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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民主
1.3.8.1 联邦宪法的历史
联邦宪法的历史[2]

第一个联邦的起源——它的弱点——国会向制宪权呼吁——从向制宪权呼吁到公布新宪法用去两年时间

在上一个世纪末同时摆脱英国羁绊的十三个殖民地,正如我已经说过的,具有相同的宗教、相同的语言、相同的民情和几乎相同的法律,并与共同的敌人进行斗争,因而可以说有强大的理由使它们彼此联合起来,结成为一个单一的独立国家。

但是,由于它们一开始就各自单独存在,拥有独自管理的政府,所以各自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利益和习惯,对于会使它们各自的重要性消失于全体的重要性中的坚固而完整的联合表示反感。因此,出现了两个互相对立的趋势:一个趋势把英裔美国人推向联合,而另一个趋势则把他们推向分裂。

只要同母国的战争继续下去,现实的必要性就会使联合的原则胜利。虽然最初建立这种联合的法律还有缺陷,但共同的纽带却不顾这些缺陷而继续存在[3]。

但自缔结和约以后,最初立法的缺点便立即暴露出来:国家好象一下子就解体了。每个殖民地都成了一个独立共和国,都要求享有完全的主权。邦联政府被它的宪法弄得软弱无力,不再有共同的危险感作为它的支柱,眼看着船舶上悬挂的国旗被欧洲大国凌辱而毫无办法,而且当时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对付印第安人和支付独立战争时期所举债款的利息。在邦联政府就要毁灭时,它正式声明自己无能为力,并向宪制权呼吁[4]。

如果说美国有一时期曾达到使它的居民一直向我们显示其自豪的想像力的荣誉顶点,那正是在国家权力可以说是自动放弃统治权的最高潮时期。

在任何时代,都可以看到一个民族为争取独立而进行坚强斗争的壮观,何况美国人为摆脱英国人的羁绊所做的努力又被过分夸大。美国隔着大洋,距敌人1300里约〔3800英里〕,又有一个强大的同盟者支持。它之所以能够坚持到胜利,主要是由于它的地理位置,其次才是由于它的军队士气或公民爱国心。美国的独立战争怎么比得上法国大革命的战争呢?或美国人的努力怎么比得上法国为抵抗全欧的进攻所做的努力呢?在法国抵抗全欧的进攻时,它没有钱,无处举债,没有同盟者,投入二十分之一的人力去迎敌,用一只手去扑灭国内燃起的大火,用另只手在国外挥舞火炬。但是,看到一个伟大的民族在立法者通知他们政府的车轮已经停止运转后,仍能稳稳当当、不慌不忙进行自省,深入检查故障的原因,足足用了两年时间去寻找医治办法,而在找到医治办法时又能不流一滴泪、不流一滴血地自愿服从它,倒使人觉得这是社会历史上的一件新事。

当他们觉得第一部联邦宪法有缺点时,昔日鼓舞他们起来革命的那股政治激情只是部分地消沉下去,而且制定宪法的所有伟大人物仍然健在。这对美国来说是两件幸事。负责起草第二部宪法的制宪会议虽然人数很少[5],但却荟萃了新大陆当时的最精明、最高尚人物,而乔治·华盛顿就是它的主席。

这个全国委员会经过长期的深思熟虑,终于建议人民接受至今仍然治理着美国的那部基本大法[6]。所有的州都相继接受了它[7]。经过两年空白时期,新的联邦政府于1789年开始工作。因此,美国革命结束之际,正是法国大革命开始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