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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竞赛裁判手册
1.10.3.2.14 14.重发球
14.重发球

14.1  由裁判员或运动员(没有裁判员时)宣报“重发球”,

用于中断比赛。

14.2  遇不能预见或意外的情况,应重发球。

14.3  除发球外,球过网后挂在网上或停在网顶,应重发球。

14.4  发球时,发球员和接发球员同时违例,应重发球。

14.5  发球员在接发球员未做好准备时发球,应重发球。

14.6  比赛进行中,球托与球的其他部分完全分离,应重发球。

14.7  司线员未看清,裁判员也不能作出裁决时,应重发球。

14.8  规则12.3规定的发球区错误,应重发球。

14.9  “重发球”时,最后一次发球无效,原发球员重新发球(规则12的规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