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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
1.4.7.3 多数的无限权威对美国公务人员的专断权的影响
多数的无限权威对美国公务人员的专断权的影响

美国法律给予公务人员的自由,在法律上划定了范围——公务人员的权限

必须把专断权与暴政分开,两者并不是一回事。暴政可凭法律本身而实施,所以它与专断专权不同。专断权可以为被治者的利益而行使,所以它决不是暴政。

暴政一般也利用专断权,但在必要时可以不依靠专断权。

在美国,多数的无限权威在帮助立法者的合法专制的同时,也为行政官员的专断权助了一臂之力。多数是立法和监督司法的绝对主人,既控制着治人者,又控制着治于人者,所以它把公务人员视为自己的唯唯诺诺的下属,而且也安心托付他们去执行自己的计划。因此,多数决不过问公务人员的职责的细节,也不为具体地规定他们的权利而操心。它对待他们,犹如主人对待仆人。由于他们始终在它的监视下工作,所以它能随时指导或修正他们的行动。

一般说来,法律在其划定的范围内给予美国公务人员的自由,要比法国公务人员享有的这种自由大。有时,多数甚至准许公务人员越过为其规定的界限。舆论保护他们,他们人多势众,所以他们敢做连看惯了专断权的欧洲人见了也大吃一惊的事情。一些习惯就这样在自由中形成,而这些习惯终有一天会给自由带来致命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