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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第4版
1.18.2.1 前殖民时期非洲社会的人权
前殖民时期非洲社会的人权

在非洲前殖民社会或所谓的传统社会中,对人权的承认及其性质和范围的讨论旷日持久,有时甚至火花四溅。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传统的非洲社会形态是基于社群主义和平等主义的,个人的尊严和自由受到尊重,而社会成员之间的社会差距很小。加纳哲学家夸梅·吉克耶(Kwame Gyekye,1992)对这种观点表示了明确支持,他解释说,支配这些社会的基本原则是人与他们出生的社区之间的相互依存性,以及对人类个性的承认。在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眼中,个人拥有理性的道德观念与社区培养的美德和判断能力。人们也有对现行社会安排的一些方面质疑的权利。因此,个人有自我引导和自决的意愿,这反映了被认为对于个体尊严和存在不可或缺的固有权利。同时,非洲传统社会中和平、和谐、稳定、团结、互助和互惠等社会价值也得到了这一派学者的强调。

对非洲传统社会的另一种评估认为,上述描述是虚构和理想化的。根据人类学证据、口述历史、个人证词、对非洲谚语的分析和文学批评(特别是来自非洲女作家和女权主义者的批评),这一派的支持者坚持认为,传统非洲社会并非没有父权制和性别不平等现象(International Humanist and Ethical Union,2006)。另外,根据社会在某一特定时期的社会和/或政治结构,内部团结的程度经常起伏不定,许多非洲社会受到家庭、年龄群体和宗族内的动态和个性以及族群领袖和年长者的影响。这些社会不是孤立的实体,而是动态的结构,在族裔内和族裔间与其他群体和社会有频繁的甚至暴力的政治和经济交往,因此社会或政治秩序经常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新社会秩序的出现可能导致人际关系的迅速分层,如土地的私有制,以及王室和平民之间、“大人物”或“恩庇者”与其追随者或社会下属之间、长辈和晚辈之间及男女之间的地位差异。所有这些都对个人的社会地位和他们在社区事务中所能发挥的作用造成了影响。但是,非洲不断演变的社会秩序后来遭到了殖民主义的严重破坏,殖民主义强加了一种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重新定义并重构了权力、身份认同和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