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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史
1.3.2.2.2 二、铸铜及其他金属工业
二、铸铜及其他金属工业

据《汉书·地理志》所云,西汉不仅有盐铁之官,同时又有“铜官”“金官”及“采金银珠宝之官”。因此,又知当时铸铜的手工业以及其他金属手工业亦有相当之发展,且亦有国营工场之存在。

铜官设置之地,史籍不详,《汉书·地理志》仅载丹阳郡(治今安徽宣城)有铜官。此外桂阳郡(治今湖南郴州市)有金官。《补注》:先谦曰:“官本,金作铁。引宋祁曰:‘铁官,邵本作金官。’”是桂阳郡或亦有铜官。据《博古图录》所搜集之西汉铜器,其有款刻可以证实者,尚有平阳(治今山西临汾西南)、河东(治安邑,在今山西夏县西北)及安邑之地的铜官制造之铜器。[86]则上述诸地,或亦有铜官之设置。

铸铜手工业之发展,早在冶铁业之前。虽自冶铁业发展以后,铜制生产工具在社会生产领域内已退于次要或完全不重要的地位;但民间的日用器皿,皇家及贵族宫廷中所使用的奢侈品、装饰品和他们在宗庙中所使用的祭器,特别是钱币,还是用铜铸造。这些器物和钱币的铸造,仍然要以发展了的铸铜工业之存在为前提。

首先说到钱币的铸造。西汉的钱币,大概都是用铜铸造的。最初铸钱的特权属于国家。到文帝时,政府采取放任政策,令人民得以自由铸钱。[87]从此以后,人民“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88]到武帝时,国家又收回铸币的特权,“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民亦盗铸,不可胜数”。[89]以后虽曾发布“盗铸诸金钱罪皆死”的严厉禁令,但是“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90]当时“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数百。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众”。[91]这些史实,说明了一个事实,即西汉时代铸造钱币,已成为普遍民间之工业,而这就指示出当时铸铜工业的发展。

从西汉的钱币的数量之大,又可以证明当时铜的产量之多。据《汉书·食货志》云:“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又《汉书·王嘉传》云:“孝元皇帝,奉承大业,温恭少欲,都内钱四十万万,水衡钱二十五万万,少府钱十八万万。”合计八十三万万。元帝时钱币数字尚系仅指国库所藏者而言。其流通于民间者,并不在内。如此庞大之铸币数量,当然要以大规模之采铜事业为前提。所以当世之人,以钱币紊乱,而归咎于铜之存在。《食货志》曰:“奸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故铜布于天下,其祸博矣。”因而主张国家统制生铜,并使“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

其次,铜的用途,是日用品的铸造。例如西汉遗物中之盉、卣、壶、銗、钟、钫、鐎斗、熨斗、盘、勺、锅、洗、盆、匜、镫、镜、量、杯及熏炉之属,都是用铜制的(插图二十)。此外,西汉的宗庙,多至二百所以上。[92]而诸侯王的宗庙,尚不在内。这些宗庙所用的祭器,如钟、鼎、鬲、甗之属,也都是用铜铸造的。这些器物都需要很高的铸铜技术才能创造出来。

再次,铜的用途是制造兵器。《汉书·食货志》载贾谊向文帝的建议,他主张“上收铜,勿令布”,使“铜毕归于上”,“以作兵器”,“制吾弃财,以与匈奴逐争其民,则敌必怀”。这种建议,就指明了西汉时代,铜制的兵器还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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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二十 西汉时的铜器

西汉使用铜兵的事,近来已经在考古学的发现中获得了证明。斯坦因曾在玉门附近的古长城遗址及烽燧附近发现许多青铜箭镞。在这些青铜箭镞的附近,同时发现许多汉简,“上书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神爵三年(公元前59年)、五凤元年(公元前57年)诸年的美丽的历书,以及一段有名的小学书(按即《急就草》)”。[93]因此,证明了这些青铜箭镞乃是武帝以至宣帝之世,西汉的军队用以进攻匈奴的武器。

论者或谓此种青铜箭镞,安知非匈奴人之所遗留?但是据斯坦因云,他在长城废址中,又发现“一些木印盒,上有小槽,排列的形式,可以用绳缚住……还有以前附于盒子或袋子上的一片木简,上面写明盒内装有‘玉门显明燧蛮兵铜镞百完’字样。”[94]证明了这些箭镞是西汉政府颁发出来的。同时“又发现一个束扎住的小盒,中置带破干残羽的铜箭镞一枚,用和近代军事术语相合的当时公文语气来说,是‘(破)箭一支归库,另易新者’。古长城所得文书中纪及换发新弓新弩,归还敝损者甚多甚多。”[95]此外《居延汉简》中关于铜镞之记载亦多[96],这又证明了这些铜镞是西汉的军队所使用的。

