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
【案例内容】
金融自由化改革伴随20世纪70年代发达国家爆发经济危机后产生的滞胀、石油危机及金融资源分配失衡问题应运而生。然而,金融自由化的推行在促进金融市场功能充分发挥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甚至引发系统性危机。利率市场化作为金融自由化的一个重要维度,一方面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实现经济资源的健康配置,提高金融市场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也可能对金融稳定性带来负面效应,导致银行负债成本上升,倒逼整个金融机构风险偏好向上,承担更多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而引发银行危机。
1.何谓利率市场化?
较为一致的观点有两种:一是政府放开对存贷款利率的直接行政管制,解除对银行存贷款利差的保护,靠市场供求决定资金的价格;二是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的形成,即在市场竞争较充分的情况下,任何单一的市场主体都不能成为利率的决定者。实际上,这两种观点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利率市场化是由政府推进的一项改革,政府放开利率管制的过程就是由市场主体通过竞争机制决定利率的过程,其目标是将利率的决定权交给金融机构,由后者根据资金状况和对市场动向的判断来自主调节,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金融市场利率为中介、由供求关系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体系和利率形成机制。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要建立健全的与市场相适应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提高央行调控市场利率的有效性。
2.为什么要推进利率市场化?
从各国经济发展经验来看,利率管制往往造成实际负利率,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下,抑制了经济增长。由于资金价格受到了行政性压低,一方面金融体系吸收国内储蓄的能力被削弱,造成了资金供给不足;另一方面,过低的利率又刺激了企业对资金的过度需求,造成资金需求远远大于资金供给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形成资金分配的固化,弱势的中小企业很难获得资金,被排除在金融体系之外。改革就是要减少人为因素对金融的影响,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在资金分配上的功能,消除金融抑制,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各国普遍采取利率管制的政策。政府管制利率的直接目的在于通过行政方式压低资金成本以推动经济的增长,以及通过限制竞争来保持金融系统的稳定。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以及石油危机的冲击,各国饱尝通货膨胀和经济增长停滞之苦,开始放弃过多干预市场的政策,由此展开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美国自1980年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于1986年废除了对存款利率进行管制的Q规则;日本自1977年允许商业银行承购国债上市销售,至1994年放开全部利率管制;20世纪90年代末,印度、印尼、韩国等国也在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推动下进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大大推动了这些国家金融体系的建设,降低了金融成本,提高了市场效率,促进了经济增长。
3.中国的利率市场化
从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到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利率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金融部门不得自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利率的唯一机关,其他单位不得制定与国家利率政策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利率政策或具体办法。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200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2002年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公布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把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确定为逐步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和引导市场利率,使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实质上分为货币市场的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的利率市场化和金融机构存贷款的利率市场化进程。
2013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从此中国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在存款利率方面,201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允许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的上限提高到基准利率的1.1倍,2014年11月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2倍。2015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存款利率浮动区间再次进行调整,先后将浮动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3倍和1.5倍,并于2015年10月23日宣布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至此,中国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也已放开,尽管定价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可谓基本完成。表3-2为2015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区间占比。
事实上,自从1992年中共十四大决定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来,我国一直在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经过20多年渐进式的改革,目前银行的定价能力逐步提高,金融机构的资产方已经完全市场化,负债方也已经90%实现了市场化。取消存款利率上限标志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了最为关键的一步。
表3-2 2015年1至12月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各利率区间占比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1993年,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中国利率改革的长远目标是,建立以市场资金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调控核心,由市场资金供求决定各种利率水平的市场利率体系的市场利率管理体系。
1996年,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此举被视为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
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放开。199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10月,国债发行也开始采用市场招标形式,从而实现了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
