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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竞赛裁判手册
1.6.3.8 8.对场上受伤情况的处理
8.对场上受伤情况的处理

为了能使比赛中场上发生受伤时处理得公正和便于裁判员操作,有人提出制定一个确切的允许场上进行治疗的适当时间,但在国际羽联几次讨论都未有结果。在我国全国比赛中,有时在竞赛补充规定中作出规定,允许有一次2分钟或3分钟的治疗时间。

在国际比赛中对场上受伤情况的处理方法是,一旦裁判员看到运动员因伤或抽筋停止比赛,即要开启秒表。如果运动员很快恢复,则比赛继续进行;如果超过大约10秒钟运动员还没准备好,裁判员也应要求运动员站好位置,继续比赛;如果运动员不能立即恢复比赛,则裁判员召唤裁判长,裁判长陪同医生一起进场,由医生区分该运动员的受伤程度,在裁判员认为不影响对方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的简单治疗。在裁判长和医生离开场地后,裁判员宣报“继续比赛”,如果运动员站好位,比赛应立即进行,如果运动员不能立即恢复做好比赛的准备,裁判员就应宣布该受伤运动员退出比赛。在比赛因伤暂停后,该运动员又因伤疼停下来时,裁判员应向其询问能否比赛,如果回答“可以”,则比赛继续进行,不允许再次停顿和治疗;如果该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则裁判员应宣布该运动员退出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