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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第4版
1.7.4 家庭组成结构和成员互动
家庭组成结构和成员互动

美国主流的理想家庭形式是丈夫、妻子和孩子共同居住在一个物理空间(如独栋房屋或公寓)的几口之家。他们拥有共同财产、共同收入和共同资源。这种理想形式把关系层面上的“家庭”(family)和作为空间共同体的“家庭”(household)两者等同了起来。尽管家庭结构和家庭组成发生了变化,但这种形式依然根深蒂固。在非洲,历史上则从来没有这种共住同一屋檐下、共享资源并就其使用作出集体决定的家庭单位。虽然“家庭”一词在非洲文献中广泛使用,但它在特定情境下的含义仍需要进一步界定。亲属关系的准则是继承权、财产权以及成员之间关系的基础,但对这些准则的解读则受到政治和经济情况、通过教育和媒体传播的意识形态、宗教信仰与国家政策的形塑。基督教与殖民时期引入的欧洲法典密切相关,两者共同加强了父系亲属的权威。伊斯兰教的影响在一夫多妻制方面已可见一斑,但在广泛实行一夫多妻制的地区,它也影响到配偶之间的关系和继承权的问题。家庭法(family law)主要见于前法属殖民地国家,旨在规范家庭内的权力和权威。最近,马里和塞内加尔等国家为加强女性地位而对修订法律的立法努力,由于穆斯林团体的反对,以失败告终,没能够带来女权主义者所希望的结果。

根据地位、年龄和性别,家庭成员有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成员之间相互商定获得物质、社会和象征资源的机会。此外,每个人能力不同、愿望和个性相异,可能会造成矛盾。无论家庭形式如何,母亲在家庭中都占据中心位置,对子女的行为和生活的成功负有责任。子女与母亲有着强烈的情感纽带,甚至贯穿一生,尤其是在一夫多妻制家庭中。夫妻权利和义务构成了两性之间协商的焦点。夫妻双方各自应该贡献什么、做什么或者成为什么样的人,与不断变化的责任观念息息相关。丈夫和妻子不是彼此的一切,婚后同性之间的关系仍然重要。女性继续与家庭内外的其他女性进行广泛合作和社交,并建立社交网络;男人也这样做。尽管在城市和农村地区,家庭供养都与男子气概有关——且先不谈“供养”的内涵(例如住房、食物、学费、属于妻子的可耕种土地),但女性越来越多地承担起以前赋予男子的任务和角色。在摩洛哥的城市,从事公务员职业和从商的女性现在也经常会担当家庭的顶梁柱,成为庇护网络(patronage networks)的中心,提供资源和帮助管理官僚机构。女性经济角色的转变亦延伸到了非经济领域,但也可能导致丈夫和其他男性亲属对其权威的异议。

在整个非洲的农村和城市地区,以女性为一家之主的家庭都有所增加。在南非、肯尼亚和乌干达,也越来越多地出现了以儿童为主的家庭。一些因艾滋病而失去父母之一或双亲,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能够给予照顾的儿童宁愿自己生活,也不愿搬到已经捉襟见肘的亲戚家中。这种所谓的以儿童为一家之主的家庭可能涉及几个自食其力的儿童或青少年、一个负责照顾弟弟妹妹的年长一些的儿童,或者一个协助身体有恙的祖父母或/和外祖父母一起管理家庭的青少年。

在马里巴马纳人居住的农村地区,以及许多其他沿袭父系血统的社会中,一个家庭主要由兄弟及其妻子、已婚的儿子及其妻子、孙辈和未婚的子女组成。有时候,成员还会包括短期或长期客居的已婚女儿和姐妹、其他亲戚或朋友。从历史上看,当持久未决的冲突导致家庭的裂变和分歧,或者家庭成员因当地的生态条件或为了寻求新机会离开该地区时,家庭会出现收缩,新的单位因此萌发,形成核心家庭。在这样的家庭中,成员种植一大家共有的田地,平常在家中老人的家里吃饭;食物是由儿媳妇们共同准备的。家中长者负责家庭事务的处理,但随着年岁的增长,也会将日常活动的管理交给弟弟或儿子;家庭决策通常是在讨论后作出的。家庭成员分开居住。

