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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
1.4.4.2 二、国内企业员工培训的历史演变
二、国内企业员工培训的历史演变

(一)20世纪初到新中国成立前

鸦片战争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些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和民族资本家开始兴建工厂。随着资本主义管理方式的引进,工厂管理方式逐渐向资本主义工业的管理方式转变,使这一时期的企业职工培训也具有两个明显特点:第一,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许多企业实行包工制度,由包工头与企业签订承包合同,并招收工人、传授技术、组织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甚至处分和解雇工人。许多企业往往由亲戚、同乡掌握管理大权,带有浓厚的家族企业色彩。第二,引进了一些资本主义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其标志是1914年民族资本家穆藕初翻译了泰勒的《科学管理原理》一书,一些企业派人出国留学,带回了科学管理的制度和方法,还有一些企业任用外国人员担任管理职务,对原有管理制度加以改造。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其封建色彩淡化,而资本主义色彩渐浓,它们之中有的废除了工头制,启用工程师和其他技术专家管理企业;有的取消包工头制,由厂方直接安排工人的工作;还有一些水平较高的企业,在员工选用上实行标准化、制度化。例如,天津东亚毛纺公司按照“雇佣工人程序图”进行招工,手续很规范;同时取消学徒制,开设艺徒训练班,成立职业养成所和工商中学等,培养了一批熟练技术工人和技术管理骨干。

(二)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50年代中期,党和政府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出发,高度重视企业职工的培训问题,这一时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企业职工培训的初创时期。各地各级劳动部门在协调各方面力量解决失业问题的同时,组织开展了就业、转业培训,办了很多的职工就业、转业训练班,后来逐步发展成技工学校和企业培训中心。一批条件较好的技工学校也开始列入国家计划。企业建立了以班组为基础的劳动组织,制定劳动定额,实行定编、定员管理,开展学徒培训。1958年《国务院关于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个体经营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学徒学习期限和生活补贴的暂行规定》第四条明确规定,在学习期满以后,经过考试合格,才能转为正式工人职员。学徒转成正式职员后的第一年工资按照所在单位生产工人和职员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工作满一年后,再根据生产或者工作的需要、本人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平日的工作成绩,正式评定他们的技术等级。学徒制度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一套社会主义企业职工培训的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考工定级、晋级制度以及技术等级标准,成为考核职工技术水平的尺度,成为技术工人培训的依据,在促进工人学习、钻研技术和调动工人生产劳动积极性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且成为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的企业技术培训的基础。由于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考工定级和晋级制度的许多具体做法带有局限性。同时,这个制度的实施范围也主要限于国营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未能扩展到全社会的劳动者。

(三)改革开放至今

改革开放后,企业员工的培训及继续教育可分成以下四个主要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各部委和各省、市建立了继续教育中心、科技进修学院和继续教育协会等从事继续教育的专门机构,担负着培训本地区、本系统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初级科技骨干及国有企业高层的任务。这些专门机构以短期培训为主要形式,课程以共同性学科和新学科为主,辅以初级补缺课程,旨在提高学员的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二阶段:我国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发挥自身的优势开办继续教育。198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清华大学率先成立了继续教育学院,其后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中理工大学等也相继成立了继续教育学院,出现了高等院校与工矿企业、学会等联合办学的现象,如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高压油泵厂等企业合办管理进修班。

第三阶段:随着继续教育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和企业自身深化改革的需要,许多大型企业开始重视员工的继续教育,也就是员工培训。这些企业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职工大学、职工中专、技校的办学条件开设继续教育的课程,解决员工知识补缺、更新和提高的问题,为本单位的生产发展服务。

第四阶段:培训的职业化。继续教育专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对继续教育研究以及成果的传播发挥着巨大作用。社会上出现许多继续教育专业团体,它们的培训业遵循市场化的运作机制,提供极具专业特色和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因此,高校继续教育只有凭借高校的优质资源,加强继续教育理论研究,转变观念,积极发展继续教育产业,规范办学管理,向规范化发展,并且逐步走向专业化,才能有强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