经常改换住地,但在迁徙的过程中总是依照一定的路线,最后又回到原处。而狩猎部落的住处,则随着他们所追捕的动物的栖息场所而改变。

有人曾多次试图深入印第安人地区,在那里传播知识,并任其保持漂泊流动的习性。耶稣会士在加拿大试图这样做过,清教徒试图在新英格兰这样做过[11]。无论是耶稣会士,还是清教徒,都未能长期工作下去。文明在猎人的茅屋里开花了,但到森林里又枯死了。这些在印第安人中间传播文明的人所犯的最大错误,在于他们不懂:要想使一个民族接受文明,就必须先让它定居下来,而要使它定居下来,就得叫它种地务农。因此,应当先让印第安人成为种田人。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文明的这个不可缺少的前奏,而且很难叫他们进入这个前奏。

人们一旦沉迷于猎人的到处游荡的冒险生活,就对农耕所需的经常而有规律的劳动,有一种几乎不可克服的厌恶感。这种情况,也见于我们文明人的社会;但在狩猎的习惯已变成全民的习惯的民族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除了这个一般原因之外,还有一个也很重要但只见于印第安人社会的原因。我在前面已谈到这个原因,但我认为应在这里再重复一次。

北美的土著不仅把劳动视为坏事,而且认为劳动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他们的傲慢之对抗文明,与他们的懒惰之对抗文明,几乎同样顽固[12]。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认为在自己的树皮盖的茅屋里生活就失去了个人的尊严和因而觉得可悲。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下贱的活动,将种田的人比做耕田的牛,把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看成是奴隶的劳作。他们对白人的能力和高超智慧倒是不乏钦佩之感,但他们在赞扬我们的勤劳的成果时,却又瞧不起我们获得这种成果的手段;在承认我们的高超时,却又觉得他们比我们还高明。在他们看来,打猎和打仗是值得人干的唯一工作[13]。印第安人在他们的森林里过着悲惨的生活,他们的思想和观点同中世纪在古堡里生活的贵族一模一样。他们只要变成征服者,便与中世纪的贵族一般无二了。真是一件怪事!今天重现欧洲古老偏见的地方,并不是欧洲人居住的新大陆沿岸,而是土著所在新大陆林野。

我在本书的叙述当中,曾不止一次试图让读者明了:在我看来,社会情况对于法制和民情具有重大的影响。在这个问题上,请允许我再补充几句。

当我察觉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和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有相似之处,看到塔西佗当年描写的日耳曼人的生活习惯和我有时可以目睹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之间存有相似之点时,我不禁在想:既然同样的原因在两个半球造成了同样的结果,那末,要想在纷繁不一的人类活动中找出少数几个促使其他事实产生的主要事实[14],并不是不可能的。因此,我认为一定能在我们所称的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中找到野蛮人的习惯,在我们所说的封建思想中找到野蛮人的观点。

尽管恶习和偏见在妨碍北美的印第安人去从事农耕和接受文明,但现实的需要有时也逼得他们非从事农耕和接受文明不可。

南部的几个相当大的部落,特别是其中的柴罗基部和克里克部[15],现已被欧洲人所包围。这些欧洲人有的来自大西洋沿岸,有的顺俄亥俄河而下,有的溯密西西比河而上,一起蜂拥来到他们的周边。这些部落没有象北部的部落那样被从一个地方撵到另一个地方,而是在各自所在地区,被逐渐围缩在一块很小的土地上,就象猎物被猎人围住,只待就擒了。这样被置于文明和死亡之间的印第安人,只好依靠白人那样的劳动糊口了。于是,他们开始种田,但并没有完全放弃他们原来的习惯和民情,只是为了生存而做了不可不做的牺牲。

柴罗基部比其他部落进步一些。他们创造了文字,建立了相当稳定的管理组织。同时,由于新大陆里的一切都是发展得很快的,所以他们在全体还过着裸体生活的时候就出了一份报纸[16]。

混血儿的出现,明显地加速了欧洲人的生活习惯在印第安人中间的传播[17]。混血儿从父方学来了知识,但又没有完全放弃母方种族的野蛮人习惯,他们是文明和野蛮之间的天然纽带。凡是混血儿多的地方,野蛮人就逐渐在改变他们的社会情况和民情[18]。

