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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第4版
1.7 第3章 社会关系:家庭、亲属和社会
第3章 社会关系:家庭、亲属和社会

玛丽亚·格罗斯-恩加特

有关非洲暴力冲突的新闻报道常常会提及“部落”(tribe)或者“部落主义”(tribalism)两个名词,并把它们当作造成不和谐的主要因素。在非洲语境下,“部落”这个词的使用是殖民主义的遗产,也是早期人类学家研究的对象。人类学家想要知道,没有集权领导制度的非洲社会是如何维持秩序和稳定的,而殖民官员划分非洲社会则是为了统治,忽视了内在复杂性、群体之间的沟通和边界的流动性。把非洲人口长久定性为“部落”给了人们一种时光停滞的假象,让过去存在过的各种形式的政治组织黯淡无光。这个词含蓄地暗示部落(或者族群)是非洲人身份认同的主要来源,也是这片大陆上社会政治组织的普遍模式。它还模糊化了身份、亲缘和归属等更重要因素的存在,它们直接参与、抵制或推动了冲突解决。与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们类似,非洲人也有无处不在的传统习俗和多种多样的集体认同。一个非洲女性可能是母亲,是妻子,是姐妹,以及女儿;可能是一个耕种者,染工,或者一位教师;可能是年龄群体的成员,当地或全国性的女性组织的参与者,族群的一员乃至国家的公民。这些社会地位和身份相互重叠交织,要结合特定的情境才能确定要把其中哪一个放在前台。

本章主要关注通过亲属、婚姻和家庭之外的其他联合形式构建并存续的社会关系,阐明了个人处理这些社会关系的不同方式,以及非洲男女面对不同历史、政治和经济因素影响所作出的日常选择和由之带来的变化。社会关系是动态的,变化也不是一个新名词,但在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或者承认之前,变化又通常是微妙的,直到某个时间让它们浮出水面。当被问及具体做法时,非洲人可能会强调连续性。与此同时,老年人会认为年轻人的行为与自己以前大不相同,但实际上他们往往忽视了年轻时自己同样的反复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