西汉时代还使用铜镞,并不足为奇。因为铜器之与铁器,正如石器之与铜器,前者虽是退于不重要的地位,但不是立即消灭,而是慢慢消灭的。所以即使在冶铁事业发达的西汉时代,而铜兵还是以残余的形态与铁兵平行地存在。

如上所述,当时因私铸钱币而犯罪者,多至百余万人,则当时小规模的铸钱场之多,可以想见。皇家与贵族的御用之多,以及宗庙数目多至二百所以上,则当时为活贵族铸造日用器皿,为死贵族铸造祭器的铸铜场,其数亦当不少。此外适应于军事上的大量矢镞之需要,打制兵器的铜兵场,其规模也必然宏大。即因有这样发展的铸铜工业之存在,所以西汉政府才专设铜官以管理全国的铸铜事业。此外,对于各国营铜场,则更有严密的管理组织,这种组织,我们至今还能从西汉铜器上的款识中看得出来。[97]大概当时每一国营铜场,皆置场长一人,名曰“令”;“令”之下有类似科长之“丞”“掾”;“丞”“掾”之下,有类似总工头之“啬夫”;“啬夫”之下,有类似工头之“护工”;以下则为工人。从这种庞大的工场管理组织,我们便可以想象当时国营铜场的规模了。

除铸铜的工业以外,采炼黄金的工业在西汉时也甚为发达。从史籍上我们可以看出,西汉时,黄金已被当作一般货币商品,不过尚未铸成钱币,而仅以其现实的重量,作为交易的媒介或赐赠的礼物。我们试一翻阅西汉的历史,到处都可以看到皇帝赏赐臣下以黄金的记载,多者数万斤(汉高帝一次赏给陈平就是四万斤)。少者亦数千百十斤不等。其用于彼此馈赠者,亦动辄千金(如韩信赠漂母千斤)数百十斤不等。又如梁孝文王死后,“藏府余黄金尚四十余万金”。[98]又吴王濞造反时,悬赏格曰:能斩扑大将者,赐金五千斤,列将三千金,裨将二千金,二千石千斤。[99]又史称王莽末年,“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匮,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臧府、中尚方处处各有数匮”。[100]这些数字就说明了西汉时代有巨额黄金储藏量之存在。这些巨量的黄金当然不会自己从地球的内部钻出来,跑到皇帝贵族与富豪的钱匮,而必然有着采金事业之存在。同时采出来的黄金也绝不会是生成的一斤一块,又必然有着炼金工业之存在。

据史籍所载,当时山西的首山(在今永济县南)[101],山东的泰山[102],陕西的南山(即终南山)[103]以及今日江西,当时的豫章(治今江西南昌市)[104]和湖南的桂阳[105],大概都有采金的工场,在文帝时,随同“盗铸钱币令”的废止,采金也是自由的;到景帝时,又才禁止人民自由采金。《汉书·景帝纪》记景帝后三年诏曰:“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赃为盗。”由此可以证明,随着这个禁令的发布,于是国家便设置了“金官”,及“采金银珠宝之官”以专司采金炼金和管理其他贵金属及宝货的采集之事。

西汉的黄金,虽以其现实的重量作为一种交换的媒介物,但亦曾铸为一定的形象。在汉初,铸成何种形象,不得而知。但在武帝以后,则用为货币的黄金皆改铸为麟足及马蹄之形。[106]

西汉采金之官,亦兼采银矿。银的用途,亦系铸造货币及制造装饰品。据史载,西汉时有银币,其时银币分三种,铸造精巧,皆有镂纹。[107]

又当时在四川、广汉有一大规模的国营的金银器制造场,每年用费各达五百万。[108]这个制造场所制的金银器物,完全是供给皇家和贵族的宫廷之用。据史载,汉自文帝以后,皇家御用的器物,都有金银之饰。以后贵族官僚亦相仿效,于是衣服、履绔、刀剑无不饰以金银珠宝。[109]乃至杯案亦有金银之饰。[110]此外,如铜器上,亦多涂以黄金,谓之涂黄。由此可以想见当时金银制作的手工业发展之一般。

除此以外,铅锡之冶铸亦甚普遍。这从当时铸官钱者渗锡、盗铸私钱者皆杂以铅铁可以证明。[111]总之,在西汉时代,金、银、铜、铁、锡、铅各种金属工业皆已达到相当的发展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