因此,柴罗基部的成就证明印第安人有能力接受文明,但决不证明他们能够成功。

印第安人之难于在接受文明化方面获得成功,来自一个他们无法摆脱的普遍原因。

仔细地阅读一下历史,就可以发现:一般说来,野蛮民族都是依靠自己的努力,逐渐地自行文明起来的。

当他们主动去从外族汲取文化知识时,他们在这个异族面前,总是处于征服者的地位,而不是处于被征服者的地位。

当被征服的民族是开化的民族,而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象罗马帝国被北方民族入侵时,或象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胜利赋予蛮族的权力足以使他们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能把他们的平等地位保持到文明人变成他们的对手的时候。一个凭借武力,另一个依靠智力。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学识和技术,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最后,野蛮人把开化人请进他们的宫殿,而开化人则对野蛮人开放他们的学校。但是,当拥有物质力量的一方也同时具有智力的优势时,则被征服的一方很少能够走向文明,他们不是后退便是灭亡。

总之,可以说野蛮人是手持武器去寻找知识,而不是凭自己的资质去接受知识。

现今住在大陆中部的印第安部落,当初如凭借自己的力量,十分坚定地设法使自己开化,它们也许可以成功。当时,它们已比周围的部族优越,满可以逐步地发展自己的力量和取得经验;而后来当欧洲人出现于它们的边界时,它们即使保持不了独立,至少也能让欧洲人承认它们的土地所有权和融合于征服者的行列。但是,印第安人的不幸,则来自他们在同一个最开化的民族,我再加上一句,地球上最贪婪的民族接触的时候,自己还处在半野蛮的状态。也就是说,印第安人的不幸,来自他们找到的教员要做他们的主人,来自他们在接受文明的同时就接受了压迫。

在北美的森林里,自由生活的印第安人是贫困的,但他们在任何人面前都没有自卑感。自从他们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梯后,他们总是感到自己处于最下层,因为他们在走进一个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社会时,自己既无知识又一文不名。他们在经历了一段动荡不安、充满灾难和危险、但又觉得高兴和自豪的生活以后[19],只好去煎熬单调无味的和浑浑噩噩的一生。在他们看来,在遭别人白眼的条件下用辛苦的劳动赚钱购买面包糊口,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的唯一成果!

而且,就连这一点点成果,也不是他们总有把握取得的。

当印第安人着手仿效他们的邻居欧洲人种田的时候,他们立即受到了激烈的竞争给他们造成的严重损害。白人精通农业技术,而印第安人则刚刚开始学习他们所不懂的技术。前者毫不费事就可获得丰收,而后者千辛万苦才能使土地长出庄稼。

欧洲人居住在生活需要与自己相同的人们中间,而且他们对这种需要也了如指掌。

野蛮人孤立于与他们为敌的白人中间,他们不了解白人的习俗、语言和法律,但事实上又离不开白人。他们只有与白人交换自己的产品,才能获得生活所需的物品,因为他们的同族已不再能向他们提供本来就很少的援助。

因此,印第安人在打算出售自己的劳动果实时,并不是总能象白人农户那样找到买主。而且,他们只有付出高额的费用,才能生产出白人以低价出售的产品。

这样,印第安人刚刚走出野蛮民族的生活苦海,又陷入了走向开化的民族的更加悲痛的深渊。他们觉得在我们的富裕环境中生活,其困难并不亚于他们在森林里生活时期。

他们的漂泊生活习惯,还没有完全丢掉。他们的传统没有失去作用,而狩猎的爱好也依然如故。昔日在森林里享受的蛮族欢乐,现在只是在模糊的记忆中留下了鲜明的痕迹。在他们看来,在森林里忍受的贫苦,反而不可怕了;而以前在森林里面临的危险也不算大了。他们以前在彼此平等的人们中间享有的独立,与他们现今在文明社会所处的奴隶地位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另一方面,曾长期使他们和平生活的荒野,仍然近在咫尺;只消走几个小时,就能重回旧地。如果他们的那块赖以勉强糊口的半荒半垦的土地,被他们的邻居白人用一笔在他们看来是相当不小的款项买去,而欧洲人给他们的这笔钱可使他们远离白人而去过幸福安宁的生活,那末,他们便要放下犁头,重新拿起武器,永远回到荒野中去[20]。

我已提到的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的情况,就可以证明这幅悲惨的图景属实。

这些印第安人在他们所做的少数事情上表现的天才,无疑与欧洲人在他们的大事业上表现的天才不相上下。但是,一个民族同一个人一样,不管它的智力和能力如何高强,在学习上也是需要时间的。