年轻男子成年后就开始建造自己的房子,这些房子在他们结婚后会成为新家庭的核心。那些娶了多个妻子的人必须给每个妻子提供一所房子。虽然男人是这些房子的所有者,但每栋房子实际上都是妻子的专属领地;在那里,她和孩子们住在一起,偶尔做饭招待客人。女子过去在家里的田地间干活,但现在许多人只有在收获期间才需要这样做,这也给了她们更多的时间去从事创造个人收入的经济活动。女性成员之间的家庭地位差异与男性相似,但权威大小是以嫁入家庭的时间长短为准的,而非年龄。生活在大家庭对女性来说是一种挑战,但另一方面,她们彼此间也能提供支持,使女性能够分享各自的劳动成果,年长的女子则可以完全免除这类义务。

未婚的巴马纳族男女在一年中有一部分时间会外出赚钱;年轻的已婚男子也会这样做,但他们可能会带妻子(或年纪最小的妻子)一起前往,除非是出国。理想情况下,一个人一旦成为家庭的长辈,就会减少外出的时间,但如果他没有能够赚钱的弟弟或儿子,这仍然是几乎不可能的。虽然家庭中外出务工的男子表面上听命于家里的长辈,但当地自给自足经济能力的缺乏实际上使得这种长者权威大打折扣,即便在外出的男子回到家时也是如此。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城市永久定居并成为新的一家之主的移民人数大幅度增加。在这里,和其他地方一样,儿子婚后需要住在父亲附近的传统规定正在让位于对经济收入的迫切需求。

在加纳南部,基于母系血统的阿坎人(Akan)夫妇往往不共享住房:大约三分之二的已婚妇女不是与母系亲属一起居住,就是居住的房子由后者建造。男人也一样;如果他们的原生家庭地处遥远,他们会在配偶住所附近租一间房居住。尽管基督教会试图推广共同居住和共享收入,但这种模式并没有得到显著改变。这里的家庭单位包括可以追溯到共同母系祖先的亲属以及可以归为近亲或远亲的儿童和成人。因此,夫妻之间的情感和物质纽带超越了居所的界限,通过一起吃饭或为不住在一起的丈夫带饭来分享食物成为婚姻的物质表现。这种文化鼓励丈夫和妻子与各自的母系亲属密切合作,而当父母离婚或父亲无法履行其经济义务时,这也会为其子女提供一个社会安全网。科贝纳·汉森(Kobena Hanson)认为,个人在家庭单位内的地位受到她/他可利用的内部和外部经济、社会与象征性资源的影响,这些资源部分与他/她通过送礼和其他捐助而建立的关系有关。大家庭在农村和城市的阿坎人群体中的重要性已经有所下降,但核心家庭也不像欧美家庭那样泾渭分明,所以大家庭的成员继续享有权利并需履行义务。

不断变化的经济状况、新的生产制度和向城市的人口移徙导致东部和南部非洲的农村家庭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20世纪初的南非,当黑人农民被迫退入黑人保留地或与白人农场主签订不公正的租赁协议时,家庭团结和互助便已经遭到了损害。那些在钻石或黄金矿场工作的人无法将他们的家人带到采矿中心,令情况雪上加霜,导致一些人只能在城镇建立新的家庭。住在肯尼亚东南部泰塔丘陵(Taita Hills)的人们很早就开始背井离乡,寻找工作,其人数比前面讨论的巴马纳人要多。詹姆斯·H.史密斯(James H.Smith)发现,到20世纪90年代,核心家庭已经基本成为主流,其中超过80%由于男性外出工作,由女性主导。这一现实与父权主义的理想和认为家庭是男性付出聘礼后从其原生家庭中独立的表现的观念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些家庭虽然按理说自给自足,但很多仍然要依靠邻居、亲属的帮衬,甚至依靠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援助才能维持生活。在基库尤人中,没有足够土地的男子往往会带着妻子和孩子搬到城市,从而避免需要维持两个家庭的境况。

