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2001年温州民间借贷危机
【案例内容】
民间借贷是指除了金融机构贷款以外,发生在公民(自然人)之间、公民与企业(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的特点有以下几个。(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自愿的借贷。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属于可撤销合同,经行使撤销权后应当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的原因若是由出借人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若是由借款人行为引起的,除了返还本金外,还应当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2)出借的资金必须属于出借人所有或者拥有支配权的自有资金,否则不受法律保护。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3)借贷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4)借贷目的必须合法,不得为他人从事非法活动提供借贷。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违法提供赌资、走私资金,或为涉嫌犯罪的人提供逃跑资金等,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收缴财产、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企业之间借贷因违反金融法规不属于民间借贷范畴,但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6)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借贷行为无效。例如,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社会非法集资的行为无效,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行为无效,“做会”的行为无效等。
根据201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间借贷案司法解释如下。(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的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年利率的24%(两分利)到36%(三分利)之间算自由议价区间,在产生纠纷前按约定利率算,有纠纷上法院后剩下的利率会按24%算,未超过24%的受法院保护,超过36%的不受法律保护。
我国民间借贷市场是从温州开始起步的。改革开放初期,遍布城乡的温州民营小企业“生在里弄里、长在民宅中”,成为温州农村经济的一大支柱,温州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主体的多元化对资金融通提出了更高要求。1984年9月,浙江省温州市库镇医院会计方培林停薪留职,在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开办了新中国第一家私人钱庄——方兴钱庄。方兴钱庄开办以后,得到了温州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温州也因此成为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发展的先导。
温州民间资本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5年,温州民营企业从挂户经营过渡到合股经营,诞生了第一批股份合作制企业。该类企业区别于私营家族企业,实行两权分离,向社会直接融资。企业经济规模从十亿到百亿,多个股东以资金、设备、田地、技术、劳力作股,实现资本、劳动联合,推动了温州民营经济和民间借贷的发展。
在正规金融无法满足民营企业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民间资本起到了一定的补充和推动作用。在温州民营经济近40年的发展中,民间借贷一直是其重要的资金来源,温州民营企业的发展几乎都与民间借贷市场发生关联。温州有一定规模和知名度的企业,如正泰、德力西、人民、天正、康奈、奥康、红蜻蜓等,在创业初期都是靠民间借贷和自筹发展起来的。在这些企业发展中,民间借贷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各占到三分之一。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负面影响逐步向全球蔓延,温州等沿海地区出口导向型劳动密集型产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寒冬。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国内经贸活动的不利影响,2008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地执行1998年以来我国新一轮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其中,中央财政拟在其后2年内投资4万亿元,加之地方财政的十几万亿配套资金,以全方位刺激我国宏微观经济的发展和GDP的平稳增长。在货币超发和房地产市场超常发展的背景下,温州民间借贷市场逐步向高利贷市场演进。
在2009年的投机风潮中,大量国内外资金流入房地产、股票以及生姜、大蒜等农产品期货市场追逐暴利,温州民间资本更是首当其冲。据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有65%的温州民间资本注入楼市和股市,回归实体经济的仅占30%。2009年,全国通货膨胀加剧,通货膨胀率高达5.9%。为稳定宏观经济发展,遏制高通货膨胀,央行于2010年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对紧缩,致使温州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愈发凸显,诸多企业转向民间借贷,走上“快捷更是高利、高风险的”的不归路。
2011年被媒体称之为史上最严房地产调控政策组合年,房地产市场经历风云变迁。2011年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同时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2011年1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2011年工作会议,针对房地产领域风险,继续实施差别化房贷政策。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八条”,扩大限购范围、加大限购力度,要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35个大中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一定时期内实施限购政策。2011年1月28日,重庆、上海进行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2011年2月28日,国务院决定今后5年将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届时,保障性住房的覆盖率将达到20%。2011年7月12日,国务院发布新“国五条”,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采取限购措施。限购、限价、限贷等政策的全面升级,掐断了房地产市场中逐利资金的流动管道,刺激了依托民间借贷市场的高利贷资本链条的断裂(见图4-1)。