在野蛮人致力于开化期间,欧洲人继续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并逐渐缩小包围圈。现在,这两个种族终于相会,并直接接触了。印第安人已经比他们的野蛮祖先进步,但他们仍然大大不如他们的白人邻居。欧洲人依靠自己的物力和知识,很快就把土著因占有土地而能得到的好处大部分据为己有。他们在土著的居住地区定居下来,用武力强占土著的土地,或以低价购买他们的土地,并通过他们毫无办法对付的竞争使他们破产。孤立于自己土地上的印第安人,被一个人数众多和占有统治地位的民族所包围,而这个民族又把他们的所在地区看成了不够安分守己的异族殖民地[21]。

华盛顿在他致国会的一篇咨文中说过:“我们比印第安诸部文明和强大;而为了我们的荣誉,我们必须对他们和善,甚至宽容。”

但是,这一高尚而合乎道德的政策,并没有被遵守。

移民们的巧取豪夺,通常与政府的暴政相结合。尽管柴罗基部和克里克部在欧洲人没有来到以前就已在他们的土地上定居,而且美国人往往象对待外来的民族那样对待他们,但他们所在的各州都一直不愿意承认他们是独立的民族,并强迫这些刚从森林里走出来定居的人服从本州的行政管理、习惯和法律[22]。贫困曾促使这些不幸的印第安人走向了文明,而压迫现在又把他们赶回到野蛮。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放弃了半开垦的土地,而恢复起野蛮人的生活习惯。

只要看一看南部各州的立法机构采取的暴虐措施,看一看那些州的统治者的行径和法院的判例,就不难确信:把印第安人完全撵走,曾是这些州的全部措施所要一致达到的最终目的。住在联邦这一地区的美国人,以贪婪的眼光注视着仍被印第安人占据的土地[23]。他们觉得这些印第安人还没有完全放弃野蛮人生活的传统,所以拟在文明使这些人安心定居以前,就让他们破产而绝望,并逼着他们离开。

受到所在州压迫的克里克部和柴罗基部,到中央政府去告状。中央政府没有对他们的不幸置之不理,衷心希望拯救这些残存的土著,愿意保护它曾给予他们的占有土地的自由[24]。但当中央政府着手实施这项计划时,那几个州都坚决反对。于是,中央政府为了不使美国联邦陷入危机,也就只好把心一横,听任那几个已经处于半死半活状态的野蛮人部落自消自灭。

无力保护印第安人的联邦政府,后来又曾设法减轻他们的苦难。为了这个目的,它决定由政府出钱把这些印第安人迁往他处。

在北纬33度和37度之间,有一片广大的空旷地区,因流经域内的一条大河的河名,而得名为阿肯色。它有一侧与墨西哥接壤,还有一侧濒临密西西比河。境内许多河流纵横交错,气候温暖,土壤肥沃,只有几个野蛮部落流动于其上。联邦政府就想把南部的残余土著,迁到这个同墨西哥毗邻而离美国白人居民点较远的地区。

到1831年末,据说已有一万多名印第安人来到阿肯色河两岸,而且每天都陆续有新人前来。但是,国会对把命运交由它支配的人,尚未做出意见完全一致的决定。结果,有一些印第安人,高高兴兴地离开了白人肆虐的地区;但是,已经开化的印第安人,却不肯放弃他们的正在生长中的庄稼和刚刚建造起来的新房。他们认为,接受文明的进程一旦中断,便永远无法恢复。他们担心,刚刚养成的定居生活习惯,会在仍是野蛮人居住的而且未给务农人的生活做好任何准备的地区,失而不可复得。他们知道,他们到了新的荒凉地区,将会遇到一些敌对部落,而为了抵抗敌人,他们既没有野蛮人那样的体力,又没有文明人那样的智力。此外,印第安人到了新地点后立即发现,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安排都是暂时性的。谁能担保他们在新的住区可以平平安安地生活下去呢?美国政府答应到那里后保护他们,但对他们现在所在的地区,美国政府也曾信誓旦旦地做过这样的保证[25]。不错,美国政府现在不是抢占他们的土地,但它却听任别人去侵占。毫无疑问,再过几年,现在聚集在他们周围的这伙白人,也会把脚插到阿肯色的荒原,再来挤压他们。那时,他们将会遭到同样的苦难,而且同样没法补救。土地迟早要从他们手中夺走,而他们本人只有等待死亡。

联邦政府对待印第安人的措施,没有各州对印第安人实行的政策那样贪婪和暴虐。但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不守信用。

这些州在把它们所谓的法律恩典施于印第安人时,就已预料到印第安人宁愿远走他乡,也不愿意受这些法律的束缚;而中央政府在给这些不幸的人在西部安排永久住所时,也不是不知道它不能保证他们永久住下去[26]。