城市家庭的组成结构由于经济条件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受过教育的人往往生育意愿更低,子女更少,住在以核心单元为中心的家庭中,但他们也经常与年迈的母亲、上中小学或上大学的年轻亲戚以及一名或多名佣人住在一起。他们与自身社交关系网成员的互动可能比与邻居的互动更多。在中低收入社区,住房被细分为公寓,这些公寓要么由大家庭的成员,要么就是由多个没有关联的核心家庭居住,其中一些可能是城市的新移民。个别房间也出租给单身人士,一般是男性,或租给一群男性新移民。除了发生冲突的情况之外,租房者之间可能如家庭成员一样相处融洽。许多家务工作都是在户外进行的,较小的家庭空间得到了扩展,也增加了社交活动。作为空间的家庭是热闹的社交场域,邻居和朋友来来去去;不同年龄的人也在家门口开展交际。城市居民与农村亲戚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各有不同。有些定期回乡访问并提供支持,而另一些人,即使他们有足够的资源,也会主动减少相关联系。

非洲新兴城市棚户区中日益增多的家庭单位经常会解体或重组,因为贫困和疾病常常使居民无法过上理想中的家庭生活。菲奥娜·罗斯(Fiona Ross)的研究表明,南非西开普省一个棚户区的许多居民不得不对他们的家庭进行重新配置,并将以前不稳定的关系正式化,才能有资格进入旨在打造成模范社区的新住房。新的住房形式给社会整合带来的压力以及在法律和美学等方面的限制和缺憾,催生了一种新的核心家庭模式,也在不愿遵守新生规则的居民之间造成了冲突。从前依靠互惠和共享社交网络的居住方式也让位给新的交往模式。

近几十年来,很多非洲家庭已成为跨国家庭,家中成员分散在祖国和其他非洲国家、中东、欧洲、北美或亚洲。这种情况的动力来自寻求工作或教育等新机会,以及国内冲突导致的被迫搬迁。长途迁徙曾经是一种专属男性的现象,但现在也包括女性自主进行的迁徙。在受过教育和职业化的阶层中,女性可以在另一个国家学习或工作,而丈夫则留在家里。对于经济条件一般或较差的人们而言,所处的国家与祖国之间的人口流动受到经济条件和法律的限制,但他们仍然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照片、家庭仪式的视频、礼物和汇款保持联系。正如关于生计的一章将会讨论的,他们的汇款有助于为国内的家提供经济支持,但同时也改变了家庭动态。年轻男子经常向母亲汇款,帮助她们解决日常生活支出,这也导致年长的一代人之间内部权力的性别平衡发生转变。出于经济或法律原因不能陪伴丈夫的妻子也可以跟着婆母一起生活,并获得部分汇款。分别汇款可能会引发冲突,因为她们互相之间可能会怀疑对方拿到了更多的钱。在海外工作养家糊口的移民夫妇必须在建立家庭、教育子女及向故乡的父母和其他有需求的亲属汇款等方面保持平衡,但这些方面有时也具有内部矛盾性。他们大多会送孩子到家乡的亲戚家里待一段时间,或者趁着假期送他们回去,以加强亲属之间的关系,并教导他们故土的文化价值观。有些夫妇则被迫只能把年长的孩子留给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抚养。这些儿童可能在物质和情感上有一种被忽视感,特别是在夫妇的其他孩子出生在国外的情况下。分离也可能导致兄弟姐妹之间的紧张关系。虽然跨国家庭已成为不同经济水平非洲人共有的社会面貌的一部分,但关于这一现象的许多研究才刚刚开始。

国外和国内的亲属都是一种资源。亲属关系,即便远在天边,也或多或少带着互帮互助的意涵,小到招待一个亲戚或者同村人来城里就医和借钱(即使明知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大到支持和帮助亲戚建立一个小企业。那些取得了一点经济成功和(或)受到过高水平教育的人,承受的压力更大,不仅包括物质上对亲戚的帮助,而且很可能要利用他们的关系来为自己的家庭成员提供机会。家庭内部的援助可以产生一种恩庇-侍从关系,因为那些受到帮助的人往往会通过为提供帮助者做家务或其他事情作为回报。对亲属伸出过多援手可能会导致夫妻之间的矛盾。个人愿望和不断变化的家庭观念,加上经济的不确定性,正导致年迈的父母、亲戚和寡妇得不到妥善照顾的情况越来越多。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的流行也损害了家庭和睦与亲属关系,所以现在教会会众常常会照顾那些得不到其他支持的生病成员,或向成员施加压力,迫使他们履行其家庭义务。不帮扶亲属可能会使人受到巫术指控。相反,那些经历不幸的人则往往将其归咎于嫉妒的亲戚实施的巫术或缺少关爱的父母的诅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