1998年,人民银行改革了贴现利率生成机制,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
1998年至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3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时任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文章《关于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若干思考》中坦承,2003年之前,银行定价权浮动范围只限30%以内。
1999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放心保)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进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2003年11月,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可以开办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降为3年以上,不含3年)。
2000年9月,人民银行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2003年11月,对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
2004年1月1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1.7],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到[0.9,2],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扩大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权,提高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扩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变。
2004年10月,贷款上浮取消封顶,下浮的幅度为基准利率的0.9倍,还没有完全放开。与此同时,允许银行的存款利率都可以下浮,下不设底。
2006年8月,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扩大至基准利率的0.85倍。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为支持灾后重建,人民银行于当年10月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机构住房抵押贷款的自主定价权,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7倍。2012年6月,人民银行进一步扩大利率浮动区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同年7月,人民银行再次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2013年7月,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并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接下来进一步完善存款利率市场化所需要的各项基础条件,稳妥有序地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
2014年11月,央行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至基准利率的1.2倍,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做适当简并。
2015年3月1日起,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5个百分点,同时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至1.3倍。同年5月10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5个百分点,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至1.5倍。
回顾中国持续20余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时间维度上可以大致划分为3个阶段:1993年至2006年是稳步推进阶段;2012年开始进入加速发展阶段;2015年进入阶段性收官阶段。内容维度上主要分为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债券利率的市场化,贷款利率、贴现利率的市场化,存款利率的市场化3个方面(详见表3-3)。
表3-3 中国放开银行利率采取的主要措施

【案例评析】
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沿“双轨”推进,其背后有主动和被动两方面因素。一方面,随着银行体系外市场力量的发展,利率管制效果下降,甚至变得难以执行。利率市场化是监管机构顺势而为的结果。另一方面,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监管部门也有意消除对资本配置的一些人为限制,促进竞争和提高效率。中国已在形式上取消了利率管制,其中或借鉴了一些国际经验。利率去管制化后,金融机构倒闭的可能性会上升,因此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以确保储户的信心和信任。美国在1982年和1987年两度强化对存款的保护。中国在放开存款利率前也采取了类似措施,于2015年5月推出了存款保险制度。中国先放开大额长期,再放开小额短期存款利率的渐进式路径也与美国的经验不谋而合。然而,利率市场化不能一放了之,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利率市场化意味着信用和风险的有效定价以及金融中介效率的提升。如果匆忙推进,可能会带来市场动荡。展望未来,美国经验仍有中国可借鉴之处。
利率市场化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深远影响:(1)利率市场化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利差收入产生了显著影响,利率市场化与银行利差之间呈现倒U型关系,利差一开始会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加深趋于扩大,达到一个峰值后开始逐渐缩小;(2)利率市场化对不同类型银行的影响存在一定差异,对股份制银行、地方性银行等中小银行影响显著,而对大型国有银行的影响不明显;(3)影响商业银行利差的因素较多,除了利率市场化外,利差还与市场垄断程度、风险规避程度、运营成本、中间业务收入、成本收入比和隐含利息支出等因素有关。
商业银行和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均应认识到,利率市场化有利于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但其长期发展趋势是利差趋于缩小,银行业通过利差获取巨大利润的优势将不复存在,银行业的多元化经营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利差与利率市场化的倒U型关系显示,目前银行业整体的利差正在进入下行期,银行必须尽快摆脱依靠做大存贷款规模的传统发展模式,抓紧时机开展金融创新,调整业务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拓展非利息业务,并适应利率波动下的风险管理模式,以提高综合收益,弥补利差缩小带来的影响,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利率市场化是中国金融业改革的核心战场之一,将在多方面产生巨大影响,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社会、经济的一次重新洗牌。国际金融史上许多金融风险事件都与利率市场化有关。虽然将之完全归因于金融自由化有失偏颇,但金融改革与业已存在的宏观扭曲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会加剧过度冒险的倾向。换句话说,利率改革需要谨慎执行,宏观经济管理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唯有稳健的监管才能确保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案例讨论】
1.什么是利率市场化?
2.比较世界主要经济体利率市场化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