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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竞赛裁判手册
1.5.5.1 1.成绩记录
1.成绩记录

一场比赛结束后,裁判员应立即将经裁判长审核并签字的记分表交到记录台,记录员应再次仔细核对记分表的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要求该场比赛的裁判员再次检查并纠正。在记录到成绩汇总表上后,最好能由他人再次根据原始记分表核对一次。最主要的是胜方和负方不能颠倒以及每局的比分必须正确(特别是在循环赛时),比赛的成绩登记要将胜方的分数写在前面。

淘汰赛表上的成绩记录如下所示:

循环赛表上的成绩记录应从左向右横向登记,如下所示:

为便于快速识别某队的胜次,可以将该队的胜场比分用红色登写,负场用蓝色或黑色登写。备注栏是为一旦有三者胜次相同时,注明净胜局或净胜分时使用。