温州民间借贷主要有3种模式。(1)短期借贷。短期内围绕某个项目借贷大笔资金,项目结束,借贷随之结束,借贷的时间短、利息高。(2)长期借贷。借方有固定地点或人员,随时存取。长期借贷主要是针对具有一定规模和积累了较好信用的企业,其风险小、利息低。(3)层级收储,集中发放。资金“掮客”从村到镇再到县市逐级收储,然后集中到担保公司、寄售行、租赁中心等机构。整个资金链条犹如“老鼠会”,A以2分的月息把钱借给B,B又以3分的月息把钱借给C,C再把钱以4分的月息借给D,很少有人关心借贷资本的流向和资金链末端到底是谁。随着温州民间借贷市场高利贷化倾向的加剧,第三种模式已成为民间借贷的普遍模式。一旦其中某个环节的资金链断裂,犹如多米诺骨牌效应,必然牵扯其他相关方陷入危境。

图4-1 温州依托民间借贷市场的高利贷资本链条
温州高利贷的参与方,除了相互拆借的亲戚朋友,多是披着合法外衣变相从事借贷的担保公司、寄售行、典当行、租赁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行事隐秘的地下钱庄、“官银”与影子银行也厕足其间。据称,当时温州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过官方认证”的只有几十家,但各类大大小小打着担保旗号的担保类金融机构不下300家,最多的时候有数千家之多。这些“担保公司”就是以赚取利差为生的。大多数民营企业主也跻身民间借贷领域,以实业为幌子,做资金投机的生意。随着银根的抽紧,温州民间借贷已逐步取代了房地产投资的地位。
温州某集资案债主告诉记者:“集资时年息有高有低,借贷资金利率在24%到140%之间,最高的年息达到140%以上”。另据《北京商报》报道:目前温州民间借贷的利率水平已超过历史最高值,一般月息是2到6分,有的甚至高达1角、1角5分,年利率高达180%。而在温州做实业,大多数中小企业的毛利润一般在3%~5%,借高利贷把企业逼上绝路。
2003年,温州民间借贷资金中有高达90%的份额流入生产经营、小生意和养殖业等实业领域,仅10%进入建房购房等其他途径。其后几年间,随着全国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升温,以及矿产等资源价格的急剧上涨,大量温州民间借贷资金开始偏离实业,涌入房地产、矿业等投机领域赚“快钱”。至2011年上半年,温州民间借贷资金规模超过1100亿元,其中35%投向生产经营领域,20%进入房地产市场,高达45%的份额流入民间借贷市场,“以钱炒钱”成为温州民间融资的重要流向。2011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发布的《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报告》显示:温州约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见图4-2),平均每天产生近30起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市场处于阶段性活跃时期,民间借贷利率也处于阶段性高位,年综合利率水平为24.4%(见图4-3)。

图4-2 2001年上半年温州民间借贷市场概况

图4-3 2001年1月至9月温州民间借贷综合年利率水平
2011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周松山接受《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行300户调查样本并非从温州普通家庭中随机抽取,而是从有民间借贷行为的特定监测户中进行调查抽取,调查结果也仅反映特定监测户的状况,也即调查样本中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
由于经济环境恶化及中央信贷收紧的影响,2011年4月初,温州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开始出现温州老板跑路事件。2011年8月1日,温州巨邦鞋业有限公司因高利贷崩盘而停业。这是继温州铁通电器、江南皮革、波特曼、三旗、天石电子等公司之后,又一家宣告倒闭的知名民企。2011年9月发生老板外逃26起,仅9月22日一天就有9位老板“跑路”。9月22日之后的十天内,温州即发生3起因债务危机老板被逼上绝路而跳楼自杀事件,2死1伤。从2011年4月起,前后不到半年时间,至少有80家企业老板欠下巨债外逃,企业倒闭,初步估计信贷规模达到200亿元。浙商投资研究会秘书长蔡骅指出,温州约36万家中小企业,其中30%处于半停工或停工状态。
温州市龙湾区是老板跑路的重灾区。据龙湾法院统计数据,2011年1月份以来该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达692件,立案标的总额为10亿元。其中,9月份最为集中,短短20多天就有190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近3亿元标的额,仅仅1个月就占到2010年全年该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总额(3.6亿元)的83%。随着民企老板的出走和自杀,以及银行人员涉诈骗卷款逃走等恶性事件的频发,温州民营企业资金链断裂的情况越演越烈。
成立8年多的温州眼镜业龙头浙江信泰集团,是温州瓯海区重点骨干企业和纳税大户。企业拥有国内眼镜行业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年产2000多万副自主品牌眼镜,也是国内市场份额最大的太阳眼镜商之一。2010年,浙江信泰集团产值达2.7亿元,是温州眼镜行业里的“龙头老大”。2011年9月21日,信泰董事长胡福林失踪,据传欠款至少20亿元。其中:欠银行贷款8亿元,月息500多万元;欠民间高利贷12亿元,月息高达2000多万元。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指出,胡福林的债务关系涉及近万人和几十家企业,事件会继续发酵。胡福林出逃一个多星期后,仅媒体曝光的就至少另有3名大老板出逃,温州市鹿城区正得利鞋业的老板沈奎安因多元化投资失败,负债4亿,跳楼身亡。
