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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竞赛裁判手册
1.6.7.2 2.比赛中的宣报
2.比赛中的宣报

(1)比分和换发球

任何时候都应将发球方的分数报在前面;在换发球时,要先报“换发球”接着报比分,而且要将新的发球方的分数报在前面。例如:甲与乙比赛,甲以5比3领先,甲又发球并胜了这一回合,裁判员就直接报分“6比3”,甲在接着的一个回合输了,裁判员应报“换发球,3比6”。双打比赛时,当发球方失去第一发球后,裁判员在每次报分后都要紧接着报“第二发球”。例如:当比分为8比5时,发球方输了这一回合,裁判员应报“8比5第二发球”,接着发球方胜,得了一分,裁判员应报“9比5第二发球”。发球方再胜就报“10比5第二发球”……凡是当双打比赛的发球方是在第二发球时,每次报分后都要接着报“第二发球”直至换发球。

(2)界外

球落在有司线裁判员分管的线的界外时,由该司线裁判员负责报“界外”;球落在没有司线裁判员分管的线的界外时,裁判员应先报“界外”,然后接着报比分或换发球和比分,注意,此时是要将新的发球方的分数报在前面。

(3)违例

无论比赛中出现何种违例,裁判员都应立即报“违例”,然后报比分或换发球,在运动员询问或必要时作出解释,是什么违例。

(4)重发球

在比赛场上出现需要判重发球的情况时,裁判员应报“重发球”,接着将比分再报一次,一是强调比分不变,二是比赛继续,发球员可以发球了。

(5)比赛暂停

有意外事故发生或有运动员不能控制的情况,裁判员可宣报“比赛暂停”。在恢复比赛时,裁判员宣报“继续比赛”,同时报当时的比分。

(6)加分赛

当比分出现10平(女子单打)或14平时,裁判员应问先得10分或14分的一方“你要加分吗”,如果回答不加分,就要报“不加分,局点10比10(或局点14比14)”;如果回答要加分,裁判员应报“比赛至13分(女子单打),或比赛至17分(男子单打)”。

(7)局点

当一方运动员再得一分即胜该局比赛时,裁判员在报比分前要加报“局点”。

例如:甲与乙的男子单打比赛,比分13比9,甲又得了一分,裁判员此时应报“局点14比9”。但只有一方第一次出现此情况(加分再赛后出现该情况)时需报“局点”。在上例中如果报了“局点”后甲方并未胜这一回合,换发球后在12比14时甲又夺回了发球权,此时裁判员只报比分“换发球14比12”;如果此后乙方追了上来比分成14比14,甲方没要求加分赛,因此乙方只要得一分就可胜该局,裁判员应报“局点14比14”;甲方选择加分赛,某方先得17分胜该局,到了有一方得分数为16时又要在比分前加报“局点”。

(8)场点

在一方运动员再得一分即胜整场比赛时,裁判员在报比分前要加报“场点”,方法与报“局点”相同,只是将“局点”改为“场点”。第一局的胜方在第二局到了局点时,应报“场点”,第一局的负方在第二局只有“局点”没有“场点”。而在决胜局时,双方都只有“场点”没有“局点”。

(9)90秒间歇

在第一局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宣报“第一局比赛结束×××胜,××比××,交换场地。当时间过了70秒时,裁判员要宣报“×号场地还有20秒”,此时运动员必须立即进场准备开始进行第二局的比赛。

(10)5分钟间歇

在比赛局数成1比1时,裁判员宣报“×号场地5分钟间歇”,当时间过了3分钟时,裁判员宣报“×号场地还有2分钟”,当时间过了4分钟时,裁判员宣报“×号场地还有1分钟”,此时运动员应立即准备开始第三局的比赛。在宣报时间时,裁判员可以根据场上的情况,如果有运动员不在场地边,就应该重复宣报以示提醒,反之则不必重复宣报。

(11)警告

当运动员违犯规则第16条,裁判员在执行此规则时,应举起右手,召唤该运动员走到裁判员前,裁判员报“警告×××(该运动员的姓名)行为不端”,再犯时报“违例×××(运动员姓名)行为不端”。

(12)一局比赛结束

在一局比赛最后一个球成死球后,裁判员应报“第一局(或第二局或第三局)比赛结束××胜,××比××(比分)”。如:“第一局比赛郑小锋胜,15比4”。

(13)一场比赛结束

在一场比赛结束时,裁判员应报胜方姓名(团体赛时报队名)和所有局数的比分(两局或三局)。如:“比赛结果郑小锋胜,3比15、15比8、17比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