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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
1.4.5.14 美国民主通常显示的自制能力
美国民主通常显示的自制能力

美国人民经过很长时期才接受了对他们的幸福生活有利的东西,有时还曾拒绝接受——美国人能够补救他们的失误

民主为了未来的利益而暂时克服激情和压制需求的困难,在美国的一些小事情上有所表现。

爱受奉承的人,难于自我克制,当有人请求他们解决困难或救助时,即使目的他们也认为合理,他们最初也儿乎总是加以拒绝。美国人对法律的服从,得到人们的公正赞许。但必须补充一句,美国的法律是由人民和为了人民而制定的。因此,美国的法律对于那些到处都想逃避法律的人有利。由此可以设想,一项在大多数人看来对自己没有实际效益的令人讨厌的法律,不是难于通过,就是通过以后也不会被遵守。

在美国,没有惩治虚报破产的法律。[20]这是不是因为美国没有破产者呢?不是,恰恰相反,而是因为破产者太多了。大多数人害怕被指控为破产者,甚于害怕因他人破产而使自己遭殃,而且公众对私人告发的犯罪抱有一种错误的原谅心理。

在新成立的西南各州,司法权几乎全都掌握在公民自己手里,谋杀案件不断发生。这种现象之所以产生,是因为那片荒漠上的居民作风粗野和无知,他们认为与其诉诸法律,不如彼此进行决斗。

有一天,在费城有人对我说,美国的几乎所有犯罪全是由酗酒造成的;下层人民可以放怀畅饮,因为酒很便宜。我问他:“你们为什么不对烧酒抽税呢?”他回答说:“我们的立法者倒是常想这样做,但是难于做到,害怕人民反对,而且投票赞成这项法律的议员,肯定不会再次当选。”我接着说:“这样看来,嗜酒者在你们国家是多数,而禁酒在你们国家就不得人心了。”

当你向美国的国务活动家提到这个问题时,他们只会回答你说:“让时间去解决问题吧;痛苦的体验会使人民清醒,明白什么是真正的需要。”事实往往真是如此。民主制度失误的机会虽多于一个国王或一群贵族,但它一旦察觉失误,回到正确路上的机会也多,因为民主制度本身一般没有与大多数人对抗和反对理性的利益。但是,民主制度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被人承认为真理,而且许多国家在没有看到失误的后果时就可能灭亡了。

因此,美国人的巨大优越性,不仅在于他们比其他民族明智,而且在于他们犯了错误之后能够改正。

还应补充一点:为了容易从过去的经验吸取教训,民主制度应当事先使人民达到一定的文明和教育水平。

有些国家的初等教育很差,人民的性格是激情、无知和对一切事物的错误认识的大杂烩,以致自己找不到不幸的根源,被其不了解的灾难压倒。

我曾从几处原先是强悍的印第安人的家乡,而现已不见他们踪迹的广大地区通过;我曾在目睹自己的人口日益减少和勇猛的光荣逐渐消失,而现在苟延残喘的印第安部落里住过数日;我曾听到这些印第安人预测,他们种族的末日即将到来。当时,没有一个欧洲人不认为应当设法保护这些不幸的人,使他们免于灭亡。但是,他们自己毫无作为。他们感到灾难年复一年地加在他们的头上,但是毁灭到只剩下一个人,他们也不肯接受救助。将来只有采取强制办法,他们才能生存下去。

看到南美的一些新兴国家25年来一直处于革命的烽火之中[21],真使人感到吃惊。人们每天都在等待,希望早日看到这些国家回到所谓自然状态。但是,谁能断言革命在目前不是南美西班牙人的最自然状态呢?在这一地区,社会正在一个深渊的底部挣扎,而社会本身的努力却无法使自己走出这个深渊。

居住在占西半球二分之一的美丽土地上的这些人民,好象一心要互相消灭,毫无回心转意的模样。筋疲力竭时,他们暂时休战;休战后不久,他们又要发疯。当我看到他们不是在受苦受难就是在犯罪作孽的情景时,我不得不相信专制对他们可能还是一种恩泽。

但是,专制和恩泽这两个词,在我的思想中是无法统一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