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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第4版
1.18.5 推进非洲人权发展的体制框架
推进非洲人权发展的体制框架

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委员会是负责确保各国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保护和尊重人权的主要机构。但分析家们的共识是,该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方面成效不大。其表现不佳的原因包括观念上的缺陷、实施机制的不力以及政府方面政治意愿的缺乏。

各国拒绝缴纳义务会费的行为严重阻碍了委员会的工作,而委员会的工作又不得不依赖捐助方的支持。一些评论家建议设立一个非洲人权基金(African Human Rights Fund),在整个非洲为委员会筹集资源。另一个障碍是缺乏执行《宪章》和各议定书[3]条款的框架。一些国家谨守的特定公约与《宪章》条款有所抵牾,比如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委员会还受到相互矛盾的义务的掣肘,如要求委员会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必须提醒国家领导人注意国内的侵犯人权行为。委员会也面临一些内部挑战,涉及委员们的能力、他们对人权的态度,以及在决定可能会冒犯任命他们的领导人的情况下,他们是否还愿意作出正确的决定。自2003年以来,非洲联盟建立了一个被称为非洲同行审议机制的自愿评估计划,这是非洲联盟寻求促进人权、良政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创新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