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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流行音乐简史
1.5.4.1 1.背景
1.背景

1970年代,香港经济腾飞,港人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鉴于内地和香港生活水平差距的增大,香港人开始意识到了自身优越感,开始以“港人身份”为荣,逐渐形成一种“港人意识”。随着“港人意识”的增强,香港人开始在文化上寻求新的坐标,粤语文化开始受到重视,粤语歌曲、粤语电影开始迎来一个新的时期。粤语流行歌曲在1970年代开始登上香港音乐舞台,并和国语歌曲、英文歌曲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

在传媒方面,1970年代立体声(Stereo)和多轨录音技术的出现,提升了音乐质量。音乐质量的提高,激发了人们购买唱片的兴趣。1979年,Walkman的出现,使音乐变成了可以随身携带的“商品”,极大地刺激了流行音乐的生产。

在权益保障方面,1970年代“知识产权”概念逐渐受到港人的重视。1967年,英国“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1]在香港创办分会;1977年,香港成立“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CASH)[2],保障了创作人的权益,推动了流行音乐创作。香港的音乐工业开始进入一个法治社会,为流行音乐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传播、销售方面,自1970年代起香港的电视剧就拥有了全球发行渠道,同时也打开了香港流行歌曲的国际市场,香港歌曲开始畅销全球,在“新、马、泰、欧、美、加、澳”等地形成国际化的发行网络。1978年,内地的“改革开放”为香港流行歌曲进军内地打开了大门,1980年代初,粤语歌曲风靡内地。

综上所述,1970年代香港的流行音乐环境日趋成熟,这为粤语歌曲的兴起奠定了基础。

注 释

[1].“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分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Phonographic Industry Hong Kong Group)网罗了全港唱片公司全部成为会员,从1978以来,协助香港政府有关部门打击非法翻版唱片工作贡献极大。——引自黄霑博士论文《粤语流行曲的发展与兴衰:香港流行音乐研究(1949~1997)》第四章,“版权立法与执法”一节。

[2].1973年4月,欧美各先进国家通过“唱片授权保障法案”,因为香港那时仍是英国殖民地,因此受惠,令香港音乐版权走上轨道,成为日本之外,亚洲地区中最先进保障版权地区。1976年,香港音乐人在英国“演奏权益协会”(Performing Rights Society)大力协助下,成立“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Composers and Authors Society of Hong Kong)(简称CASH)。——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