随着跑路事件的密集爆发,“官银”介入高利贷的身影若隐若现。温州永嘉龙头民营企业顺吉集团是永嘉当地一家国家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注册资本6580万元,旗下有多家从事市政工程、混凝土制品、建材设备、水电开发等业务的控股子公司。施晓洁原为顺吉集团财务部人员,2009年9月离职后利用机会以顺吉集团的名义对外高息集资约13亿元,为其家族担保公司提供运作资金。施晓洁的家族在永嘉开设有多家担保公司,经营高利贷业务。2011年9月21日,施晓洁与丈夫刘晓颂携资举家潜逃后,多名债主上门围堵顺吉集团追讨欠款。数日后,施晓洁和刘晓颂被永嘉警方抓获,以涉嫌集资诈骗被拘留,13亿巨资下落未明。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早在8月施晓洁夫妻就打出资金8亿多元,资金出处账户的户主均无法查找,要么身份虚构,要么人已失踪。部分债主向媒体反映,这起集资案中的8成债主是永嘉当地公务员。据温州司法界人士介绍,高利贷崩盘跑路的老板或者担保公司,一般都与当地公务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有些人就是靠这个发财。
2011年9月29日,温州个体户徐海勇向《联合早报》表示,他和数十名受害者遭温州鹿城农村合作银行人员诱骗,签下联保协议,每人贷款30万元人民币,可享有免交水电费等好处,后来在银行核对时才发现钱被拿走了。据说受害者多达四五十人,很多是受教育不高的老人家和低收入户。
2011年上半年浮出水面的温州云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是官银涉足高利贷的另一案例。云天公司是温州本土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于2003年5月,公司注册资金有5000万元,下设5个分公司,业务拓展至温州地区周边县市及福建、山东等省,法定代表人为徐世国,公司股东为徐世国及其女儿徐雅。云天公司在浙江省内外开工的项目近10个,前期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由于温州市龙湾滨海园区一个地块高达6.4亿元的摘牌地价,导致该公司资金链紧张,徐世国父女即以云天公司的名义向民间融资,甚至利用云天公司下属的佳和房地产公司,与平阳县房管局部分工作人员合伙套取购房资金。6亿多元高息集资款中包含了相关监管机构某些官员的资金,这些资金的月息基在3分起,利滚利的资金缺口巨大。参与赚取高息的官员为了确保自身资金安全,与房地产老板联手进行非法融资。同时,还对其所开发的平阳“鳌江21世纪商住广场”实施一房多卖,多次予以预售重复登记备案,预售次数最多的一套房经平阳房管局预售登记备案达11次,套取无辜购房人资金达3亿多元。2009年4月29日,徐世国被平阳警方刑拘,至案发时,徐世国父女欠款总额近20亿元,直接债权人在册登记的有170多人,间接债权人3000多人,范围涉及龙湾、泰顺、平阳3个区县2000多户,以及天河镇15个自然村3万余人,牵涉施工企业5家。云天公司案件事发后,在温州地区引起强烈轰动,出现债权人跳楼自杀的惨剧,对温州地区的影响非常严重。
温州老板跑路、企业倒闭事件频频出现,引起了温州市委市政府的极度重视。2011年9月25日,温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县两级专门处理金融问题的机构,围绕企业帮扶、民企融资协调、打击暴力讨债、倒闭企业善后处置等方面展开工作。2011年9月27日,温州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规范民间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该工作组包括温州市纪委、宣传部、法院、劳动保障局、商务局、经信委、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会、社保局、政法委、维稳办等14个部门,温州各县市(区)也随即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工作组肩负两大重任:一是协调银企关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二是规范民间借贷。有关部门还就规范担保行业的管理,整治非法担保公司,扶持正规的融资性担保公司,使担保行业成为银企之间的缓冲与纽带等做出工作安排。2011年9月28日,温州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稳定规范金融秩序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加大信贷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实现年初确定新增贷款1000亿元的目标。
2011年10月3日至4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率领13个部委官员深入温州进行调研,并与当地中小企业家进行座谈。温家宝明确,要将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支持专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各类银行应切实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同时,进一步加大财税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并完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提高对不良贷款比率的容忍度。其间,浙江省委、省政府,温州市委、市政府向国务院提出了在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要求,以便把民间金融引入监管轨道,引导几千亿民间资本扶持实体经济,实现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了“试验区总体方案”,并提出温州金融综合改革12项主要任务。
【案例评析】
随着温州民间借贷进入“暴利化”时代,各路资金争相涌入,“处处有借贷、时时有借贷”,赚取“快钱”成了民间游资、部分银行乃至上市公司的一致诉求。据2011上半年上市公司财报数据显示,含有“委托贷款”字样的公告较2010年同期增加32.3%,诸多上市公司涉足高利贷业务,有的公司来自委托贷款的收益甚至超过了主营业务,“高利贷倒爷”成为潮流。
担保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是高利贷产业链的灵魂,它们与银行及大型企业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是民间借贷中较大项目的“deal maker”。不少大型国企从银行获取贷款后,再通过旗下财务公司中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从事资金拆借,赚取利差和中介抽成。
在高利贷的整个链条中,银行扮演了微妙的角色。不少高利贷资金的源头是银行的低息贷款,部分银行职员利用体制性漏洞挪用公款放贷已成公开秘密。银行也以发展中间业务开发出的各种“保值产品”,参与放贷大军。
民间借贷的高额利率回报甚至吸引了一些海外热钱。一些外资企业通过在国内的分公司,或者有合作关系的企业,试水民间借贷。
从全民炒股,到全民炒房,再到全民放贷,高利贷的大繁荣席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内蒙古等地,诱导我国经济社会一步步陷入豪赌的泥沼,助长了对投机和寻租行为,并为依托民间借贷市场的高利贷资本链条的断裂埋下隐患。
【案例讨论】
1.分析2011年前后温州民间借贷市场逐步向高利贷市场演变的内外成因?
2.为什么我国金融生态中负利率与高利贷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