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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竞赛裁判手册
1.6.2.11 11.对编排记录长提出要求
11.对编排记录长提出要求

对编排记录长应提出工作要求和协调方法,具体如下:

(1)要求在每天的比赛开始前准备好比赛的秩序表和记分表。

(2)比赛时在裁判长指导下调度宣报比赛场次。

(3)收集比赛结束的记分表并协助检查。

(4)根据比赛记分表统计每场比赛所用的时间。

(5)成绩公布和成绩公报。

(6)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次数统计。

(7)资料归档编制成绩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