因此,这些州全是靠暴力把野蛮人撵走的;而联邦政府则利用它的许诺和财力,帮助了这些州驱逐野蛮人。这些措施虽有不同,但它们所追求的目的是一致的[27]。

柴罗基部在它提交国会的请愿书[28]中说道:“奉统治宇宙的我们的在天祖先之旨意,美洲的红色人种变得弱小了,而白色人种则变得强大和出名了。

“当你们的先人登上我们的海岸时,红色人是强大的;尽管红色人当时无知和野蛮,但以和善的态度接待了他们,并让出干爽的土地供他们的疲劳的双脚休息。我们的先人和你们的先人,当时握手言欢,和平相处。

“凡白人提出的要求,印第安人无不欣然允诺,并予以满足。当时,印第安人是施主,而白人是乞者。今天,局面改变了:红色人的力量削弱了。随着邻居人数的增加,红色人的权力越来越小了。昔日布满你们称谓的合众国各地的许多强大部落,而今免于大灾大难的只有几个了。往昔在我们当中以强大著称的北方诸部落,如今已几尽灭绝。这就是美洲红色人至今的遭遇。

“我们这些幸免于难的红色人,难道也得同样去死吗?

“从无法追忆的远古起,我们共同的在天祖先,就把我们现在所占据的土地给了我们的先人,我们先人又把它作为遗产传给了我们。我们以尊敬的心情把它保存下来,因为这里埋藏着先人的遗骨。我们什么时候让出或放弃了这块遗产?请允许我们不揣冒昧地问问你们:除了继承权和最先占有权,还有什么更充分的权利可使一个民族拥有一片国土呢?我们知道,佐治亚州和合众国总统现在硬说我们已经丧失了这项权利。但我们认为这是毫无根据的武断。我们在什么时候丧失了它?我们犯了什么可使我们丧失这项权利的罪行?你们是指责我们在独立战争时期曾在大不列颠国王的旗帜下同你们打过仗吗?假如你们说这就是罪行,那末,为什么在这次战争后签定的第一个条约中,你们没有指出我们已经丧失对我们土地的所有权呢?你们当时为什么没有在这项条约中加进‘合众国愿意同柴罗基部媾和,但为了惩罚它曾参加战争,兹宣布:今后只把柴罗基部视为土地的佃户,当与柴罗基部接壤的州要求它撤走时,它必须服从而离开’这样的条款呢?那时是你们可以这样说的时候,但当时你们谁也没有想到这一点,而且我们的先人也未曾同意会使他们丧失最神圣的权利和失去他们的土地的条约。”〔实际上,托克维尔是节译的。全文见第二十一届国会(众议院)第一次会议第311号报告第7页及以下几页〕

这就是印第安人说的,而且他们说的都是实情。他们所预见的事,看来是不可避免的了。

无论从哪一方面去考察北美土著的命运,他们的灾难好象都是无法补救的:如果他们继续保持野蛮,则白人会一面前进一面驱赶他们;如果他们想要自己开化,则与比他们开化得多的人接触后,就要受到压迫和使自己贫困;如果继续从一块荒野漂泊到另一块荒野,则会灭亡;如果设法定居下来,也还得灭亡。他们只有依靠欧洲人的帮助方能开化,但欧洲人的来临,却使他们的处境更坏了,又把他们驱回到野蛮生活中去。而只要让他们继续在荒野里生活下去,他们就不会改变他们的民情。当他们被迫想要去改变时,又已为时晚矣。

当年,西班牙人曾用他们的猎犬象追逐野兽那样去追逐印第安人。他们不分青红皂白,毫无怜悯地象摧毁一座城市那样洗劫了新大陆;但他们未能把印第安人杀光灭绝,而且疯狂也总有一个限度。在大屠杀中幸免于难的印第安人,最后与他们的征服者融合在一起,并接受了他们的宗教和生活方式[29]。

与西班牙人相反,美国人对待土著的态度,还有点讲究规矩和法制的表现。只要印第安人愿意保持他们的野蛮状态,美国人决不干预他们,而以独立的民族对待他们。在按照条约中规定的手续购买以前,决不允许任何人占有印第安人的土地。当某一印第安部落因不幸事故而不能在原地生活下去时,美国人会向他们伸出兄弟的手,把他们送到远离故土的一个地方去,让他们在那里自消自灭。

西班牙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使自己遭到奇耻大辱,以史无前例的残酷手段,也未能灭绝印第安种族,甚至未能阻止印第安人最后分享了他们的权利。而美国人用十分巧妙的手段,不慌不忙,通过合法手续,以慈善为怀,不流血,不被世人认为是违反伟大的道德原则[30],就达到了双重目的。以尊重人道的法律的办法消灭人,可谓美国人之一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